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异小说《疯批大小姐的仆人》,采用紧凑的叙事风格,讲述了主角沈听溪沈夜周慕白经历的一系列离奇事件。作者大叶子星星1运用恐怖和悬疑元素,将读者带入了一个诡异而令人毛骨悚然的世界。这本书绝对是吸引灵异小说爱好者的佳作。没有任何停留。在他眼里,仆人就是仆人,跟那张茶几、那盏台灯没什么区别。“沈夜,上茶。”
灵异小说《疯批大小姐的仆人》,采用紧凑的叙事风格,讲述了主角沈听溪沈夜周慕白经历的一系列离奇事件。作者大叶子星星1运用恐怖和悬疑元素,将读者带入了一个诡异而令人毛骨悚然的世界。这本书绝对是吸引灵异小说爱好者的佳作。没有任何停留。在他眼里,仆人就是仆人,跟那张茶几、那盏台灯没什么区别。“沈夜,上茶。”沈听溪说。我把茶放在茶几上,退后一……
1楔子·代号X-07研究所的走廊很长,长到看不见尽头。
白色的灯光从头顶照下来,将一切都染成惨白的颜色。我赤着脚,走在冰冷的地面上,
身后是一地的尸体。七十六个人。
研究员、保安、主任、清洁工——所有在那一刻待在这栋建筑里的人,都死了。
不是我亲手杀的。我没有用刀子,没有用枪,甚至没有碰他们。我只是——失控了。
我的能力像决堤的洪水一样涌出来,将他们所有的情绪扭曲、放大、反噬。
他们开始互相残杀,开始尖叫着跳楼,开始用自己的指甲撕烂自己的脸。我站在走廊中央,
看着这一切,浑身是血。不是我的血。我低头看着自己的手,那双手在发抖。不是因为害怕,
是因为我忽然意识到——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知道我是谁了。X-01到X-06,
死了。X-08,那个十二岁的小女孩,昨天还在我隔壁的笼子里哭,
今天早上已经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所有知道我编号的人,都死了。我是一个不存在的人。
没有姓名,没有身份,没有过去,没有未来。什么都没有。我走出研究所的大门,
走进了雨里。那一年,我大概十六岁。2第一章雨夜流浪的日子,我过了将近一年。
一年里,我从一个浑身是血的怪物,变成了一个浑身是泥的乞丐。
我睡过天桥、睡过公园、睡过废弃的工地。我跟野狗抢过食,被城管追过,被混混打过。
我不还手,因为我不想再引人注目。研究所的覆灭被官方定性为“化学泄漏事故”,
没有人知道真相。但我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人知道我的存在。那些藏在更高处的眼睛,
一直在找我。所以我藏。藏在最脏的地方,藏在最不起眼的地方,
藏在没有人会多看一眼的地方。我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沈夜。沈,取“沉”的谐音。夜,
因为我只属于黑暗。我不再用能力了。不是因为不能,而是因为不想。每次使用能力,
我都会想起那个雨夜,想起那些人在我面前疯狂的样子。我不想再看到那种场面了。
所以我忍。饿了,忍。冷了,忍。被人打了,忍。被人骂了,忍。
我把所有的情绪都压在心底,压成一个小小的、坚硬的核,像一颗没有引爆的炸弹。
我不知道我能忍多久。直到那个雨夜。那天下了很大的雨。我缩在一条巷子的角落里,
浑身湿透,瑟瑟发抖。不是因为冷——我早就习惯了冷。是因为那颗“核”又开始松动了。
胸腔里的情绪像岩浆一样翻涌,快要冲破我的皮肤。我咬着牙,用指甲掐自己的手臂。
