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沈隽宋晚的书名叫《沈总喝多了》,本小说是宋晚最新写的一本精彩小说,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我的老板是胡润百富榜上的商业巨鳄。但比他财力地位更吸引人的,是他那张帅气禁欲的脸。金融杂志只要是他的封面,都会卖到脱销。而我,是他的秘书。此刻,看着这个让众多女性为之尖叫迷恋的男人,正沉沦在我面前,滔天的满足感源源不断地溢出我心口。…
我做了5年的总裁秘书。 全天24小时陪伴的那种。 他很大方。 跟他的5年里,包包、首饰、钱,从没亏待过我。 直到有一天,他对我说:「我未婚妻要回国了。」 我:??? 我以为他是在暗示我功成身退该离开了。 没承想,人家竟是要我做他养在外面的金丝雀! 我不干了。 用了世界上最决绝的方式离开了他。 一年后,他颓废萎靡,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出现在我面前,瞧着我身边的小鲜肉,眼睛红红: 「告诉我,要怎样才能把你养熟?」

我的老板是胡润百富榜上的商业巨鳄。
但比他财力地位更吸引人的,是他那张帅气禁欲的脸。
金融杂志只要是他的封面,都会卖到脱销。
而我,是他的秘书。
此刻,看着这个让众多女性为之尖叫迷恋的男人,正沉沦在我面前,滔天的满足感源源不断地溢出我心口。
直到,结束后,他从身后搂着我,磁性低沉的嗓音缓缓道:
「我未婚妻要回国了。」
我愣住了。
脑袋有些卡壳:「未……未婚妻?」
「嗯,家族联姻,小时候定下的。」
空气安静了许久。
久到,屋里的靡迷气息快要消散殆尽,我才后知后觉地开口:
「那你的意思是……」
没人回应。
沈隽睡着了。
我心情复杂极了。
沈隽有未婚妻的事,我竟然一无所知。
不过如今知道也不算晚。
其实他这时候告诉我这件事,无疑也是在暗示我,该功成身退了。
我这人识趣。
从跟他的那一天起,我就知道会有这一天。
毕竟我们俩不管是身份地位,还是拥有的学识资源,都可以说是云泥之别。
我不过就是人家消遣的一玩具而已。
想明白后,我干脆直接起床,简单收拾了行李,留下一封辞职信,离开了这间他养了我五年的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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