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山里的姑娘三月的青山村,天亮得比城里晚。凌晨四点,天边还挂着几颗残星,
沈晚晴已经起了床。她摸黑穿好衣服,轻手轻脚地推开堂屋的门,生怕吵醒里屋的母亲。
院子里那棵歪脖子枣树在晨风中沙沙作响,井台上的水桶结了一层薄冰。她打了一桶水,
就着冰凉的水洗了把脸,激得整个人一哆嗦,但也彻底清醒了。
灶台上的铁锅还温着昨晚剩的稀饭,她舀了一碗,就着咸菜疙瘩三口两口扒完,
然后把碗往灶台上一放,抹了把嘴,出门了。三轮车停在院门口,
车斗里码着几筐蔬菜——菠菜是她昨天傍晚顶着露水割的,韭菜是凌晨三点起来捆的,
还有一小筐攒了三天才凑齐的土鸡蛋。她用一块洗得发白的蓝布把菜筐盖好,既保温又防尘。
这辆三轮车是父亲活着的时候买的,漆面早已斑驳,车铃铛也锈得按不响了,
蹬起来吱呀吱呀地响,像一头上了年纪的老牛。
但沈晚晴舍不得换——这是父亲留给她的东西,况且,她也没有换的钱。她蹬上三轮车,
驶出了院门。从青山村到镇上,有十五里山路。这条路她走了六年,闭着眼睛都能骑。
哪里有个坑,哪里有个坎,哪里拐弯最急,她烂熟于心。山风像刀子似的刮在脸上,
她裹紧了头巾,呼出的白气很快被风吹散,只剩下两条腿机械地蹬着踏板。三月的青山村,
路两边的桃树已经冒出了花骨朵,在熹微的晨光中泛着淡淡的粉。沈晚晴喜欢这个季节。
冬天的山是灰扑扑的,死气沉沉;春天的山是活的,一天一个样,昨天还是枯枝,
今天就冒了新芽。她在心里盘算着今天的账:这些菜拉到镇上卖给菜贩子老周,
能换三十多块钱。如果自己骑到县城菜市场去卖,能卖到五十块。多出来的二十块,
够母亲吃三天的药,够弟弟在学校吃一个星期的午饭。二十块。沈晚晴咬了咬牙,车头一拐,
朝着县城的方向骑去。多骑二十里路,多挣二十块钱。划算。五点半天光放亮,
沈晚晴到了县城菜市场。她找了个靠路边的位置,把三轮车停好,
从车斗里搬出几块木板搭了个简易摊位,然后把菜一筐一筐地摆出来。菠菜摆左边,
韭菜摆右边,鸡蛋放在最显眼的位置——那是她最值钱的东西。她蹲在摊位后面,
把零钱罐子摆在面前,开始了一天的生意。“大姐,菠菜怎么卖?”“两块一斤,新鲜着呢,
早上刚割的。”“来两斤。”“好嘞!”沈晚晴麻利地称菜、装袋、收钱,动作一气呵成。
她的手很粗糙,指节粗大,指甲缝里嵌着洗不掉的泥土,但称菜的时候从不缺斤少两,
收钱的时候从不含糊。“姑娘,你这韭菜新不新鲜?”“您放心,凌晨三点起来割的,
您看这根,还带着泥呢。”“行,来一把。”“一把一块五,您给一块三就行。”“哟,
还主动降价?”“这把稍微有点蔫了,不好按好价钱卖给您。您回去炒鸡蛋吃,味道一样好。
”买菜的大姐笑了:“你这姑娘实在,我以后都来你这儿买。”沈晚晴笑着道谢,
低头继续整理菜摊。她做生意有个原则——不骗人。菜新鲜就是新鲜,不新鲜就是不新鲜,
该什么价就什么价,从来不因为顾客不懂行就多收钱。
