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错位:我挟恩求报逼他做男友,后来发现救错人了全本大结局小说阅读

现代言情类型的小说大同小异,《错位:我挟恩求报逼他做男友,后来发现救错人了》这本书让人眼前一亮,陆沉舟时锦州的故事脉络清晰,思思如意 的文笔潇洒,结构严谨,写的很好,值得推荐。主要讲的是:不是为了下次再用,是为了干干净净地还给我。我盯着那条围裙看了很久,眼泪终于掉下来。………

现代言情类型的小说大同小异,《错位:我挟恩求报逼他做男友,后来发现救错人了》这本书让人眼前一亮,陆沉舟时锦州的故事脉络清晰,思思如意 的文笔潇洒,结构严谨,写的很好,值得推荐。主要讲的是:不是为了下次再用,是为了干干净净地还给我。我盯着那条围裙看了很久,眼泪终于掉下来。……

错位楔子手机震动的时候,我正在往时锦州嘴里塞草莓。他站在我家开放式厨房的料理台前,

围着一条碎花围裙——我逼他围的,因为“男朋友给女朋友做饭就该有仪式感”。

那张清隽冷淡的脸上写满抗拒,薄唇紧抿,草莓汁顺着嘴角淌下来,红得触目惊心。

“甜不甜?”我笑嘻嘻地凑过去,把草莓汁擦在他衬衫领口上。

时锦州垂眸看着那片红色印记,声音像从冰窖里捞出来的:“沈鹿溪,你闹够了没有?

”“没有。”我理直气壮地回他,又往他嘴里塞了一颗,“你今天要是不把这顿饭做完,

我就——我就把你去年喝醉酒抱着马桶哭的视频发到朋友圈。”他眼神倏地冷下来。

我知道他讨厌我。时锦州这个人,浑身上下都写着“生人勿近”,

偏偏我把他从神坛上拽下来,逼他做我的男朋友,一逼就是整整一年。

他的朋友们背地里叫我“女版土匪”,说我“挟恩求报不要脸”。我都知道。但那又怎样?

