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陆时安这件事,我做了整整七年。从十六岁到二十三岁,从校服到婚纱。
我以为这场漫长的暗恋终将烂在心底,直到毕业那晚,他把我堵在宿舍楼下,
眼睛红得像兔子:“林小星,你到底打算让我等多久?”1我第一次见到陆时安,
是在高一开学第一天的升旗仪式上。九月的阳光还带着夏天的尾巴,
操场上站满了穿着崭新校服的新生。我排在班级队伍最末尾,个子太矮,前面的人像一堵墙,
把升旗台遮得严严实实。我踮起脚尖也看不见,索性放弃了挣扎,
低头看自己的鞋带有没有系好。然后我听到周围女生倒吸凉气的声音。“那个举旗的是谁啊?
”“好帅……”我抬起头,顺着所有人的目光看过去。升旗台上站着一个男生,白衬衫,
深色长裤,手里举着国旗,脊背挺得像一把标尺。清晨的阳光刚好越过教学楼楼顶,
落在他侧脸上,勾勒出一道干净利落的轮廓。他表情很淡,没有刻意板着脸,
也没有因为周围的目光露出任何得意,就那么安安静静地站着,像一棵长在风里的白杨树。
风吹过来,吹起他的衣角,也吹动了台下几百颗少女心。包括我的。
那一刻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完了。后来我跟我闺蜜苏晚说起这件事,
她翻了个白眼:“你就看了一眼,就‘完了’?”我说:“你不懂,那一眼我看到了一辈子。
”苏晚说:“你少看点偶像剧。”但我没骗人。那一眼之后,
我确实再也没能把自己的心收回来。升旗仪式结束后,
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听那个举旗的男生是谁。这并不难。整个高一都在议论他,
我去食堂的路上就听到了答案。陆时安,高一三班,中考全市第三名。全市第三。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勉强挤进年级前两百的成绩单,沉默了。苏晚拍了拍我的肩膀,
语重心长地说:“小星,咱换个人喜欢行不行?这个难度太大了。”我说:“不行。
”“为什么?”“因为我已经决定了。”苏晚看着我,表情像在看一个重症患者。
她没有说出口但写在脸上的那句话是:你一个年级两百名的学渣,去喜欢全市第三的学霸,
你这不是暗恋,你这是碰瓷。我没反驳她。因为她说得对。陆时安对我来说,
确实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人。他成绩好到离谱,每次考试都是年级前三。
他长得好看到走在校园里随时会被拦下递情书。他性格冷淡,不爱说话,
不参加任何热闹的活动,在所有人眼里都是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但这样的人,偏偏最招人。
喜欢陆时安的女生可以从教学楼排到校门口,我只是其中不起眼的一个。没有出众的长相,
没有耀眼的成绩,没有任何能让人多看一眼的特长。
我就是那种放进人群里就会立刻消失的女孩子。可是我还是喜欢他。喜欢到明明最讨厌数学,
却因为他每次数学都考满分,硬着头皮把错题本写了三本。
喜欢到知道他每天下午都会去图书馆自习,我也跟着去,
哪怕坐在角落里看他背影看一整个下午,也觉得很满足。
喜欢到记住了他喝水的杯子是深蓝色的,他跑步的时候习惯戴左手护腕,
他听歌的时候会用右耳塞,他笑起来的时候右边有一个很浅很浅的酒窝。这些细枝末节,
像一颗颗珠子,被我小心翼翼地串起来,藏在心里最柔软的角落。没有人知道。
苏晚都不知道我喜欢陆时安喜欢到了什么程度。她以为我只是跟风喜欢一下,
过段时间就会换一个目标。可是她没有等到我换目标的那一天。从高一到高二,
从高二到高三,我喜欢的始终只有一个人。2高二那年文理分科,我毫不犹豫地选了理科。
班主任找我谈话,说我的文科成绩明显比理科好,建议我慎重考虑。苏晚也劝我,
