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小说《黎昭谢珩》主角我死了才懂爱的夫君全文精彩内容免费阅读

第一章政治联姻,各怀心思建安十三年,秋。长安城的梧桐叶黄了大半,

风一吹便簌簌地落下来,铺满了镇南王府门前的长街。黎昭坐在轿中,掀开轿帘的一角,

看见那道朱漆大门缓缓打开,门楣上“镇南王府”四个字在暮色中泛着暗沉的金光。

她的手指微微收紧,又松开。“**,到了。”丫鬟青禾在轿外低声说。黎昭没有立刻下轿。

她垂下眼,看着自己大红色的嫁衣,裙摆上绣着金线缠枝莲纹,每一针每一线都精工细作,

是京城最好的绣娘花了三个月赶制出来的。这套嫁衣她试过三次,每一次都觉得沉,

沉得像是穿了一身的枷锁。可她不能脱。黎昭深吸一口气,掀开轿帘,

踩上了镇南王府门前的青石台阶。红毯从大门一直铺到正堂,两侧的宾客纷纷侧目。

黎昭目不斜视,脊背挺得笔直,一步一步地走进去。她听见有人在窃窃私语,

说黎家嫡女果然生得好相貌,说镇南王好福气,说这门婚事是强强联合、天作之合。

没有人知道,这场婚事从头到尾都是一场交易。她在喜堂上见到了谢珩。他穿一身大红喜服,

身姿如松,面容如玉。他的五官生得极好,眉骨高而锋利,鼻梁挺直,薄唇微抿,

一双深黑色的眼睛像是深冬的寒潭,不见底,不见波。他站在那里,神情疏离而冷淡,

像一柄被擦拭得锃亮的剑,好看,却让人觉得冷。黎昭走到他身边,微微侧头,

用只有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说了一句:“王爷好风采。”谢珩没有看她。“黎**也不差。

”他的声音同样低,同样冷,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喜堂上,司仪高声唱着拜堂的祝词。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每一个动作都像是被丝线牵引的木偶,精准而空洞。

