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传来路人惊恐的尖叫声。傅凌琛站在俱乐部楼下,手上还保持着将手机放在耳边的姿势,高大的身形僵住,一动不动。周围早就乱成了一团,嘈杂声,尖叫声,奔跑声……层出不穷,不绝于耳。可傅凌琛已经什么都听不到了,在沈岁翻身跃下的那一刻,他就犹如梦魇一样被定在了当地。
从此以后,这世界上真的只有她一个人了。
眼泪无休无止的从她脸上落下,她浑身都被绝望笼罩,紧接着,她呼吸越来越急促,蹲在地上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都怪她,都怪她这个灾星!
是她非要招惹傅凌琛,才害得沈家破产,害得父母跳楼,现在连安安也害死了!
沈岁,你还有什么脸面活在这世上?
不知过了多久,耳畔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又有服务员将一筐玻璃碎片扔进了泳池。
“傅总说了,让你再找一遍。”
一遍一遍又一遍,这一刻,沈岁才彻底明白。
从头到尾,他压根都没有想过要救安安,只不过是把她当成玩具戏耍。
安安,是被他给活活拖死的!
天已经很黑了,她没有再看泳池里的玻璃碎片,而是浑身是血,双眼麻木,踉跄着站了起来。
走进电梯,她按下俱乐部的最高层。
第十一章死了
站在99楼的天台上,沈岁拨打了傅凌琛的电话。
电话很快接通,傅凌琛漫不经心的语气传来,“这么快就又找完了?还不够,再跳下去找一遍。”
沈岁语气平静的打断他,“我的孩子,死了。”
电话那头仿佛沉默了一瞬,下一秒,傅凌琛的声音再次毫不在意的传来,“嗯,死了就死了,早该死了。”
死了就死了。
早该死了。
这就是傅凌琛的反应。
沈岁笑了,笑出泪来,“他叫安安,今年四岁了。”
“刚刚出生的时候,他只有四斤,手很小,脚也很小,可我抱着他,就像是抱着我的全世界。”
“他很聪明,还没到半岁的时候就会坐,7个月会爬,9个月的时候就会走路了。”
“他的眼睛很大,很喜欢吃糖,每次对叔叔阿姨都很有礼貌,只要看见过他的人,没有一个不喜欢他的。”
“被人从我身边抱走的时候,他也很乖,不哭不闹,反倒是我,哭得撕心裂肺的,他还反过来帮我擦眼泪,说妈妈,我等你来接我。”
“够了!”傅凌琛嗓音冰冷,甚至带着点不耐烦,显然是没有任何心思听下去,“你打电话过来,就是为了和我说这些?那你找错人了。”
“死了就死了,赶紧滚回来继续上班!”
说完,他就要挂断电话。
沈岁却再次开口,声音很轻,却犹如一道惊雷,轰然投下。
“我只会跟你说,因为,安安,不是我和别的男人生的,而是你的亲生孩子。”
电话那头犹如被按下静音键,陷入长久的沉默。
但依然能听见傅凌琛陡然变得急促的呼吸声,不知过了多久,他的声音厉声传来,“沈岁,你在胡说什么?!”
他连呼吸都乱了,“你在哪里,立马给我滚过来,把事情解释清楚!”
沈岁语气格外的平静。
“我有没有胡说,以后你会知道的。”
“我到底有没有害死沈舒,以后你也会知道的。”
“从今天开始的每一夜,你又会不会后悔到撕心裂肺,以后,你都会知道的。”
“沈岁!我问你在哪里!”
傅凌琛坐在车内,声音几近暴吼,这时,电话里再次传来她轻得几乎听不见的声音,“我看见你的车了。”
傅凌琛一怔,忽然听到电话那头传来呼呼的风声,那么大的风,只有……顶楼才有。
他心里一慌,刚要开口,电话那头的声音却带着一丝解脱和决然,“傅凌琛,别急,我马上就来见你,抬头,好好看看我。”
傅凌琛喉头一紧,就在他抬头的瞬间,下一秒……
砰!