父亲活着的时候教过她:人骗得了一时,骗不了一世。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比什么都强。这句话,她记了六年。上午十点,菜卖了大半,沈晚晴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
她从兜里掏出一个凉馒头,掰成两半,一半就着咸菜吃了,另一半用布包好,
留着下午回去的路上吃。馒头有点硬,但她嚼得很香。手机响了,是一条短信。她擦擦手,
从兜里掏出那个屏幕碎了一角的旧手机,眯着眼看。是弟弟沈明远发来的。“姐,
这个月月考我考了年级第三。老师说保持下去,重点大学没问题。你别太累了,
等我考上大学,我来养你。”沈晚晴盯着屏幕,眼眶有点热。她吸了吸鼻子,
飞快地打了一行字:“好样的。好好读书,别操心我。姐好着呢。”发完之后,
她又看了一遍弟弟的短信,嘴角翘了起来。年级第三。明远这孩子,像爸,聪明,肯用功。
不像她,脑子笨,读到初中就实在读不下去了——不是因为成绩不好,是因为家里没钱了。
父亲出事那年,她刚上初二,成绩在班里排前十,班主任说她是块读书的料,
让她好好考高中。但母亲一夜之间瘫了,弟弟才六岁,家里天塌了。她没有哭,没有闹,
甚至没有犹豫。她跟班主任说:“老师,我不读了。”班主任劝了她很久,她只是摇头。
不是不想读,是不能读。她把课本整整齐齐地码在书包里,放在床底下,再也没有打开过。
但她不后悔。弟弟替她读了书,替她考了好成绩,替她圆了梦。这就够了。“姑娘,
这鸡蛋怎么卖?”“一块五一个,您要多少?”“给我来十个。”“好嘞!”沈晚晴收了钱,
把鸡蛋一个个仔细地装好,递给顾客。鸡蛋是她的“拳头产品”——村里散养的土鸡,
下的蛋蛋黄大,颜色深,煮出来香得很。县城里的人都识货,每次她带鸡蛋来,
总是最早卖完。下午两点,菜卖得差不多了。沈晚晴数了数钱——五十二块三毛。
比预计的多了两块三,她高兴地抿了抿嘴,从里面抽出十块钱,
去隔壁的肉铺买了半斤猪头肉。“妈好久没吃肉了,”她想,“带回去给她尝尝。
”她把剩下的钱仔细地放进贴身的内袋里,拍了拍,确认放好了,然后蹬上三轮车,往回骑。
二十里路,她骑了一个小时。到家的时候已经三点多了,她把三轮车停在院子里,
拎着猪头肉进了屋。“妈,我回来了!”她推开里屋的门,声音响亮。
床上躺着一个瘦削的女人,五十出头的样子,但看起来像六十多岁。她的头发花白,
脸上皱纹很深,嘴唇没有血色,但看见女儿的那一刻,浑浊的眼睛里亮起了光。“回来了?
”李秀英的声音很轻,像风吹过枯叶。“回来了。”沈晚晴走过去,帮她掖了掖被角,
“今天菜卖得好,多卖了五块钱,给您买了半斤猪头肉,待会儿给您切碎了拌粥吃。
”“又乱花钱,”李秀英皱眉,“你自己留着花,别老给我买东西。
”“五块钱算什么乱花钱,”沈晚晴不以为意地摆摆手,“您好好养身体比什么都强。对了,
今天吃药了吗?”“吃了,隔壁王婶帮我熬的药。”“那就好。我去做饭,
待会儿给您端进来。”沈晚晴转身去了厨房,生火、淘米、煮粥。灶膛里的火苗舔着锅底,
