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进女频当受气包?我直接暴打绿茶》程子羡姜晚棠沈砚洲小说全章节最新阅读

虐心十足的穿越重生小说《穿进女频当受气包?我直接暴打绿茶 》,讲述主角程子羡姜晚棠沈砚洲的爱恨纠葛,作者“书湘玉 ”倾力创作而成,纯净无弹窗版阅读体验极佳,剧情简介如下:再看看那个,一身意面,像个什么样子。”然后是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带着明显的嘲弄,………

虐心十足的穿越重生小说《穿进女频当受气包?我直接暴打绿茶 》,讲述主角程子羡姜晚棠沈砚洲的爱恨纠葛,作者“书湘玉 ”倾力创作而成,纯净无弹窗版阅读体验极佳,剧情简介如下:再看看那个,一身意面,像个什么样子。”然后是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带着明显的嘲弄,……

(1)意识回笼的瞬间,我感觉自己像是被人从十楼扔了下去。不,

比那更糟——我是被人连人带脸砸进了一盘奶油意面里。黏糊糊的酱汁糊了满脸,

冷掉的意面像虫子一样挂在头发上,我甚至能尝到那股发腻的奶腥味混着咸齁的芝士粉,

在舌尖上炸开,耳边有钢琴曲,是那种高档餐厅才会弹的《致爱丽丝》,

每一个音符都端端正正,像服务员领口系得死紧的领结。有人清了清嗓子。不是提醒,

是看戏。我趴在桌上,脑子还没完全开机,身体先感受到了一件事——疼。

不是挨打的那种疼,是一种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积压了很久很久的钝痛。

像是被人踩在脚底下反复碾压了二十几年,连骨头都碎成了渣,还被人拿扫帚扫进了垃圾桶。

紧接着,记忆像决堤的洪水一样灌进来,灌得我太阳穴突突直跳。原主叫沈砚洲,

沈氏集团的独子,名义上的豪门继承人。这五个字说出来好听,

实际上他在沈家的地位还不如那条看门的老金毛。老金毛至少有人喂,吃的是进口狗粮。

沈砚洲吃的是什么?是剩饭,是冷脸,是无穷无尽的“你是沈家的脸面,别给我们丢人”。

他是什么性格呢?木讷、寡言、不会来事儿。别人半个小时能谈下来的合同,他能谈三天,

不是因为笨,是因为他不敢开口。从小被吼到大,开口就是错,不说话至少不会挨骂。

久而久之,他真的不会说话了,舌头像打了结,肚子里有东西也倒不出来。未婚妻叫姜晚棠,

姜氏集团的独女,两家联姻是商业战略。原主对这个未婚妻的态度是什么?敬畏,

像敬畏一尊菩萨。他不敢牵她的手,不敢跟她多说一句话,看到她笑会紧张到手心冒汗。

姜晚棠怎么对他的?当众说他“无趣”“像个木头”“跟他待在一起不如跟墙说话”。

餐厅里,宴会上,甚至两家父母的聚会上——她从来不会给他留面子。原主每次都低着头,

耳朵红得像要滴血,嘴里含混地应一句“对不起,是我不好”。我想到这里的时候,

胃里翻了一下。不是意面吃坏了肚子,是原主的记忆在翻涌。然后是今天的情节。

我慢慢把脸从意面里**,睁开眼睛。视线还糊着一层白酱,

模模糊糊看到眼前是一张铺着白色桌布的长桌,上面摆满了菜。

龙虾、牛排、鹅肝、松露炖饭,每一道都精致得像艺术品,盘子比菜贵的那种。餐厅很大,

水晶吊灯从三层楼高的天花板垂下来,把整个空间照得像白昼。落地窗外是A城的夜景,

万家灯火,车流如织。这家餐厅叫“云顶”,是A城最贵的地方之一,人均消费五位数起步。

今天是周末,餐厅被包场了。包场的人叫姜晚棠,我的未婚妻。她包场的目的是什么?

给一个叫程子羡的男人过生日。程子羡是谁?姜晚棠的“干弟弟”,

沈砚洲记忆里的头号钉子。什么叫干弟弟?

在你未婚妻身边、动不动就“姐姐我好怕”“姐姐你真好”“姐姐我不想你受委屈”的男人。

一米八几的个子,夹着嗓子说话,眼红比翻书还快,说哭就哭,说笑就笑,

情绪管理能力之强,奥斯卡都欠他一座小金人。原主对这个人的态度是——忍。

因为每次原主但凡表现出一点点不满,程子羡就会立刻眼眶泛红,

声音发颤:“哥哥是不是讨厌我?是不是我哪里做得不好?姐姐你别怪哥哥,

都是我不好……”然后姜晚棠就会冷冷地看原主一眼:“你多大了?跟一个孩子计较?

