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能怎么办,喜欢就去找她呗,人人都有一张嘴,难不成你准备憋死?”顾延的话恰好是在哪壶不开提哪壶。江时遇眸色沉了沉,拎起了一旁的外套,转身走出了包厢。他独自一人回到家中,打开了房间的灯,就看见打开的柜子里是温曼曼之前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
包厢内再次陷入了一片寂静,良久,江时遇终于开口。
“那又怎样,现在还能怎么办。”
他忽然想起两年前自己离开的时候,温曼曼站在自己身边说着喜欢。
可是自己却冷漠的拒绝了她,远走国外。
两年来,江时遇偶尔想到温曼曼的确会出神,但是从来没有后悔过。
可是就在现在,心底的悔意几乎快要把他淹没!
“还能怎么办,喜欢就去找她呗,人人都有一张嘴,难不成你准备憋死?”
顾延的话恰好是在哪壶不开提哪壶。
江时遇眸色沉了沉,拎起了一旁的外套,转身走出了包厢。
他独自一人回到家中,打开了房间的灯,就看见打开的柜子里是温曼曼之前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
那时候的温曼曼眼睛里好像是有光一般,每年到了自己的生日都会准时的送上生日礼物。
那些礼物精致,看得出来十分用心。
温曼曼就是这样一个细致体贴的人,可是偏偏是这样一个细致体贴的人,被自己逼走了。
想到这里,江时遇眼眶泛红。
他人生当中第一次尝到后悔的滋味,闭上眼眼前也全都是温曼曼的身影。
良久,江时遇睁开了双眸,缓缓坐起了身子。
他忽然想到了两年前自己离开的时候,温曼曼是不是也和自己现在这样一般难过?
可是刚刚有了这个念头,却又很快的否定了这个想法。
温曼曼只会比他现在更加难过。
那个时候的她满眼都是自己,可是自己却选择了最冷漠的话语拒绝了她,然后消失了两年。
这两年,温曼曼又是怎么过来的呢?
江时遇不敢继续想下去,温曼曼的绝望他但凡触碰到一点,他就会更痛一点。
他拿出手机,拨通了助理的电话。
“帮我找到温曼曼,我要用最快的速度见到她。”
======第十三章 红枫叶======
三天后。
江氏集团。
助理忐忑不安的敲响了江时遇的办公室。
江时遇见来人是助理,放下了手中的工作,缓缓抬眸:“找到没有?”
助理一愣,小心翼翼的摇了摇头。
“还在查。温小姐的具体位置现在不能确定……”
闻言,江时遇抬手打断。
他深邃眉眼之中逐渐染上了不耐烦的情绪,声音低沉:“别说废话,直接告诉我大概还需要多少时间,我才能知道温曼曼在哪。”
助理闻言,紧张的声音都在颤抖:“抱歉江总……”
“出去。”
江时遇不想听助理和自己说温曼曼的下落不明,这只会让他更加烦躁。
他抬手揉了揉眉心,偏头看向了窗外。
天空一片灰沉。
……
另一边,加拿大。
这是温曼曼来到加拿大的第一个星期。
她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温父温母的别墅坐落在郊区,而温曼曼却想要一个人待一会儿,于是在闹市区租下了一个单身公寓。
加拿大素有枫叶之国的美称,温曼曼想着出来散心,总要找一个足够好看的城市。
好在温父温母也十分支持自己,温曼曼想去哪里都愿意。
她走的足够远,跨越了国界,就像当年的江时遇一样。
温曼曼躺在柔软的沙发上,看着落地窗外的夕阳,莫名感到一阵惬意。
即使自己这段时间还是会不时的响起江时遇,但是那阵酸涩好像也能够被动人晚风吹散那么一些。
偶尔温曼曼也会在辗转反侧的夜里忽然想到,自己的这五年真的结束了吗?