映得她的脸红扑扑的。她把猪头肉切成薄片,拌上蒜末和醋,盛了一小碟,
剩下的留着明天吃。粥煮好了,她端着一碗粥、一碟肉进了里屋,坐在床沿上,
一勺一勺地喂母亲。“妈,明远今天发消息来了,说考了年级第三。
”李秀英的眼睛亮了:“真的?”“真的。说保持下去,重点大学没问题。”“好,好,
”李秀英的眼眶红了,“这孩子像他爸,聪明。”“也像您,脾气好。
”沈晚晴笑着接了一句,又喂了一勺粥。李秀英吃了两口,忽然叹了口气:“晚晴,
你今年二十三了吧?”“嗯,怎么了?”“村里像你这么大的姑娘,都嫁人了。
你就不为自己想想?”沈晚晴的手顿了一下,然后若无其事地继续喂粥。“妈,
我现在挺好的,不想那些。”“你总说挺好的挺好的,”李秀英心疼地看着女儿,
“你看看你,一天到晚忙得脚不沾地,手上全是口子,脸都瘦成一条了。你这样下去,
身体会垮的。”“垮不了,我结实着呢。”“晚晴——”“妈,”沈晚晴放下碗,
认真地看着母亲,“等明远考上大学,等您身体好一点,我再想自己的事。
现在这个家离不开我,我不能走。”李秀英的眼泪掉了下来。
她伸手摸了摸女儿的脸——那张脸曾经圆润白净,现在瘦得颧骨都凸出来了,
皮肤被风吹得粗糙,但眼睛还是亮的,像山涧里的清泉,再苦再累也透着光。
“你跟你爸一样,”李秀英哽咽着说,“倔,认死理,什么事都自己扛。”“我爸是好人,
”沈晚晴笑了,“我像他,挺好。”她把碗收走,给母亲擦了擦嘴,掖好被子,
然后端着碗去了厨房。洗碗的时候,她听见里屋传来母亲低低的啜泣声。她假装没听见。
洗完碗,天已经黑了。沈晚晴在院子里收衣服,抬头看了一眼天空——星星出来了,
密密麻麻的,比城里的亮得多。山风带着泥土和青草的气息,还有远处谁家烧晚饭的烟火味。
她把衣服抱进屋里,在堂屋的八仙桌上铺开刺绣的材料,就着一盏昏黄的灯泡,
开始做手工活。这是她的“夜班”。一针一线地绣,绣的是花鸟鱼虫,
卖给县城的手工艺品店。一幅绣品能卖二三十块钱,但她绣一幅要花三四个晚上。
她的手很巧,绣出来的花栩栩如生,连花瓣上的露珠都能绣出来。村里人都说,晚晴这姑娘,
手比眼睛还灵。但没人知道,她的手上有多少针眼。绣了两个小时,眼睛酸得不行了。
沈晚晴放下针线,揉了揉眼睛,看了一眼墙上的钟——九点半了。该睡了。明天还要早起。
她起身去检查了一遍院门,又把鸡笼的插销插好,然后回到屋里,在母亲的床边打了个地铺。
她舍不得睡床——床是给母亲睡的,她年轻,睡地上没关系。躺下来的时候,
浑身的骨头都在叫唤。蹬了一天的三轮车,站了一上午,又在院子里忙了一下午,
她的腿又酸又胀,脚底板像踩在钉子上。但她没有吭声,只是轻轻翻了个身,面朝窗户。
月光从窗户纸的破洞里照进来,在地上投下一个银白色的光斑。远处的山在月光下沉默着,
像一个沉睡的巨人。沈晚晴闭上眼睛,很快就睡着了。明天,又是同样的一天。但她不怕。
她已经过了六年这样的日子,再苦再累,她都能扛。因为她身后有一个家,家里有母亲,
有弟弟,有那棵歪脖子枣树,有那辆吱呀作响的三轮车。这是她的全部,也是她的铠甲。
第二章意外的相遇三天后,沈晚晴遇到了一件事,改变了她的一生。那天是周五,
