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念颂花坊”,我刚穿好围裙,手机就响了。
是大学室友孙琳。
她的声音压得很低,带着怒气。
“相宜,跟你说个事。”
“程屿森那混蛋回荣城了,你知道吗?”
我修剪玫瑰刺的手顿了顿:“知道。”
孙琳的声音陡然升高:
“他居然有脸回来!”
“当年他干那些破事,把我们所有人都恶心透了!”
“我昨天在商场看见他,当场把他骂了一顿!”
“他还不要脸的问我你的联系方式!”
我继续修剪花枝:“都过去了。”
孙琳恨恨地说。
“过不去!”
“我们几个每次聚会,最后都会变成‘批森大会’。”
我眼眶有些发酸。
曾几何时,程屿森真的是我的骄傲。
挂断电话,我低头看着手里这支红玫瑰。
多像十八岁那年,程屿森第一次送我的花。
那时候我们在二中。
他是靠着减免学费和补助金读书的贫困生,我是房地产老板的女儿。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
直到高三那年夏天,他父亲在我家工地上突发脑溢血,没抢救过来。
葬礼那天,父亲带着我去。
破旧的出租屋里,程屿森跪在灵堂前,背挺得笔直,一滴眼泪都没掉。
父亲拍拍他的肩:
“以后学费生活费,宋叔管。你好好读书,别让你爸失望。”
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又低下头去:“谢谢宋叔。”
那一眼,我记了很多年。
后来我们考上同一所大学。
大学四年,程屿森是全校闻名的“高岭之花”。
他长得太好,成绩优异,偏偏又冷得像块冰,拒绝所有女生的示好。
除了我。
大四毕业晚会那晚,他当着全系同学的面,单膝跪地向我求婚。
戒指是银的,镶着一颗小小的碎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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