仿佛有什么重物从最高处坠落,重重砸在他车前,鲜血喷溅了整个车窗。
仿佛被人掐住了心脏,又在一瞬间捏爆,那一刻耳边响起此起彼伏的“死人了”的尖叫声,让他近乎昏厥。
他缓缓打开车门,看见沈岁就这样决绝的从99楼一跃而下,鲜血蜿蜒一地,刺红了他的眼。
第十二章
周围传来路人惊恐的尖叫声。
傅凌琛站在俱乐部楼下,手上还保持着将手机放在耳边的姿势,高大的身形僵住,一动不动。
周围早就乱成了一团,嘈杂声,尖叫声,奔跑声……
层出不穷,不绝于耳。
可傅凌琛已经什么都听不到了,在沈岁翻身跃下的那一刻,他就犹如梦魇一样被定在了当地。
耳边传来“砰”的一声巨响,那是沈岁重重摔击在地面的声音。
在今天之前,傅凌琛从不知道,一个人摔在地面竟然会有这么重的声音,一下又一下,久久在他的心中重复回荡,如同石块一般在胸腔撞击,撞击得五脏六腑几乎要开裂,要出血!
沈岁……跳楼了。
那个赶也赶不走,骂也骂不走,追在他身后爱了他整整十年的沈岁竟然跳了楼,用这种方式离开他了!
这么触目惊心的一个认知袭卷了他的全身,傅凌琛并不是怕冷的人,但此刻心脏像是突然坠入了最深的海底,黑暗而阴冷,他几乎动弹不得,连手指都变得冰凉!
明明整个世界都空白了,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听不到,可渐行渐远的,远处突然传来一阵嘈杂,充满着青春和活力的声音。
女孩手举着横幅,笑意盈盈的在篮球赛上给他加油。
“凌琛,凌琛,你最棒了!”
仿佛从很早很早开始,他就已经成了沈岁的全部,甚至就连沈舒对他表达出的爱意也没她的深。
可明明,最先和他纠缠上的是沈舒。
那是一场很大的宴会,沈舒不慎落水,被陪着父母去参加晚宴的他顺手救起。
不过是举手之劳,可他永远也忘不了她那双麋鹿一样的眼睛,湿漉漉的,让人油然而生出想要令人保护的欲望。
只是一面,他就足足记挂好几年,永远也忘不了,甚至……他还动用了傅家的势力,想要将那个小女孩找出来。
终于,沈舒再次回到他面前。
而沈岁,就像是他和沈舒生命中出现的一个莫名插曲。
她喜欢他,比喜欢她自己的生命还要喜欢他,从见他的第一眼就毫不掩饰,一颗心完完全全摊开来,那双爱慕着他的眼睛里盛满了星辰。
傅凌琛本以为是小女孩情窦初开,过个一段时间就会好转,可没想到她对他的爱意不仅没减,反而是与日俱增的增多,演变到最后,为了得到他,甚至不惜逼死沈舒。
所以,他反感她的自私,讨厌她的卑劣,甚至恨她入骨!
但他从没想过要让她死!
可现在……现在……
他简直无法形容现在的感觉,她疯了,简直是疯了吧。
她竟然敢死!
而在这个世间,她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是,一切都是该结束的时候了。
结束?休想!她怎么敢死,怎么敢以这种方式离开他,她怎敢?
“明明讨厌理科,为了你,她学了理科,每天泡在题海里,就为了你能多看她一眼。”
“明明害怕狗,可每次去傅家,当你家那条大狗朝她扑过来时,她都要强装镇定,就为了怕你会因为而厌恶她。”
“知道你喜欢独立自信的女生,她每天都起个大早去跑步,学跳舞,学钢琴,学画画。”
“明明是一颗干净明亮的心给了你,结果却被你贬得一文不值。”
“傅凌琛,十年,就算是条狗也该有感情了!可你是怎么对她的,你对她弃之敝履,你对她,比对一条狗还不如!”