她照例凌晨四点起床,蹬着三轮车去县城卖菜。走到村口的时候,
她习惯性地看了一眼路边的老槐树。然后她停下了车。土路边上,停着一辆黑色轿车。
在青山村,轿车是个稀罕物。偶尔有轿车开进来,不是县里领导来视察,
就是谁家在外面发了财的亲戚回来探亲。但眼前这辆车不太一样——车身锃亮,
在晨光下泛着低调的光泽,车标是一个带翅膀的字母B。沈晚晴不认识这个车标,
但她直觉这车很贵,非常贵。贵到她觉得这辆车停在这个破旧的村口,
就像一个穿西装的人站在泥地里,格格不入。车旁站着一个男人。男人大约三十岁出头,
身材高大,穿着一件深色的大衣,里面是笔挺的西装。他的五官很深邃,眉骨高耸,
鼻梁挺直,薄唇微微抿着,下颌线条锋利,像是用刀削出来的。他正低头看手机,
眉头拧成一个深深的“川”字,周身散发着一种“生人勿近”的气场,
让周围的空气都冷了几分。他的右后车胎瘪了。沈晚晴骑过去十几米,又停了下来。
她回头看了一眼,男人已经蹲下身子,正在查看车胎,动作明显不熟练,眉头越皱越紧。
他伸手摸了摸车胎,又站起来踢了一脚,然后掏出手机,似乎在打电话。山里信号不好,
他举着手机转了一圈,脸色越来越沉。显然,这位开豪车的先生,不会换备胎,
而且电话也打不通。沈晚晴犹豫了三秒钟。三秒钟后,她掉转车头,骑了回去。
“需要帮忙吗?”男人抬起头,目光落在她身上——洗得发白的棉袄,袖口磨出了毛边,
头上裹着碎花头巾,脚上是一双沾满泥巴的解放鞋。她骑着一辆破破烂烂的三轮车,
车斗里还残留着几片菜叶和泥土。他的目光冷淡地移开,声音像淬了冰:“不用。
”沈晚晴没走。她跳下三轮车,走到车尾,蹲下来看了一眼车胎。“扎了个钉子,不严重,
换了备胎就行。”男人皱眉看着她,目光里带着明显的不耐烦:“我说了不用。
”沈晚晴没理他。她绕到后备箱前,抬手一掀——没掀开。她转头看他,
理直气壮:“开一下。”男人沉默了两秒,按下手中的钥匙。后备箱弹开了。
沈晚晴探头进去翻了翻,很快找到了备胎和千斤顶。她一手拎起备胎——那轮胎不轻,
她拎得胳膊上的青筋都暴起来了,但愣是没吭一声——另一只手拿着千斤顶,走回车胎旁。
“你——”“你站边上就行,别挡光。”沈晚晴头也不抬,已经麻利地找准了千斤顶的支点。
她把千斤顶塞进去,用力压了几下,车身缓缓升起。然后她蹲下来,用扳手卸下坏胎的螺丝。
她的动作很熟练,每一步都干脆利落,没有半分犹豫。那双粗糙的、布满老茧的手,
此刻灵活得像两只燕子,在轮胎和工具之间翻飞。男人站在原地,
看着这个穿着破棉袄的姑娘蹲在他的豪车旁边,动作娴熟地换轮胎。山风吹过,
她头上的碎花头巾被吹歪了,露出里面乌黑的头发,有几缕散落在额前,她随手一拨,
继续干活。十分钟后,沈晚晴拍了拍手站起来,把换下来的坏胎滚到一边。“好了。
”她脸上沾了一点灰,额头沁出细密的汗珠,但那双眼睛亮得惊人——像山涧里的清泉,
干净、透亮,带着一股子不服输的韧劲。男人看着她,沉默了几秒。
他的目光在她脸上停留了一瞬,然后移开,从大衣内袋里掏出钱包。“多少钱?
