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衍珩苏婉清昭宁》by重生后我不做恋爱脑了,狗皇帝和白月光跪着哭了 找不到笔名666小说精彩章节在线阅读

第一章杏花林里的少年,递给我一个冷掉的馒头永安四十三年,春。我十二岁,

在杏花林里遇见了一个吃冷馒头的少年。他坐在一棵老杏树下,膝上摊着一本书,

目光空洞地望着远处。衣裳半旧不新,袖口磨得发白,身边只有一个冷馒头。我蹲在他面前,

仰着头问:“你是不是饿了?我有桂花糕,分你一半。”他低下头看我。那双眼睛很深,

很亮,像北境冬夜里最远的那颗星。他说好。我把攒了一路的桂花糕全给了他。他吃得很慢,

一小口一小口地咬,吃完之后问我:“你是谁家的姑娘?”“我姓沈,我爹是镇北侯。

”他的眼睫颤了一下,那点微弱的光瞬间黯淡了。然后他笑了,温温和和的,像三月的风。

我不知道那一眼的黯淡是什么。我不知道他是六皇子萧衍珩,母妃卑微,不受宠爱,

连饭都吃不饱。我不知道他早就打听到了沈家嫡女常去那片杏花林,

不知道那个冷馒头是他故意带的,不知道那个空洞的眼神是他对着铜镜练了无数遍的。

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好可怜。那天晚上,我翻来覆去睡不着。第二天,我又去了。

第三天,又去了。我每天都去,每天都给他带吃的。

枣泥酥、芙蓉糕、莲子羹——我缠着府里的厨娘学做点心,把自己弄得一身油烟味,

母亲骂了我无数次,我笑嘻嘻地不以为意。他说他最喜欢我煮的莲子羹。不是多好吃,

是热的。他说他在宫里活了十二年,从来没有人给他送过一碗热的东西。

我把这句话记在心里,记了一辈子。第二章为了他,我跪断了膝盖,

搭上了整个沈家永安四十五年,我十四岁。他站在沈府后墙下,学了三声猫叫。

我翻墙出去——沈家的嫡女,堂堂镇北侯的千金,翻墙。裙子被墙头的瓦片刮破了一道口子,

他接住我,手臂稳稳地托住我的腰:“昭宁,小心些。”“昭宁,我想争一争那个位子。

”他的声音在发抖,“我没有母族撑腰,没有朝臣依附,什么都没有。

但我不想再被人踩在脚下了。”我伸手捧起他的脸。“萧衍珩,你听着。沈家不帮别人,

只帮自己人。你是我的人,所以沈家帮你。”他的眼泪掉在我手背上,烫得我心头一颤。

他把我紧紧地抱进了怀里。我想,我这辈子就是他了。我跪在父亲书房前求他帮萧衍珩。

跪了整整一夜,三月的夜里带着寒气,膝盖肿了,嘴唇发紫,

第二天被翠微扶起来的时候已经站不住了。父亲站在门口看着我,沉默了很久,

最终叹了口气:“昭宁,你确定?”“女儿确定。”“他不一定是你想的那个样子。

”“女儿信他。”父亲没有再说什么。沈家开始倾尽全力扶持六皇子。大哥沈昭平,

镇北侯世子,从西北调了三千精兵驻扎京城外,作为萧衍珩的私军。二哥沈昭安,

在西北军中为萧衍珩拉拢将领,一个一个地写信、拜访、许诺。三弟沈昭继,年纪最小,

被派去江南,替萧衍珩联络当地的世家大族。母亲变卖了自己的嫁妆。

那些嫁妆里有外祖母留下的羊脂玉镯、红宝石簪子、翡翠手串,是她在沈家二十年的积蓄。

她把那只羊脂玉镯留到了最后,那是外祖母临终前亲手戴在她手腕上的,她戴了二十年,

从来没有摘下来过。“这个留着,”她把镯子放回匣子里,“给昭宁当嫁妆。

”我没有听到这些话。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知道,萧衍珩越来越忙了,但每次来,

都会带小玩意儿给我。我把这些东西都锁在一个匣子里,当作比命还珍贵的宝贝。

第三章我大哥万箭穿心时,他说“死得其所”永安四十七年,秋。大哥死了。万箭穿心,

尸骨无存。消息传到王府的时候,我正在小厨房里煮莲子羹。

翠微跌跌撞撞地跑进来:“**……大公子……大公子在西北……没了。

”我手里的勺子掉在地上,瓷勺摔成两半,莲子羹溅了一地。我跪在地上哭得浑身发抖。

萧衍珩赶回来,把我抱进怀里,拍着我的背:“昭宁,不哭了。大哥是为国捐躯,死得其所。

”死得其所。他说这四个字的时候语气很平静,平静得像死了一个不相干的人。

但我没有听出来。我把脸埋在他胸口,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只觉得他的怀抱好温暖。“殿下,

