深夜一点四十七分。
办公室只剩我一个人的时候,那部手机响了。
不是我的手机。我的iPhone放在键盘左边,屏幕是黑的。那个声音从过道方向的某个地方传过来,震动加铃声,在空荡荡的二十三层楼里放大了好几倍。
我放下手里的案卷,循着声音走过去。
手机躺在茶水间门口的地上,屏幕朝下,还在震。我弯腰捡起来,翻过正面,来电显示是一个没有备注的号码,归属地深圳。
我犹豫了两秒,接通了。
“喂?”
没有人说话。电流声沙沙地响了两秒,然后电话断了。
我以为是谁落下的。这种事情在我们律所经常发生,加班加到凌晨,脑子都是木的,去茶水间接杯咖啡,顺手把手机搁在台面上,走的时候就忘了。
我拿着手机走回工位,随手放在案卷旁边。
屏幕又亮了。
不是电话,是微信消息。弹窗显示在一堆未读通知上面,我下意识扫了一眼——
“下一个目标:你身后三米穿红裙子的女人。”
我愣住了。
身后的日光灯管发出嗡嗡的低鸣。
我没有回头。
五秒钟,十秒钟。我盯着那行字,手指一点一点变凉。
这他妈是什么?整蛊游戏?恶作剧?
然后我闻到了咖啡的香味。
很浓,很苦,不加糖的那种。这味道我再熟悉不过——茶水间那台全自动咖啡机,用深烘豆,双份浓缩,牛奶打到七十五度,拉花永远拉成一坨屎。
整个律所只有一个人喝这种咖啡。
小美。
身后传来高跟鞋的声音。一下,两下,三下。很轻,很慢,踩在地毯上几乎听不见,但我知道她在走过来。
我在律所干了三年,小美比我晚来半年。
林美琪,二十六岁,诉讼组的律师助理。长得好看,能力一般,话不多,但笑起来很好看——眼睛弯成两道月牙,露出八颗整齐的白牙。全律所上到高级合伙人下到前台阿姨,没有一个人不喜欢她。
有时候加班晚了,她会给我带一杯咖啡。就是这种,深烘双份浓缩,牛奶七十五度。她不喝,说***过敏。
我从来没想过这有什么问题。
“还在忙?”
声音从身后响起,很近,大概就在我刚才看的那行字写的距离——三米。
“嗯。”我没回头,盯着电脑屏幕,手指按在鼠标上,假装在看什么东西。
“给你带了杯咖啡。”她的声音带着笑意,脚步又近了一点,“我看你灯亮着,猜你还没走。”
两米。
一米五。
一米。
我能感觉到她站在我椅背后面了。后脖颈的汗毛一根一根竖起来,说不清是因为冷气太足,还是因为别的什么。
“放这儿吧。”我指着桌角,还是没有回头。
她把杯子放下来。
陶瓷杯底接触桌面的那一声,轻得像猫踩在地毯上。但我的手还是抖了一下。
“怎么不回头看我?”她问。
我终于转过头。
小美穿着一条红裙子。
那种红,不是正红,也不是酒红,是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偏暗的红。在日光灯的照射下,看起来像某种干涸之后的颜色。
她对我笑了笑。
“你也觉得这条裙子好看?”她说,“下午刚买的,还没来得及给你看。”
我张了张嘴,想说话,发现嗓子是干的。
“怎么了?”她歪了歪头,“你脸色不太好。”
“没事。”我端起她放下的咖啡喝了一口,烫的,烫得舌尖发麻,但总算找回了声音,“就是……有点累了。你也早点回去吧,太晚了。”
“好。”她点点头,“你也别太晚,明天还要开会。”
她转身往门口走。
红裙子在日光灯下晃动,像一面旗帜。
我的视线落在她的手上——空的。
她没有拿手机。
“小美。”我叫住她。
“嗯?”
“你手机呢?”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然后抬头对我笑:“可能在包里吧,怎么了?”
“没什么。”我说,“刚才捡到一部手机,以为是你落下的。”
她走过来看了一眼我桌上的手机,摇了摇头:“不是我的。我的壳是透明的,你这个是黑的。”
她说的对。
我捡到的这部手机,外壳是全黑的,没有任何装饰,不是小美的。
“那我先走了。”她说,“晚安。”
“晚安。”
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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