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了,穿成了豪门假千金,肚子里还揣了九个崽。真千金回归第一天,
我就被我那名义上的爹一脚踹出了家门。“我们沈家,丢不起这个人!”他甩给我一张卡,
里面是五万块钱的“遣散费”,和一张去往偏远乡下的单程车票。看着窗外疾驰而过的风景,
感受着肚子里时不时传来的胎动,我,一个刚猝死在工位上的社畜,只想仰天长啸:毁灭吧,
我累了。可当那个清冷矜贵的男人,淋着雨,抱着我那离家出走的三宝,
站在我破旧的院门前,低声问:“我能……进来喝口热水吗?
”看着他那张帅得人神共愤的脸,和那双深邃眼眸里藏不住的疲惫,我忽然觉得,
这鸡飞狗跳的日子,好像……也不是那么难熬。01我醒来时,正躺在冰冷的地板上。
小腹传来一阵尖锐的坠痛,一个穿着高定连衣裙的女孩,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脸上是毫不掩饰的幸灾乐祸。“姜晚,你肚子里的野种,是保不住了。”这是沈柔,
沈家刚找回来的真千金。而我,是那个鸠占鹊巢二十多年的冒牌货。
记忆像是潮水般涌入脑海,我这才明白,自己这是猝死之后,穿书了。
穿成了这本古早霸总文里,下场凄惨的炮灰假千金。原主为了能留在沈家,
不惜和自己的联姻对象,也就是本书的男主角陆泽,设计了一场酒后乱情。结果,
男主没睡到,反而被不知名的男人占了便宜。更离谱的是,就那一晚,她竟然怀上了。
还是……九个。是的,你没看错,医学奇迹,九胞胎。原主本想靠着这个肚子留在沈家,
却没想到,沈家提前找到了流落在外的真千金沈柔。于是,我这个假千金,
就成了沈家急于甩掉的污点和累赘。“柔柔,跟这种人废什么话!
”一个雍容华贵的妇人走了过来,看我的眼神,像是在看一坨垃圾。她是我“妈”,沈夫人。
“当初真是瞎了眼,把你这种东西领回家养了二十年,真是晦气!”紧接着,
一个中年男人走了进来,一脚踹在我的肚子上。“滚!立刻给我滚出沈家!
我们沈家没有你这种不知廉耻的女儿!”这是我“爸”,沈氏集团的董事长,沈国安。
剧痛让我瞬间蜷缩成了虾米,冷汗浸透了衣衫。这一家子,还真是整整齐齐地不做人啊。
我咬着牙,撑着地板,一点点地想站起来。可身体太虚弱了,试了几次都徒劳无功。“爸,
妈,别这样,姐姐她也不是故意的……”沈柔假惺惺地过来劝。“她肚子里的孩子怎么办啊?
要不……送她去医院吧?”沈夫人冷笑一声:“去什么医院?让她自生自灭!这种野种,
生下来也是给我们沈家丢人!”沈国安从钱包里抽出一张卡,扔在我脸上。“里面有五万块,
拿着钱,滚得越远越好!以后别再让我在京城看见你!
”他还附赠了一张去往南方某个偏僻山村的火车票。我趴在地上,
看着那张被甩在脸上的银行卡,忽然笑了。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我,姜晚,
前世是卷死同事的社畜,天天996,熬夜加班是家常便饭,最后成功把自己送进了ICU,
一睁眼,就成了这鬼样子。也好。也好。反正上辈子活得那么累,这辈子换个活法,种种田,
养养娃,似乎也不错。至于这九个娃……来都来了,总不能再塞回去。我颤抖着手,
捡起地上的银行卡和车票,扶着墙,一步一步地往外走。身后,是沈柔压抑不住的得意笑声,
和沈家夫妇的冷漠咒骂。我没有回头。从今天起,我姜晚,和沈家,再无瓜葛。02五年后。
“妈妈,妈妈!你看大宝抓到了什么!”我正坐在院子里的葡萄架下,悠闲地摇着蒲扇,
七宝穿着小花裙,像个小炮弹一样冲进我怀里。她身后,大宝酷着一张小脸,
手里拎着一只扑腾得正欢的野鸡。这只野鸡毛色鲜亮,个头奇大,一看就肉质肥美。“哇,
大宝真厉害!”我毫不吝啬地夸奖。大宝的脸颊微微泛红,
酷酷地把野鸡往地上一扔:“晚上加餐。”“好嘞!”我看着院子里追逐打闹的九个小豆丁,
心里一片柔软。五年前,我拿着那五万块钱,来到了这个叫“云溪村”的小山村。村子很穷,
也很偏,但山清水秀,空气好得不得了。我用那笔钱,租下了村东头一间废弃的老宅子。
刚来的时候,日子确实很苦。尤其是生孩子那天,九个小不点像是约好了一样,
争先恐后地往外挤,差点要了我半条命。幸好村里的王婶经验丰富,
硬是帮我把这九个小祖宗一个不少地接生了下来。从那天起,