你不要离开我。你是我唯一的依靠了。”“不会的,昭宁。我永远不会离开你。”大哥死后,

父亲一夜白头。母亲坐在书房里,手里攥着大哥的一件旧衣裳,贴在脸上,闭着眼睛,

一言不发。“爹,对不起。都是因为我——”“胡说什么?”父亲打断我,“昭平是军人,

死在战场上是他最好的归宿。”他看着我,目光里有我看不懂的东西。后来我才知道,

那是担忧。他已经查到了蛛丝马迹——大哥的行军路线是被泄露给北狄的,

泄露的人来自京城。但他没有告诉我,因为他知道,告诉我也没有用。永安四十九年,

二哥断了一条腿。他在西北追击敌军时坠入山涧,右腿从膝盖以下血肉模糊。

军医说保不住了,要锯掉。二哥咬着牙说锯,锯完了继续打仗。

他拄着拐杖在城墙上站了三年,再也没有回过京城。消息传来的时候,我正在给他绣荷包,

一对鸳鸯,绣了整整一个月。我哭着要回西北看二哥,他拦住了我:“昭宁,你是王妃了,

不能随便离京。”我信了。我继续绣我的荷包,继续给他煮莲子羹,

继续替他写策论、出主意、拉拢朝臣。第四章满门抄斩,三百一十七颗人头落地永和元年,

他登基了。封我为皇后。我站在太和殿的丹陛下,仰头看着他一步一步走上九重台阶,

穿着明黄色的龙袍。那一刻我觉得全天下所有的光都打在了他身上。我不知道,

他站在最高处的时候,第一个念头是——怎么把沈家从高处推下去。永和三年春,

三弟从西南回来了。他打了胜仗,带着一身伤疤和两千残兵回到京城。等着他的是枷锁。

“通敌叛国”。我闯进养心殿,扑通一声跪在他面前。“陛下,沈家的事是冤枉的!