我救过他的命,这是他欠我的。手机又震了一下。我没在意,一边监督时锦州切菜,

一边刷开消息。是一条来自陌生号码的短信,没有归属地,没有备注。「那天你救的人是我,

不是时锦州。」我手指顿住了。屏幕上只有这行字,简洁得像一把刀,不带任何温度。

紧接着第二条消息弹出来,附带一张照片。我点开。画面上是一条窄巷子,路灯昏黄,

地面积水反射着破碎的光。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蹲在地上,

怀里抱着一个浑身是血的人——是时锦州?不,不是。我的目光死死钉在那个女孩脸上。

那是我。三年前的夏天,七月十七号,巷口烧烤摊的油烟飘过来,蚊子嗡嗡响,

我蹲在血泊里,双手摁着一个陌生人的伤口,冲着手机大喊“叫救护车快点”。

我救的那个人,脸上全是血,根本看不清五官。事后警察赶到,伤者被抬上担架,

我在笔录上签了字,浑浑噩噩地回家。第二天,时锦州的父亲带着他登门道谢,

说是我救了他的儿子。时家的人说他后背和手臂被砍伤,失血过多,送医及时才捡回一条命。

我当时信了。时锦州站在他父亲身后,脸色苍白,眼神疏离,从头到尾没说过一句话。

我以为他是吓坏了,或者是性格冷淡,没多想。

可现在这张照片清清楚楚地告诉我——那件染血的白T恤上,领口有个很小的破洞。我记得,

因为当时我低头按伤口的时候,还注意到那个洞,心想这人衣服都破成这样了怎么不换一件。

而时锦州,永远穿得一丝不苟。我抬起头,看向厨房里的时锦州。

他正把切好的土豆丝倒进油锅,刺啦一声,油烟升腾。他的动作行云流水,

一米八七的个子站在我家狭小的厨房里,显得委屈又违和。侧脸线条冷硬,睫毛却很长,

垂下来的时候像是画上去的。这个人被迫给我做了一年男朋友。

我逼他陪我看电影、逼他给我送花、逼他在朋友圈发合照、逼他穿情侣装、逼他每天说晚安。

我甚至在他朋友面前故意吸红他的脖子,逼他带着痕迹出门,

就为了让所有人都知道他是我的。这一年,我用救命之恩这根绳子,把他拴得像一条狗。

而此刻,有人告诉我——我拴错人了。手机又震了。第三条短信:「他叫陆沉舟,

现在还在找你。」我手指发抖,屏幕上的字开始重影。心跳声大得像擂鼓,震得耳膜嗡嗡响。

时锦州端着一盘青椒炒蛋转过身来,看见我的表情,微微皱眉:“怎么了?”“没、没什么。

”我飞快把手机扣在料理台上,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那个……你别做了,

你不是约了许芸吗?”时锦州眼神一闪,那种看穿一切的冷淡让我心虚得想钻地缝。

他放下盘子,擦了擦手,慢条斯理地开口:“你又想做什么?”这个“又”字用得很妙。

在过去的三百六十五天里,我作过无数次妖。比如半夜打电话说胃疼让他来送药,

其实是想看他穿睡衣的样子;比如下雨天故意不带伞,让他从城东开车到城西接我,

其实是想看他着急;比如他朋友聚会的时候,我故意当众亲他,看他眼底一闪而过的厌恶,

心里又疼又爽。我现在特别想穿越回昨天的自己面前,狠狠扇她两个耳光。“没做什么。

”**笑着把时锦州往门口推,手忙脚乱地从衣架上扯下他的外套塞进他怀里,

“怕你来不及了,赶紧出门吧,别让人家姑娘等。”时锦州被我推到玄关,忽然停下来。

他一米八七,我一米六三,他低头看我的时候,我需要仰起整个脑袋。

那双深邃的眼睛里没有愤怒,没有委屈,甚至连厌恶都淡了,

只剩下一种让我慌得不行的东西。那好像是一种——如释重负。“沈鹿溪。

”他叫我名字的时候声音很轻,“你说的是真的?”“什么真的假的,快走快走!

”我的手心全是汗,推着他精瘦的腰往门外推,“你再不走我就反悔了啊!

”他忽然笑了一下。不是嘲讽的那种笑,是很淡很淡的、像是叹息一样的笑,

嘴角微微勾起一个弧度,转瞬即逝。时锦州笑了。我逼他一整年,他都没对我笑过。

现在他要走了,他笑了。我的眼眶突然酸得不行,鼻子像被人揍了一拳。

我用力把他推出门外,砰地关上门,反锁。门外安静了几秒,

然后响起皮鞋踩在走廊地板上的声音,一下一下,越来越远。**着门板滑坐下去,

把脸埋进膝盖里。手机又亮了。不是短信,是时锦州发来的微信。

只有一句话:「围裙我解下来放在鞋柜上了。」我猛地回头,

看见玄关鞋柜上叠得整整齐齐的碎花围裙。那条围裙是我专门买的,卡通图案,

上面印着一行字:“全世界最帅的煮夫”。我逼他每次来我家做饭都要穿,

他每次都不情不愿,围裙带子系得松松垮垮,像是在敷衍我。现在他把它叠好了。

不是为了下次再用,是为了干干净净地还给我。我盯着那条围裙看了很久,眼泪终于掉下来。

手机又开始震。陌生号码的第四条短信,这次是一串地址:「陆沉舟住在城西,

苍梧路17号。」屏幕上最后还有一句话,像一把钝刀,

慢慢割着我的神经:“他等了你三年。”我把手机砸进沙发里,蜷缩在玄关的地板上,

哭得浑身发颤。我想起三年前那个夜晚,巷子里很暗,路灯坏了一盏,我拎着烧烤往家走,

听见垃圾桶后面有动静。我以为是野猫,走近了才看见一个人靠在墙上,浑身是血,

呼吸声像破风箱。他半睁着眼睛看我,嘴唇翕动了一下,没发出声音。我蹲下去,

闻到浓烈的铁锈味。我说:“你坚持住,我已经叫救护车了。”他的手指动了一下,

似乎想抓住什么。我握住了他的手。那只手上全是血,黏糊糊的,凉得不像活人。

但我没松手,一直握着,直到救护车的蓝光在巷口亮起来。他被抬上担架的时候,

我看见他的眼睛——很黑很亮,像深冬的夜空,没有星星,却深得能把人吸进去。

我一直以为那双眼睛是时锦州的。不是的。时锦州的眼睛是冷的,像冰面下的湖水,

好看但没有温度。而那双眼睛里有火。在他昏迷之前最后看向我的那个瞬间,

那点火像是要把我整个人烧穿。我记了三年的眼神。原来我记错人了。我爬起来,

跌跌撞撞地走进卧室,打开衣柜,翻出最底下压着的一个鞋盒。盒子里装的不是鞋,

是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电影票根、奶茶杯套、便利贴、一张皱巴巴的拍立得照片。

照片是我让时锦州的朋友拍的,他站在我家阳台上,逆光,看不清表情。

我逼他摆了个比心的手势,他僵得像棵圣诞树,朋友们在镜头外笑成一团。

我盯着照片看了三秒,把它翻过去。

然后我从盒子最底下抽出一张泛黄的纸——那是三年前的医院病历复印件,

我留着以防时家不认账。上面密密麻麻写着伤情描述:背部刀伤,左前臂肌腱断裂,

失血性休克……患者姓名那一栏,写的是三个字。不是时锦州。是陆沉舟。我蹲在衣柜前面,

把病历纸翻来覆去看了五遍,确认自己没有眼花。纸上的字迹工工整整,

急诊科的医生写得用力,圆珠笔在病历纸上留下了深深的凹痕。陆沉舟,二十二岁,刀伤,

输血800cc。时锦州的父亲当时是怎么说的?他说:“这是我儿子的救命恩人吧?

