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言情小说《七天结束七年情》是作者“草根杨三疯 ”诚意出品的一部作品,侧重讲述了主人公杨小天谭晓燕陈无良之间的爱情故事,强强对碰的剧情属实吸睛,概述为:他忽然想起刚进厂那年,自己操作机器时差点被崩飞的零件砸中,是谭晓燕眼疾手快拉了他一把,他只是擦破了点皮,谭晓燕的胳膊却被…… …
短篇言情小说《七天结束七年情》是作者“草根杨三疯 ”诚意出品的一部作品,侧重讲述了主人公杨小天谭晓燕陈无良之间的爱情故事,强强对碰的剧情属实吸睛,概述为:他忽然想起刚进厂那年,自己操作机器时差点被崩飞的零件砸中,是谭晓燕眼疾手快拉了他一把,他只是擦破了点皮,谭晓燕的胳膊却被……
第一章惊喜变惊吓绿皮火车的硬座车厢里弥漫着泡面味和脚臭味,杨小天靠在窗边,
怀里死死护着一个红色丝绒盒子。那是他跑了三家金店,挑了最轻的一款金戒指。
虽然只有三克重,却花光了他这半个月所有的加班费。作为厂里的修机师傅,
杨小天的工资比普通普工高出一大截,但他平时连瓶水都舍不得买。他总觉得,
晓燕跟了他七年,从十八岁到二十五岁,这七年青春太贵重,他得给她一个像样的交代。
原本他应该明天下午才出差回来,但他为了赶在今天给谭晓燕一个惊喜,硬是托了关系,
连夜坐这趟慢车赶了回来。火车晚点两个小时,到达时已是深夜十一点,杨小天拖着行李箱,
脚步匆匆穿过昏暗巷道,心跳得厉害。他在脑海里演练了无数次求婚场景:晓燕惊喜的表情,
感动的眼泪,然后他们相拥而泣。他和谭晓燕租的房子在城中村六楼,没有电梯。
以前每次爬楼,谭晓燕嫌累,杨小天就会背她上去。他在心里盘算,这次求婚成功后,
一定要换个带电梯的一居室,不能再让晓燕爬楼了。楼道里的声控灯坏了很久,
杨小天摸黑走到六楼,站在自家门口,深吸一口气,调整呼吸,
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疲惫。他掏出钥匙,动作轻柔,生怕弄出一点声响。
就在钥匙即将**锁孔的瞬间,他的手僵在了半空。门里传来了说话声。
杨小天的心跳漏了一拍,这么晚了,晓燕还没睡?是有亲戚来了,还是她失眠了?紧接着,
一阵暧昧的低笑声穿透厚重的防盗门,像针一样扎进杨小天的耳膜。那声音太熟悉,
熟悉到每一个音节都刻在骨子里,此刻却陌生得让人害怕。
“讨厌……你轻点……”是谭晓燕的声音,娇媚、喘息,
带着一种杨小天从未听过的讨好与沉沦。这种声音,她在床上对他从未展现过,她总是说累,
说没感觉,说老夫老妻了别折腾。杨小天感觉浑身血液瞬间凝固,他站在黑暗楼道里,
手里紧紧攥着钥匙,指关节因用力而泛白。“怕什么?那个修机器的木头不是明天才回来吗?
”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响起,带着几分轻浮和不屑,声音很大,丝毫没有避讳,“再说了,
就算他回来又怎样?他能给你什么?除了赚钱就是赚钱,像个拉磨的驴。跟着我,
我带你去兜风,去住大酒店,那才是生活。”杨小天脑子里“轰”的一声,
像是有什么东西炸开了。那个声音他很熟悉,是陈无良,刚进厂没几个月,
只会涂脂抹粉、油嘴滑舌的质检员,除了那张脸长得还算人模狗样,穿一身假名牌,
根本就是个一无是处的废物。在杨小天眼里,这种连机器原理都看不懂的人,
连给他提鞋都不配。可现在,这个男人,正睡在他的床上,睡在他养了七年的女人身边。
“小天对我挺好的……”谭晓燕娇嗔道。“好?好有什么用?那种土包子懂什么叫情调吗?