大哥战死沙场,二哥断了一条腿,三弟——”“皇后,”他打断我,声音冷得像冰,

“证据确凿。”“萧衍珩,你告诉我,你是不是从一开始就在利用我?”他看着我,

目光里有了一丝不耐烦。“皇后,你太累了。回去休息吧。”“来人,送皇后回坤宁宫。

没有朕的旨意,不许她离开一步。”我被软禁了。翠微偷偷告诉我沈家的消息。

父亲在天牢里被用了刑。烙铁、夹棍、钉指,每一样都用了。

他的十根手指被一根一根地夹断,指甲被一片一片地拔掉,

烙铁烫在他的胸口、后背、大腿上,烫得皮开肉绽。他始终没有认罪。

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沈家世代忠良,从不做对不起朝廷的事。

”三弟在押解回京的路上被加了重枷,五十斤的铁枷卡在脖子上,磨得皮开肉绽。他不肯走,

被拖了三十里,膝盖上的肉都磨没了,膝盖骨露在外面。他死的时候,三根手指断了,

剩下的七根手指指甲全被拔掉了。狱卒说他“畏罪自尽”,用腰带吊死的。

一个被拔了所有指甲、断了三根手指的人,是怎么把自己吊上去的?二哥在天牢里,

断腿的地方发了炎,肿得老高,流着脓。没有大夫来看,没有人给他换药。他发着高烧,

昏迷了三天三夜,醒来之后第一句话是“我想回西北”。他死的时候,身边没有一个人。

父亲死的时候,十根手指没有一根是完整的。他的舌头被割掉了半截——因为他一直在喊冤。

他的尸骨被扔在了乱葬岗,和那些无名的乞丐、罪犯、死囚堆在一起。

母亲在沈家被抄家那天,一头撞在了府门前的石狮子上。她穿着那件最喜欢的藕荷色褙子,

头上插着大哥给她买的银簪,

手腕上戴着外祖母留下的羊脂玉镯——她终究没有把它留给我做嫁妆。

她撞上去的时候很用力,额头上撞出一个洞,血和脑浆一起流出来,

染红了石狮子下面的台阶。她死的时候手里攥着一封信,是大哥上次回京时写的,

信上只有一句话:“娘,等仗打完了,我就回来陪您。”她到死都在等大哥回家。

沈家的九族,三百一十七口人。上至八十岁的曾祖父,下至三个月大的婴孩。男丁斩首,

女眷流放。曾祖父已经走不动路了,是被两个士兵拖到刑场上的,

拖的时候脚后跟在地上磨出了两道血痕。三个月大的婴孩是堂嫂刚生的,还在吃奶,

被官差从母亲怀里抢走的时候,哭得声嘶力竭。斩首的那天,菜市口围了上千人。

三百一十七颗人头,一颗一颗地落地。鲜血流成了河,从菜市口一直流到旁边的水沟里,

染红了整条街。刽子手的刀砍卷了三把,砍到最后,他的手都在抖,不是因为心软,

是因为胳膊酸了。没有人收尸。尸体堆在乱葬岗上,被野狗啃食。三天之后,野狗都吃撑了,

躺在尸体旁边打饱嗝。而我,什么都不知道。我被关在坤宁宫里,每天对着四面墙发呆。

我只知道,每天早上醒来,我还会下意识地想:今天给他煮什么羹?第五章冷宫里的狗,

比我活得体面永和四年正月初三,我被贬入冷宫。“皇后沈氏,失德乱行,不堪配天子”。

冷宫在皇宫最北边,挨着浣衣局。屋子很小,四面透风,地上铺着发霉的稻草。

太监把我推进去,锁上门,走了。冷宫的冬天,比我死过的那次还要冷。

西北风从墙缝里灌进来,像刀子一样割着我的皮肤。手指冻得发紫,指甲发黑,一碰就掉。

脚趾生了冻疮,又痒又疼,挠破了皮,流了脓。饭食是馊的。上面浮着一层油花,

散发着酸腐的气味。有时候碗底有虫子,白的黑的,在米汤里浮浮沉沉。有一次,

送饭的太监不小心把碗打翻了,粥洒了一地。他看了一眼,转身就走了。我蹲在地上,

用手指把没沾到灰的粥粒一粒一粒地捡起来塞进嘴里。我是沈家的嫡女。

是镇北侯的掌上明珠。是大雍的皇后。我蹲在冷宫的泥地上,像一条狗一样舔地上的粥。

冷宫里养了一条狗,老得牙都掉光了,每天躺在墙角晒太阳。它每天有人送饭,一碗白米饭,

上面盖着一块肉。我有时候会趁它不注意,偷它碗里的剩饭。它发现了也不叫,

只是看我一眼,然后把头扭过去,继续睡觉。它看我的那个眼神,我这辈子都忘不了。

那不是凶,不是恶,是怜悯。一条狗,在怜悯我。第六章白月光的自白:你的好,

是我最恨的东西永和五年正月初五,苏婉清来了冷宫。

她穿着一件月白色的织金褙子——我变卖母亲的羊脂玉镯换来布料,熬了两个月,

一针一线绣出来的。绣的时候手指扎破了无数次,血滴在白缎子上,我用金线盖住了。

她蹲下来和我平视,从袖子里掏出一个白底青花的瓷瓶,放在我的手心里。“姐姐,

这是陛下让我带来的。鸩酒。”“姐姐,你知道你大哥是怎么死的吗?

是我让人把行军路线泄露给北狄的。万箭穿心。”“你二哥的腿,

是我派人假扮敌军推他下山涧的。”“你三弟在西南平叛,

是我在陛下耳边说‘拨五千兵马就够了’。那根腰带,也是我让人送进牢里的。

”“你父亲在天牢里的那些刑罚,是我亲自拟的。

烙铁的温度、夹棍的力度、钉指的次序——每一样我都亲自过目。烙铁要烧到亮红色,

夹棍要夹一炷香,钉指要先钉大拇指。我亲眼看着他十根手指被一根一根地夹断,

指甲被一片一片地拔掉。”“你母亲撞在石狮子上的时候,我在场。我听见‘咚’的一声,

像西瓜摔在地上。她的脑浆溅在石狮子上,白花花的,混着血。她手里攥着一封信,

到死都没有松开。”她说完这些,站起身,低头看着我,眼中是满满的得意。“姐姐,

你知道我最恨你什么吗?你对我越好,我就越恨你。因为你的好,

时时刻刻都在提醒我——我不如你。”她走了。瓷瓶在我手心里,冰凉的,沉甸甸的。

正月初六,翠微死了。四个太监,一根棍子。他们把翠微按在地上,嘴里塞了碎布,

然后开始打。十三棍。翠微不动了。眼睛还睁着,眼角挂着一滴没来得及落下的泪。

正月初七,我拔开了瓷瓶的塞子。鸩酒是琥珀色的,闻起来有一股淡淡的杏仁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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