”沈晚晴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露出一口白牙,整张脸都亮了,
像山里的太阳。“不要钱。”“你帮我换了胎。”“顺手的事。”她拍了拍身上的灰,
转身走向自己的三轮车,“这路不好走,前面有个弯特别急,你开慢点。
再往前五里有个补胎的铺子,八点开门。”她蹬上三轮车,回头冲他挥了挥手:“走了啊。
”然后她就骑着她那辆叮当响的三轮车,消失在晨光里。陆廷深站在原地,
看着那个背影越来越小,越来越远,最后变成一个黑点,融进了远处的群山。
他低头看了看手里还没塞出去的钱,又看了看地上换下来的旧轮胎,忽然觉得有些恍惚。
他活了三十二年,还是第一次被人拒绝付钱。
而且是这么一个——穿着破棉袄、骑着三轮车、手上全是泥的乡下姑娘。
他弯腰捡起那个坏轮胎,放进后备箱,坐回驾驶座。发动引擎之前,
他不经意地看了一眼后视镜——那条土路空空荡荡,只有三轮车碾过的两道车辙,
歪歪扭扭地延伸到远方,消失在晨雾里。他收回目光,发动了车。车子缓缓驶过那条土路,
经过一个急弯,又开了五里地,果然看见路边有一个补胎的铺子。一个老头正在开门,
看见他的车,眯着眼打量了一下。“补胎?”“嗯。
”老头指了指地上的痕迹:“你这胎是不是在村口扎的?前几天也有辆车在那儿扎了钉子,
八成是有人故意撒的。”陆廷深的眼神暗了暗。“知道了。谢谢。”他付了钱,
开着车继续往山里走。这条路越走越窄,越走越破,两边的山越来越近,树木越来越密。
导航显示,青山村就在前方三公里。二十分钟后,他到了。青山村比他想像中还要偏僻。
几十户人家散落在山坳里,房子大多是土坯房,屋顶盖着青瓦或者石棉瓦,
有的还压着塑料布。村口有一棵老槐树,树下坐着几个晒太阳的老人,看见他的车,
都好奇地张望。陆廷深把车停在村口,下车步行。他顺着导航走到一个地址前,停下了脚步。
一座破败的土坯院,院墙塌了半边,用篱笆勉强围着;屋顶的瓦片缺了好几块,
压着塑料布防雨;院子里有一棵歪脖子枣树,树下拴着一只芦花鸡,正咯咯地叫。
院门上挂着一块木牌,上面用毛笔歪歪扭扭地写着两个字:沈家。他推开篱笆门,
正要往里走,就听见屋里传出一个声音——“妈,我回来了!今天菜卖得好,多卖了五块钱,
给您买了半斤猪头肉,您尝尝!”是那个姑娘的声音。陆廷深愣在了原地。紧接着,
堂屋的门被推开,沈晚晴端着一个搪瓷盆走出来。她一抬头,看见了他。四目相对。
她认出了他——那个开豪车的男人。他也认出了她——那个帮他换胎的姑娘。
空气安静了三秒钟。“你怎么找到这儿的?”沈晚晴皱了皱眉,
下意识地把搪瓷盆往身后藏了藏。陆廷深的目光越过她,落在她身后的屋子里。昏暗的堂屋,
一张掉了漆的八仙桌,墙上贴着褪色的年画,角落里堆着一些手工活计的材料。
再往里是一间卧室,门半开着,能看见床上躺着一个人,被子下面鼓鼓的,在微微起伏。
“我是来找沈德厚家的。”他说。沈晚晴的表情变了。她放下搪瓷盆,擦了擦手,走到门口,
挡住了他的视线。她的脊背挺得很直,下巴微微扬起,像一堵单薄却坚硬的墙。“我爸死了。
你找他什么事?”她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像在说今天的天气。但陆廷深注意到,
她的手在微微发抖,指节因为用力攥紧而泛白。“我知道。”他说,
“我是来——”“你是开发商的人?”沈晚晴打断了他,眼睛直直地看着他,
目光里带着警惕和疏离,“当年那件事,已经结案了。我爸是意外,补偿款我们也收了。
你还来做什么?”她的语气很硬,像一块石头砸在地上,每一个字都带着棱角。
但陆廷深听出了底下的颤抖,像是绷紧的弦,随时可能断裂。他沉默了一会儿,
说:“我不是来找麻烦的。我是来——”“不管你来做什么,我们都不需要。
”沈晚晴往后退了一步,手扶住了门框,指节泛白,“请你离开。”陆廷深站在原地,
看着她。她站在门槛上,逆着光,身形单薄得像一棵风中的芦苇,
