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所有的钱都塞进了七岁女儿的书包里。然后蹲下身,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
「你去找一个叫傅时郁的人,把妈妈的死亡证明和亲子鉴定报告给他看。」「以后,
他会养你的。」女儿哭得满脸通红,抽抽噎噎地问我:「妈妈,
你为什么从来没有带我去找过爸爸?」我沉默了很久。久到窗外的夕阳一点一点沉了下去。
「因为当年,我就是骗了他,才生下了你。」女儿瞪大了那双像极了傅时郁的眼睛,
满脸不可置信。「啊?妈妈是骗子啊?」「嗯。」我摸了摸她的头,笑了一下。
毕竟相遇、带球跑,全都是我精心策划的。甚至连这张死亡证明,都是造假的。从头到尾,
除了这个女儿——我对傅时郁说的每一句话,都是谎言。但没有人知道,这场骗局的起点,
要从二十五年前说起。从我被扔在沈家门口的那个雪夜说起。
—**【正文】**我叫沈念笙。但这个名字,是后来才有的。在沈家,
我最早的名字叫「沈多余」。是我继父沈建国随口取的。他说:「捡回来个赔钱货,
多余得很。」我妈王桂芳没有反对。她忙着给她亲儿子沈念远热牛奶,头都没抬一下。
沈念远比我小两岁。他是沈家唯一的「宝贝」。从小,沈念远穿的是商场里最新款的衣服。
我穿的是他不要的旧T恤,袖子长出来一截,得卷三圈才能露出手指头。
沈念远吃的是牛排、披萨、炸鸡。我吃的是他们剩下的饭菜,有时候连菜汤都没有。
王桂芳说:「你又不是我亲生的,有口饭吃就不错了,还想跟你弟弟比?」是的,
我不是她亲生的。我是她和前夫的女儿。但具体前夫是谁,她从来不提。每次我问,
她就扇我一巴掌:「问什么问!你爹早死了!」后来我不问了。问了也是挨打。
沈念远五岁生日那天,沈建国给他买了一辆遥控赛车。那辆车比我整个人的行李都贵。
我躲在门口偷偷看了一眼。沈建国发现了,一脚踹过来:「看什么看?滚去洗碗!」
我摔在地上,膝盖磕出了血。七岁的我,跪在厨房的水泥地上,一边洗碗一边掉眼泪。
碗太大,我的手太小,一不小心打碎了一个。王桂芳冲进来,揪着我的耳朵就往墙上撞。
「一个碗五块钱,从你饭钱里扣!」那天晚上,我饿着肚子缩在杂物间的角落里。
杂物间没有窗户,只有一盏昏暗的灯泡。那是我的「房间」。一张破木板搭在两摞砖头上,
就是我的床。冬天冷得发抖,夏天热得喘不过气。而隔壁沈念远的房间里,
有空调、有暖气、有整面墙的玩具。我听见他在隔壁笑,笑声穿过薄薄的墙壁,
像针一样扎进我的耳朵。那一年,我七岁。我在心里默默地想:总有一天,
我要离开这个地方。—上小学之后,日子并没有好过多少。沈念远在学校里横行霸道,
因为沈建国在镇上开了一家建材店,算是小有家底。老师们都让着他,同学们都怕他。而我,
就是他最喜欢欺负的人。有一次课间,我的作业本不见了。我找了一圈,发现它被撕碎了,
碎片扔在男厕所的垃圾桶里。沈念远站在走廊上,双手插兜,嘴角翘着一抹恶劣的笑。「姐,
你的作业本怎么在厕所里啊?是不是你自己扔的?」旁边一群小跟班跟着哄笑。
我咬着嘴唇没说话,蹲下身一片一片地捡。被老师看到了。老师问沈念远怎么回事。
沈念远立刻变了脸,可怜巴巴地说:「老师,是姐姐自己不想写作业,故意把本子撕了赖我。
」老师居然信了。「沈念笙,你不想写作业可以直接说,不要诬赖同学。」我张了张嘴,
想辩解。但老师已经转身走了。那天放学回家,沈建国不知道从哪听说了这件事。
他的版本是:「沈念笙在学校欺负沈念远。」我被罚跪了整整一夜。膝盖跪在搓衣板上,
血渗进了木头的缝隙。王桂芳在旁边嗑瓜子,看都不看我一眼。「活该,让你欺负弟弟。」
我没哭。因为我发现,在这个家里,眼泪是最没用的东西。—沈念远上了初中之后,
变本加厉。他开始偷东西。先是偷邻居家的自行车,被发现了。沈建国赔了钱,
回来把我打了一顿。「都怪你没看好你弟弟!」
后来他偷超市的零食、偷同学的手机、偷老师的钱包。每一次,沈建国和王桂芳都替他摆平。
每一次,挨打的都是我。我就像这个家里的出气筒。沈念远惹了祸,我来挨打。
沈建国生意不好,我来挨骂。王桂芳心情不好,我来受罪。初二那年,我考了全校第一。
我把成绩单拿回家,小心翼翼地递给王桂芳。我想,也许她会夸我一句。哪怕只有一句。
她看了一眼,随手扔在桌上。「考第一有什么用?女孩子读那么多书干什么?