手臂上全是新旧交叠的伤痕,有的结了疤,有的还在往外渗血。但这次不行。压不住了。
我的视野开始发红,周围的空气开始震颤。巷口路过的行人忽然停下脚步,
莫名其妙地开始互相推搡。一个女人尖叫起来,一个男人摔了手中的伞,狗在狂吠,
汽车的喇叭声此起彼伏。我站起来想跑,一道光忽然打在我脸上。不是路灯,不是车灯,
是一只手电筒的光。很亮,晃得我睁不开眼。我眯着眼睛,逆着光看到一个模糊的人影。
瘦小的、纤细的,穿着一条白色的裙子,撑着伞。光线下移,照在我脸上,
我看到那个人蹲了下来,歪着脑袋看我。是个女孩。大概十六七岁,皮肤白得发光,
头发黑得像墨,眼睛又大又圆,像两颗黑色的玻璃珠。但那双眼睛是空的。不是没有神采,
而是——太深了。像两口深不见底的井,你往里面看,看不到任何东西。
她盯着我看了几秒钟,然后开口了。“你好。你看起来不太好。”她的声音很轻,很平,
像一潭死水。我没有说话。她伸出手,递给我一把伞。“你叫什么名字?”“……沈夜。
”“沈夜。”她重复了一遍,嘴角微微弯了一下,那个弧度很小,小到几乎看不出来,
“我叫沈听溪。”沈听溪。听溪。“你为什么帮我?”我听到自己的声音,沙哑得像砂纸。
她歪着头想了想,那个动作让她看起来像一个精致的瓷娃娃,美丽但毫无生气。
“因为你像一只被淋湿的流浪狗。”她说,“我养过一只狗,它后来死了。我想再养一只。
”狗。她说我像狗。我没有生气。我只是看着她,看着她那双空无一物的眼睛。“我不是狗。
”我说,“我是一颗定时炸弹。你最好离我远点。”沈听溪没有后退。她蹲下来,
平视着我的眼睛,雨水顺着伞沿滴下来,落在她的肩膀上,她没有躲。“定时炸弹?
”她的声音还是那么轻,那么平,“正好,我家最近缺个拆弹专家。”我盯着她看了五秒钟,
然后站起来,接过她手里的伞。不是因为我相信她,而是因为我无处可去。
而且——我忽然很想看看,这个眼睛里什么都没有的女人,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3第二章沈家沈听溪的家在城北的月湖山庄,一栋三层的独栋别墅,占地大概有两千平。
车开进去的时候,我透过车窗看到修剪整齐的草坪、一个人工湖、一片玫瑰园,
还有远处那栋白色的洋房。大门是铁艺的,上面刻着一个花体的“沈”字。路灯是仿古的,
散发着暖黄色的光。一个穿着制服的中年女人迎了出来,看到沈听溪就迎上去,
嘴里念叨着:“**你怎么不打伞?淋湿了会感冒的——”她的目光扫到我,
脸上的表情瞬间从担忧变成了惊恐。“这是什么?!”“刘妈,这是新来的仆人。
”沈听溪的声音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仆人?!**!这个人是从哪里捡来的?
你看看他身上的泥!你看看他的脸!这个人——这个人是从垃圾堆里扒出来的吧?”“刘妈。
”沈听溪的声音不大,但有一种让人无法反驳的平静,“带他去洗个澡,换身衣服。
”刘妈张了张嘴,又闭上了。她看了我一眼,那眼神里写满了“我盯着你呢”。
我跟她走进了这栋豪宅。进门的时候,我在门垫上站了两秒钟,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泥水。
刘妈以为我不知道规矩,正要开口骂,我弯腰脱掉了那双已经看不出颜色的鞋,
赤脚踩在冰冷的大理石地板上。刘妈愣了一下,没再说话。佣人房在一楼,走廊尽头,
紧挨着厨房。房间不大,但比我睡过的任何一个天桥底下都强。
有一张单人床、一个衣柜、一张桌子,还有一扇朝北的小窗户。
刘妈从衣柜里翻出一套旧睡衣,扔到床上。“这是老周以前的,你先穿着。