”陈无良嗤笑一笑,“你看,他拼命干活养你,结果你还不是在我怀里叫得这么欢。
这就是命,他这种老实人,注定只能当接盘侠。”屋内爆发出一阵更加不堪入耳的动静,
伴随着床板摇晃的声音,那是杨小天上个月刚加固过的床。杨小天站在门口,
拿着钥匙的手剧烈颤抖。他只要把钥匙**去,转动,然后一脚踹开门,
凭他的力气和一身腱子肉,能把那个只会动嘴皮子的陈无良打成残废。他完全有资格愤怒,
有资格发泄,有资格把这对狗男女拖到大街上去。可是,然后呢?大吵大闹?让邻居看笑话?
还是听谭晓燕哭着求饶,听那个废物用高高在上的语气羞辱他?
杨小天低头看了看手里的红色丝绒盒子,那是他准备求婚的戒指,此刻却像一块烧红的烙铁,
烫得他手心剧痛。他想起这七年,他像头老黄牛一样埋头苦干,以为只要草料给得足,
牛就能一直走下去,可他忘了,牛是会累的,心也是会死的。屋内的声音还在继续,
每一个字都像是一把刀,在凌迟着门外这个沉默的男人。杨小天深吸一口气,
那口气像是吞了一把碎玻璃,割得喉咙生疼。他慢慢地把钥匙退出来,塞进裤兜,没有敲门,
也没有大喊,像个幽灵一样,转身一步一步走下黑暗的楼梯。每走一步,
他都能听到自己心碎的声音。七年,两千五百多个日夜,
他记得谭晓燕第一次给他洗衣服时的羞涩,记得她生病时抓着他的手喊冷,
记得她说过“小天,这辈子我就赖上你了”。原来,这些所谓的“赖上”,
不过是因为他还能提供价值,一旦有了更“有趣”的选择,他这个“有本事”的老实人,
瞬间就成了过期的旧衣服。杨小天走出楼道,夜风一吹,眼泪终于忍不住流了下来。
他没有回宿舍,而是漫无目的地走到附近的小公园。公园里空荡荡的,
只有一个秋千在风中晃动。他坐在长椅上,掏出手机,点开购票软件,目的地是老家。
屏幕显示,今天的票早已售罄,明天、后天,直到大后天,只有零星几张站票。
杨小天咬咬牙,手指滑动屏幕,最终抢到一张七天后的硬座站票。春运旺季,票太难买了,
他只能在这座城市再待七天。“七天……”杨小天喃喃自语,声音沙哑得像是在砂纸上磨过。
这七天,他要收拾行李,交接工作,像往常一样过日子,不声张,不摊牌,这七天,
会像七年一样漫长,每一秒都是凌迟。他买好票,把手机关机,扔进包里,
整个人蜷缩在长椅上,像个被遗弃的孩子。这一刻,那个有本事、有担当的杨小天死了,
七天后活下来的,将是一个没有心的躯壳。第二章第一天:假意温存,
暗地**深秋的清晨带着刺骨的寒意,杨小天在公园长椅上蜷缩了半宿,
天刚蒙蒙亮便再也睡不着。浑身的骨头像是散了架,酸痛感从四肢百骸里钻出来,
比在厂里加班修一天机器还要累,可更累的是他的心。昨夜楼道里的声音像魔咒一样,
在他脑海里循环播放,挥之不去,每一次回想,都让他的心脏狠狠抽痛一下。
他抬手摸了**口,那个装着金戒指的红丝绒盒子还在,硬硬的,硌得胸口发闷。
他忽然想起刚进厂那年,自己操作机器时差点被崩飞的零件砸中,
是谭晓燕眼疾手快拉了他一把,他只是擦破了点皮,谭晓燕的胳膊却被划了一道浅浅的伤口,
养了小半个月才好。那时候她才十八岁,脸蛋圆圆的,眼里满是慌张,
还反过来问他有没有事。这份情,他记了七年,也宠了她七年,把她护在身后,
不让她受一点苦,拼尽全力给她安稳的生活。七年里,谭晓燕从来不会做饭,连碗都很少洗,
家务更是从不沾手。从同居第一天起,做饭、洗衣、打扫、收拾屋子,
全是杨小天一个人包揽,他心疼她娇弱,舍不得让她碰油烟、干重活,每天下班再累,
都会赶回家做饭,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把谭晓燕照顾得无微不至,
把她宠成了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可这份掏心掏肺的付出,终究还是喂了狗。