黎昭弯下腰的时候,看见谢珩靴子上沾了一点泥,大概是来迎亲的路上溅到的。

她忽然觉得有点好笑——镇南王娶亲,连靴子上的泥都没来得及擦干净,

可见他有多不在意这场婚事。他也不在意她。她在心里清清楚楚地知道这一点。

谢珩求娶黎家嫡女,不是为了她的容貌,不是为了她的才情,甚至不是为了她这个人。

他要的是黎家军,是黎家世代镇守边关的二十万铁骑,

是那道能让他在朝堂上立于不败之地的护身符。而黎昭答应这门婚事,

也不是因为爱慕镇南王的名声,不是因为贪慕王府的荣华富贵,

而是因为——黎家需要一个靠山。父亲老了,兄长战死沙场,弟弟尚且年幼,

黎家军的帅印摇摇欲坠。朝中觊觎兵权的人太多,她需要一个足够强大的盟友,

替黎家撑住这片天。所以他们各取所需,一拍即合。拜完堂,黎昭被送入洞房。红烛高照,

龙凤喜烛的火苗在微风中轻轻摇曳,将满室的红色映得忽明忽暗。她坐在床沿上,等了很久,

久到红烛烧去了一截,久到青禾在旁边打了三个哈欠。门终于被推开了。谢珩走进来的时候,

身上带着酒气,但脚步很稳。他的领口松开了一颗扣子,露出锁骨下方一小截皮肤,

比黎昭想象的要白一些。他站在门口,看了她一眼,那目光平静得像在看一件家具。

“王爷来得真早,”黎昭笑着开口,“我以为还要再等一个时辰。”谢珩没有接话。

他走过来,在桌边坐下,自己倒了一杯茶,慢慢喝着。红烛的光映在他脸上,

将他的轮廓照得柔和了几分,但那双眼睛依然冷得像淬了冰。“黎昭。”他叫她的名字,

声音不高不低。“嗯?”“你应该知道,这门婚事是怎么回事。”黎昭点了点头,

脸上的笑容不变:“王爷求娶黎家嫡女,为的是黎家军。我嫁入王府,为的是黎家的平安。

各取所需,清清楚楚。”谢珩看了她一眼,似乎有些意外她会这么直接。他将茶杯放下,

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她。“那就好。”他的声音淡漠而疏离,“既然你清楚,

我也不必多费口舌。安分当个摆设,做好你的王妃,王府不会亏待你。”他说完转身要走。

黎昭忽然笑了。那笑声不大,但在安静的洞房里格外清晰。谢珩停下脚步,侧头看她。

她站起身,走到桌边,拿起酒壶,斟了两杯酒。一杯递给他,一杯端在自己手中。“王爷,

”她笑着,眼睛弯弯的,像两弯新月,“既然要演,不如演得像一点。交杯酒都不喝,

明天传出去,旁人还以为我们新婚夜就闹翻了。”谢珩看着她递过来的酒杯,没有接。

黎昭也不急,就那么举着酒杯,笑意盈盈地看着他。红烛的光落在她脸上,

衬着她大红的嫁衣,将她整个人笼在一层温暖的红晕里。她的眼睛很亮,

像是藏了两簇小火苗,明明灭灭的,让人看不透她在想什么。过了几息,

谢珩伸手接过了酒杯。他们的手臂交缠在一起,距离近到黎昭能闻到他身上的酒气和松木香。

她微微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辛辣的液体滑过喉咙,呛得她眼眶微微泛红,

但她没有咳嗽,只是笑着将空杯倒过来,冲他晃了晃。“巧了,”她说,

声音里带着一丝促狭,“我最会演恩爱戏码。王爷放心,在外人面前,

我一定是最完美的王妃。”谢珩看着她,目光里有什么东西微微闪了一下,但只是一瞬,

快得来不及辨认。他将空杯放在桌上,转身走了。门在身后关上,脚步声渐渐远去。

黎昭站在原地,手里还握着那只空酒杯。红烛的火苗跳了跳,在她脸上投下忽明忽暗的影子。

她低头看着杯底残留的一滴残酒,嘴角的笑容一点一点地淡了下去。

“**……”青禾小心翼翼地走过来,“王爷他……”“没事。”黎昭打断了她,

将酒杯放回桌上,“更衣,睡觉。”青禾伺候她换下嫁衣的时候,看见她肩膀在微微发抖。

青禾以为她冷,连忙拿了披风给她披上。黎昭没有解释,她裹着披风躺在床上,

睁着眼睛看帐顶的鸳鸯刺绣,看了很久。她不冷。她只是忽然觉得有点难过。

不是因为谢珩的态度——她早就知道会是这样。她难过的是,

她比自己以为的要更在乎他的态度。她以为她可以像谈生意一样谈这场婚事,

把一切都算计得清清楚楚,把感情排除在外。但她忘了,她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有血有肉有心。当一个人站在她面前,用那种冷漠的眼神看着她,

说“安分当个摆设”的时候,她的心还是会疼的。哪怕她早就知道会疼。黎昭翻了个身,

将脸埋进枕头里,无声地叹了一口气。明天开始,她就要在这座王府里,

演一场不知道要演多久的戏。她要在外人面前做最恩爱、最体贴、最无可挑剔的王妃,

要在谢珩面前做一个安分守己、不多问不多事的摆设。她要把所有的情绪都藏起来,

把所有的真心都压在箱底,用一个笑容挡住所有的窥探。她最会演了。她对自己说:黎昭,

你可以的。新婚后的日子,比黎昭想象的要平静得多。谢珩很少来她的院子。

他们像两个住在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各过各的日子,互不打扰。

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比如进宫赴宴,比如接见外客,

比如出席一些需要王妃在场的场合——他们才会并肩出现,演出那场恩爱戏码。

黎昭把这场戏演得很好。在外人面前,她会笑着挽住谢珩的手臂,会在他耳边低声说话,

会在他看过来的时候露出温柔而含情的目光。她的笑容恰到好处,不多一分谄媚,

不少一分疏离,任谁看了都会觉得镇南王夫妇感情甚笃、琴瑟和鸣。谢珩也很配合。

他会在她说话的时候微微侧头,

态;会在她挽住他手臂的时候不动声色地靠近一些;会在她看他的时候回以一个温和的眼神。

他的演技不比她差,甚至更好——因为他的表情永远恰到好处,既不过分亲热让人觉得刻意,

也不过分冷淡让人觉得蹊跷。他们像两个顶尖的戏子,在所有人面前演着一出天衣无缝的戏。

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戏散了之后,他们之间的距离有多远。回府的马车上,

黎昭会松开他的手臂,坐到车厢的另一边,掀起帘子看街景。谢珩会闭上眼睛假寐,

从头到尾不说一句话。马车辘辘地驶过长街,车厢里安静得像一潭死水。有一天晚上,

黎昭在卸妆的时候,青禾忽然问了一句:“**,王爷是不是真的不喜欢你?