谢谢你,谢谢你,我们家锦州差点就没了。”我当时觉得奇怪,救人的是我,

为什么他认人的时候一点都没犹豫?现在想来,他根本没有认错。他从一开始就知道,

躺在急诊室里的是陆沉舟。但他告诉我那是时锦州,然后把自己的儿子推到我面前,

用一个假的恩情,换走了我一整年的真心。时锦州也知道。他全程都知道。所以他不感恩,

不感动,不心动。他只是在应付一场交易,用一年的时间,还清一笔不属于他的债。

而我像一个傻子一样,把所有的喜欢、所有的热情、所有的蛮不讲理的占有欲,

全部砸在了一个错的人身上。我拿起手机,打开短信界面,看着那个陌生号码发来的四句话。

我想问对方是谁,手指在屏幕上悬了很久,最后还是没打出去。不重要了。我穿了一件外套,

拿上钥匙,出了门。凌晨一点的城市很安静,路灯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我叫了辆车,

跟司机说:“去城西,苍梧路。”车子发动的时候,我看了一眼时锦州最后发来的那条消息。

「围裙我解下来放在鞋柜上了。」我把聊天记录删了。然后把他的微信也删了。不是赌气,

是真的觉得——不需要了。车窗外的霓虹灯一盏一盏地往后退,像倒放的烟花,

像逆流的时间。我想起第一次见到时锦州的时候,他站在他父亲身后,

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卫衣,帽子没戴,头发有点长,遮住了半边眉毛。他父亲推了他一把,

说“快谢谢沈**,她救了你”。他看了我一眼。那双眼睛冷得像冬天的井水。

我当时心想:好帅啊。多可笑。我因为一张好看的脸和一双不属于他的眼睛,

爱上了错误的人,用了一年时间,把尊严碾碎了喂给一个永远不可能回应我的人。而现在,

真正的救命恩人,正在这座城市的另一个角落,等了我三年。三年。我算了一下,

是一千零九十五天。他为什么要等我?他等的是我这个人,还是那双在黑暗里握住他的手?