说你别为了一个男生毁了自己的前途。我笑着跟班主任说我想挑战自己,
跟苏晚说我想试试看。但真正的原因,只有我自己知道。陆时安选了理科。
分班结果出来的那天,我在红榜前站了很久。三班,理科重点班,
陆时安的名字排在第一行第一个。我的名字在倒数第二行。但我们在同一个班。
那一刻我站在红榜前,笑得像个傻子。路过的同学都看着我,大概觉得这个女生脑子有问题。
苏晚后来知道了这件事,气得好几天没跟我说话。她说林小星你真的疯了,
你为了一个男生选了不擅长的理科,你以后高考怎么办?我说:“我会努力的。
”“努力什么?努力考上和他一样的大学?林小星,你清醒一点,他的目标是清华,
你连一本线都够呛。”苏晚说话一向直接,但那次她没有说错。陆时安的目标确实是清华。
这是全校都知道的事。他的成绩稳定在年级前两名,清北的自主招生名额早就预定好了。
而我拼尽全力也只能在年级一百名左右挣扎,连他的尾灯都看不到。但我还是想试试。
我想试试靠近他一点点,哪怕只是一点点。高二那年是我人生中最拼的一年。
我开始每天五点半起床,到教室背英语单词。晚上熄灯后打着手电筒在被窝里做数学题。
周末别人出去玩,我一个人泡在图书馆,把所有科目的错题本翻来覆去地做。苏晚说我变了。
她说以前那个上课打瞌睡、下课追剧的林小星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眼睛里只有书本和习题的陌生人类。我说我没变,
我只是有了一个想追的目标。她没有追问那个目标是什么。但她大概猜到了。
因为那年期末考试,我从年级一百名冲到了五十八名。班主任在班会上表扬了我,
说我进步最大。全班同学鼓掌的时候,我偷偷看了一眼陆时安。他坐在靠窗的位置,
阳光落在他肩上,他正低头看书,没有鼓掌,也没有看我。但我看到他的嘴角微微弯了一下。
我不知道那个笑是什么意思。也许他只是看到了书里有趣的内容,也许他只是在想别的事情。
但我还是把那一个弧度记了很久很久。因为那是我第一次觉得,我和他之间,
好像没有那么远。高二下学期,学校举办了秋季运动会。陆时安报了一千五百米,
这件事在全校引起了轰动。因为他平时从来不爱参加集体活动,运动会报名表发下来的时候,
所有人都默认他会交白卷。但他报了名。苏晚打听到的消息是,三班的体委实在凑不齐人,
跑到陆时安面前求了他整整一个课间,他最后点了头。一千五百米的比赛安排在周六下午,
操场边围满了人。我挤在最前排,手里攥着一瓶水和一条毛巾,在人群里紧张得手心冒汗。
发令枪响的时候,我的心跳跟着枪声一起炸开了。陆时安跑得并不快。
他没有在起跑的时候就冲出去,而是一直保持在第三、第四的位置,步伐很稳,呼吸很均匀,
像一台精密的仪器在精准地运转。跑到最后一圈的时候,他开始加速了。他从第四变成第三,
从第三变成第二,在最后一百米的时候和第一名并排了。全场都在喊他的名字。
“陆时安——加油——陆时安——加油——”我的嗓子喊哑了,
手里的毛巾被我攥得皱巴巴的,瓶盖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我拧开了,水洒了一手,
我完全没有感觉。冲线的时候,他领先了半个身位。第一名。他弯着腰,双手撑在膝盖上,
大口大口地喘气。汗水顺着他的脸颊往下淌,校服的后背湿了一大片,黏在皮肤上。
所有人都涌上去递水递毛巾,把他围得水泄不通。我站在人群外围,
手里的毛巾和水最终没有递出去。因为有人比我更快。一个扎着马尾的女生从人群中挤进去,
把一瓶冰水和一条干净的毛巾递到陆时安面前。她穿着隔壁班的校服,
笑起来有两个甜甜的酒窝,声音清脆得像夏天的风铃。“陆时安,你好厉害。
”陆时安接过水和毛巾,抬头看了她一眼,点了一下头,说了一声“谢谢”。就两个字。
但那个女生的脸红了。我在人群外面看着这一幕,把毛巾塞进口袋里,拧好瓶盖,转身走了。