”黎昭拿着玉梳的手顿了一下。“他不需要喜欢我,”她看着铜镜里的自己,声音平静,

“我嫁给他,又不是为了让他喜欢我。”“可是**你……”“青禾,”黎昭放下玉梳,

转过身看着这个从小陪她长大的丫鬟,语气认真了几分,“记住一件事。在王府里,

不要问这种问题。也不需要替我委屈。这条路是我自己选的,我不后悔。”青禾张了张嘴,

最终只是点了点头。黎昭转回去,继续对镜卸妆。她用帕子一点一点地擦掉脸上的胭脂水粉,

露出素净的、没有表情的脸。铜镜里的她眉眼清淡,嘴唇微白,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小一些,

像是一个还没学会伪装的少女。但她早就学会了。

从父亲告诉她“黎家需要这门婚事”的那天起,她就学会了。

她把所有的不甘、所有的委屈、所有的少女心事全都打包封存,塞进心里最深的角落,

然后用一个完美的笑容,接下了这门婚事。她可以对任何人笑。唯独对自己,她笑不出来。

两个月后,黎昭第一次见到了谢珩的另一面。那天夜里,她被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惊醒。

她披衣起身,推开房门,看见前院灯火通明,侍卫们进进出出,神色匆忙。

她拉住一个路过的丫鬟,问发生了什么事。丫鬟说,王爷遇刺了,受了伤,正在前院处理。

黎昭的心猛地跳了一下。她快步走到前院的时候,正看见谢珩坐在椅子上,

一个大夫在给他包扎手臂上的伤口。他的袖子上全是血,脸色苍白,嘴唇发紫,

但他的表情依然平静,像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伤得重吗?”黎昭走过去,

声音比她自己预想的要急促一些。谢珩抬头看了她一眼,目光微微一怔,

似乎是没想到她会来。“皮外伤。”他说,语气淡淡的,“不碍事。

”黎昭没有理会他的敷衍,走到大夫身边,低头查看伤口。刀伤,从左臂划到肘弯,

伤口很深,但万幸没有伤到筋骨。她看着那翻开的皮肉和不断渗出的血,

手指微微蜷缩了一下。“需要缝合,”她说,声音比刚才稳了很多,“我来。

”大夫愣了一下,正要说什么,黎昭已经拿起了针线。她的动作很熟练,穿针引线,

消毒伤口,一针一针地缝合,又快又稳。她从小就跟着军中的大夫学过外伤处理,

黎家世代从军,每个孩子都要学会这些。谢珩没有说话。他低着头,

看着她的手在他手臂上飞快地穿行,针线穿过皮肉,他却像是感觉不到疼一样,一动不动。

最后一针打完,黎昭打了个结,剪断线头,用干净的布条将伤口包扎好。她直起身的时候,

才发现自己的手指在发抖。“好了,”她说,声音有些不稳,“这几天不要沾水,按时换药,

不会留太深的疤。”谢珩看着她,目光里有一种她从未见过的神情。不是冷漠,不是疏离,

而是一种她说不清楚的、复杂的、像是在辨认什么的神情。“你怎么会这些?”他问。

黎昭将针线放回托盘上,用帕子擦了擦手上的血。“黎家的人,都会。”她说,语气平淡,

“边关不比京城,刀伤箭伤是常事。我从小跟着军医学,算是半个大夫。”谢珩没有再问。

黎昭转身要走,走了两步又停下来。“王爷,”她没有回头,“下次出门多带些人。你死了,

我做寡妇也没什么好处。”她说完就走了,没有看见谢珩看着她的背影,嘴角微微动了一下。

那不是笑,但离笑很近。第二天一早,黎昭去书房给谢珩送药。她端着药碗走到门口的时候,

门虚掩着,她正要敲门,忽然听见里面有人在说话。“王爷,昨晚的刺客查清楚了,

是靖安侯府的人。”侍卫的声音很低。“继续查。”谢珩的声音冷得像冰,“查到根上,

一个不留。”“是。还有一件事,王妃昨晚……”侍卫犹豫了一下,

“王妃缝合伤口的手法很专业,不像是普通闺秀学过的。要不要查一查王妃的底细?