车子拐进苍梧路,街道变窄了,两侧是老旧的居民楼,树影婆娑。

十七号是一栋灰色的独栋小楼,二楼亮着一盏灯。我站在楼下,仰头看那扇窗。

窗帘没拉严实,透出一小截光,像一条细细的河,从黑暗的房间里流淌出来。

手机忽然又震了。还是那个陌生号码,第五句话:“他不知道你长什么样。

那天巷子里太暗了。”我愣在原地。手机屏幕的光映在我脸上,凉凉的。我抬起头,

二楼那扇窗的窗帘忽然被拉开了一角。有人站在窗后,逆着光,看不清面容,

只看到一个修长的轮廓。他好像在往下看。在看我。我的手心开始冒汗。

他不知道我长什么样。但他此刻在看什么?凌晨一点十四分,一个陌生女人站在他家楼下,

仰头望着他的窗口。他会怎么想?我把手机攥在手心,屏住呼吸,一动不敢动。

楼上那个人影停了几秒。然后,窗户打开了。夜风灌进去,掀起了窗帘的一角,灯光大亮。

我看清了他的脸。那一刻,我的心脏像是被人狠狠攥住了。

不是时锦州那种冷冽的、精致的、让人仰望的好看。这张脸更瘦一些,棱角更锋利,

眉眼之间带着一种沉沉的、压得人喘不过气的阴郁。他站在灯光下,

整个人像一把没有鞘的刀。他的左臂上,有一道很长的疤,从腕骨一直延伸到小臂中段,

狰狞地爬在皮肤上,像一条蜇伏的蛇。那是三年前的刀伤。他顺着那道疤的来路,

在深夜里等我。而我刚才亲手把另一个男人推出了家门。他看着我。我看着他。

隔着三层楼的高度,隔着三年的时光,隔着一场荒唐的错认。他忽然开口了,声音不大,

但夜风把它送得很远。“你是谁?”我的眼泪刷地下来了。我想说:我是救你的那个人。

我想说:对不起我来晚了。我想说:我等会儿再跟你解释,先把眼泪擦一擦行吗,太丢人了。

可我一个字都没说出来。因为我口袋里的手机又震了。第六条短信,不是那个陌生号码了。

是时锦州的。「沈鹿溪,许芸九点钟就回去了。我一个人在东湖边上坐到现在。」

「我有个问题想问你。」「这三年,你有没有哪怕一个瞬间,是真的喜欢我,

而不是因为那个恩情?」风吹得我眼睛疼。我看着手机屏幕上那两行字,

又抬头看三楼上那个逆光站着的人。他还在等我的回答。我的一只手握着手机,

一只手指尖发凉,站在两个男人之间,像站在一个没有出口的十字路口。头顶的月亮很圆,

很亮,照着三条不同的路。一条通向过去一年的荒唐。一条通向三年前的那个夜晚。

还有一条,通向明天——我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但此刻风很大,夜很凉,

而我欠两个人的答案,都还没有说出口。(楔子完)第一章苍梧路17号我叫沈鹿溪,

二十六岁,在一家宠物医院做护士。我的生活在一个小时前彻底崩塌了,

又在十分钟前以一种诡异的方式重新拼凑起来。苍梧路17号那扇窗户打开的时候,

我看见了陆沉舟的脸。那瞬间的感觉很难形容——不是心动,不是心疼,

更像是一种迟到了三年的“确认”。哦,原来是你。原来一直是你。但陆沉舟不知道这些。

他站在窗后,逆着光,声音是从高处落下来的,带着深夜独有的低沉和沙哑:“你找谁?

”我张了张嘴,嗓子眼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我想说“我找你”,

想说“三年前在巷子里救你的人是我”,想说“我被人骗了一年,现在才找到你”。

这些句子在我脑子里打了好几遍腹稿,可真正要说出口的时候,

我发现自己连声音都发不出来。因为太荒唐了。“我……”我清了清嗓子,声带像生锈的铁,

“我走错路了。”话出口的瞬间,我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走错路?凌晨一点多,

你站在人家楼下,仰着脖子看了五分钟,然后说走错路?果然,楼上那个人沉默了三秒,

然后慢慢地、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你知道现在几点吗?”我知道。

我尴尬得脚趾头能在鞋底抠出三室一厅。正想着怎么圆这个谎,

二楼窗户旁边的单元门忽然发出“咔嗒”一声——电子锁开了。陆沉舟从门里走出来。

他穿着一件黑色的薄毛衣,袖子卷到小臂,露出那道狰狞的疤。脚上是一双深灰色的拖鞋,

踩在水磨石地面上没什么声音。他走得很慢,像是刚从病床上下来的人,

浑身上下透着一股疲惫的沉静。但那双眼睛和他整个人的气质完全不一样。很亮,

像深冬夜空中最远的那颗星,冷而坚定,带着一种让人不敢直视的锐利。他走到我面前,

停下来。我们之间隔了大概一米远。

足够我看清他眼下的乌青、唇边没刮干净的胡茬、毛衣领口松了一颗扣子露出的一小截锁骨。

他比我高,但没有时锦州高。时锦州一米八七,他大概一米八三、八四的样子,

身形更单薄一些,肩膀却很宽,撑得毛衣有了好看的轮廓。“你说走错了路。

”他的声音没有质问的意思,更像是在陈述一个事实,但我听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试探,

“可你已经在这里站了七分钟。”他怎么知道我站了七分钟?除非他一直站在窗边看着我。

我的心脏猛地跳了一下,这个认知让我后脑勺发麻。“我……”脑子飞速转动,

“我朋友住在这附近,我记错门牌号了。”陆沉舟没有追问,只是微微偏了一下头,

目光从我的脸上移到我的手上。我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的手指正在无意识地绞着外套的衣角,

把布料拧成了麻花。他看了两秒,又把视线移回我的脸上。“外面冷。”他说,

声音没有起伏,“要我帮你打电话给朋友吗?”这是什么路数?

正常人不是应该怀疑、警惕、或者直接关上门回去吗?他为什么要帮我打电话?

这人是真的善良还是另有所图?不,不对。三年前他能被人砍进医院,

说明他的生活里本身就带着某种危险。

这样的人不应该对半夜出现在自家楼下的陌生女人保持警惕吗?