早晚都是别人家的人。」沈建国接过话:「对,念远下学期要上补习班,一年两万块。念笙,
你别念了,出去打工,把钱寄回来给你弟弟读书。」我的心凉了半截。「我才十四岁……」
「十四岁怎么了?你妈十四岁就下地干活了!」我看向王桂芳。她在给沈念远剥虾,
头都没有抬。「听你爸的。」那天晚上,我躺在杂物间里,盯着天花板上的裂缝。
裂缝像一道闪电,劈开了整面墙。我忽然想明白了一件事。在这个家里,我不是女儿,
不是姐姐。我只是一个工具。一个随时可以被牺牲的工具。但我没有立刻离开。
因为我还没有能力。一个十四岁的女孩,没有钱,没有身份证,能去哪里?我选择忍。
但我把每一笔账,都记在了一个小本子上。那个本子,我藏在杂物间的砖头缝里。
谁也找不到。—转折发生在我十五岁那年。沈建国的建材店出了问题,欠了一大笔债。
债主上门逼债,沈建国急得团团转。然后他看了我一眼。那一眼,让我后背发凉。第二天,
家里来了一个男人。五十多岁,秃顶,大肚腩,一口黄牙,笑起来像一只蛤蟆。他叫周德发,
是隔壁县的包工头。沈建国满脸堆笑地把他迎进门,然后指了指我。「老周,你看,
这就是我闺女,乖巧懂事,会洗衣做饭。」周德发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番,咂了咂嘴。「嗯,
不错,年轻,水灵。」我浑身一僵。「爸,你在说什么?」
沈建国瞪了我一眼:「叫你周叔叔,以后他就是你男人了。」我的脑子嗡的一声。
「你要把我卖了?」「什么卖不卖的?周老板愿意出十八万的彩礼,你应该感恩!」十八万。
我的命,在沈建国眼里,值十八万。刚好够他还债。我下意识地看向王桂芳。她坐在沙发上,
嘴唇动了动,最终只说了一句。「嫁过去好好过日子,别给家里丢人。」
沈念远在一旁打游戏,头也不抬。「姐,你就去呗,反正你在家也是吃白饭的。」那一刻,
我感觉自己的血是冷的。从头凉到脚底。但我没有哭。我已经不会为这个家流泪了。
我说:「好,让我回房间收拾一下东西。」沈建国大概没想到我答应得这么爽快,愣了一下,
随即笑了。「这才像话嘛。」我回到杂物间,翻出了藏在砖头缝里的那个本子。
然后从窗户翻了出去。那天晚上下着大雨。我穿着一双破拖鞋,在泥地里跑了整整五公里。
摔了无数次。膝盖、手掌全是血。但我没有回头。因为身后那个地方,不叫「家」。
那叫地狱。—我逃出来的时候,身上只有三十七块钱。那是我偷偷攒了两年的零花钱。
我坐了一辆最便宜的长途汽车,去了省城。在省城,我睡过桥洞,捡过瓶子,
在小餐馆里洗碗。老板娘看我可怜,让我住在后厨的杂物间里。又是杂物间。但至少这一次,
没人打我。我白天打工,晚上自学。用捡来的旧课本,一页一页地看。十七岁那年,
我报名参加了成人高考。考上了省城的一所大专。我一边读书一边打三份工。
白天在奶茶店当店员,晚上在餐厅当服务员,周末去做家教。每天只睡四个小时。
但我觉得值。因为每多学一点东西,我就离那个地狱远一步。大专毕业后,我又自考了本科。
本科毕业后,我进了一家还不错的公司。做行政,做文案,做策划。什么都做,什么都学。
二十二岁那年,我已经能养活自己了。但命运给了我另一记重击。我在一次体检中,
偶然发现了一份档案。那是一份陈旧的领养记录。上面写着:「沈念笙,原名秦念笙,
生父秦远山,生母王桂芳。」「因生父意外死亡,母亲改嫁,随继父沈建国生活。」
我盯着「秦远山」这三个字看了很久。然后我开始查。疯了一样地查。
我查到了一条十七年前的旧新闻。「青年企业家秦远山驾车坠崖身亡,警方认定为意外。」
秦远山,二十六岁,白手起家,创办了一家建材公司。他的合伙人叫沈建国。
而在秦远山死后不到三个月,沈建国就接手了他的公司。六个月后,王桂芳嫁给了沈建国。
我浑身发抖。不是意外。我爸的死,根本不是意外。沈建国,他不仅抢了我爸的公司,
娶了我爸的老婆——他很可能就是杀死我爸的凶手。而王桂芳,她是知情的。
她一定是知情的。不然她怎么会那么心安理得地嫁给仇人?不然她怎么会对我——亲生女儿,
冷漠至此?因为她心虚。因为我的存在,就是她罪孽的提醒。我把脸埋在手里,
第一次在逃出来之后,痛哭失声。不是委屈。是恨。那种从骨髓里渗出来的恨。
—我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搜集沈建国害死我父亲的证据。同时,我发现了另一件事。
