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章节小说穿越古代,我逆袭成太后独孤久贱最新阅读

叶听晚沈知行作为《穿越古代,我逆袭成太后》这本书的主角,独孤久贱写的内容很吸引人,是一本不可多得的穿越架空小说了,讲述了:他盯着叶听晚看了很久,久到旁边的侍从都开始不安地交换眼神。最后他收回目光,声音恢复了平静:“你母亲是谁?”“民女的母亲早………

叶听晚沈知行作为《穿越古代,我逆袭成太后》这本书的主角,独孤久贱写的内容很吸引人,是一本不可多得的穿越架空小说了,讲述了:他盯着叶听晚看了很久,久到旁边的侍从都开始不安地交换眼神。最后他收回目光,声音恢复了平静:“你母亲是谁?”“民女的母亲早……

叶听晚穿过来的时候,正被人按在地上往嘴里灌粪。是真的粪。不是比喻,不是夸张,

是实实在在的、从茅坑里舀出来的、热气腾腾的、散发着恶臭的粪水。

两个膀大腰圆的婆子一左一右架着她的胳膊,一个男人掐着她的下巴把她的嘴掰开,

另一个男人拿着一个破瓢,一下一下地往她嘴里灌。周围站满了看热闹的村民,

有人捂着鼻子笑,有人拍手叫好,还有小孩骑在墙头上朝她扔石子。

叶听晚脑子里残存的记忆告诉她,原主叫叶听晚,是青云村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女,