明天让采购给你买新的。”她上下打量了我一眼,目光在我脸上多停了一秒,嘟囔了一句,
“长得倒是不错。”她指了指走廊尽头的卫生间:“去洗。洗完了来厨房找我。
”我拿着那套睡衣,走进了卫生间。关上门,我站在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头发像一团被踩过的鸟窝,脸上全是泥垢和干涸的血迹,眼睛布满血丝,眼眶下面一片乌青。
锁骨下面的皮肤上,有一道长长的疤痕——那是研究所植入抑制器的地方,
后来被我暴力拆除,留下了一道蜈蚣一样的伤疤。我打开水龙头,热水冲下来,
白色的蒸汽弥漫了整个卫生间。我站在水下,一动不动。水从头顶浇下来,流过肩膀,
流过胸口,流过那道疤,流过手臂上那些新旧交错的伤痕。我洗了很久。不是因为爱干净,
是因为热水太舒服了。研究所里没有热水澡,只有冰冷的消毒液。流浪的时候更没有,
只有雨水和河水。洗完澡,我穿上那套旧睡衣。有点小,袖口只到手肘,裤腿只到小腿肚,
绷在身上,勒出我身上那些疤痕的轮廓。我推开卫生间的门,刘妈已经在外面等着了。
她手里拿着一把剪刀,脚下铺了一张报纸。“坐下。”我坐在椅子上。刘妈开始给我剪头发。
她的手法很粗暴,咔咔咔几剪刀下去,纠结成团的头发大把大把地掉在地上。我闭着眼睛,
一动不动。剪完之后,刘妈端详了一下,哼了一声。“还行。总算能看了。你叫什么?
”“沈夜。”“姓沈?哪个沈?”“沈听溪的沈。”刘妈的表情微妙地变了一下,
但什么都没说。她把剪刀收起来,拍了拍手上的碎发。“走吧,**在书房等你。
”沈听溪的书房在三楼,一整面墙都是书架,从地板通到天花板。书架上的书不是摆设,
很多书脊上都有折痕和笔记的痕迹。她坐在书桌后面,面前摊着一本书,手里拿着一支笔,
正在写什么。我走进去,站在门口。沈听溪抬起头,看了我一眼。
这一眼比刚才在雨夜里更长。她的目光从我脸上扫到脚上,又回到脸上,
最后落在我锁骨处露出的那道疤痕上。“坐。”她指了指对面的椅子。我坐下。“沈夜?
”“嗯。”“多大了?”“不知道。”沈听溪挑了挑眉:“不知道?”“没人告诉过我。
”她没有追问,从抽屉里拿出一个文件夹,打开,里面是一张打印好的纸。
“这是仆人的工作守则。你看一下,没问题就签个字。”我接过纸,扫了一眼。
第一条:服从主人沈听溪的一切指令。第二条:不得私自离开沈家宅邸。
第三条:不得与外人接触,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沈家内部事务。
第四条:不得在宅邸内使用超自然能力。我盯着第四条看了三秒钟。“你知道?
”沈听溪没有直接回答。她放下笔,双手交叉放在桌上,那双空洞的眼睛平静地看着我。
“雨夜,巷口,十几个人突然暴怒互殴,只有你一个人安然无恙。
而且那十几个人恢复正常之后,完全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你觉得我会猜不到?
”我沉默了一下。“你不怕我?”“怕你什么?”“怕我失控。怕我把你们全家都变成疯子。
”沈听溪歪了歪头,像是在认真思考这个问题。“你会吗?”“我不想,但我控制不住。
”“那我来帮你控制。”沈听溪站起来,绕过书桌,走到我面前。她比我矮很多,
需要仰头才能看到我的眼睛。“沈夜,从今天起,你是我的仆人。
你的任务只有一个——听我的话。我说你可以生气,你才能生气。我说你可以悲伤,
你才能悲伤。其他的时候,你给我憋着。”我看着她,觉得这个小姑娘脑子有病。
一个十六七岁的富家大**,说要帮一个超能力失控的疯子控制情绪?她以为自己是谁?