”沉默了几息。“不用。”谢珩的声音平静而淡漠,“她不会害我。”黎昭站在门外,

端着药碗的手微微一顿。她不会害我。这四个字从他嘴里说出来,轻描淡写的,

像是在说一件理所当然的事。黎昭低下头,看着药碗里深褐色的药汁,水面映出她的脸,

模模糊糊的,看不清表情。她深吸一口气,抬手敲了敲门。“王爷,药好了。

”门从里面打开,谢珩坐在书桌后面,手里拿着一份公文,神色如常。侍卫已经退下了,

书房里只有他一个人。黎昭将药碗放在桌上,退后一步。“趁热喝,凉了会苦。

”谢珩端起药碗,一饮而尽。他将空碗放回托盘上,看了她一眼。“昨晚的事,多谢。

”黎昭微微一怔。这是谢珩第一次对她说“多谢”这两个字,不是客套,不是敷衍,

而是认真的、郑重的、像是在对一个人表达感激。她笑了笑,端起空碗。“不客气,王爷。

你活着,我才能继续当这个王妃。”她转身走出书房,脚步轻快,

嘴角的笑容却在她背过身去的那一刻,一点一点地淡了下去。她走在回廊上,

阳光从头顶的梧桐叶间漏下来,落在她肩上,斑斑驳驳的。她忽然想起昨晚缝合伤口的时候,

她的手在发抖。不是因为害怕血,不是因为她不熟练,而是因为——那是谢珩的血。

是她名义上的丈夫、实际上的陌生人的血。她看着那些血从伤口里涌出来的时候,

心里涌起一种陌生的、让她害怕的情绪。她在乎他的死活。不是因为他死了她会做寡妇,

不是因为黎家会失去靠山。而是因为他是谢珩,是她嫁了的那个人,

是她每天都要在铜镜前练习笑容、只为了在他面前演好一出戏的那个人。黎昭停下脚步,

站在回廊的拐角处,仰头看着头顶的梧桐树。秋风吹过来,几片枯叶打着旋儿落下来,

落在她的发间,落在她的肩上。她伸手摘下一片叶子,捏在指尖,转了转,然后轻轻吹走。

不要想了,黎昭。你们之间,只有交易,没有感情。你帮他稳住朝堂,他帮你保住黎家。

银货两讫,各不相欠。她把所有的念头压下去,端起空碗,走回了自己的院子。

第二章暗生情愫,不自知建安十四年,春。谢珩奉旨出征,平定西南叛乱。临行前一夜,

黎昭在书房里帮他整理行装。她将药材分门别类地包好,塞进他的行李中,

又在他常用的匕首鞘里藏了一包止血散。这些事情她做得很仔细,

像是在完成一件很重要的工作。谢珩站在窗边,看着她忙碌的背影,沉默了很久。

“你不必做这些。”他忽然开口。黎昭的手停了一下,然后继续将一件狐裘叠好,放进箱笼。

“我是你王妃,”她说,声音平静,“这些是我分内的事。”“你可以在王府待着,

不用跟我去。”黎昭转过身,看着他。“王爷,”她说,嘴角微微弯了一下,

是一个没有温度的笑,“你忘了,我是黎家的人。黎家的女儿,

不会在丈夫出征的时候躲在后方。”谢珩看着她,目光里有什么东西微微闪了一下。“随你。

”他说,转过身,不再看她。出征的路上,黎昭换了一身劲装,骑马走在队伍中间。

她骑术很好,在马背上坐得稳而直,和那些被颠得东倒西歪的文官家眷完全不同。

士兵们窃窃私语,说王妃不像是养在深闺的弱女子,倒像是边关长大的姑娘。黎昭听见了,

没有解释。她确实是边关长大的。十岁之前,她一直跟着父亲驻守北境,

在马背上学会了走路,在箭靶前学会了规矩。后来母亲死了,父亲把她送回京城,

让她学做一个合格的闺秀。她学会了琴棋书画,学会了诗词歌赋,

学会了笑不露齿、行不摆裙,但骨子里,她还是那个能在风雪中骑马驰骋的黎家女儿。

这些东西,谢珩不知道。他大概也不想知道。西南的路不好走,山路崎岖,连日阴雨。

黎昭的马车陷在泥里,她干脆弃车骑马,和士兵们一起冒雨行军。青禾在后面急得直喊,

她摆了摆手,说没事,然后策马走到队伍最前面。谢珩看见她骑马过来的时候,

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回去。”他说。“马车陷了,走不了。”黎昭说,“骑马更快。