周停风终于大吼出声,抬手就是一拳砸了过去,傅凌琛身子僵硬到极致,竟然也没躲,硬生生的挨了那一拳。
鲜血瞬间模糊了眼睛,刹那间他仿佛什么都看不清,只剩下疼。
周停风愤怒至极,揪着他的衣领,硬生生将他拖到手术室前,逼着他看清楚手术台上那个血肉模糊的人影。
脸上都是血,身上也都是血。
周停风松开他,接连后退了几步,冲着他笑。
“傅凌琛,我知道你一定很开心,因为你终于亲手害死了全天下最爱你的女人!”
说完,周停风又是一拳砸下去,一眼都不再看他,转身离去。
大脑一片空白,仿佛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傅凌琛怔在当地
他抱着沈岁飞奔出医院,通知秘书准备好直升飞机,他要立刻飞往美国。
国内治不好,那他就去国外!如果国外也不行,那他就带着这个女人跑遍全世界。
他就不信,偌大的世界,会没有一个医生能妙手回春!
可好不容易飞到美国,医生的诊断再次让他从天堂坠到地狱。
那位据说是美国最得力的脑科医生从手术室出来,遗憾的摇着头,用流利的英文跟他说道:“抱歉,傅先生,沈小姐早就没有心跳,已经回天无力了。”
希望轰然坍塌是什么滋味,天之骄子傅凌琛第一次体会到。
他完全控制不住自己。
“什么叫做没有心跳!什么叫做回天无力!”傅凌琛歇斯底里,短短一天,已经数不清有多人跟他说沈岁彻底没救了,“她根本就没有死,能救为什么不救!治不好竟然就说她已经死了,庸医!你们这群庸医,我要去告你们!”
傅凌琛那盛怒而又绝望的样子让医生心头一惊,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傅凌琛就已经冲进了手术室,再次将沈岁带走。
这个医院不行,那就再换一家,总会有一家,能够把这个女人救回来。
如果是以前,傅凌琛绝对不信,他的执念竟然会深到这种地步!
像是疯了一样,他带着沈岁的尸体把美国的每个医院都跑了个遍,每个名医都找了个遍,短短一天之内,谁都知道有一个中国来的男人情根深种!不敢相信自己的女人已经死了的事实,深情到费尽一切也要救活她。
第十六章
深情?
不,他对沈岁根本就没有情,她只不过是一个恶毒可恨,一个最让他看不起的女人,他喜欢的人一直都是沈舒。
可连傅凌琛自己都无法解释他的这份疯狂,他不顾一切的样子就像个地狱里的魔鬼。
脑海里甚至闪过一个触目惊心的念头,如果一直没人救活她,他不惜带着这具尸体跑遍全世界,跑上一辈子,总会碰到一个人能救活她。
直到傅家老爷子气急败坏的赶过来。
那已经是三天后的事情,傅凌琛再次怒意滔天的砸掉一个手术室,抱起手术台上的沈岁就准备去另一个医院。
“混账!”傅家老爷子气得不轻,狠狠一拐杖打在他身上,“人在的时候你不珍惜,人都死了你发什么疯!”
从小到大,这个孙子一直都是他的骄傲,这是第一次,傅老爷子见他疯狂成这样!
“我没有疯!”傅凌琛额头青筋暴起,一双好看的深眸因为三天来没日没夜的奔波布满了红色的血丝。
“爷爷,您不要阻止我,我一定要救回沈岁,她做了那么多卑鄙的事情,欠了我那么多,没有我的允许,她怎么敢死!”
“她欠了你什么?”傅家老爷子被气晕了,当时就气急败坏的吼回去,“你个孽障,我今天就在这明明白白告诉你,沈岁那孩子没有一点欠你的,是你,是我们傅家,欠了她一条命!”
