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结婚的男子》是一部令人沉浸的都市生活小说,由作家Meow啊 创作。故事主角孙志远陆鸣信任的命运纠缠着爱情、友情和冒险,带领读者进入一个充满惊喜和不可思议的世界。就是那种你仔细观察才能发现的、微小的不对称。这种不对称在很多人身上都有,只是大多数时候我们看不见,或者看见了也不觉得它有……。…
《不结婚的男子》是一部令人沉浸的都市生活小说,由作家Meow啊 创作。故事主角孙志远陆鸣信任的命运纠缠着爱情、友情和冒险,带领读者进入一个充满惊喜和不可思议的世界。就是那种你仔细观察才能发现的、微小的不对称。这种不对称在很多人身上都有,只是大多数时候我们看不见,或者看见了也不觉得它有……。
陆鸣正蹲在法院门口的台阶上吃一根烤肠。那根烤肠是三块钱一根的那种,
红色的肠衣在烤炉上转得久了,有些地方已经焦成了黑色。他咬了一口,
觉得里面的肉馅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类似于纸板的质感,但他还是吃完了,
因为他这人向来不浪费食物。这个习惯是小时候养成的,他爸跟他说过,
粮食是农民一滴汗一滴汗种出来的,不能糟蹋。他后来长大了才知道,
农民种的粮食和他吃的这种烤肠之间隔了不知道多少道工序,
每一道工序都在把粮食变成一种和粮食没有关系的东西,
就像把一个人变成了一个和这个人没有关系的、另一种人。他今天是来旁听一个案子的。
陆鸣不是律师,不是记者,不是什么和法律沾边的人。
他在这个城市的一所民办高校里教大学语文,一周十二节课,
剩下的时间都用来读一些没什么用的书和想一些没什么用的事情。他之所以来旁听这个案子,
是因为这个案子涉及的事情他太熟悉了——钱、感情、信任,和一种叫做“房子”的东西。
这个名字叫孙志远的男人,是他大学同学的发小。严格来说不算熟人,
但也不算完全的陌生人,
属于那种在饭局上见过几次、互相加过微信但从来没有聊过天的关系。
孙志远通过同学找到他,说有个案子要开庭了,问他能不能来旁听。他没说为什么,
陆鸣也没问为什么。他觉得一个人在最需要被看见的时候请你去,你就去,不需要理由。
烤肠吃完了,他把竹签扔进垃圾桶,整了整衣领,推开了法院的大门。庭里的空调开得很足,
冷得有些过分。陆鸣在后排找了个位置坐下,看见原告席上坐着一个男人,三十出头的样子,
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夹克,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
但那个整齐里面有一种用力过猛的、不太自然的东西,
像是在告诉所有人“我是一个体面人”。那就是孙志远。被告席上坐着一个女人,
比他年轻几岁,穿着白色的衬衫,头发披着,脸上没什么表情。不是那种镇定的没表情,
是一种被事情拖得太久、已经丧失了做出表情的能力的没表情。她坐在那里,
像一棵被从土里**放了太久的植物,叶子还是绿的,但你知道它已经活不长了。
法官开始宣布法庭纪律的时候,孙志远微微侧了一下头,朝陆鸣的方向看了一眼。就一眼,
然后就转回去了。那个眼神里没有什么具体的情绪,只是确认了一下“你来”这个事实。
庭上在说什么,陆鸣有一阵没听进去。不是因为他注意力不集中,
而是因为他在想一个和这个案子无关的问题——人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
把另一个人告上法庭,把自己也摆在法庭上,
让一个穿着法袍的陌生人来裁定你们之间的对错。从“我们”变成“原告”和“被告”,
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或者说,是不是从“我们”成立的那一天起,
“原告”和“被告”就已经坐在那里了,只是大家假装看不见。原告陈述事实的时候,
陆鸣把手机拿出来,打开了备忘录,一边听一边记。孙志远,男,三十四岁,
在城东的一家建筑设计院工作,年收入大概二十五万左右。四年前,也就是他三十岁那年,
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被告方静,一个做教育培训的女人。两个人处了大概半年,觉得还行,
就开始谈婚论嫁。谈婚论嫁的意思是,要考虑买房子了。孙志远的家庭条件一般,
父母都是县城退休职工,积蓄不多。他自己工作这几年攒了一些,加上父母支援的一点,
一共凑了一百四十二万。这笔钱对有些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但对孙志远来说,
是他这辈子到目前为止见过的最大的一笔钱。他把这一百四十二万,分批转给了方静。
原因是方静说她懂理财。方静的原话大概是这样的:“你这个人不会管钱,工资卡放你那里,
月底就没了。不如把钱放我这里,我帮你管,攒着买房。”孙志远觉得她说得有道理,