”谢珩看了她一眼,没有再说。他转过头,继续策马前行,但速度放慢了一些,

让黎昭能跟得上。那天晚上扎营的时候,黎昭在营帐里烤火,

青禾一边帮她擦干头发一边嘟囔:“**,你何必这么拼命?王爷又不领情。

”黎昭没有回答。她低着头,看着篝火里跳动的火苗,想起白天谢珩放慢马速的那个动作。

他什么都没说,但他做了。她告诉自己,不要多想。也许他只是觉得她骑术太差,

怕她掉队影响行军速度。也许他只是不想在士兵面前显得太冷漠,

毕竟她名义上还是他的王妃。不要多想。五日后,大军行至苍梧山,遭遇叛军伏击。

那一仗打得很惨烈。叛军在山道两侧设伏,滚石檑木从山顶砸下来,士兵们被砸得血肉横飞。

谢珩策马冲在最前面,长剑出鞘,一剑斩落一个敌军,鲜血溅了他满脸。

他的身影在硝烟和火光中忽隐忽现,像一柄出鞘的利刃,锋利而冷酷。黎昭被护在队伍后方,

但她没有待在安全的地方。她骑着马在伤员之间穿梭,给重伤的士兵止血包扎,

动作又快又稳,像是回到了小时候在北境的日子。“王妃!王妃!