平地一声雷,傅凌琛被炸得血肉模糊。
他喉咙干涩到了极点,“你说什么?”
什么叫……他和傅家欠了她一双眼睛。
“当年你被绑架,绑匪放了火,我们整个傅家都急疯了,是沈岁那孩子不顾一切,冲进火灾里把你救了出来,从那天起,她身上就留了一道很难看的疤。”
傅老爷子说着,只要想着沈岁受过的那些苦,声音都不由得颤了,“你那么不喜欢沈岁那孩子,所以在得知你把救你的人认成沈舒的时候,我要去澄清,她还拦住了我,说这些小事不值一提,她不想让这些事情影响到你感情的决定。”
“像她这么善良的人,又怎么可能去推沈舒,我已经不记得我跟你说了多少遍,这件事一定有隐情,可你就像疯了一样,非要把这孩子送进牢中,连我都阻止不了!”
“你会后悔的,你一定会后悔的啊。”
报应。
这就是报应啊!
轰。

眼前的一切仿佛都错了位。
“不可能!怎么可能!”傅凌琛全身的力气都仿佛被抽光,他不可置信的往后退,一张俊脸写满了惊慌和震愕,“爷爷,你在骗我……”
傅老爷子看着这个孙子,又痛又怒,“我是不是在骗你,你让人去查查,一切就都清楚了。”
说罢,傅老爷子摇摇头,拄着拐杖背影苍老的离去。
第十七章
傅凌琛只觉得自己大脑都无法正常运转了,颤抖着双手拿出手机,拨打了一个电话。
“查,当年的事情,给我重新查!”
调查结果很快就出来。
看到结果的那一霎那,傅凌琛只觉天崩地裂。
沈舒不是曾经的那个小女孩……
沈岁才是?!
当年在火海中不顾性命救他的人。
不是沈舒,而是沈岁。
而且,沈舒当初坠海,也只是因为想栽赃陷害沈岁,可她自己也没想到,只是一场栽赃陷害的戏码,最后却会因防护措施做得不恰当,酿成惨剧。
更让他受不了的是……
原来,那个叫安安的孩子,真的,是他的!
她没有说谎……
这么多的真相迎面重重砸击而来!
那一刻,整个房子都在天旋地转,傅凌琛试着站起身,可没用,整个世界也都在天旋地转,他好像陷进了一个名叫痛苦的深渊中,怎么也出不来。
他靠着墙,心脏像是被人用铁锥活生生凿出一个大洞,呼吸和手指都在颤动。
手机掉在地上,像是她慢慢对他消散殆尽的爱意,他捡起来,却捡不住。
原来心痛是这种感觉,每一根汗毛都变成了细细麻麻的长针,密密麻麻的顺着每个毛孔,狠狠的扎遍全身。
沈岁跟在他身后十年,也爱了他十年,原本以为她只不过是一粒尘埃,落到他身上时,他根本懒得理会。
可不知道什么时候,那粒尘埃早就深深植入他骨血里,因为是尘埃,他根本就没有发觉,直到被人突然用刀子连皮带肉的剜掉,他才惊慌失措,痛到想去找,却再也找不到,只看到鲜血淋漓,不能直视……
痛极了,傅凌琛捧着手机靠在墙面上,心痛到难以呼吸。
他以为当年救的小女孩是沈舒,所以才去靠近沈舒。
他以为当年他喝醉酒要的女孩也是沈舒,所以才发誓要一辈子保护她。
可原来,从一开始就错了。
一步错,步步错。
他想要找的人,他真正爱的人,早就被他伤得肝肠寸断,伤痕累累。
此刻终于真相大白,可她却带着一身的决绝,带着对他十年的爱意孤注一掷的从高楼坠下,用这样惨烈的方式,告诉他,爱人好累啊,傅凌琛,下辈子,我再也不要爱人了。
谁能来告诉他!这个世界为什么要这样对他,他们怎么敢这么对他?