秦远山的建材公司,当年之所以被沈建国盯上,是因为背后有一笔来自傅氏集团的投资。
傅氏集团,那是省城数一数二的商业帝国。掌舵人叫傅鹤年。他的独子,叫傅时郁。我查到,
当年傅鹤年投资秦远山的公司,是看中了我父亲手里的一块地皮。秦远山死后,
那块地皮被沈建国低价转手卖给了傅鹤年。傅鹤年明知道秦远山的死有蹊跷,
但他选择了沉默。因为沉默对他有利。他用白菜价拿下了那块地皮,
在上面建了一座商业广场。那座商业广场,成了傅氏集团崛起的起点。
换句话说——我父亲的命,铺就了沈建国发家的路,也奠定了傅氏集团腾飞的基石。
两个家族,一起分食了我父亲的血肉。我用了一年时间消化这些真相。然后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要报复。两个都不放过。但我知道,正面硬刚,我没有任何胜算。
沈建国虽然只是个小镇商人,但在当地有人脉。傅氏集团更不用说,庞然大物。
我只是一个二十三岁的女孩,没有背景,没有资源。我唯一的武器,是我的脑子。
所以我决定——从傅时郁入手。—傅时郁,二十五岁,傅氏集团的少东家。名校海归,
英俊潇洒,性格却出了名的冷淡。圈内人都说:傅时郁这个人,油盐不进,铁石心肠。
但我不信。再冷的人,也有弱点。我花了三个月研究他。他的行程、习惯、喜好、社交圈,
我全部摸了个清清楚楚。他喜欢喝美式咖啡,不加糖不加奶。
他每周三下午会去市立图书馆的老楼层看建筑类的旧书。他养了一只猫,
是从流浪动物救助站领养的英短。他看起来冷漠,但其实很心软。这就是我的切入点。
第一次「偶遇」,是在图书馆。我穿着白色棉麻衬衫,扎了一个低马尾,素面朝天。
抱着一本和他同系列的建筑学旧书,坐在他对面。我没有主动搭讪。甚至没有看他一眼。
我只是安安静静地看书,偶尔用铅笔在本子上做笔记。第二次「偶遇」,还是图书馆。
这一次,我「不小心」把笔记本掉在了地上。他帮我捡了起来。看到我笔记上画的建筑草图,
愣了一下。「你学建筑的?」「不是,只是爱好。」我笑了一下,很浅,很干净,
「我爸以前是做建材的,小时候跟着他去过很多工地,对建筑就有感情了。」这是真话。
也是我说的少数几句真话之一。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每一次偶遇都经过精密计算。
我没有像其他女孩一样追着他跑,也没有献殷勤。我只是让自己恰好出现在他的世界里。
恰好合他的心意。恰好让他觉得,我和其他人不一样。第三个月的时候,
傅时郁主动约我喝了一杯咖啡。他说:「你是我见过的最安静的人。」我低下头,
抿着咖啡杯的边缘,轻声说:「大概是因为,一个人待习惯了。」他的眼神柔和了一瞬。
就那一瞬间,我知道——鱼上钩了。—我们在一起后,我扮演了一个完美的恋人。
温柔、体贴、善解人意。从不追问他的家世背景,从不要求他花钱,从不在他面前耍脾气。
傅时郁是真的喜欢我的。我能看出来。他看我的眼神,带着我从未在任何人脸上见过的温度。
有时候他会突然握住我的手,说:「念笙,你怎么这么乖?」每一次听到这句话,
我心里都会刺痛一下。但只是一下。因为我不能心软。心软的代价,是我爸的命白丢了。
在一起六个月后,我怀孕了。这也是计划的一部分。但当我看到验孕棒上那两条红线的时候,
我还是慌了一下。因为我知道,接下来的每一步,都没有退路了。我要带着这个孩子,消失。
在傅时郁的世界里彻底消失。我给他留了一封信。信上只有一句话:「对不起,我配不上你。
」然后我换了手机号,搬了家,辞了工作。像人间蒸发一样。我知道傅时郁找过我。
他疯了一样地找。派人翻遍了整座城市。但我藏得太好了。
因为我从一开始就做好了消失的准备。每一条退路,每一个藏身点,都是提前规划好的。
他找了整整三年,最终放弃了。而我,在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小城市里,生下了女儿。
我给她取名叫念念。秦念念。她长得像傅时郁。尤其是那双眼睛,安静深邃,
傅时郁沈念远秦远山全文试读 讯能 小说全本无弹窗 讯能 小说大结局无弹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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