好像一阵大风就能把她吹倒。但她挡在门口的姿势,像一头护崽的母兽,
倔强、警惕、不肯退让分毫。
他忽然想起她帮他换胎时的样子——利落、爽快、笑着说“不要钱”。那个姑娘,
和眼前这个浑身是刺的女人,是同一个人。原来她是沈德厚的女儿。
原来那个笑着帮他换胎、说“顺手的事”的姑娘,就是他亏欠的人。“我叫陆廷深,”他说,
“陆氏集团的陆廷深。”沈晚晴的眼神闪了闪。她不知道“陆氏集团”是什么,
但她记得这个姓——当年那个开发项目的公司,就叫“鸿远实业”,而鸿远实业的老板,
也姓陆。她的脸色白了一瞬,但很快恢复了平静。“我不管你是谁,”她说,“我说了,
请你离开。”陆廷深没有再说什么。他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弯腰放在了门槛上,
然后转身离开。走出院门时,他听见身后传来一声轻响——是门关上的声音。不是摔门,
只是轻轻地、缓缓地合上了。但那一声轻响,比任何摔门声都更决绝。他回头看了一眼。
篱笆门关着,那棵歪脖子枣树在风中轻轻摇晃,芦花鸡还在咯咯地叫。而那个姑娘,
已经消失在昏暗的堂屋里,像一滴水融进了大海。陆廷深站在院门外,沉默了很久。
山风吹过来,带着泥土和青草的气息,
还有一股淡淡的药味——从那个昏暗的屋子里飘出来的。他想起了床上躺着的那个人,
想起了沈晚晴手里端着的猪头肉,想起了她那双粗糙的、布满老茧的手。他忽然觉得,
这座破败的院子,比他在京城的任何一栋房产都重。重得他喘不过气来。
第三章山里的日子陆廷深没有走。他在县城最好的酒店住了下来,
每天让人去查沈家的详细情况。三天后,一份厚厚的调查报告摆在了他面前。沈德厚,
十五年前坠崖身亡。当时鸿远实业在青山村附近有一个开发项目,沈德厚是村里的代表,
反对项目征地,多次与开发商交涉。在一次争执中,沈德厚坠崖身亡,被定性为意外事故。
沈家收到补偿款两万元。妻子李秀英,在丈夫去世后突发脑溢血,半身瘫痪,丧失劳动能力。
女儿沈晚晴,当年十四岁,初中二年级,成绩优异,辍学回家务农,
承担起照顾母亲和弟弟的全部责任。儿子沈明远,现年十七岁,在青山县第一中学读高二,
成绩年级前十,靠助学贷款和姐姐的辛苦钱读书。沈家的经济来源:沈晚晴种菜卖菜,
月收入约一千五百元;手工刺绣,月收入约三百元;偶尔帮人打零工,月收入约两百元。
合计月收入约两千元。沈家每月支出:母亲药费一千二百元,弟弟学费加生活费一千五百元,
家庭基本生活开销三百元。合计月支出三千元。每月缺口一千元,
靠借款和沈晚晴省吃俭用来填补。报告最后附了几张照片——沈晚晴在菜市场蹲着卖菜,
沈晚晴在院子里洗衣服,沈晚晴在灯下做刺绣,沈晚晴端着碗喂母亲吃饭。每一张照片里,
她都在笑。蹲在菜摊前,笑着给顾客称菜。洗衣服的时候,笑着跟隔壁王婶说话。
做刺绣做到深夜,抬头看见镜头,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喂母亲吃饭的时候,
笑着哄她:“妈,再吃一口,就一口。”陆廷深看着那些照片,看了很久。他把照片收好,
拿起电话,打给了助理:“帮我约一下青山县一中的校长。”三天后,
沈明远的班主任通知他:有一位匿名资助人,愿意承担他高中及大学的所有学费和生活费,
条件是——好好学习,不要告诉任何人。沈明远把这个消息告诉姐姐时,
沈晚晴正在院子里洗衣服。她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泡沫从指缝间滑落,滴在盆里,
荡开一圈涟漪。“匿名资助人?”她问。“嗯,班主任说是北京的基金会,
专门资助贫困优秀学生的。”沈明远的声音很兴奋,隔着电话都能听出来,“姐,
我以后不用你那么辛苦了!你省下来的钱给自己买点好吃的,别老舍不得。
”沈晚晴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笑了笑:“那你要好好读书,别辜负人家的好意。”“我知道!