可是下一秒,她的脑海中就会出现江时遇的那双淡漠的双眸,还有一次又一次留给自己毫不犹豫的背影。
说来也好笑,温曼曼没有想到,到了最后,留下背影的人居然会是自己。

想到这里,温曼曼又是一阵神伤。
良久,温曼曼缓缓从沙发里坐起了身,拿好钥匙后走出了家门。
街边风景十分优美,转眼已经到了秋天,枫叶逐渐变红。
温曼曼目不暇接的看着街边的风景,眼看天色渐晚,准备去便利店买些吃的回去。
温哥华向来都是昼夜温差极大,温曼曼刚来没有多久,还没有习惯。
眼看着晚风吹来了些许凉意,温曼曼快步走进了便利店。
便利店里灯光明亮,温曼曼晃悠着,琳琅满目的商品包装各异,她挑挑拣拣,最后居然也选了一大包东西。
她独自一人拿着自己选好了的商品走到了收银台,正打算结账的时候却忽然想起没有带钱包。
在国内的时候习惯了手机支付,没有养成带钱包的习惯。
温曼曼尴尬的站在原地,收银员是一个小哥,耐心的等着温曼曼。
她在身上摸索了一阵,确认了自己不仅没有带钱包,连零钱都没有带之后抬眸对上了收银员的目光,出声询问:“CanIpaybymobilephone?”
收银员摇了摇头:“sorry。”
得知了不能用手机支付,温曼曼更加尴尬。
她只好拿着一大堆生活用品还有零食转身,准备老老实实放回去然后回家拿钱包。
可就在这个时候,身后却忽然传来了一道低沉的男声。
“温曼曼?”
温曼曼一愣,转头看过去,就看见了自己的高中同学林周天。
======第十四章 对门======
“温曼曼,真的是你。”
“周天?你怎么在这里!”温曼曼有些惊讶。
林周天笑了笑,先替温曼曼买了单之后拿起了温曼曼手上的大包小包,二人并肩走出了便利店。
温曼曼和林周天在高中毕业之后就没有见过面,此时还能认出来已经算作不错。
那么多年过去,难免生疏,温曼曼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才来没有多久,在国内习惯了手机支付,所以总是忘记带钱包,幸好遇见了你。”
“不过你怎么会在这边?”
林周天闻言,缓缓开口:“我大学就来了这边。”
说完,林周天弯了弯眸:“我也没想到还能遇见你,之前还以为这辈子都见不到你了。”
二人在高中时期的时候是同桌,每天打打闹闹,现在再见面的时候,彼此都已经成熟了不少。
可是林周天却好像还是自己记忆之中那个顽皮的少年。
“是啊,真巧。”
想到了自己来加拿大的原因,温曼曼笑了笑,双眸逐渐暗淡。
“你住在这边?”
温曼曼点了点头:“刚刚搬过来。”
“巧了不是,”林周天的声音让温曼曼有一瞬间的恍惚,就像是回到了那年的夏天,“我也是住在这边。”
“我在温哥华待了很久,也是一直住在这边,以后你有什么事情都可以给我打电话,或者是一个人待着比较无聊的时候,都可以找我。”
温曼曼笑着点了点头。
虽然说已经很多年没有见面,但是眼前的男人并没有任何的生分,关心的分寸也十分恰到好处。
二人交换了电话号码和其他的联系方式,温曼曼正准备走进小区的时候却发现林周天还在身后。
温曼曼脚步一顿:“你也住这里?”
林周天沉默了一瞬,九百多公顷的加拿大,阔别已久的老同学在同一条街道遇见,还住在同一个小区。
他点了点头,温曼曼也对这样的巧合有些惊讶。
“我住在A栋923,你呢?”林周天问。
“……我也是在A栋,住在你的对门。”
温曼曼笑了笑。
二人不再说话,并肩上了楼。
到了家门口,林周天这才放下了帮温曼曼拎着的东西,转身走到了自己家门口,目送着温曼曼进门:“既然是邻居,那以后就请多指教了,以后去你家蹭饭。”
温曼曼眨了眨眼:“随时欢迎。”
说完,她转身进了家,关上了房门。
远在异国他乡的时候能够听见中文就已经足够幸运,现在的温曼曼就像是被幸运女神选中的孩子,昔日的同桌变成了现在的邻居。
或许是因为看见了故人,孤独得到了缓解,温曼曼心情好了不少。
她打开了客厅的灯,将刚刚买的食材还有日用品一件一件的放在了该放的地方之后又躺在了沙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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