我忽然想起那条短信的内容——“他不知道你长什么样。那天巷子里太暗了。”对,

他不认识我。在他眼里,我现在就是一个深夜在他家楼下站了很久的奇怪女人。

而他选择的方式是走出来,问我需不需要帮助。这人的心肠是不是也太好了点?“不用了。

”我摇头,往后退了一步,“我……我现在就走,打扰了。”转身的动作太快,

差点被自己的脚绊倒。身后传来他的声音,很轻,像是在自言自语:“你哭了。”我愣住了。

手背胡乱地蹭了一下脸,果然是湿的。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哭了。

可能是看见他走出来的时候,可能是听见他说“外面冷”的时候,

也可能是意识到这个我等错三年的男人,其实就在这个城市里,在一条我从来没来过的街上,

一个人住了三年。三年。他一个人。我不知道他的家庭背景,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被砍,

不知道这三年他过得怎么样。但我知道,那种被人遗忘在黑暗里的滋味。

因为我这一年也尝够了。我背对着他站着,肩膀在发抖。我想告诉他一切,

想把所有的事情和盘托出,可话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我已经搞砸了一段关系,

不想再把另一段关系建立在“恩情”这种可笑的东西上。“我没事。”我用最平稳的声音说,

“谢谢您,晚安。”然后我加快脚步走向路口。走了大概十几步,

身后传来单元门关上的声音。我没有回头。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凌晨三点了。

冰箱上贴着时锦州炒的那盘土豆丝,我用保鲜膜包好了放进去的,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扔掉。

盯着那盘已经凉透了的土豆丝看了很久,最后还是把它倒进了垃圾桶。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全是陆沉舟站在窗前的那个画面。

还有时锦州最后发来的那条消息。「这三年,你有没有哪怕一个瞬间,是真的喜欢我,

而不是因为那个恩情?」我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一开始我接近他的时候,

确实是因为那个恩情。我觉得自己救过他的命,所以他欠我的,我对他做什么都理所应当。

可后来呢?后来我开始记住他喜欢喝美式不加糖,记住他在下雨天膝盖会疼,

记住他看书的时候喜欢用手指摩挲书页的边角。我开始在意他看我的眼神,

在意他从不说“我喜欢你”,在意他每一次欲言又止的沉默。我逼他做我男朋友的时候,

我以为自己很爽。可实际上,每一次他露出厌恶的表情,我的心都会疼一下。

疼着疼着就习惯了。我告诉自己,没关系,他不喜欢我也没关系,我救过他的命,

他跑不掉的。一年了,我用最不堪的方式绑住一个人,然后告诉自己这叫爱情。现在想想,

我喜欢的到底是时锦州这个人,还是那个在我脑海里幻想了三年的“救命恩人”的形象?

我已经分不清了。或者说,我从来就没分清楚过。手机又震了一下。我不想起床去看,

但手指还是不受控制地摸了手机。是时锦州发来的第二条消息:「你不用回我了。

我大概知道答案了。」第三条:「这一年的饭,算我还你的。以后两清了。」

我把手机扣在床上,蒙上被子。被窝里很黑很闷,像三年前那条巷子。我在黑暗里睁着眼睛,

数着自己的心跳。一下,两下,三下。数到第三百六十五下的时候,我拿起手机,

把时锦州的第二第三句话也删了。然后是第四句。我删掉了我们所有的聊天记录。从“你好,

我是时锦州”到“围裙我解下来放在鞋柜上了”,三百六十五天的对话,几万条消息,

我一个手指点下去,全没了。干净得像从没存在过一样。我做了一个决定。我要找到陆沉舟。

但不是以“救命恩人”的身份,而是以一个普通的、想要认识他的女人。

我要用我自己的样子,重新站到他面前。不求他感激我,不逼他回应我,

甚至不一定要和他在一起。我只是想让他知道——那天在巷子里握住他手的那个人,回来了。

而这一次,我不会再认错人了。第二章一场有预谋的偶遇第二天早上,

我顶着两个硕大的黑眼圈出现在宠物医院。

同事苏晚看见我的第一句话是:“你被时锦州甩了?”第二句话是:“你哭过了?

