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行前一天,我去公司收拾东西。
电梯门打开时,我看见了陆之珩和苏晚。
苏晚穿着我留在公寓里的那条香奈儿连衣裙,头发梳成了我曾经梳过的样式,手里拿着一杯星巴克,正仰头听陆之珩说话,笑得眉眼弯弯。
看见我的瞬间,她的笑容僵住了。
“念姐……”
她下意识往陆之珩身后躲了躲。
陆之珩看见我,表情复杂。
他打量了我一眼。
现在的我素面朝天,穿着卫衣和牛仔裤,和平时那个精致到头发丝的我判若两人。
“念念,你……”
陆之珩试图开口缓解尴尬。
而我只是冷冷打断他。
“叫沈念就行,我们不熟。”
苏晚的眼圈又红了,声音带着鼻音。
“念姐,你是不是还在怪我?我真的……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弥补你……”
“如果你想要那套公寓,我和之珩哥可以搬出去的!”
我看着苏晚平淡无奇的表演,说出了大实话。
“那套公寓本来就是我名下的。你要住,那就算我租给你的,记得交房租。”
苏晚的脸色一下子白了。
陆之珩皱起眉。
“念念,你不要这样说话,苏晚她没有恶意……”
“我也没有。”
我按了电梯关门键,不想再看他们。
“再见。”
电梯门合上的瞬间,我看见苏晚靠进了陆之珩怀里,肩膀一抖一抖的,像是在哭。
我闭上眼。
够了。
这些破事,我不想管了。
所以三天后,我就直接飞了伦敦。
走的那天没有人来送我。
我妈在电话里哭,我爸在开会,我的助理安桃,在帮我处理公寓里的东西。
“念姐,苏晚那个白眼狼把你放在储藏室的几只限量包拿走了,还拿了你那件白色貂皮大衣!”
安桃在电话里气得声音发抖。
“算了,就当喂狗了。”
“你也太好欺负了!”
“不是好欺负,是不值得。”
我看着窗外的云层,有些好笑地回答道。
陆之珩不值得,苏晚不值得,那些破事不值得。我沈念的生命,不应该浪费在这些人身上。
伦敦的生活很安静。
分公司的事情不多,我每天早起跑步、上班、学烘焙、练瑜伽。
周末去逛博物馆,或者一个人在泰晤士河边走很久。
我瘦了,也沉默了。
以前那个在酒桌上谈笑风生、三杯红酒拿下两个亿项目的沈念,好像死在了订婚礼那天。
分公司有个隐国同事叫James,金发碧眼,笑起来很阳光。
他追了我三个月,请我喝咖啡、看电影、去他父母家过圣诞节。
我试了。
但当他牵我的手时,我脑子里想的居然全是陆之珩站在喷泉旁说“我喜欢苏晚”的样子。
顿时恶心地想吐。
于是我委婉地拒绝了James。
我已经不确定自己还能不能相信爱情。
时间过得很快。
我在伦敦学到很多。
而在第三年的春天,我爸打电话来:“念念,回来吧,你妈想你了。”
我想了很久,订了回国的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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