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妈,我知道。”
第二天,我就没再去学校了。
我跟着隔壁王婶去了镇上的制衣厂,当学徒。
第一个月没工资,管吃管住。
第二个月开始有钱,一个月八十块。
我全部交给妈。
妈接过钱,眼眶红了。
“念念,妈对不起你。等你弟弟长大了,让他孝顺你。”
我说:“妈,没事。”
那时候我真的觉得没事。
我觉得,这就是姐姐该做的。
我觉得,只要弟弟有出息了,一切都值了。
我觉得,血浓于水,他不会忘了我的好。
我错了。
全错了。
我盯着天花板,眼睛有点酸。
不是委屈。
是累。
真的太累了。
二十年了。
我12岁开始打工,今年40岁。
二十年的工资,我给自己留下的,加起来不超过五万块。
剩下的,全部给了这个家。
给妈看病,给弟弟交学费,给弟弟买房子,给弟弟结婚。
一笔一笔,我都记着。
本来不想记的。
但张婷逼我记。
林远逼我记。
今天这张传票,更逼着我必须记。
我起身,走进卧室,打开柜子最底层的一个铁盒子。
盒子里装着一叠纸。
是我这二十年的记账本。
最早的几页已经发黄了,是我在制衣厂打工时用铅笔写的。
1994年3月,工资80元,交给妈。
1994年4月,工资80元,交给妈。
林念林远小说名 弟弟32岁那天,起诉了养他20年的姐姐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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