心理医生?但我没有拒绝。因为我无处可去。我拿起桌上的笔,
在守则上签下了两个字:沈夜。沈听溪看着那两个字,嘴角微微弯了一下。“字写得不错。
”“研究所教的。”她没有接话。她把签好字的守则收进抽屉,
然后从书架上取下一本薄薄的书,扔到我面前。“回去把这本书看了。明天开始,
你要学会做一个合格的仆人。”我低头看了看那本书的封面。《仆人礼仪入门指南》。
作者:刘秀英——就是那个刘妈。我合上书,看着沈听溪。“你觉得我需要学这个?
”“你需要。”沈听溪坐回椅子上,重新拿起笔,“从明天起,你是我沈听溪的贴身男仆。
别人怎么看你,取决于你表现得好不好。”“我现在就是垃圾。”“你不是。
”沈听溪低头写字,没有看我,“垃圾不会在进门之前脱鞋。”我愣了一下。她注意到了。
在门口的时候,我脱了那双脏得不成样子的鞋,赤脚走进去。那个动作只持续了两秒钟,
连刘妈都没注意。但她注意到了。我拿着那本书,走出了书房。走到门口的时候,
我回头看了她一眼。她坐在书桌后面,暖黄色的台灯照在她身上,
将她整个人笼罩在一层柔和的光晕里。她的侧脸很好看,鼻梁高挺,睫毛很长,
微微低垂的眼睛像是两颗被灯光照亮的黑宝石。但我注意到一件事。
她的情绪——依然是空白的。从我见到她的第一秒到现在,她的情绪没有产生过任何波动。
不是压抑,不是控制,是真正的空白。像一面没有任何倒影的镜子,
像一个没有任何回声的空房间。这个女人,比我更不像正常人。
4第三章笼中我在沈家待了一年。一年里,我学会了做很多事情。
学会了沏茶、做饭、**、铺床叠被、伺候主人洗漱穿衣。我做得很标准,比刘妈教的还好。
刘妈说我“天生就是伺候人的料”,我笑了笑,没有告诉她——在研究所里,
我们被训练成完美的实验体。服从、精准、没有情绪。伺候人和被做实验,本质上没有区别。
沈听溪是一个很难伺候的主人。不是因为她挑剔,而是因为她——不说话。
她不会告诉你她想要什么,不会告诉你她满意不满意,不会告诉你她开心还是不开心。
她只是坐在那里,像一尊精美的雕塑,等着你猜她的心思。我学会了猜。她皱一下眉头,
我就知道茶太烫了。她多看了一眼窗外,我就知道她想出去走走。
她坐在书桌前发呆超过十分钟,我就知道她的偏头痛发作了,该去拿药了。
刘妈说我“比**肚子里的蛔虫还厉害”。老吴说我“有天赋”。陈叔不说话,
但每次看到我都会递一根烟过来。我不抽烟,但我接了,放在耳朵上,
等他的目光移开再放回口袋。只有沈听溪,从来没有夸过我。不是因为不满意,
而是因为她不觉得这需要夸。在她眼里,我做的事情,是一个仆人应该做的。
就像太阳应该从东边升起,水应该往低处流,仆人就该了解主人的一切。我对她来说,
是一个好用的工具。一个会说话、会走路、会猜心思的工具。这一年里,
她从来没有对我产生过任何“好奇”。她不好奇我从哪里来,
不好奇我身上的伤疤是怎么来的,不好奇我在那个雨夜之前经历过什么。她只是用我,
像用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盏台灯。而我,也假装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仆人。
我把能力藏得死死的,把过去藏得死死的,把所有的情绪都藏得死死的。
那颗“核”还在胸腔里,但已经很久没有跳动了。我以为它死了。直到那天晚上。
那天沈听溪参加了一个晚宴,回来的时候喝了酒。不是很多,但足够让她的脸泛红。
她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没有回房间。我走过去,问她要不要喝醒酒汤。她没有回答。
她抬起头看着我,那双空洞的眼睛里,第一次出现了一种东西。不是情绪,是——打量。
她像看一件家具一样看着我,但这一次,看得更久,更仔细。从我的脸到我的肩膀,
从我的肩膀到我的腰,从我的腰到我的腿。“沈夜。”“在。”“你长得真好看。
”我愣了一下。这是她第一次夸我,但语气里没有任何夸赞的意思,