将心脏活活挖出来,再用尖刀刀片一片片的削割他,也不过如此。
他得知了真相,而她却早就死了。
傅凌琛踉跄的站起身,扶着墙壁朝手术室的那具冰冷的尸体走去,一步一步,一步一步。
她躺在那儿,睡得极其的安详。
这十年,她终于以这样的一个方式,彻彻底底的做了一个了断。
白茫茫落了个干净,什么都没有留下。
四肢百骸都在叫嚣,抽搐,仿佛身体被掏空了一个大洞,怕真的嗓眼一甜,会吐出一口血来。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你站在我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说这句话的人,一定没有经历过生死。
否则,他一定就可以懂得,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最痛的距离,莫过于四个字——阴阳相隔!
最后沈岁还是没有被救活。
傅凌琛坐在停尸间,足足守了沈岁的尸体一夜。
谁也不知道那一晚上,他到底说了什么,又到底做了什么。
只知道,那天晚上,整个医院停尸间,都飘荡着男人的哭声。
第十八章
傅家即将举行一场盛大婚礼。
婚礼的规模很是豪华,场地也定在了号称最浪漫的圣地云之岛,采用最顶级的婚礼设计团队,打造了一场令人啧啧称叹,美妙绝伦的婚礼。
一切都是完美的。
除了,新娘是个死人。
礼堂外飘满了粉色气球,而礼堂内,傅凌琛丰神俊朗,那原本站着新娘的位置放着一具棺木,里面躺着捧着鲜花的沈岁。
坐在台下的宾客纷纷大气都不敢出一口,直到远处的敲钟声响起。
众人哗然。
傅家太子爷,这是疯了吧。
神父主持过那么多场婚礼,这是第一次,主持活人与死人的婚礼。
说不惊骇是不可能的,但傅凌琛是什么人,就算他真的要做这么惊世骇俗的事情,又有谁敢阻止。
于是,神父稳了稳心神,开始宣读誓词。
“傅先生,请你是否愿意沈岁小姐成为你的妻子,与她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她,照顾她,尊重她,接纳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所有人都盯着那个俊美无双的男人,眼睁睁看着他走到那副水晶棺材前,牵起那具无疑是尸体的女人手,放在唇边轻轻一吻。
动作温柔,眼神深情。
“我愿意。”
以前阿岁在的时候,他从没有过片刻的珍惜,现在她不在了,他痛不欲生的恨不得让时光倒流。
如果时光能倒流,他一定什么都听她的。
如果时光能倒流,他一定会好好对她。
如果时光能倒流,他一定会低下他那高贵的头颅,将珍爱的她用力揽入怀中。
阿岁,对不起,我欠你的婚礼终于补给你了,哪怕,太迟了。
随着“我愿意”那三个字落下,唯美的音乐声响起,天上的粉色气球在礼堂外飞舞。
情深缘浅,阴阳相隔。
这场婚礼,轰动了全城。
远在国外的傅老爷子听到这个消息匆匆赶回来,落地的那一瞬差些气晕了,只因这么大的荒唐过后,傅凌琛做得更出格,他竟然要和沈岁圆房!
