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斯时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他梦见了自己十六岁那一年,轰动全城的绑架。冯斯时和陈初见一起被绑,一个是冯家倍受宠爱的小少爷,一个是陈家的女儿,他们很值钱。分头逃跑的时候,冯斯时和陈初见选择了不同方向。虽然后来外面传得沸沸扬扬,说是陈初见救了他。只有他们互相心里清楚,根本就没有救命恩人这一回事。在他们选择相反的路口的时候,剩下的事情就成了上天的选择。就在冯斯时被救回来的第一天。冯之砚终于撕破了兄友弟恭
冯斯时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他梦见了自己十六岁那一年,轰动全城的绑架。
冯斯时和陈初见一起被绑,一个是冯家倍受宠爱的小少爷,一个是陈家的女儿,他们很值钱。
分头逃跑的时候,冯斯时和陈初见选择了不同方向。
虽然后来外面传得沸沸扬扬,说是陈初见救了他。
只有他们互相心里清楚,根本就没有救命恩人这一回事。
在他们选择相反的路口的时候,剩下的事情就成了上天的选择。
就在冯斯时被救回来的第一天。
冯之砚终于撕破了兄友弟恭的面具,冷冰冰地看着他。
「冯斯时,你怎么活着回来了呢,真可惜。」
从那以后,他才意识到,有时候在这个家里,谁能成为继承人比亲情血缘更重要。

他们这对兄弟,注定要为了利益头破血流。
因为爷爷更偏爱他,所以,冯之砚铆足了劲,把一切都做到最好,什么都想压他一头。
直到外面的风评终于渐渐扭转,都在传冯之砚才是更适合接管冯家的人。
爷爷忽然病倒了。
也是这个时候开始,冯之砚开始暗里给他塞了很多女人。
冯斯时心知肚明。
可是,他从没有碰过她们。
那种劣质的刺鼻香水味真的很恶心。
矫揉造作,眼波满是媚态。
看见她们的样子,冯斯时就想吐。
还有……那种带着目的接近,分明就是安插在他人生里的眼睛,让冯斯时不得安宁。
冯之砚越是逼他下跪,他就越是要站起来。
他需要反击。
所以,遇见欢哥之后,冯斯时的诉求很简单。
他需要一个干净的女人在身边。
只要这个女人不是冯之砚的人,也足够漂亮。
或者说,能够让冯之砚相信,他真的是个什么也不会争抢的废物。
这个时候,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沈雾出现了。
她很奇怪。
他们认识的第一天,她明明生涩,却硬要装出很老练的样子。
「冯先生,留下我吧。」
那座昏暗的房间里,流连过很多自荐枕席的女人,她们喜欢喷西爵夫,喜欢喷迪拜精神。
只有沈雾,吊带裙上充斥着淡淡的洗衣粉味道。
她看向他的眼睛干净,像是清澈见底的湖。
他打给她的钱,每一笔也都被她真的拿去还钱,或者是转给弟弟用。
冯斯时很难想象,这种手足之间的亲缘竟然还会这么坚固。
他也是弟弟,却只得到无尽的冷漠和算计。
每一次沈雾抱着电话,对弟弟千叮万嘱的关怀,竟然让冯斯时有些羡慕。
后来,冯斯时瞒着沈雾,去见了她弟弟。
那是个尚有些稚嫩的男孩,怯生生的,很是害怕的样子。
冯斯时靠在车上,掐灭了烟,说:「你知不知道,你姐姐很辛苦。
「在学校好好学习,我会派人监督你,成绩不好的话,我有的是方法治你。
「还有,别整天给你姐发那种寻死觅活的短信。
「想死就赶紧去,不敢死就像个男人一样。总之,别来影响你姐的心情。」
沈雾的弟弟吓得不行。
答应他之后,小心翼翼地问:「您说的道理我都懂。」
「但是……您是哪位?」
彼时,冯斯时正用手拢住打火机,动作顿住。
他算哪位呢?