就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你喝多了。”“没有。”她站起来,走到我面前,
伸出手,摸了摸我的脸。她的手指很凉,轻轻划过我的眉骨、鼻梁、嘴唇。
“你在我家待了一年了,我从来没有认真看过你的脸。”她的声音很轻,带着酒气,
“原来你这么好看。”她收回手,转身走向楼梯。“沈夜。”“在。”“今晚来我房间。
”我站在客厅里,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楼梯转角。那颗我以为已经死了的“核”,
猛地跳了一下。那天晚上,我去了她的房间。她穿着一条丝质的睡裙,坐在床上,
头发散落在肩上。月光从窗户照进来,将她的皮肤照得像瓷器一样白。“过来。”她说。
我走过去,站在床边。“坐下。”我坐下。她伸出手,解开了我衬衫的第一颗扣子。
然后是第二颗、第三颗。她的动作很慢,很从容,像是在拆一件礼物的包装。
她看到我身上的那些疤痕时,没有惊讶,没有心疼,没有任何情绪。她只是看着,
像在看一幅画。“沈夜。”“在。”“你喜欢我吗?”我的心脏猛地收缩了一下。
“**——”“回答。”她的声音很轻,但带着一种不容拒绝的力量。我看着她,
看着那双空洞的、没有光的眼睛。“喜欢。”我说了谎。不是不喜欢。是不敢喜欢。
因为我知道,她问的不是“你爱不爱我”,她问的是“你愿不愿意当我的工具”。
一个更好用的工具。她笑了。那个笑容很淡,转瞬即逝,但我看到了。“那就好。
”她把我拉向她。那一夜,我成为了她的人。不是她爱的人,是她的人。
一个可以随时使用的人。之后的日子里,她开始频繁地让我“留下来”。不是在书房,
不是在客厅,是在她的卧室,在她的床上。每次结束后,她都会翻过身,背对着我,
三秒钟之内就睡着了。她的呼吸均匀,心跳平稳,情绪一片空白。没有任何留恋,
没有任何不舍。就好像刚才发生的一切,只是一场普通的**。我躺在她的身边,睁着眼睛,
看着天花板。她的后背贴着我的胸口,体温慢慢升高。我伸出手,想抱住她。手悬在半空中,
停了很久,最终收了回来。因为我怕。不是怕她拒绝,是怕我一旦抱住了,就再也松不开了。
5第四章未婚夫第三年,周慕白出现了。周慕白,周家的长子。
周家在本地是跟沈家齐名的商业帝国,周沈联姻,门当户对,强强联合。他第一次来沈家,
是一个春天的下午。他开着一辆银灰色的迈巴赫,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定制西装,皮鞋锃亮,
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他长得很好看——剑眉星目,鼻梁高挺,
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像牙膏广告里走出来的人。他提着一束白色洋桔梗,
递给沈听溪。“听溪,这是你最喜欢的花。”沈听溪接过花,闻了一下,嘴角弯了弯。
“谢谢。”我在旁边端着茶盘,面无表情地看着这一幕。周慕白的目光扫过我,
没有任何停留。在他眼里,仆人就是仆人,跟那张茶几、那盏台灯没什么区别。“沈夜,
上茶。”沈听溪说。我把茶放在茶几上,退后一步。周慕白端起茶杯,抿了一口。“大红袍?
不错。”“沈夜泡的。”沈听溪说,“他泡茶的手艺很好。”周慕白看了我一眼,
这次多看了零点五秒。“确实不错。”我没有说话,站在那里,像一尊雕塑。
周慕白开始跟沈听溪聊天。聊生意,聊项目,聊最近的市场动向。
他们的对话像两个CEO在开会,专业、高效、没有任何多余的情感。我听着,
一个字都没漏。不是因为我想听,而是因为我的能力让我无法不接收周围人的情绪。
周慕白的情绪很“亮”,像一盏打开的灯,明亮、稳定、充满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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