”孩子?二十五岁的孩子?一米八几的孩子?夹着嗓子说话的孩子。我深吸一口气,

把最后那点堵在嗓子眼的恶心压下去。全场二三十号人,全在看我。有人端着红酒杯,

嘴角勾着,眼神里写满了“看这窝囊废又要怎么丢人”。有人交头接耳,嘴唇在动,

不用听都知道在说什么。

“又来丢人了”“姜**怎么摊上这么个未婚夫”“你看他那狼狈样,意面糊一脸,哈哈”。

姜晚棠坐在主位。红裙,冷艳,妆容精致得像杂志封面。她甚至没有正眼看我,

指尖在桌面上不紧不慢地敲着,像在打发一个无关紧要的来访者。程子羡坐在她右手边,

穿一件奶油白的针织衫,领口开得恰到好处,露出锁骨和一小截白皙的皮肤。

他面前放着一个三层的大蛋糕,上面插着蜡烛,蜡烛已经吹灭了,烟还没散尽。

他看到我从意面里抬起头来,立刻表演了一个“震惊+心疼”二连击。眼睛睁大,嘴巴微张,

双手捂住胸口,“哥哥你没事吧?是不是椅子不舒服?我、我这就让人给你换一把!

”演戏的天才。我擦了擦脸上的奶油,手指从额头抹到下巴,蹭下来一坨白酱,

在指间搓了搓。然后我笑了。不是因为好笑,是因为我终于想明白了三件事。第一,

这本小说的原情节里,沈砚洲会在接下来的三年里被一步步逼到绝路,家产被夺,名声尽毁,

最后一个人病死在那栋老宅里,死了三天才被人发现。第二,姜晚棠会在原主死后幡然悔悟,

跑到他的坟前哭三章,哭完接手沈家的产业,和程子羡一起“继承他的遗志”,

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条——现在坐在这具身体里的,不是沈砚洲,

是我,

一个在原来的世界里看了三百本穿越网文、骂遍全网无敌手、在格斗馆泡了六年的暴躁老哥。

我把手上的白酱往桌布上一抹,抬起头,目光扫过全场。“不好意思,”我说,声音不大,

但每个字都清清楚楚,“坟头哭戏取消了,今天开始,剧本改成火葬场现场直播。

”钢琴师还在弹《致爱丽丝》。没有人笑,他们还没反应过来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只是觉得今天的沈砚洲好像哪里不对——但说不上来。没关系,很快他们就知道了。

(2)姜晚棠终于正眼看了我一下。只是一下,像看一只不小心踩到的虫子,确认它还活着,

然后就把目光收回去了。她的手指还在敲桌面,节奏不快不慢,敲在实木桌面上,

发出沉闷的“笃笃”声。“来了就站着,”她说,声音不大,但全桌都能听到,“别扫兴。

”这是她惯用的语气——不看你,不对视,不给你任何解释的机会。每一句话都像通知,

像判决,像最后通牒。原主每次听到这种语气,腰就会不自觉地弯下去,从脊梁骨开始塌,

像一堵被拆了钢筋的墙。说实话,如果原主现在站在这里,他大概是会弯下去的。

不是因为懦弱,是因为被训练了二十几年,身体已经记住了这个本能。但我不是他。

我站在原地没动,头发上还挂着几根意面,衬衫领口糊着白酱,裤腿上沾了红酒渍,

整个人看起来像是从垃圾桶里捡回来的,但我的腰是直的。姜晚棠没等到回应,

眉毛微微动了一下。她的耐心向来不长,尤其是对“沈砚洲”的时候。

程子羡永远是最会抓时机的那个。他端着酒杯站起来,动作很轻很柔,

像一个不小心惊动了全场的蝴蝶。酒杯里是香槟,淡金色的液体在水晶杯里晃了晃,

衬着他那张精致的脸,活脱脱一副油画里走出来的美少年。但注意,他已经二十五了,

二十五岁的美少年。他先是看了一眼姜晚棠,眼神里带着“我没事,我能处理”的懂事,

然后又转向我,眼眶已经开始泛红了——速度之快,专业演员来了都得递烟。“哥哥,

你别生气,”他的声音轻轻的,带着点鼻音,“今天是我不对,

我不应该让姐姐在这里给我过生日的,我知道你不喜欢我,

我知道你一直觉得我……”他顿了顿,低下头,睫毛在眼下投下一片扇形的阴影。

“……觉得我是多余的。”说着,他往姜晚棠的肩膀上靠了靠,那个“靠”的幅度不大,

刚好让两个人的肩膀贴在一起,刚好让全场看到“姜**和小程的关系很好”,

刚好让我看起来像一个局外人。完美的“刚好”。姜晚棠没有推开他,

她甚至微微侧了侧身子,让他的头靠得更舒服一点。四周的宾客开始了。

先是角落里一个穿灰色西装的胖子摇了摇头,声音不大不小,刚好够周围三桌听到,“唉,

原主又来闹了,每次都是这样,姜**好不容易出来吃顿饭,他非要搅黄。

”接着是一个戴眼镜的中年女人,端着红酒杯晃了晃,

嘴角挂着一抹“我早就看透了一切”的笑,“看看人家小程,多懂事,多会心疼人,

再看看那个,一身意面,像个什么样子。”然后是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带着明显的嘲弄,