他是沈雾的什么人。
冯斯时点燃了手中的烟,嘴角微微勾起:
「你姐夫。」
他又补充一句:「别告诉你姐这件事。否则,我就让人拔了你舌头,嗯?」
沈家弟弟终于被吓哭了,屁滚尿流地逃开。
那天回到城郊别墅的时候,沈雾心情特别好,做了满满一桌子菜。
她说,她弟弟打电话来,说以后要振作起来,好好学习,不想自杀了。
他心情也变得很好。
他把阿雾抱在腿上,脸埋在她脖颈间,心底第一次被那种暖意填满。
他人生虽然顺风顺水,即使冯之砚存在,也不影响他极张扬热烈的一生。
但唯有在沈雾的身边,才找得到那种安全落地的踏实。
沈雾环住他肩膀,轻声问他,怎么了。
冯斯时笑着说,没什么。
他只是觉得,他的阿雾真好。
有她,就很好。
21
发现周寂白的存在,也是一次意外。
沈雾从来都没有提过周寂白这个人。
在她行程上居然会出现墓园这种地方。
也是那一次,他意识到自己对沈雾清清楚楚的在意。
不是玩玩,也不是一时兴起。
调查清楚沈雾和周寂白的过往之后,冯斯时快嫉妒疯了。
相识于微末,高高在上的偶像在沈雾最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又骤然离世。
这种罗曼蒂克的桥段,堪称经典。
沈雾一定会喜欢这样光明磊落的人吧。
而不是以这种灰暗的身份……介入她生活的自己。
还有,他又怎么争得过一个死人呢?
那天,冯斯时喝醉了。
他拉着沈雾在书房胡闹,书本都摔落一地,吻也又狠又重,带着怒气,像是想要宣泄些什么。
他很想问问她,阿雾,在你心里我算什么。
你是不是很讨厌我。
可是冯斯时没有。
他的骄傲,并不允许他问出这样卑微的问题。
他是从小就顺风顺水的冯家小少爷。
想要的东西,就是天上的月亮也不用亲自去摘,自有人送到他面前来。
不管沈雾喜欢的是谁,她这辈子都别想离开。
她只能在他身边。
那天晚上结束之后,沈雾洗了很久的澡。
然后趁他睡着,偷偷开了他的酒去喝。
半夜,冯斯时醒来的时候发现枕边空无一人,刚下了楼,就看到躺在客厅的沈雾。
她眼睛红红的,一看就是哭过。
那场景就像是自杀失败,胳膊上全都是血。
冯斯时酒意瞬间清醒。
直到确认只是划伤了手臂,那股怒意混杂着醋意,简直快烧毁他所有理智。
给沈雾包扎过后,冯斯时抱她回房间。
半路,沈雾在迷蒙中抓住他的手。
「冯斯时,我们会有未来吗?」
她红着眼睛,漂亮易碎,像一只小兔子。
他喜欢她,她却心有所属。
这种问题何其讽刺。
「不相爱的人,怎么会有未来。」
冯斯时冷冷回答。
可他心里想的,明明就是——
会有。
哪怕你不甘愿,我也会一直抓住这段关系,直到抓不住为止。
毕竟他是烂泥潭,是懒人,再卑劣无耻也都是他的作风。
所以,他偏要勉强。
后来他们因为周寂白吵了很多次架,每一次,冯斯时都装作一副不在乎她的样子。
他嘴硬,不肯承认自己的爱意。
冯斯时不想她去扫墓。
哪怕那只是一块石头。她明明也可以和他说心里话的。
但沈雾说,她只是感激周寂白。
周寂白在世界上没有亲人了,或许只有她还能想起来周寂白每年的忌日。
冯斯时想,那他呢?
她对他,也会有半点感激,抑或是在意吗?