姐,我一定会考上好大学,以后赚大钱,让你和妈过好日子!”“好,姐等着。”挂了电话,
沈晚晴低头继续搓衣服,但她的目光透过院子里的枣树,看向远处的山路。暮色正在降临,
远处的山峦变成了一团模糊的墨色,像一幅未干的水墨画。她想起三天前,
那个站在门槛外的男人。他说他叫陆廷深,陆氏集团的陆廷深。
她不知道“陆氏集团”是什么,但她记得他开的那辆车,记得他大衣的质地,
记得他站在她家破败的院子里时,那种格格不入的感觉——像一个走错了门的人,
误入了一个完全不属于他的世界。她不知道他为什么来,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走。
但她有一种直觉——那个男人,不会就这么算了。果然。半个月后,沈晚晴在菜市场卖菜时,
一辆黑色迈巴赫停在了她的摊位前。车门打开,陆廷深走了下来。他今天没穿大衣,
一身深灰色的西装,剪裁合体,衬得他肩宽腿长,气度不凡。阳光照在他的侧脸上,
勾勒出刀削般的轮廓。菜市场里所有人都看了过来——这个浑身散发着金钱气息的男人,
和周围嘈杂的环境太不搭了,像一个误入凡间的天神。沈晚晴蹲在菜摊后面,仰头看着他,
眉头微微皱起。“你又来做什么?”陆廷深低头看着她——她蹲在地上,
围裙上沾着菜叶和泥巴,手里还攥着一把蔫了的菠菜。但她看他的眼神,
像是在看一个不速之客,警惕、疏离、没有半分讨好。“买菜。”他说。
“……你开迈巴赫来菜市场买菜?”“有问题?”沈晚晴张了张嘴,又闭上了。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菜摊——菠菜、韭菜、几根萝卜、一小把香菜。这些东西,
配得上这辆车的油钱吗?“你要什么?”她问。“你这里有什么?”“菠菜两块一斤,
韭菜一块五,萝卜八毛——”“全要了。”沈晚晴抬头看他,以为他在开玩笑。
但他的表情很认真,甚至已经掏出了钱包,修长的手指夹着一张银行卡,在阳光下泛着冷光。
“你买这么多菜吃得完吗?”“吃不完。”“那你买它干嘛?”“帮你卖完,
你可以早点回家。”沈晚晴愣住了。她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西装革履,面无表情,
说出来的话却像一个不太会说话的笨拙孩子,直愣愣的,没有一点弯弯绕绕。
她忽然觉得有点好笑。“陆先生,”她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土,“你是不是觉得,
买完我的菜,就能弥补什么?”陆廷深沉默了一瞬。他的喉结动了动,
像是在吞咽什么难以下咽的东西。“我知道弥补不了。”他说,声音比平时低了几分,
“但这是我现在唯一能做的事。”沈晚晴看着他,看了好一会儿。他的眼睛很深,很暗,
像一口看不到底的井。但那口井里,此刻倒映着一个小小的、脏兮兮的菜摊,
和一捆捆不起眼的蔬菜。她忽然心软了。“行吧,”她弯腰从菜摊下面拿出一个塑料袋,
把菠菜、韭菜、萝卜、香菜一样一样地装进去,装得满满的,递给他的时候,
又顺手塞了两根葱,“给,二十八块三,算你二十八。
”“我说了全要——”“全要你也吃不完,浪费。”她理直气壮地说,双手叉腰,
“这些够你吃两三天了。吃完了再来买,我的菜新鲜。”陆廷深接过塑料袋,
低头看了一眼——绿色的菠菜、紫色的萝卜、翠绿的韭菜,还有两根葱,
整整齐齐地码在袋子里,像一幅色彩斑斓的画。他忽然想起,
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过这么鲜活的颜色了。他的生活里,
只有黑色——黑色的西装、黑色的轿车、黑色的咖啡、黑色的夜幕、黑色的心情。“谢谢。
”他说。然后他从钱包里抽出一张一百块,放在菜摊上,转身就走,
皮鞋踩在湿漉漉的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哎——找你钱!”沈晚晴在身后喊。
“下次一起算。”沈晚晴捏着那张一百块钱,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人群中。他的背影很高大,