苏晚追上我的时候,我的眼眶是红的。“林小星,你怎么了?”“没事,沙子迷了眼。
”操场上是塑胶跑道,没有沙子。苏晚没有拆穿我。她只是挽住我的胳膊,
说了一句让我差点哭出来的话:“走吧,我请你喝奶茶,双倍珍珠。
”3那个给陆时安递毛巾的女生,叫沈栀。她后来成了陆时安的同桌。分班后重新排座位,
老师把沈栀安排在了陆时安旁边。沈栀成绩也很好,年级前十,长得漂亮,性格开朗,
和陆时安坐在一起,被全年级称为“金童玉女”。我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角落里,
每天上课第一件事就是抬头看向那个方向。陆时安和沈栀的互动并不多。
他大部分时间都在低头做题,沈栀偶尔会找他问题目,他会耐心地讲解,声音不大,
语速不快,讲完就继续做自己的事。但他会和沈栀说话。会回答她的问题,
会回应她偶尔的玩笑,会在她借笔的时候把自己的笔递过去。
这些事情放在任何一对同桌身上都再正常不过,但因为他是陆时安,因为她是沈栀,
因为所有人都在说他们般配,所以每一件小事在我眼里都变成了一把小刀。不致命,但很疼。
苏晚看我难受,不止一次地劝我:“要不你换个位置吧,调到前面去,
省得每天看着心里堵得慌。”我说不用。我没有告诉她,其实我已经很满足了。
能和他在同一个教室里呼吸同样的空气,能在抬头的时候看到他的背影,
能在早读的时候听到他念课文的声音,这些就已经很好了。至于他身边坐着谁,他和谁说话,
他对谁笑,这些都不是我能管的事。我只是一个喜欢他的人,不是他的什么人。
我没有资格吃醋,也没有立场难过。这些话我没有对任何人说过。但每一个深夜,
我把脸埋进枕头里的时候,这些念头就会翻来覆去地碾过我的心,碾得我喘不过气来。
高三那年,所有人都像被上了发条。教室里只剩下翻书声和写字的沙沙声,
连课间都安静得像自习课。食堂里的队伍变短了,因为大家开始错峰吃饭,
省出排队的时间多做两道题。体育课变成了自由活动,大部分人都选择**室自习。
陆时安更沉默了。他本来就话少,到了高三几乎不怎么开口。
每天的生活轨迹固定得像程序写好的:六点二十到教室,十二点去食堂,
十二点四十**室午休,下午五点四十去食堂,六点十分**室晚自习,
十点下晚自习回宿舍。我摸清了他的时间表,然后把自己的时间表调成了和他一样的节奏。
六点二十到教室,坐在最后一排,假装背单词,其实是在等他出现。十二点去食堂,
端着餐盘坐在离他最远但能看到他的位置。五点四十再去食堂,重复同样的流程。
十点下晚自习,跟在他身后十米远的地方,一路走回宿舍楼。
苏晚说我像一只偷偷跟在主人后面的流浪猫。我说:“你形容得还挺准的。
”“我这不是在夸你。”“我知道。”但我改不了。或者说,我不想改。喜欢陆时安这件事,
已经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像呼吸一样自然,像心跳一样本能。如果有一天不喜欢他了,
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心还该为什么跳动。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我考了年级三十二名。
这是我有史以来最好的成绩。班主任专门找我谈话,说按照这个势头,
考个不错的211很有希望。我开心了一整天。
因为年级三十二名意味着我和陆时安的差距又缩小了一点点。虽然他在年级第一,
我们之间还隔着三十一个人。但那三十一个人,比一百个人近多了。那天晚自习结束后,
我照例跟在他身后走回宿舍。秋天的夜风已经有了凉意,我把校服拉链拉到最上面,
双手**口袋里,低着头走得很慢。走在前面的陆时安忽然停了下来。我差点撞到他背上。
他转过身,看着我。路灯的光落在他脸上,他的表情看不太清楚,但那双眼睛很亮,
像两颗被水洗过的星星。“林小星。”他叫我的名字。我整个人僵住了。他认识我?