”第三句话是:“你吃错药了?”“你是不是盼着我点好?”我把包砸在柜台上,

有气无力地瘫进椅子里。苏晚端着一杯美式走过来,把杯子放在我面前。

我下意识地接过来喝了一口——苦得要命。时锦州喜欢喝美式。我这一年跟着他喝了几百杯,

味蕾都快被苦废了。“不喝了。”我把杯子推开,“从今天开始,我喝拿铁,全糖,加奶油。

”苏晚用一种“你终于疯了”的眼神看我。我没搭理她,打开电脑开始查今天的预约。

脑子里却在飞速转动另一个计划——我昨晚睡前查了陆沉舟。不是查他这个人,

是查苍梧路17号那个地址。我用地图街景看了看,

那附近有一家很小的社区便利店、一家早餐铺子、一个公交站台。从那张脸上判断,

他的生活轨迹应该很简单。一个在家门口被人砍过的人,大概率不会去太远的地方活动。

我决定去蹲点。不是跟踪,是见面。“偶遇”。“苏晚。”我忽然开口,

“你说一个人如果救过另一个人的命,但那个人不知道,

她应该怎么自然地重新出现在对方面前?”苏晚嘴里的咖啡差点喷出来:“沈鹿溪,

你昨晚到底干了什么?”“你就回答我。”她沉思了三秒:“装不认识,重新认识。

”装不认识,重新认识。这句话像一把钥匙,咔嗒一声打开了我脑子里那扇锁了一夜的门。

对。陆沉舟不认识我。在他眼里,我只是昨晚那个在他家楼下站了七分钟的奇怪女人。

这张脸对他来说毫无意义,没有任何情感附加值。这反而是最好的起点。

我不用背负“救命恩人”的包袱,不用看他勉为其难的感谢,不用像对待时锦州那样,

用一个恩情去要挟一个人的感情。我可以像一个正常人那样,

慢慢地、自然地、小心翼翼地靠近他。如果他喜欢我,那是他的选择。如果他不喜欢,

那也是他的自由。这一回,我不想再用绳子绑任何人了。下午四点,

我换班之后打车去了苍梧路。这条街比我想象的更安静。老小区的梧桐树叶子还没掉光,

阳光从枝桠间漏下来,在地上碎成一片一片的金色。

十七号那栋灰色小楼在下午的光线里显得没那么阴沉了,一楼甚至有个小院子,

种了一棵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树,叶子黄了一半。我站在街对面的奶茶店里,

点了一杯芋泥波波,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全糖,多芋泥,加脆波波。第一口下去,

甜得我眯起了眼睛。这一年喝美式喝得我都快忘了,原来奶茶可以这么好喝。

我一边吸着波波一边盯着对面十七号的单元门,像一只埋伏在草丛里的猎豹——不对,

像一只蹲在奶茶店窗台上的胖猫。奶茶喝到一半的时候,单元门开了。陆沉舟走出来。

他换了一身衣服,黑色的连帽卫衣,深灰色的运动裤,脚上是一双旧得看不出颜色的帆布鞋。

头发没有梳,微微翘着一缕,像是刚睡醒或者压根没打理。他手里拎着一个白色的塑料袋,

里面装着什么东西,朝着街这边的方向走过来。我的心跳骤然加速。

他走的路线——会经过奶茶店门口。我的大脑飞速运转。假装买东西?假装在等人?

还是假装——“砰!”我猛地站起来,椅子撞到后面的桌子,发出巨大的声响。

奶茶店里所有人都在看我,包括窗外刚好经过的陆沉舟。他偏头看向奶茶店里面,

视线隔着玻璃窗和我的目光撞了个正着。我僵在原地。他认出了我。

那双黑亮的眼睛里没有任何波动,只是微微顿了一下脚步,然后——他推门进来了。

奶茶店的门铃叮咚一响。陆沉舟站在门口,逆着光,手里的塑料袋晃了晃。

他比我记忆里更瘦一些,下颌线锋利得像刀裁出来的,嘴唇的颜色很淡,

像是很久没有好好吃饭的人。“你朋友住这里?”他开口了。声音和昨晚一样,低沉,平缓,

没有攻击性,却让人莫名紧张。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在接昨晚的茬。

昨晚我说“我朋友住在这附近”,他现在是在问我找到了没有。撒谎最怕被人追着问。

“啊……她搬家了。”我尬笑了一下,“我今天来确认才发现。”陆沉舟点了一下头,

没再追问。他的目光从我的脸上移到我的杯子上——芋泥波波,全糖,杯壁上还挂着奶油。

“你很爱喝甜的?”他忽然问。这是什么问题?“嗯……我其实不喜欢苦的东西。

”我说完才意识到,这句话带着某种莫名的隐喻。不喜欢苦的东西。

那我这一年到底在喝什么?陆沉舟没接话,把手里的塑料袋放在柜台上了。我瞥了一眼,

袋子里是一盒速溶咖啡和一袋面包。速溶咖啡。

那种超市里最便宜的、十几块钱一大盒的速溶咖啡。

一个身上带着刀疤、被人砍进医院的男人,住在灰色小楼里,吃最便宜的面包,

喝最廉价的咖啡。我的鼻子忽然酸了一下。“你——”我开口想说点什么,

又不知道从何说起。陆沉舟付了钱,转身要走。经过我身边的时候,他停了一下,

偏头看了我一眼。那双眼睛在下午的光线里显得格外透亮,像深秋的湖水,表面平静,

底下藏着看不见的暗涌。“昨晚你哭了。”他说。又是这句话。“眼睛肿得很厉害。

”他补充道,语气像是在陈述一个医学事实,“可以用冰敷。”然后他推门出去了。

门铃又叮咚一响。我站在奶茶店里,手里攥着芋泥波波的杯子,

看着他的背影沿着人行道走远。卫衣的帽子没戴,他在风里缩了缩脖子,看起来很冷。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昨晚我站在他楼下的时候,他也是穿着拖鞋出来的。凌晨一点,