因为他确实不太会管钱。他不乱花钱,但也不规划,工资到账了就放在那里,
扣掉房租和生活费,剩下的就趴在卡上睡觉。他从来没有想过理财这件事,
“理财”这个词对他来说就像“哲学”一样,知道它存在,但不知道自己跟它有什么关系。
方静不一样,她做教育培训的,接触的人多,懂的事情也多,说起理财来头头是道,
什么基金股票定投,什么分散风险资产配置,一套一套的,
像电视里那些穿着西装站在K线图前面的人。孙志远信任她。不是因为他傻,
而是因为他觉得信任是两个人在一起的基础。你和一个女人在一起,连钱都不肯给她管,
那你凭什么说你想和她过一辈子?他的这个逻辑,
在后来被很多人说成是“天真”或者“愚蠢”。但他不觉得。
他觉得这就是一个正常的、想认真谈一段感情的人应该有的态度。
如果你从一开始就防着对方,那就别谈感情了,直接签合同好了。感情之所以是感情,
就是因为它里面有一部分是不讲道理的、不计成本的、不设防的。当然,
那是后来的他才会说的话。现在的他已经不太说这些了。一百四十二万,分了好几次转的。
最大的一笔是八十万,备注写的是“购房款”。这是方静说看中了一个楼盘,要交首付,
让他把钱打过来。孙志远没多想,就从自己的账户里把钱转了。他那时候还在上班,
转完钱就去开会了,甚至没有多看一眼那个转账成功的页面。
他觉得这件事就像他人生中许许多多别的事情一样,做了就做了,不需要反复确认。
你对一个人好,你不需要确认她是不是也对你一样好。如果需要确认,
那就不是你愿意给的那种好了。后来的事情,用孙志远在法庭上的话说,就是“钱全没了”。
不是被偷了,不是被抢了,也不是被诈骗电话骗走了。就是没了。
方静拿着这些钱去做了所谓的“投资”,投了什么,投给了谁,中间经过了几道手,
赚了还是赔了,没有人说得清楚。方静自己都说不清楚。她只说钱都花掉了,
“一起花掉的”。这个“一起”是关键词,因为这个“一起”就意味着,
这笔钱不是她一个人的责任,是两个人的共同消费。孙志远听到这句话的时候,
脸上的表情很复杂。不是愤怒,不是悲伤,是一种接近于困惑的东西。他困惑的是,
他们什么时候“一起”花过这笔钱?四年时间里,他们出去吃饭,大部分时候是AA制,
有时候是他请,偶尔是方静请。他没有过过一天不用为钱发愁的日子,
没有买过一件超过一千块钱的衣服,没有出国旅游过,连国内的长途旅行都很少。
那一百四十二万,在他的生活里就像一个看不到的幽灵,它存在,但他感受不到它,
它不在他的早餐里,不在他的衣服上,不在他的车票里,
不在他租的那间朝北的卧室的任何角落。它去了哪里?方静在庭上说话的声音不大,
有些句子被法官要求重复了一遍。她说钱确实是花掉了,有些是投资亏了,
有些是两个人日常的开销,具体的账目她没有保留,因为没有想过会走到这一步。
她说到“没有想过会走到这一步”的时候,声音有一点点发抖,但很快就恢复了。
法官问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后来成为整个案子的关键。法官问孙志远,
你转给方静的这些钱,有没有明确约定是借款还是赠与?孙志远愣了一下,说没有明确约定,
但有一笔八十万写明了是购房款。法官点了点头,在笔记本上记了什么,然后转向方静,
问她这笔钱后来有没有用于购房。方静说没有,因为后来那个楼盘的房价涨了,
首付比例变了,就没买成。法官问那这笔钱呢?方静说,一部分拿去做了别的投资,
一部分日常花掉了。陆鸣在下面听着,手里的备忘录已经记了快两页。他看着孙志远的背影,
那个穿着深蓝色夹克的、微微佝偻的背影,忽然觉得这个男人像一只被潮水推上岸的贝壳,
壳还在,里面的东西已经不在了。那一百四十二万是他的壳,他把壳交给了方静,
以为她会给它一个更好的居所,结果她把壳弄丢了。他还剩下什么呢?
一副柔软的、没有保护的、随时可能被踩碎的身体,
和一个需要重新学习如何相信别人——或者再也不相信任何人——的灵魂。
庭审进行了大约两个小时,没有当庭宣判。休庭的时候,孙志远走过来,坐在陆鸣旁边。
他看起来比几年前老了不止四岁,眼角多了很多细纹,那种不是笑出来的,
是被什么东西一点一点刻出来的细纹。他的指甲剪得很短,短到露出了指甲下面的嫩肉,
这是他紧张时候的习惯,他从小就喜欢把指甲咬到不能再短的程度。“你觉得怎么样?
”他问。陆鸣想了想,说了一个他自己都觉得没用的答案:“不好说。”孙志远笑了一下。
那个笑容里没有任何快乐的东西,
只是一种礼貌的、用来填充沉默的、人的脸部肌肉在特定场合下的自然反射。
陆鸣想起了自己教过的一篇小说里的一句话,说笑容是上帝给人类的最大的恩赐,
因为它让人类可以在不快乐的时候假装快乐,从而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冲突。“律师跟我说,
这个案子不好打,”孙志远说,声音压得很低,虽然法庭里已经没有几个人了,
“因为我们没有签过任何书面协议。钱是转账的,有记录,
但备注写的是‘购房款’的只有那一笔八十万,剩下的都是没有备注的。
她可以说是我给她的生活费、礼物、共同消费,我都拿不出证据来反驳。”“那八十万呢?