这个答案求证需要付出太多代价。
冯斯时从没这么害怕过。
与其要面对的是失去,还不如……就这样留在彼此身边。
冯斯时怎么能够承认呢。
无数个瞬间,借雾色吻她时,他亦有跌坠般的心动。
22
暗中较劲这么久,冯之砚终于还是坐不住了。
冯之砚安插进来的保镖,突然在这个时候反水,故意说沈雾在背后调查陈初见的事,企图挑起他对阿雾的疑心。
同时,这也是一种试探。
因为陈初见回来了。
所以,冯之砚想要知道,到底哪一个才是他的软肋。
至于陈初见为什么消失这么多年,却突然回来——
不用想,一定又是他亲爱的哥哥的杰作。
冯斯时早就知道,陈初见根本没死。
陈初见是个有野心的女人。
躲在意大利的这么多年,不过是等着回来跟冯之砚一起搞垮自己。
毕竟,陈家经营不善,早已摇摇欲坠,是个空壳子了。
最近老爷子病重,冯之砚寸步不离,又在这个时候放回了陈初见。
不过也好。
有什么恩怨,干脆在这个时候一笔清算。
他讨厌麻烦。
冯斯时假意配合,假意对陈初见还有怀念之情,冯之砚果然上钩。
可沈雾却变得反常。
冯斯时给自己两天的时间解决这一切。
他说服陈初见,以成为未来股东为条件,将一切直接摊牌,加上之前收集的证据,直接把冯之砚这些年来的小动作全都公开在所有人面前。
老爷子震怒,直接定下继承人。
这一次,冯之砚不会再有任何后路。
装废物装了这么多年,暗中韬光养晦,冯斯时早就累了。
是时候做些事情了。
只不过,要在一切结束后再跟沈雾谈谈。
冯斯时想,沈雾在拍戏的时候穿过那么多次婚纱。
也不知道……这一次,她愿不愿意为自己穿上。
没想到的是,沈雾还是跑了。
她只留下了一个笔记本。
翻开之后,写着「金丝雀守则」几个字。
里面全是一些条条框框,像在提醒她,要时刻守规矩。
她看起来……对他也是在乎的。
冯斯时欣喜若狂,想立刻去确认,却忽然发现,笔记本的背面是截然不同的记录。
——「嗜血冯少相处指南」。
里面密密麻麻地写着关于他衣食住行的喜好,甚至还有沈雾自己的吐槽。
「嗜血冯少可真挑食,但他说,我做的菜他都爱吃,嘻嘻。」
「今天跟冯少一起看电影,我不小心睡着了。他把我抱到床上的时候偷偷亲我,还以为我不知道。」
「冯少说,我不是菟丝花,事业上不需要于依附他,我有自己的力量和光彩。但他愿意做接住我的人,真好。」
「嗜血冯少今天又打人了,他的手流血了,我很心疼,让他以后别再这样发脾气,他很乖,还说好。」
「好奇怪,今天我弟问我是不是谈恋爱了,我说没有,我弟说那就好,找男人要擦亮眼睛,小心找了个变态。」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唔,今天学到一句话。」
「我想我会永远记得看见那张照片的心情。看向我的时候,你也是在透过我,看着她的眼睛吗?」
「冯斯时,我讨厌你。」
看到这里,他立刻派人调出沈雾的行程,直奔而去。
沈雾从来不需要做什么金丝雀,在他身边,做她自己就好。
想笑就笑,想哭就哭。
他困住她,从来就没有什么笼子。
——只有那颗笨拙却不会爱人的心。
23
病房里,那个睡了很久的男人,手指终于动了动。
梦里的雾色仿佛越来越浓。
直到梦境逐渐模糊,
他忽然向下坠去。
冯斯时睁开双眼,意识尚未清明。
他只听见沈雾带着哭腔的声音。
「他醒了!他醒了!」
她几乎是第一时间冲到冯斯时的身边。
「你没事就太好了,真的太好了……」
沈雾扑进冯斯时的怀里,眼泪打湿了他的病号服。
「你已经睡了一周了,我还以为……你……」
沈雾说不下去了,眼泪汪汪。
「怎么,以为我会死?」
冯斯时挑眉。
「这种念头你就断了吧。」
「我是不会丢下你一个人的,阿雾。」
他想抱住沈雾,给沈雾擦擦眼泪,可是胳膊动不了。
连手指也被包得严严实实。
「没法抱你了。」
他失笑。
沈雾吸吸鼻子,张开手臂,紧紧抱住他。
「那就换我来抱你。」
突然丧失主动权,冯斯时有些郁闷。
不过,来日方长,这没什么要紧。
需要解释的事情可以慢慢说,拥抱和亲吻也会有很多很多。
他们以后的好日子,当然也可以慢慢过。
冯斯时永远都会记得,那时候在黑暗的废墟里,他和沈雾还是坚定地握住了彼此的手。
但重要的才不是「握住」。
而是今后会一直紧握着,绝不放手。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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