一个陌生女人站在楼下,他穿拖鞋出来。这是不是说明,他根本没打算走远?或者说,

他从一开始就做好了……要和我说话的准备?这个念头让我后脑勺发麻。

我冲出奶茶店的时候,他已经拐进了十七号的单元门。我没有追上去。

因为我的手机忽然震了。又是一个陌生号码——不是昨晚那个,是另一个。

「我是时锦州的朋友周也。时锦州昨晚出车祸了,在市第一人民医院。」

我的血一下子凉了半截。「不严重,擦伤。但他一直在喊你的名字。」

第三章病房人民医院的走廊永远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惨白的日光灯照得人脸色发青。

我在急诊留观室的门口站了足足两分钟,才推门进去。时锦州躺在靠窗的床上,

左手臂缠着绷带,额角贴了一块纱布。他的脸色比纱布还白,嘴唇干裂起皮,眼睛闭着,

睫毛微微颤动,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醒着。病床旁边的椅子上坐着周也,

一看见我就站了起来,表情很复杂——那种“我知道你是个**但我兄弟需要你”的复杂。

“他昨晚从东湖回来的时候,在十字路口被一辆闯红灯的电动车撞了。”周也压低声音说,

“人没事,就是手臂擦伤加轻微脑震荡,但他不让任何人通知他爸,也不让联系许芸。

”许芸。这个名字像一根刺。我深吸一口气:“他喊我名字了?”周也看着我,

眼神里有一种我说不清的东西:“喊了一晚上。护士以为他女朋友来了,

结果来的就我一个男的。”他顿了顿,又说:“沈鹿溪,我问你一件事。”“什么?

”“你把他微信删了?”我没说话。周也叹了口气,把病床边的位置让给我:“他快醒了,

你跟他说吧。我先回去了。”病房门关上之后,房间里安静下来,

只剩下心电监护仪有规律的滴答声和时锦州微弱的呼吸声。我坐在椅子上,看着他的脸。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站在他父亲身后,那张脸冷得像冰箱里拿出来的冰块。

当时我心里想的是:这张脸长在男人身上简直是暴殄天物。后来这一年的日日夜夜,

我无数次看着这张脸。他吃饭的时候,很好看。他皱眉的时候,很好看。

他厌恶地看着我的时候,也很好看。我一直以为是这张脸让我着迷的。

直到昨晚我看见陆沉舟站在窗前的那一刻,我才知道——不是脸。是眼睛。

时锦州的眼睛是冷的,好看但没有灵魂。而陆沉舟的眼睛里有火。

床上的时锦州忽然皱了一下眉,嘴唇翕动着,发出一个含混的音节。我凑近去听。

“沈……鹿溪……”心口猛地一疼。我想起昨晚他发的最后那条消息:“以后两清了。

”说两清的是他,喊我名字的也是他。所以到底是想清还是不想清?

我正坐在这里胡思乱想的时候,时锦州忽然睁开了眼睛。他先是茫然地看了看天花板,

然后偏头,看见了坐在床边的我。

那双冷冽的眼睛里瞬间涌上了一种我从没见过的东西——不是厌恶,不是冷淡,不是敷衍,

而是一种……类似于碎裂的脆弱。他张了张嘴,声音哑得几乎听不见:“你怎么来了?

”“周也给我打电话了。”我说,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平淡,“他说你喊了我的名字。

”时锦州的表情僵了一下。然后他偏过头去,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

“你听到了?”他问。“听到了。”沉默了很久。窗外的风吹动着树枝,枯叶打在玻璃上,

发出细碎的声响。“沈鹿溪。”他忽然开口,声音很轻,像是在跟自己说话,

“你昨晚为什么让我去找许芸?”我愣了一下。“你不是约了她吗?”我说。“我没有约她。

”时锦州慢慢转过头来看我,眼神带着一种让我陌生的认真,“是她约的我,我拒绝了。

”“那你昨晚说——”“我说的是‘你不是约了许芸吗’,

你没有给我解释的机会就把我推出去了。”他的声音很平,

但每一个字都像针尖扎在我的皮肤上。

我回想昨晚的场景——他听见我说“你不是约了许芸吗”,然后问我“你又想做什么”,

然后我推他出门,他看着我,笑了笑,说“你说的是真的?

”当时我以为他在庆幸终于可以摆脱我了。现在想来,

他问的“你说的是真的”——到底是在问我“你真的不让我做饭了”?

还是在问我“你真的要赶我走”?我被自己的推测吓出了一身冷汗。“时锦州。

”我盯着他缠着绷带的手臂,“我问你一个事,你要老实回答我。”他看着我,没说话。

“三年前你爸带你来我家道谢的时候,你知不知道我救的那个人不是你?