”一个士兵满脸是血地冲过来,“王爷遇袭,被围住了!”黎昭的心猛地一沉。她翻身上马,

抽出马鞍旁的长剑,策马冲了出去。青禾在后面喊破了嗓子,她没有回头。

谢珩被七八个叛军围在中间,手臂上已经中了一刀,血流如注,但他依然在拼杀,一剑一个,

毫不留情。他的后背暴露在最后一个叛军的刀下,而他没有察觉。黎昭看见了那柄刀。

她没有犹豫。她从马背上跃起,一剑刺穿了那个叛军的胸口,同时侧身挡在了谢珩身后。

一支流矢破空而来,正中她的左肩。剧痛像电流一样窜遍全身,黎昭闷哼一声,身体晃了晃,

单膝跪在了地上。血从伤口涌出来,瞬间染红了她的半边衣襟。谢珩转过身,

看见她跪在地上,肩上插着一支箭,血顺着她的手臂往下淌。他的瞳孔剧烈地震了一下,

脸上的血色在一瞬间褪得干干净净。“黎昭!”他喊她的名字,

声音大得连周围的喊杀声都压不住。他冲过来,一把将她从地上捞起来,抱在怀里,

声音沙哑得几乎变了调:“谁准你逞英雄?!”黎昭疼得眼前发黑,但她还是扯了扯嘴角,

露出一个笑。“王爷,”她说,声音轻得像一片落叶,“你要是死了,

我上哪儿再找一个靠山?”谢珩抱着她的手在发抖。他的眼睛红了,嘴唇在抖,

脸上的表情像是愤怒,又像是恐惧,还有一种黎昭从未见过的、近乎崩溃的东西。“闭嘴。

”他说,声音低得像是从喉咙深处挤出来的,“别说话。”他抱着她冲回营地,

一脚踹开军医的帐门。“救她,”他的声音冷得像冰,但抱着黎昭的手却在微微发颤,

“救不回来,你们都别想活。”黎昭的意识在一点一点地模糊。她看着谢珩的脸,

看着他那双总是冷漠的眼睛里第一次出现了她看不懂的情绪,忽然觉得有点好笑。

他是在怕她死吗?为什么呢?她死了,他可以再娶一个王妃,也许比黎家的门第更高,

也许比他想象的更听话。她死了,他就不必再费心演这出恩爱戏码,

不必再对着她这个“摆设”说那些违心的话。那他为什么要怕?黎昭闭上眼睛,陷入了黑暗。

她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三天后了。肩上的箭伤已经被取出来了,伤口包扎得很好,

不像是军医的手艺。她侧头一看,床边放着一碗还冒着热气的药,

旁边是一碟杏花糕——是她最喜欢的那家铺子做的,在京城,离这里几百里远。

她不知道这些杏花糕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她也不知道,在她昏迷的三天里,

谢珩没有合过眼。他守在帐外,一步都没有离开。他让人快马加鞭去京城买杏花糕,

来回六百里,换了三匹马,跑死了两匹。她什么都不知道。黎昭养伤的日子里,

谢珩没有再来看她。他每天都会派人来问她的伤势,但自己从不踏进她的帐门。黎昭也不问,

她安安静静地养伤,喝药,吃杏花糕,偶尔在营帐周围散散步,活动一下僵硬的筋骨。

伤好了七成的时候,她开始帮军医处理伤兵。她在伤兵营里忙了一整天,

回到自己的营帐时已经筋疲力尽。青禾伺候她洗漱的时候,

不小心碰掉了她放在枕边的一块玉簪。玉簪摔在地上,断成了两截。黎昭弯腰去捡,

手指触到玉簪断口的时候,忽然发现玉簪的内壁刻着一个字。她将断簪凑到灯下,

看清了那个字。“珩”。她的手指猛地收紧,将断簪攥在手心里,硌得掌心生疼。

这支玉簪是她嫁入王府那天,谢珩派人送来的。没有附言,没有解释,只是一个锦盒,

里面躺着这支玉簪。她以为是王府的规矩,新妇入门都要给一支簪子,便随手收在了妆奁里,

这次出征顺手带上了。她不知道,簪子里刻着他的名字。“珩”,是谢珩的名字。这支簪子,

不是随便哪个工匠随手做的,是他让人专门打的。他把自己的名字刻在簪子里,

藏在最不起眼的地方,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他为什么要这么做?黎昭将断簪放在桌上,

对着烛光看了很久。烛火跳动着,将那个“珩”字照得忽明忽暗,像是在对她说什么,

又像是什么都没说。她将断簪收好,吹灭了蜡烛,在黑暗中睁着眼睛,想了很久。

也许只是一个巧合。也许每支簪子都会刻上主人的名字,方便认领。

也许他根本不知道簪子里刻了字,是工匠自作主张刻的。也许。黎昭翻了个身,

把脸埋进枕头里。不要多想。伤愈之后,黎昭回到了京城。谢珩的大军还在西南,

她先一步回京,替他处理王府的事务。她将府中上下打理得井井有条,该赏的赏,该罚的罚,

账目一清二楚,下人们心服口服。连王府的老管事都私下说,这位王妃比王爷还会管家。

黎昭听了,只是笑了笑。她会的事情多了,只是没人知道而已。有一天,她路过谢珩的书房,

门没有锁。她犹豫了一下,推门走了进去。书房很整洁,书架上摆满了书,

桌案上摊着一份没有批完的公文。她站在书桌前,目光无意间扫到抽屉的缝隙,

那里夹着一角布料,露出一点暗红色。她拉开抽屉。抽屉里放着一样东西,叠得整整齐齐,

用一块白绢包着。她打开白绢,看见里面的东西时,手指猛地一颤。是她的战甲残片。

她受伤那天穿的那件战甲,左肩的位置被箭射穿了一个洞,周围的布料被血浸透了,

变成了暗褐色。有人把那块残片小心翼翼地剪下来,洗干净了血迹,叠好,收在了这里。

收在这个只有谢珩自己能打开的抽屉里。黎昭站在书桌前,手里捧着那块战甲残片,

手指在微微发抖。她低头看着那块残片,看着那个被箭射穿的破洞,忽然觉得喉咙很紧,

眼眶很热。他留着她受伤时的战甲。他为什么要留着?他不是说她是摆设吗?

不是让她安分当个王妃吗?不是对她永远冷漠、永远疏离、永远隔着千山万水吗?

那他为什么要把她的战甲残片锁在抽屉里?为什么在她昏迷的时候让人跑六百里去买杏花糕?

为什么在她替他挡箭的那一刻,喊她的名字喊得声音都变了?黎昭将战甲残片放回抽屉,

关好,转身走出了书房。她走在回廊上,脚步很快,快到青禾在后面小跑着追。她一直走,

走到花园深处,走到没有人能看见她的地方,才停下来。她靠在假山上,仰起头,

看着头顶的天空。天很蓝,云很白,有两只鸟从头顶飞过,并肩而行,像是一对恩爱的夫妻。

黎昭闭上眼睛,眼泪无声地滑落。她不想再骗自己了。她在乎谢珩。

不是因为他能给黎家带来什么,不是因为他是什么镇南王,

不是因为她嫁给了他、不得不跟他绑在一起。而是因为他是谢珩,

是她每天都要在铜镜前练习笑容、只为了在他面前演好一出戏的那个人。她喜欢他。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从新婚夜他说“安分当个摆设”的时候,

她心里那根刺扎下去的那一刻。

也许是从他受伤她帮他缝合伤口、他握着她的手说“多谢”的那一刻。

也许是从他放慢马速、让她能跟上的那一刻。

小说《我死了才懂爱的夫君》 我死了才懂爱的夫君精选章节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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