他知道我的名字?这是我暗恋他两年多以来,他第一次叫我的名字。
我的大脑在那一瞬间彻底宕机了,嘴巴张了张,一个字都没说出来。
“你是不是每天都跟在我后面走?”他问。我的脸一下子烧了起来,从脖子一直烧到耳尖,
在秋天的夜风里烫得像发了高烧。“我……没有……”我结结巴巴地说,
“我只是……顺路……”他看了我一眼,没有拆穿这个拙劣的借口。
从教学楼到宿舍楼有两条路,我走的这条路比他常走的那条远了两百米。他转过身,
继续往前走。走了两步,他又停下来,没有回头,但说了一句话。“以后走快点,别跟丢了。
”我的眼泪在那一刻差点掉下来。我不知道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是单纯的提醒,
还是某种我连想都不敢想的暗示。但不管是什么意思,那一句话够我高兴整整一个冬天。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把“以后走快点,
别跟丢了”这几个字在脑子里过了不下一百遍。苏晚被我翻身的声音吵醒了,
迷迷糊糊地问我在干嘛。我说:“苏晚,我觉得他要不是喜欢我,要不就是有病。
”苏晚说:“可能两者都有。”“你闭嘴。”但我在被窝里笑了很久。
4高三下学期的某个周末,我在图书馆自习的时候,发生了一件让我措手不及的事。
那天图书馆人很多,我找了一圈才在三楼角落找到一个空位。坐下来之后才发现,
我对面坐着一个男生。不是陆时安。是一个我不认识的男生。他穿着隔壁学校的校服,
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面前摊着一本很厚的物理竞赛书。
我看了他一眼就低下头,继续做我的数学卷子。过了大概半个小时,
一张纸条从对面推了过来。“你好,这道题你会做吗?”我愣了一下,
抬起头看了看纸条上的题,是一道物理电磁感应的大题。我物理不好,这道题我也不会。
我正要摇头,发现纸条背面还有一行字。“其实是看你做题很认真,想认识你。我叫程越,
你呢?”我的脸又红了。这不是心动,是尴尬。我完全不擅长应对这种场面,手里握着笔,
不知道该怎么回。这时候,一只手从旁边伸过来,把那张纸条拿走了。我转头一看,
陆时安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在了我旁边的位置上。他看了一眼纸条上的内容,
面无表情地把纸条折了两折,放到了一边,他看向对面那个叫程越的男生。“她在做题,
别打扰她。”程越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对上陆时安的眼神之后,默默收拾东西走了。
图书馆重新安静下来。我坐在那里,心跳快得像擂鼓。陆时安就坐在我旁边,
近到我能闻到他身上洗衣液的味道,是一种很淡的草木清香。我不敢看他,
低头盯着数学卷子,一个字都看不进去。“林小星。”他叫我。“嗯?”“以后遇到这种事,
直接拒绝就行。”“哦。”“不要觉得不好意思。”“好。”他沉默了几秒,
又说了一句:“你不拒绝,别人就会以为有机会。”我抬起头看他。他没有看我,
正低头看自己的书,表情和平时一样冷淡,好像刚才只是随口说了几句无关紧要的话。
但我注意到他翻书的那只手,指节微微泛白。他在用力。我不知道他在用力什么,
但那个细节让我心跳得更快了。那天下午,我在图书馆坐到闭馆。陆时安也一直坐在我旁边,
没有离开过。我们之间没有再说一句话,但那种安静让我觉得踏实。就好像他在那里,
全世界就都在那里了。高考前一个月,沈栀转学了。消息来得突然,全班都炸了。
有人说她家里出了变故,有人说她去了省城更好的学校,各种说法都有,
但没有一个是被证实的。我只知道一件事。陆时安的同桌变成了一个戴眼镜的男生,
沈栀的座位空了下来。沈栀走的那天下午,我看到陆时安站在走廊上,看着操场的方向,
站了很久。苏晚从旁边经过,回来跟我说:“陆时安好像心情不太好。”我说:“我知道。
”苏晚看了我一眼:“你不去看看?”我摇了摇头。我没有立场去安慰他。他的心情好不好,
是因为谁,这些问题的答案我都知道,但那个答案不是我。我走到走廊的另一头,
远远地看着他的背影。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一直延伸到我的脚下。
我踩着他的影子,在心里说了一句话。陆时安,你别难过。虽然我不能站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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