他拖着沉重的行李箱,慢慢往城中村走,路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都是早起赶工的打工人,
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疲惫,却又为了生活奔波不停。杨小天混在人群里,
像一具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阳光照在身上,却暖不透他冰凉的心底。走到出租屋楼下,
他抬头看向六楼的窗户,窗帘依旧拉得严实,想必谭晓燕和陈无良还没分开。
他没有立刻上楼,而是靠在斑驳的墙壁上,又摸出了烟。昨晚抽剩的半包烟,
被他捏得有些变形,他抽出一根点燃,烟雾缭绕中,他闭上眼,试图压下心底翻涌的情绪。
他不是不愤怒,不是不委屈,可一想到当年谭晓燕伸手拉他的那一幕,
他就没法狠下心去撕破脸。他可以离开,可以放手,却做不到让她难堪,做不到忘恩负义。
一根烟抽完,他估摸着陈无良应该走了,才拖着行李箱一步步爬上楼梯。六楼的楼梯,
他爬了七年,以前每次背着谭晓燕,都觉得脚步轻快,如今却每一步都重如千斤。走到门口,
他轻轻敲了敲门。门内先是一阵慌乱的动静,紧接着,谭晓燕的声音带着一丝刚睡醒的慵懒,
还有不易察觉的慌张:“谁呀?”“是我。”杨小天的声音沙哑干涩,带着一夜未眠的疲惫。
门很快被打开,谭晓燕穿着一身粉色的睡衣,头发蓬松,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惊喜,
眼里却藏着一丝慌乱,她连忙侧身让他进来,丝毫没有要接行李箱的意思,
语气娇软:“小天,你怎么提前回来了?不是说明天才到吗?也不提前跟我说一声。
”她的演技娴熟又自然,仿佛昨夜的一切都未曾发生。杨小天抬眼看向她,
她的脖颈处隐隐有淡红的痕迹,被她用衣领刻意遮住,空气中还残留着淡淡的男士古龙水味,
混杂着空气清新剂的味道,刺鼻又恶心。屋里乱糟糟的,沙发上堆着换下来的脏衣服,
茶几上放着吃剩的零食袋、空饮料瓶,地面沾着灰尘,全然没有往日的整洁——以往这些,
都是杨小天收拾,他出差这几天,谭晓燕压根没动过一下。杨小天默默把行李箱拖进屋里,
放在墙角,没有说话,像往常一样,先拿起扫帚开始打扫地面,把垃圾收拾干净,
又把沙发上的脏衣服归拢到洗衣篮里,动作熟练又沉默,仿佛昨夜的心碎、此刻的难堪,
都不曾存在。谭晓燕靠在沙发上,刷着手机,时不时瞟他一眼,看着他默默做家务的背影,
没有丝毫愧疚,反而觉得理所当然。七年了,她早就习惯了杨小天的付出,
习惯了他包揽一切,觉得男人做家务、照顾女人是天经地义,丝毫没意识到,
这份理所当然里,藏着杨小天全部的真心与温柔。“我饿了,你做点吃的吧,
随便煮碗面就行。”谭晓燕看着手机,头也不抬地吩咐道,语气自然,没有丝毫客气,
就像以往无数次一样。杨小天手里的动作顿了一下,心底泛起一阵酸涩,却还是点了点头,
放下扫帚,走进厨房。厨房的水池里,堆着他出差前的碗,泡了好几天,已经泛着异味,
谭晓燕连手都没碰过。杨小天默默把碗洗干净,烧水煮面,打了两个荷包蛋,
煮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青菜面。不到十分钟,面就煮好了,杨小天把碗端到茶几上,
放在谭晓燕面前。谭晓燕拿起筷子,慢悠悠吃着,吃了两口就放下了,皱着眉说:“没味道,
不好吃,我不吃了。”说着,就继续刷手机,嘴角时不时勾起一抹娇羞的笑,
显然是在和陈无良聊天。杨小天没有说话,端起她剩下的面,默默吃了起来,这是他的习惯,