如果是以前,他一定开心,因为傅凌琛终于开窍了,他也可以赶在半截身子都入土之前抱上孙子了。
但现在,沈岁都已经死了,他却像是疯了一样,举办了一场盛世的阴阳婚礼,还说要和沈岁共度一生。
傅老爷子派了上十个保镖钳制住他,甚至连家法都拿出来了,也没能阻挡他要奔去傅宅新房的决心。
他被打得浑身是血,跪在地上,神情却不卑不亢,“爷爷,如果打够了,就请快点放我走,阿岁还在新房等我。”
傅老爷子气急败坏的捂住胸口,这个孽障是疯了吧。
第十九章
“我今天就算打死你这个孽障,也绝对不会放你走的!你现在为她要死要活,之前又干嘛去了!傅凌琛,我今天再明明白白告诉你一遍,她已经死了!被你害得从天台上跳下来,整个人摔得血肉模糊!你想和她圆房,有没有问过她同不同意?你今天想走,除非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傅凌琛深深吸了一口气,眼眶早就红得不像话,以前的事情是他错,是他对不起她,如果阿岁拒绝他,也是理所应当。
可是,他却宁愿她能醒过来,和他说说话,骂骂他,不要像现在这样,他连摸她一下,都心痛到难以自抑。
傅老爷子的拐杖重重打在他脸上,他跪在地上啐出一口血,“爷爷,我可以今天不去和阿岁圆房,这些年,她把所有的时间都耗在了我身上,明明有很多想去的地方,但女人一生中最美好的十年光阴,她全都义无反顾的扑在我身上。”
“她的脸伤了,我会去找最好的医生把她的脸治好,然后带她去环游世界,爷爷,您以前也是很疼爱阿岁的,这是我唯一的请求,放我离开吧。”
前二十多年,他为傅家而活,下一辈子,就让他为阿岁而活。
傅老爷子被气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又是一拐杖打在傅凌琛的脸上,踉跄离去。
傅凌琛亲自去了一趟美国。
那儿有一个医术极其高超的整形医生,据说只要是在他手上动过手术的,哪怕脸毁得父母都不认识,他也能重新给她恢复容貌。
只是,他早在一年前就已经不愿再动手术了。
手艺高的人总是如此,不然,不会有三顾茅庐这种词。
但呼风唤雨的傅凌琛终究是请到了,费尽无数心力和金钱,对方这才答应来港城,为他沈岁进行容貌恢复。
坐在直升机上,傅凌琛的心里有着多年来第一次的期待和欣悦,很快,他就可以再次见到阿岁了。
她不喜欢照相,所以从未留下一张相片,可傅凌琛实在是太想她了,这些天来,积压的思念没有一个释放的出口,他要发狂了。
他满心期待,但他万万没想到,当他带着可以让阿岁恢复容貌的医生到达傅宅时,等待他的,会是那么一个残忍的事实。
傅宅着火了!
一群人纷纷围在外面,火势凶猛不已。
傅凌琛瞠目欲裂,他疯了一样的冲上前去:“阿岁呢?阿岁呢?”
佣人们像是想起什么,顿时发着抖道:“夫人,我们忘记把夫人带出来了……”
在生命的危急关头,没有人会去在乎一具已经死掉的尸体。
轰!
傅凌琛浑身血液瞬间凝固到了头顶。
“你们!”他气得说不出话,疯狂的那栋火海一样的别墅冲进去,“阿岁!”
“少爷!”女佣和保镖震愕的拦住他,却被他一把推开,“滚开!”
然后,继续往火海里冲去。
第二十章
已经没人能够阻止他!
他的命困在了火海里,他要去把它找回来!
“阿岁——”
才刚冲进去,迅猛的火势就疯了一样的朝他扑来,他差点被灼烧。
身体仿佛刮起了飓风,袭卷得五脏六腑都错了位,傅凌琛拼了命的闯到卧室,正看到沈岁了无生气的躺在床上,整张床已经快被烧着了。
对不起,我不该扔下你,对不起,我让你烧得那么疼,对不起,凌琛以后再也不会离开你。
凌琛这就把你救出来,我知道这儿太热了,都是我不好,忍一忍,你再忍一忍好不好?