”病房里的空气像是被抽空了一样。心电监护仪的滴答声忽然变得震耳欲聋。

时锦州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是他的左手指尖在微微发抖。一秒。两秒。三秒。“知道。

”他说。一个字,轻得像一片羽毛,却把我整个人砸进了地底。“从第一天就知道。

”他闭上眼睛,睫毛在眼下投下一片阴影,“我爸告诉我的。

他说陆沉舟已经签字放弃了追查,你救了他,他不想让你知道他的身份。

我爸觉得这是一个机会,让我……让我以‘救命恩人’的身份接近你。”“接近我?

”我的声音变了调,“你接近**什么?”时锦州睁开眼,那双眼睛里映着我的脸,

狼狈的、震惊的、嘴唇发白的脸。“我爸和你爸有生意往来。他说如果我能让你喜欢上我,

婚约的事情就好谈了。”婚约。我差点忘了这茬。我父亲沈中岳,做建材生意的,

和时锦州的父亲时远航是合作关系。两家之前确实提过联姻的事,但我当时死活不同意,

因为我一直觉得自己救过时锦州,凭什么要嫁给他?我救他就是为了让他欠我的,

不是为了把自己搭进去。可后来我改变主意了——不是因为联姻,是因为我真的喜欢上了他。

不对。我喜欢上的是那个“被我救过的人”的幻影。现在这个幻影碎了。

“所以你这装作被我逼了一年,”我的声音开始发抖,“是为了让你爸高兴?

”时锦州忽然笑了一下。那种笑容比哭还难看。“一开始是。”他说,

“后来……后来我也不知道是为了谁了。”“沈鹿溪,

你问我有没有哪怕一个瞬间是真的喜欢你。”他看着我,眼睛里有水光在打转,

但始终没有落下来。“三百六十五天,每一天的每一个瞬间都是。”我的脑子嗡地炸了。

“你说什么?”“我说我喜欢你。”时锦州的声音终于有了裂痕,

“不是因为你救过我——你根本就没救过我。是因为你在我面前从来不装,你想笑就笑,

想哭就哭,想让我穿碎花围裙就逼我穿碎花围裙。你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差的人,

也是唯一一个让我觉得自己活着的人。”眼泪毫无征兆地掉下来。我这一年干了什么?

我逼他做饭,逼他穿情侣装,逼他在朋友们面前被我亲,在他脖子上吸红印子,

拿他的糗事威胁他。我以为他在受折磨。他不知道的是,我每次这样做的时候,

心里都在疯狂地喊:你反抗啊,你拒绝啊,你打我啊,你骂我啊。可他一次都没有。

他全都忍了。我以为他是在还恩情。

可如果他一开始就知道我根本没救过他——那他这一年的忍耐,到底是为了什么?

“你为什么不早说?”我哭出了声,“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从一开始就知道?”“告诉你了,

你就不会逼我了。”时锦州的声音轻得像风,“你不逼我,我就没有理由待在你身边了。

”我哭得说不出话来。这个人是傻子吗?天底下最大的傻子。“时锦州。”我抽噎着说,

“你欠我的那个恩情,从头到尾都不存在。所以你不欠我什么,你自由了。”“我知道。

”他说。“那你刚才说的那些话——”“是我欠你的。”他打断我,“三百六十五天的真心,

一分不少,全都给你。你不用还。”我攥紧了床单。“那个真正的救命恩人,

”时锦州忽然说,“你找到了吗?”我没有回答。“昨晚你在苍梧路17号楼下站了七分钟。

”时锦州的声音平静得像在念一份报告,“我坐在东湖边上的时候,有人给我发了一张照片。

”我猛地抬头:“谁发的?”“不认识,号码查不到归属地。”他说,

“照片里你站在一栋灰色小楼前面,仰着头,二楼窗户开着,里面站着一个男人。

”那个给发我短信的匿名号码,也给时锦州发了照片?这个人到底是谁?他想干什么?

“时锦州。”我站起来,声音发紧,“这件事比我们想的复杂。三年前有人救了陆沉舟,

你爸来顶包,现在有人同时联系我和你,发的都是——都是关于我和陆沉舟的事。

”“陆沉舟就是你真正救的那个人?”时锦州问。“对。”“他现在在哪儿?

”“苍梧路17号。”我深吸一口气,“我现在就去找他。

”时锦州忽然伸手抓住了我的手腕。他的手很凉,手指很长,骨节分明。

这是他第一次主动碰我。“沈鹿溪。”他的声音低下来,“你去找他,然后呢?”然后什么?

然后告诉他我是他的救命恩人?然后像逼时锦州一样逼他做我男朋友?

还是像正常人

独家错位:我挟恩求报逼他做男友,后来发现救错人了全本大结局小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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