从不浪费粮食,也是他七年的常态,谭晓燕不爱吃的、剩下的,都是他收拾。吃完早饭,
杨小天开始洗衣服,把攒了几天的脏衣服放进洗衣机,倒上洗衣液,按下开关。
谭晓燕则拿着手机,躲进卧室,压低声音和陈无良聊天,语气娇嗲,满是思念,
全然不顾客厅里默默做家务的杨小天。“你别着急,他就是个木头,只会做家务,不管我的,
我晚点找机会出去找你。”“我才不想跟他待在一起,无聊死了,还是跟你在一起有意思。
”谭晓燕的声音透过门缝传出来,每一句都扎在杨小天心上,他手上的动作没停,
只是手指微微攥紧,洗衣机轰隆隆的声响,掩盖了他心底的叹息。快到中午时,
杨小天开始准备午饭,像往常一样,做了三菜一汤,都是他精心搭配的,
想着谭晓燕或许能多吃几口。菜刚做好,端上桌,谭晓燕就拿起外套,
对着杨小天说:“我跟闺蜜约好了出去逛街,就不在家吃饭了,你自己吃吧,晚点回来。
”不等杨小天说话,她就匆匆换好鞋,打开门跑了出去,脚步轻快,丝毫没有留恋,
留下一桌子热气腾腾的菜,和默默站在餐桌前的杨小天。杨小天看着满桌的菜,
慢慢凉了下来,就像他的心一样。他知道,她哪里是去逛街,分明是去找陈无良,
每次他做好饭,她就找借口出去,一去就是深夜,这七年里从未有过,偏偏在他出差回来后,
变得如此频繁。他一个人坐在餐桌前,吃着冷掉的饭菜,味同嚼蜡,屋里安安静静的,
只有他咀嚼的声音,和窗外的风声,冷清得可怕。下午,杨小天把家里彻底打扫了一遍,
擦窗户、拖地板、整理杂物,把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仿佛只有不停做家务,
才能掩盖心底的疼痛。他没有去厂里交接工作,也没有跟谭晓燕提过回老家的事,
就像往常一样,默默做着所有事,不声张,不抱怨。直到深夜十一点多,谭晓燕才回来,
身上带着淡淡的男士古龙水味,头发微乱,脸上带着红晕,显然玩得很开心。
她进门看到杨小天坐在沙发上,没有问他吃饭了吗,也没有问他累不累,
只是随口说了句“累死了”,就径直走进卧室,关门洗漱,再也没有出来。
杨小天坐在沙发上,一夜无眠,看着漆黑的客厅,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七天,还有六天,
熬完这六天,就再也不用面对这一切了。他自始至终,没有告诉谭晓燕自己买了车票,
没有说要回老家,就像他从未戳破她的谎言一样,默默隐忍,默默等待离开的那一天。
第三章第二天:餐食备妥人无踪,默默劳作藏心碎第二天的天光透着深秋特有的清寒,
阳光透过玻璃窗斜斜照进乱糟糟的屋里,落在堆积的杂物上,更显冷清。
杨小天几乎一夜未合眼,天刚亮就起身,没有惊动卧室里的谭晓燕,轻手轻脚走进厨房,
开始准备早饭。七年如一日,他早已习惯了早起做饭,哪怕心里痛得喘不过气,
身体的本能依旧驱使着他打理好这个家,照顾好谭晓燕。谭晓燕不会做饭,也从不进厨房,
别说煮粥煎蛋,就连烧水都很少自己动手,以往杨小天偶尔加班晚归,
她宁愿点外卖、吃零食,也不会自己做一口吃的,只会等着杨小天回来伺候。
杨小天淘洗小米,熬上一锅软糯的小米粥,又煎了四个金黄的荷包蛋,切了一碟小咸菜,
都是以往谭晓燕偶尔会吃几口的。他熬粥的时候格外用心,小火慢熬,
怕煮硬了谭晓燕嫌难咽,煎蛋也控制着火候,怕油大了她觉得腻,这些细微的体贴,
他做了七年,谭晓燕却从未放在心上。早饭做好时,谭晓燕才慢悠悠从卧室出来,
头发乱糟糟的,一脸惺忪,看到餐桌上的早饭,没有丝毫感激,径直坐下来,
拿起筷子挑挑拣拣,只吃了两口蛋白,就把筷子一放,皱着眉说:“太淡了,没胃口,
还是外面的早餐好吃。”杨小天坐在对面,默默喝着粥,没有说话,也没有反驳。他记得,