一步,只要一步,他就可以将她抱出来。
可就在这时。
一个燃烧着的柜子突然砸了下来,正好是沈岁躺着的方向,伴随着一声巨响,她从头到脚都沾上了火,蹭的一下,火舌瞬间冲天,将她全身都给点燃。
傅凌琛大吼,疯了一样的想要冲过去将她从火舌中救出来,可又是一个柜子掉下来,砸跨了他的整个身体。
一个星期后。
傅凌琛才从重症监护室悠悠转醒。
要不然想着沈岁的求生意志强烈,他差一点就醒不过来。
为了不让傅凌琛魔怔,傅老爷子将沈岁烧焦的尸体连夜火化,所以等到傅凌琛醒来,看到的就是一个冰凉凉的墓碑。
傅老爷子以为这下总算是安生了,结果万万没想到,傅凌琛再次回家,手里却是抱着一个黑色的盒子。
“阿岁,天凉了,不要睡在外面,这儿才是你的家。”
傅凌琛神色痴魔的捧着骨灰盒,一步一步的朝里走去。
傅老爷子拄在拐杖上的手颤抖得厉害,从没有一刻,他那么清楚的意识到,这个孙子,他是真的失去了。
一年后。
北城,山水如画。
一辆全球限量版的商务豪车停在垂杨柳边,车窗缓缓摇下,后座坐着一个男人,男人俊美如凡,怀里却抱着一个黑色的盒子,无数路人驻足,都不由得好奇望去。
“总裁,我们现在去哪?”车上的司机小心翼翼问道。
傅凌琛缓缓睁开眼睛,抬眸看????向车窗外。
这些年,他带着阿岁去了很多地方。
见过黄沙漫天,也见过海天一际,看过童话一般的冰雪小镇,更看过冰川在日光下耀眼发光。
他走过春,踏过夏,寻过秋,等过冬,傅节一个一个的过去,但没有一个季节,是有她在的季节,是在许多年前的那个深夜,她拉住他的手臂说:“凌琛,以后我们每个季节都一起过好不好啊”的那个季节。
而之所以会来北城,是因为她曾经画过这个地方。
所以,他也很想来看看。
和她一起。
“你在这儿等着,我带阿岁下去走走。”
傅凌琛说道,打开车门下了车。
北城属江南,当地的人都说着一口温言糯语,和这如画的山水一样,无比的温柔。
傅凌琛长相俊美,又抱着一个古怪的黑色盒子,自然引得无数小镇人的目光。
但他如同没看到一样,继续走在路上,直到裤腿被什么东西扯住。
他蹙着眉头低下头一看,发现竟然是个很好看的小男孩,也许是四岁,也许是五岁。
此刻,他正扯着他的裤腿,睁着漂亮的大眼睛圆溜溜的看着他。
第二十一章
傅凌琛性情淡漠,对待小孩也是如此,可是眼前的这个小男孩,却给他一种异样的熟悉感。
他的眼睛……很像一个人。
正在傅凌琛眯着眼睛打量着她的时候,小男孩却对他露出一个笑容,稚嫩的童声软软的,听起来可爱得紧。
“叔叔,你一定还没吃饭吧,要不要到我们的店里去吃饭啊,我妈妈煮的阳春面很好吃的。”
傅凌琛本想拒绝,因为他从来都不吃面。
可是看着眼前的这个小男孩,拒绝的话到了嘴里,却怎么样也说不出来。
“你家店在哪儿?”
“就在前面江边不远,不用走几步路就到了。”一听傅凌琛有意,小男孩开心得都快要跳起来,“叔叔,跟我来吧,我带你去。”
傅凌琛唇角微不可觉的勾了勾,“好,你给我带路。”
小男孩走路沉稳,但偶尔也会踢着路上的石子,见到小镇里的每个人都会问好,十分的有礼貌。
傅凌琛走在身后,恍惚的盯着小男孩的背影看了好一会儿,忽然才笑自己当真是疯魔了。
竟然还在一个小男孩身上看到了阿岁的影子。
他当真是……太想她了。
想到这,傅凌琛不由得将怀里的盒子抱得用力了几分,却听到男孩回过头,冲着他道:“叔叔,到了。”
傅凌琛抬头一看,这是坐落在小镇里的一家面馆,装修看上去十分的舒服,但一走进去,却发现里面人烟稀少,偌大的店,几乎是一个客人都没有。
本文来自投稿,如侵权,请联系87868862@qq.com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