很挺拔,但不知为什么,看起来有一点孤独。她低头看了看手里皱巴巴的钞票,
又看了看他离开的方向,忽然轻轻笑了一声。“什么人啊,”她嘟囔着,“买菜都不会买。
”她把一百块钱仔细地放进贴身的内袋里,在那个旧得发白的布袋里,
这张崭新的钞票格外显眼。那天晚上,她破天荒地没有做手工活到深夜,而是早早就上了床。
躺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她盯着头顶的塑料布天花板,脑子里乱七八糟地想着一些事情。
想那个男人的眼睛——很深,很暗,像一口看不到底的井,但井底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发光。
想他说“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事”时的表情——不像一个高高在上的大老板,
倒像一个做错了事不知道该怎么弥补的孩子,手足无措,笨拙得让人心疼。
想他那双手——修长、白净、骨节分明,和她见过的所有男人的手都不一样。
那是一双从来没有干过粗活的手,一双握笔、握鼠标、握方向盘的手。她翻了个身,
把脸埋进枕头里。“沈晚晴,你清醒一点,”她小声对自己说,声音闷在枕头里,嗡嗡的,
“人家是开迈巴赫的,你是骑三轮车的。两个世界的人,想什么呢。”窗外的山风呜呜地吹,
枣树的枝丫在月光下摇晃,沙沙的声音像一首古老的催眠曲。她闭上眼睛,很快就睡着了。
梦里,她看见一个男人站在村口的晨光里,手里拎着一袋菜,冲她笑。他的笑容很好看。
第四章他乡遇故知陆廷深说到做到。每隔三天,他就会出现在沈晚晴的菜摊前,
把她当天的菜全部买走——不,是买走一部分。因为沈晚晴死活不让他全买,
每次都只肯卖给他两三天的量,还振振有词:“你一个人吃不了那么多,坏了可惜。
粮食不能浪费,这是规矩。”陆廷深觉得好笑。他是陆氏集团的掌门人,
手底下管着几万号人,在商场上说一不二,从来没人在他面前说“不”。但这个卖菜的姑娘,
跟他说“不”的时候,眼睛都不眨一下,理直气壮得像在说一加一等于二。更离谱的是,
她开始给他“搭配”菜单。“菠菜补铁,你脸色不太好,多吃点菠菜。是不是老熬夜?
年轻人要注意身体。”“韭菜壮阳,你……算了,你也吃点吧,反正没坏处。”“萝卜通气,
看你上次来的时候好像有点便秘,多吃萝卜,顺顺气。”“这个香菜你拿回去,
煮汤的时候放一点,提鲜。别放太多啊,放多了味道冲。
”陆廷深:“……”他的助理林越在车里看到这一幕,差点没憋住笑。他跟着陆廷深八年了,
从来没见过有人敢这么跟老板说话。那些商界大佬、政界要员,
哪个跟陆廷深说话不是客客气气、小心翼翼的?这个姑娘倒好,直接给人诊断起便秘来了。
但更让林越震惊的是——陆廷深居然真的开始吃她卖的菜了。
他让酒店厨房按照她说的做——菠菜焯水凉拌,韭菜炒鸡蛋,萝卜炖排骨,香菜豆腐汤。
酒店的厨师长接到这个指令时,以为自己听错了:“林助理,您是说……陆总要吃凉拌菠菜?
”“对,还有韭菜炒鸡蛋。”“可是……陆总以前从来不吃这些家常菜的。”“现在吃了。
照做就行。”厨师长战战兢兢地做了,端上去的时候手都在抖。但陆廷深吃了,而且吃完了。
他吃完之后沉默了一会儿,说了一句:“菠菜不错,以后多做。”厨师长差点跪了。
陆廷深吃了一个星期的“沈晚晴菜单”后,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他多年的失眠,
似乎好了一点。不,不是似乎。是确实好了。以前他躺在床上,
脑子里全是公司的财报、董事会的博弈、继母的算计、对手的阴谋,
翻来覆去到凌晨三四点才能勉强入睡,有时候甚至要靠安眠药。
他试过各种方法——催眠、冥想、瑜伽、甚至去过瑞士的睡眠疗养中心,都没有用。
但这几天,他十一点上床,翻几个身,居然就睡着了。而且是一觉到天亮,中间没有醒过。
小说《夫人来自农村》 夫人来自农村精选章节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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