以前谭晓燕总说外面的饭不卫生,只吃他做的,可现在,为了出去见陈无良,连他做的饭,
都成了难以下咽的东西。吃完饭,谭晓燕连碗都没收拾,起身就走到沙发边,
拿起手机窝在里面,手指飞快地滑动屏幕,时不时发出压抑的轻笑,眉眼间的痴迷与欢喜,
是杨小天七年里从未见过的。不用想也知道,她一定在和陈无良聊天,
那个只会说甜言蜜语的渣男,随便几句哄骗,就让她把杨小天七年的付出抛到九霄云外。
杨小天默默收拾餐桌,把碗筷洗干净,擦好灶台,又拿起拖把开始拖地。
屋里的地面被谭晓燕踩得满是脚印,沙发上又多了几件她随手扔的衣服,他弯腰收拾,
动作缓慢,每一个动作都透着说不出的疲惫与心酸。他像一个无声的仆人,
在这个自己精心维系的家里,做着所有琐事,而这个家的女主人,却满心满眼都是别人,
对他的付出视而不见,甚至觉得厌烦。快到中午时,杨小天放下手里的家务,开始准备午饭。
他想着谭晓燕昨晚回来得晚,或许中午会在家吃,特意去楼下菜市场买了新鲜的排骨和青菜,
打算炖一锅排骨汤,再炒两个素菜。他在厨房里忙碌,切菜、焯水、炖煮,动作熟练,
厨房里飘出淡淡的肉香,这是以往这个家最温暖的味道,可如今,却只剩冷清。
排骨汤炖得软烂,素菜炒得清爽,三菜一汤端上桌,色香味俱全,杨小天看着餐桌,
心里还存着一丝微不足道的期盼,希望谭晓燕能在家吃一顿饭,哪怕只是敷衍几句。
可现实终究还是给了他一击。菜刚端上桌,谭晓燕就立刻放下手机,拿起早就准备好的外套,
对着杨小天随口编了个借口:“我闺蜜喊我出去逛街买衣服,她家就在附近,我过去一趟,
晚上回来。”又是同样的话术,同样的匆忙,甚至连借口都懒得换一个新的。
杨小天抬眼看了她一下,嘴唇动了动,终究还是没说什么,只是轻轻点了点头,眼底的光,
一点点暗了下去。谭晓燕丝毫没在意他的神情,见他没多问,心里松了口气,匆匆换好鞋,
打开门就跑了出去,生怕晚了一步,耽误了和陈无良的约会。
她甚至没有问杨小天午饭吃什么,没有看一眼满桌精心做好的饭菜,
满心只有即将见到陈无良的急切,全然不顾杨小天的感受,不顾这个家的冷清。
门“砰”的一声关上,屋里再次陷入死寂,满桌的饭菜,渐渐失去温度,
就像杨小天那颗火热了七年的心,一点点冷却。杨小天一个人坐在餐桌前,没有动筷子,
就那样静**着,看着满桌的饭菜,心里一片麻木。他知道,谭晓燕这一去,
又是深夜才会回来,所谓的闺蜜逛街,不过是和陈无良厮混,陈无良花着他的钱,
哄着他的女人,而他这个正主,却只能守着空屋,吃着冷饭,默默承受所有的难堪与心碎。
他坐了很久,直到饭菜彻底凉透,才端起碗,一口一口吃着冷饭冷菜,没有丝毫味道,
只有满嘴的苦涩。下午,他依旧没有停下手里的活,把谭晓燕换下来的脏衣服洗干净,
晾晒到阳台,把卧室整理整齐,甚至把谭晓燕的化妆品都一一摆放好,
做着所有他该做的、不该做的事。他没有告诉谭晓燕自己要离开的事,半个字都没提,
就像往常一样,默默劳作,默默隐忍,仿佛他只是普通的居家过日子,没有背叛,没有心碎,
没有即将到来的离别。傍晚时分,天色渐暗,杨小天又开始准备晚饭,
哪怕知道谭晓燕不会回来吃,他还是习惯性地做了两个人的量,熬了粥,炒了菜,端上桌,
等着一个永远不会按时回家的人。深夜十一点,十二点,一点,谭晓燕才终于回来,
身上带着酒气和陌生的香水味,走路微微摇晃,显然是和陈无良一起喝酒玩乐了。
她进门看到杨小天坐在沙发上,没有丝毫愧疚,反而不耐烦地说:“你怎么还不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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