“这种男人也配当未婚夫?姜**上辈子是造了什么孽。”声音此起彼伏,

像一群苍蝇在耳边嗡嗡叫,

每个人的嘴里都吐着差不多的词——窝囊废、不懂事、丢人、不配。

这些都是原文案里写好的台词,这本书的作者大概觉得,光靠反派打压主角不够爽,

还得让全世界的路人都来踩一脚,才能把主角的委屈感拉到最满。我低头看了看桌上的账单。

账单被压在胡椒研磨器下面,露出一个角,我抽出来看了看——八万八千四百块,

其中那瓶拉菲占了大头,四万六,程子羡点的,

他还点了一只三斤的澳龙、一份黑松露烩饭、一份M9+的和牛牛排,姜晚棠点的香槟,

三千八一瓶,开了三瓶。合着不是我请客,是我的信用卡在请客。在原著情节里,

沈砚洲看到这个账单会做什么?他会掏出那张黑卡,递给服务员,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

“刷我的。”然后全场会安静一秒,接着继续谈笑风生,没有人会对他说“谢谢”,

因为在他们眼里这是理所当然的。他买单,他站边,他活该。我点点头,我决定先按剧本走。

不是因为我怂,是因为我觉得,有些戏演到最后再掀桌,比一开始就掀要爽得多。我走过去。

程子羡看到我走过来,眼睛一亮——他以为我要认怂了,他的嘴角甚至微微往上勾了一下,

那种“计划通”的笑藏得很好,但我看见了。姜晚棠也把身体放松了,往椅背上一靠,

端起面前的香槟喝了一口,她甚至没有看我——她觉得事情已经结束了,沈砚洲过来,刷卡,

走人,剧本和往常一样。全场宾客的目光都黏在我身上,

等着看那个窝囊废怎么掏出卡、怎么低三下四地结账、怎么灰溜溜地离开。

我走到程子羡面前。他仰起头看着我,眼睛里还含着那两泡没干的泪,

嘴角挂着一个“懂事又委屈”的微笑,这副表情他练了至少三百遍,

每一个角度都算好了——左侧脸最好看,脖子微微右倾显得脆弱,

视线往上三十度是“仰慕”的最佳角度。我把账单拿出来,举到他面前。“八万八千四,

”我说,“你点的拉菲,你点的澳龙,你点的和牛,你点的黑松露。

”他的笑容僵了零点几秒,但很快恢复,“哥哥,我……我不是故意的,我不知道这么贵,

我只是想着姐姐喜欢吃……”我懒得听他编。我把账单对折,再对折,

折成一个巴掌大的方块,然后塞进他胸口那个针织衫的口袋里,口袋不大,

账单塞进去刚好卡住,露出一小截白色的纸边。“你生日,”我说,拍了拍他的胸口,

那两下不重,但拍得他整个人往后一缩,“你买单。”全场安静了。

不是那种“哇他说了什么”的安静,是那种“我们是不是听错了”的安静,钢琴还在响,

但好像离得很远,像隔了一层雾。姜晚棠的香槟杯停在嘴边,没有放下,也没有喝,

她的眼睛终于正正地看我了,不是看一眼就收回的那种看,是死死地盯着,

像要从我脸上找出一张陌生的脸。程子羡的反应更直接——他的脸白了。不是夸张,

是真的白了,他的底妆打得很好,粉底色号是黄一白,

但现在那种人工的白下面透出一层铁青,整个人看起来像一尊还没来得及烧制的泥胎。

“哥……哥哥,”他的声音终于不装了,不是不想装,是慌了,嗓子里那根夹着的弦断了,

声音一下子塌了下去,“你是不是还在针对我?”我歪了歪头,看着他,笑了。

那个笑容大概很吓人,因为他的身体又往后缩了缩,椅子发出“吱呀”一声。

(3)我拉了一把椅子坐下来。是的,我坐下了,原主在这张桌子上站了不知道多少回,

从来没有坐下过,今天第一回,椅子面还有点凉,但坐着是真舒服。程子羡还在那儿发抖,

但我已经懒得看了,

我转头扫了一圈在座的各位——这些“宾客”其实大部分不是姜晚棠的朋友,

而是程子羡的人,网红、小明星、富二代跟班,还有几个专门被请来“热场子”的气氛组,

他们拿的钱不多,但活儿很重,要适时地鼓掌、适时地起哄、适时地“窃窃私语”,

把整个场子的情绪烘托上去。我清了清嗓子。“你哪来的自信,”我开口了,声音不大,

但整个餐厅都在听,“觉得自己配我针对?”程子羡愣住。“你这种段位,”我继续说,

语速不快,但每个字都像钉钉子,“在宫斗剧里活不过片头曲。就是那种——皇上还没上朝,

你已经在去冷宫的路上了。”有人忍不住“嗤”了一声,然后又赶紧捂住嘴,

是那个戴眼镜的中年女人,她的“看透了一切”这会儿变成了“我快要笑死了”。

程子羡的脸从白转红,眼眶里的泪终于撑不住了——不是委屈,是气的,但他不敢发火,

他的人设不允许他发火。他只能继续抖着声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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