”陆鸣问。“八十万,”孙志远重复了一遍这个数字,像是在掂量它的重量,
“八十万法官会看怎么认定。如果认定是彩礼,那就不是借款,不是诈骗,
是婚姻准备过程中的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条件没成就,也就是我们没结婚,她应该返还。
但返还多少,法官有自由裁量权。”陆鸣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他是一个教语文的人,
他的专业领域是修辞、隐喻、段落大意和中心思想,不是合同法、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
他能给孙志远的不是法律意见,甚至不是任何有用的意见,
他只能是一个坐在那里、听着、偶尔点一下头的、不会消失的物体。
一个人在最孤立无援的时候,需要的大概就是这样一些不会消失的物体,它们像灯塔,
虽然不能把你从海里捞上来,但至少让你知道岸在哪个方向。走出法院的时候,
天已经快黑了。秋天的天黑得早,六点不到,路灯就亮了。
法院门口的那条路上种着一排银杏树,叶子刚开始变黄,
在路灯下看起来像是镀了一层薄薄的金。陆鸣和孙志远并排走在人行道上,谁都没有说话。
他们走到一个十字路口,红灯,停下来。
孙志远忽然说了一句让陆鸣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断想起的话。他说:“你知道吗,
我现在最后悔的不是把钱给她,是后悔没有在那个转账备注里写‘借款’两个字。就两个字,
多打两个字的事情。我打了‘购房款’,以为够了。购谁的房?购我们的房。谁是‘我们’?
我说不清楚。”绿灯亮了,他们过了马路。
陆鸣注意到孙志远走路的时候左脚比右脚慢零点几秒,不知道是腿有问题还是鞋有问题,
就是那种你仔细观察才能发现的、微小的不对称。这种不对称在很多人身上都有,
只是大多数时候我们看不见,或者看见了也不觉得它有什么意义。
但陆鸣今天觉得它很有意义。他觉得孙志远这个人整个就是一种不对称,
的想象——而另一端放着的只是一个叫做“方静”的、他以为会和他共同称量这些重量的人。
结果那个人走了,天平翻了,所有的东西都摔在地上,碎成了一百四十二万个碎片。
案件宣判是在三周之后。陆鸣没有去听宣判,是孙志远打电话告诉他的。
判决结果是:方静返还孙志远十六万元。十六万。一百四十二万,判了十六万。
这个数字在陆鸣的脑袋里转了好几圈,怎么转都觉得不对。
一百四十二减十六等于一百二十六,一百二十六万就这样没了,
被一个叫做“共同消费”的黑洞吞噬了,从一个真实存在的、可以在银行账户里看到的数字,
变成了一句“都花掉了”。没有人知道花在了哪里,没有人需要提供证据,
没有人需要为这一百二十六万的消失承担任何责任。法官在判决书里认定,
那一百四十二万中的大部分属于恋爱期间的共同生活开支和自愿赠与,
那笔八十万的购房款被认定为彩礼的性质,因为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所以酌情返还十六万。
酌情。这个词是陆鸣在课堂上讲过的。他跟学生说过,“酌情”是汉语里最美妙的词之一,
它给了说话者最大的自由,也给了听话者最大的困惑。因为它什么都可以解释,
所以它什么都不需要解释。“酌情返还”就是说,我知道这笔钱应该还给你一些,
但还多少我说了算,理由我不用告诉你,因为我是在“酌情”。你拿“酌情”没有办法,
就像你拿一个人的审美没有办法,你总不能跟他说“你不应该觉得这个好看”吧?那天晚上,
孙志远约陆鸣在学校附近的一个烧烤摊见面。那是一个露天的大排档,塑料桌椅,
红白蓝三色的遮雨棚,炭火烤出来的烟熏得人眼睛睁不开。孙志远已经到了,
面前的桌上摆着一打啤酒,已经开了三瓶。他喝啤酒的方式很特别,不是一口一口地喝,
而是每瓶只倒一杯,然后就把瓶子放在一边,像是完成了一个任务。陆鸣坐下来,
拿起一瓶啤酒,对着瓶口喝了一口。啤酒是常温的,微苦,
带着一种塑料瓶特有的、说不上来的化学味道。他不喜欢喝啤酒,但他觉得今天应该喝一点。
“十六万,”孙志远说,语气平静得像在念一段课文,“我请律师花了三万,
前后折腾了大半年,最后拿到十六万。你算算净剩多少。”“十三万。”“十三万,
”孙志远点了点头,“我四年攒了一百四十二万,花了四年时间,最后拿回来十三万。
我如果把这一百四十二万存在银行里,什么都不干,四年利息都不止十三万。”他说的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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