我就成了这个村里最“富有”的人——我有九个孩子。七个儿子,两个女儿。
我给他们取了简单好记的名字,从大宝排到九宝。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晚的“基因突变”,
我的九个崽,个个都天赋异禀。大宝沉稳冷静,力大无穷,小小年纪就是个打猎好手,
家里的肉食基本被他承包了。二宝对数字极其敏感,我每次去镇上卖菜,都得带上他,
算账比计算器还快。三宝……三宝是个颜控,整天抱着本《山海经》,
对着上面的神仙异兽流口水。其他的崽子们,也都各有各的长处。而我,在生完孩子后,
也觉醒了我的“金手指”。我发现,任何植物的种子,只要经过我的手,种下去后,
不仅长得飞快,而且味道都比寻常的好上千百倍。院子里这片原本荒芜的土地,
被我开垦成了菜园。我种的番茄,又沙又甜,咬一口汁水四溅。我种的黄瓜,清脆爽口,
带着一股奇异的清香。我把吃不完的蔬菜水果拉到镇上去卖,
很快就成了镇上最受欢迎的菜贩子。靠着种田,我不仅养活了九个嗷嗷待哺的娃,
还攒下了一笔钱,把破旧的老宅修葺一新,扩建成了一个带前后院的漂亮小院。
院子里种满了瓜果蔬菜,养了鸡鸭,俨然一个世外桃源。我给我的小院取了个名字,
叫“山海间”。日子过得鸡飞狗跳,但也活色生香。我常常想,
比起上辈子在写字楼里对着电脑敲代码的日子,现在的生活,才叫真正的活着。这天傍晚,
我用大宝抓回来的野鸡,炖了一锅鲜美无比的菌菇鸡汤。正准备开饭,我却发现,
少了一个人。“三宝呢?你们谁看到三宝了?”孩子们面面相觑,都摇了摇头。
我心里咯噔一下。三宝虽然是个颜控,但平时最乖,从不乱跑。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
我心里越来越慌,赶紧招呼着孩子们分头去找。“三宝!三宝!回家吃饭啦!
”我打着手电筒,沿着村里的小路,一声声地喊着。就在我快要急哭的时候,
村口的大槐树下,忽然传来一阵微弱的抽泣声。我赶紧跑过去,手电筒光一照,果然是三宝。
他正抱着一个男人的大腿,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而那个男人,正一脸无奈地看着他。
03那是个极其英俊的男人。昏暗光线下,他的脸依旧俊朗,五官深邃硬朗,格外好看。
他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黑色西装,一看就价值不菲,却因为淋了雨,湿漉漉地贴在身上,
勾勒出宽肩窄腰的完美身材。只是他的脸色有些苍白,嘴唇也毫无血色,看起来有些虚弱。
“妈妈!”三宝看到我,像是看到了救星,哭着扑了过来。“妈妈,我要他!
我要他当我爸爸!”他一边哭,一边指着那个男人。我:“……”我尴尬极了。这孩子,
颜控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改改?“对不起,先生,孩子不懂事,给您添麻烦了。”我连忙道歉,
想把三宝从他腿上扒下来。可三宝抱得死紧,怎么都不肯松手。男人低下头,
看着怀里这个挂件一样的小不点,那双深邃的眼眸里,竟然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
“没关系。”他的声音低沉悦耳。“他只是迷路了,我正准备送他回家。
”外面又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一阵风吹来,男人忍不住咳嗽了两声。我这才注意到,
他的额头烫得惊人。“你发烧了?”他摇了摇头,似乎想说没事,但身体却晃了一下。
我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扶住了他的胳膊。“我家就在附近,如果不嫌弃的话,进来躲躲雨,
喝口热水吧。”他看了我一眼,沉默了几秒,然后轻轻点了点头。我拉着三宝,
扶着这个陌生男人,回到了我的“山海间”。一进院子,男人就愣住了。
他看着满院子的瓜果飘香,看着屋檐下挂着的一串串红辣椒和金黄的玉米,
看着那几个从屋里探出头来,好奇打量他的小脑袋,眼神里充满了惊讶。“妈妈,他是谁啊?
”四宝奶声奶气地问。“一个……迷路的叔叔。”我也不知道该怎么介绍。
男人似乎看出了我的窘迫,主动开口:“我叫傅承砚。”傅承砚?这个名字,
我好像在哪里听过。还没等我细想,二宝就从屋里跑了出来,手里还拿着我的体温计。
“叔叔,你生病了,量个体温吧。”傅承砚有些意外,但还是接了过去。几分钟后,
体温计显示,三十九度八。高烧。我看着他苍白的脸,叹了口气。
总不能把一个高烧的病人赶出去。“你先在这儿休息一下,我去给你煮碗姜汤。
”我把他扶到院子里的竹椅上坐下,转身进了厨房。等我端着热气腾腾的姜汤出来时,
发现院子里一片和谐。傅承砚被我的九个崽子团团围住。大宝给他讲打猎的趣事,
二宝给他分析最近镇上猪肉的价格走势,五宝在给他表演翻跟头,
七宝把她最喜欢的布娃娃塞到他怀里……而傅承砚,这个看起来清冷矜贵的男人,
竟然没有丝毫的不耐烦。他就那么静静地坐着,听着孩子们的叽叽喳喳,
那双总是带着疏离感的眼眸里,竟然流淌着一丝我从未见过的温柔。他接过我递过去的姜汤,
喝了一口,然后抬头看我。“你做的?”“嗯。”“很好喝。”他顿了顿,又说,“谢谢。
”那天晚上,傅承砚留了下来。雨下得太大,他的病也越来越重,
我实在不放心让他一个人离开。我把他安排在了客房,给他找了村里的赤脚医生来看,
喂他吃了药。半夜,我怕他烧得更厉害,不放心地去看了看。推开门,发现他并没有睡。
他侧躺在床上,借着窗外透进来的月光,静静地看着熟睡在旁边小床上的三宝。
三宝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跑到了客房,还非要挨着“漂亮叔叔”睡。
傅承砚的侧脸轮廓分明,月光在他的脸上镀上了一层柔和的光晕。他看起来,
不像个叱咤风云的商界大佬,反倒像个……迷路的孩子。察觉到我的到来,他转过头,
看向我。“吵醒你了?”我摇摇头:“没有,来看看你退烧了没。”我走过去,
伸手探了探他的额头。温度,好像降下去了一些。我的手还没来得及收回,就被他抓住了。
他的手宽大温暖,掌心带着薄茧。“姜晚。”他看着我,一字一句地叫出我的名字。
我心里一惊:“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他笑了笑,那双深邃的眼眸在夜色里,亮得惊人。
“我不仅知道你叫姜晚,我还知道,你是沈国安的‘女儿’。”我的心,瞬间沉了下去。
04“你到底是谁?”我的声音冷了下来,下意识地想把手抽回来。他却握得更紧了。
“别紧张,我没有恶意。”傅承砚的声音有些沙哑,“我和沈国安,是死对头。”死对头?
我愣住了。难怪我觉得傅承砚这个名字耳熟。京城傅家,唯一能和沈家分庭抗礼的商业巨头。
而傅承砚,就是傅家现任的掌舵人。传闻他手段狠厉,城府极深,在商场上杀伐果断,
是个人人畏惧的活阎王。可眼前这个脸色苍白,被我九个崽子围着还能露出温柔笑容的男人,
怎么也和传闻中的活阎王联系不起来。“那你来这里……”“养病。”他言简意赅。
“前段时间,为了一个项目,和沈国安斗得太狠,累着了。”他自嘲地笑了笑,
“医生让我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好好休养一段时间。”所以,
他就休养到了这个鸟不拉屎的云溪村?还正好被我捡了回来?这巧合,未免也太巧了。
我看着他,眼神里充满了怀疑。傅承砚似乎看穿了我的想法,叹了口气:“我承认,
我是刻意接近你的。”“沈家把你赶出来的事情,京城上流圈子都知道。我只是有点好奇,
能让沈国安气急败坏也要甩掉的‘女儿’,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顿了顿,
目光落在我脸上,变得有些复杂。“没想到,你比我想象的,要有趣得多。”有趣?
我都被搞得这么惨了,还九个孩子的妈,他竟然觉得有趣?我没好气地甩开他的手:“傅总,
我的生活一点也不有趣,也不想和你们这些有钱人的恩怨扯上任何关系。
你的病要是好得差不多了,就请回吧。”我下了逐客令。
我只想安安稳稳地带着我的九个崽子过日子,不想再卷入任何豪门争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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