十二年前父母带她迁居此地,谁也不知道她父母的来历。今年十六岁,生得极美,

美到整个县城都找不出第二个来。

但美貌在这年头不是什么好事——村里张屠户的老婆李桂花怀疑叶听晚娘勾引自己男人,

便联合几个妯娌,以“不贞不洁、败坏村风”的名义,要把她灌粪沉塘。

原主就是被活活灌死的。而现在,叶听晚来了。叶听晚,二十五岁,三线女明星,科班出身,

演技在线,但因为在娱乐圈不会来事儿、不肯陪酒、拒绝潜规则,被雪藏了三年。

三天前她在出租屋里刷到一个热搜——某女星靠金主拿下大IP女主——气得把手机摔了,

手机炸了,她就到了这儿。胃里的粪水翻涌上来,叶听晚一阵干呕。但她的脑子没有呕。

她飞速地转着:她现在是叶听晚,

一个没有父母、没有宗族、没有任何社会关系可以依靠的孤女。面前这群人要她的命,

而她还手都还不了,因为她这副身体瘦弱得像一只小鸡,风一吹就能倒。但她有一张脸。

一张在二十一世纪足以让她在娱乐圈横着走、在这里足以让她死无葬身之地的脸。命和脸,

她都要。“慢着。”叶听晚哑着嗓子开口,声音不大,但莫名带着一种让人不敢忽视的冷意。

灌粪的男人愣了一下,瓢举在半空中,粪水滴滴答答往下淌。叶听晚抬起脸来。

那张脸被粪水糊得不成样子,但眼睛——那双眼睛,黑白分明,亮得像淬了毒的刀,

直直地刺向人群深处。人群里站着一个穿绸衫的年轻男人,三十岁上下,面白无须,

腰间挂着一块玉佩,一看就不是村里人。叶听晚的记忆告诉她,

这是隔壁桃花镇上的举人老爷沈知行,今日路过青云村,本是被村民请来写个牌匾的,

没想到撞上了这场“浸猪笼”的大戏。沈知行本不想管闲事,抬脚要走。“沈举人,

”叶听晚的声音从粪水味里穿过来,不急不缓,甚至带着一丝笑意,“您就这样走了,

不怕晚上睡不着觉?”沈知行脚步一顿,回头看了她一眼。满身粪水的女人,狼狈到了极点,

但那双眼睛里没有恐惧、没有哀求、没有绝望,

只有一种他从未在女人眼中见过的、近乎残忍的冷静。“你认识我?”他问。“我不认识您,

”叶听晚说,嘴角微微上扬,粪水顺着她的下巴滴落,“但我知道您需要一个婢女。

一个识字、懂诗、会算账、能帮您整理书稿的婢女。我都能做。”沈知行眯起眼睛。

叶听晚知道自己赌对了。沈知行其人,

在原主的记忆里只有一个模糊的轮廓——隔壁镇上的举人,家道中落,至今未娶,

整日埋头写书,身边连个伺候笔墨的人都没有。但叶听晚是见过世面的人,她看得出来,

沈知行腰间那块玉佩成色极好,绝非家道中落之人能戴得起的。他的绸衫虽是旧衣,

但针脚细密,是苏杭那边的手艺。他的手指修长干净,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

这不是一个寒门举人的手,这是一个养尊处优但刻意低调的手。

他不是什么家道中落的穷举人。他是一个有钱人,

而且是一个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钱的有钱人。这样的人,

需要的是一个能干活、不多嘴、不会出卖他的心腹。而叶听晚,恰好很会演戏。“你识字?

”沈知行问。“不但识字,”叶听晚说,“我还通读四书五经,会写簪花小楷,

能背《千字文》《百家姓》《女儿经》,还会一点医术,能识百草。”周围村民哄笑起来。

一个乡下丫头,大字不识一个,还通读四书五经?吹牛也不打草稿。但沈知行没有笑。

他盯着叶听晚的眼睛看了很久,久到粪水都凉了。

然后他说了一句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话:“放了那个丫头,我带走。”李桂花不干了,

叉着腰跳出来骂:“沈举人!这是我们村的私事!这**勾引我男人——”“你男人?

”沈知行淡淡地看了她一眼,目光落在她身后那个缩头缩脑的胖男人身上,嘴角微微一扯,

“你是说那个站在你身后、连屁都不敢放一个的张屠户?”人群哄堂大笑。

李桂花的脸色青了又紫,紫了又青。沈知行从袖中掏出一锭银子,约莫五两,

随手丢在地上:“买她一个活命,够了。”够了。五两银子,够买两个丫鬟了。

李桂花弯腰捡起银子,脸上立刻堆满了笑,变脸比翻书还快:“哎呀沈举人您早说嘛,

这丫头您带走带走,我们又不是不讲理的人——”叶听晚看着这一幕,胃里还在翻涌,

但心里已经平静下来了。她活下来了。不是靠求饶,不是靠哭诉,不是靠老天爷开眼。

是靠她自己,靠她上辈子在娱乐圈摸爬滚打练出来的察言观色和精准投喂。

她知道沈知行想要什么,她就给他什么。他要一个秘密的心腹,

她就把自己包装成他需要的那个人。上辈子那些制片人、导演、投资方,

哪一个不比沈知行难搞?她叶听晚在娱乐圈混了七年,哪怕被雪藏了三年,

也没有一次不是在刀尖上跳舞。现在不过是换了一个舞台,换了一批观众。剧本,

还是她来写。至于侮辱她的李桂花和村子里看笑话的那些人,她也一个都不会放过。

沈知行把叶听晚带回了桃花镇。他没有让她做婢女,而是让她住进了后院的书房,

给她备了干净衣裳、热水澡、一顿热饭。叶听晚泡在木桶里,把身上的粪水洗了三遍,

换上了沈知行让人送来的月白色衣裙,对着铜镜仔仔细细地看了看自己这张脸。铜镜模糊,

但即便模糊,也能看出那是一张倾国倾城的脸。远山眉,丹凤眼,鼻梁高挺如峰峦,

嘴唇丰润如初绽的桃花。皮肤白得像上好的羊脂玉,脖子修长如天鹅,

锁骨精致得像雕刻出来的。这具身体瘦弱但骨相极好,稍加调养,

便是一副让天下男人为之癫狂的皮囊。叶听晚对着铜镜笑了一下。上辈子,

她因为不肯用这张脸去换资源而被雪藏。这辈子,她要让这张脸成为她最锋利的武器。

她会用它来杀人,来诛心,来一步一步走到这个世界的顶端。但不是现在。

现在她需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拿到沈知行的把柄。叶听晚花了三天时间,

摸清了沈知行的底细。他确实不是什么家道中落的穷举人。他的父亲沈怀远是当朝户部侍郎,

三年前因卷入一桩贪墨案被罢官,全家被抄,沈知行侥幸逃出,隐姓埋名躲在桃花镇,

一面假装寒门举人著书立说,一面暗中收集证据,想为父亲翻案。

他的书房里有一面墙的暗格,里面全是关于那桩贪墨案的卷宗、书信和账册。

那些账册上密密麻麻记着户部上下几十个官员贪墨的数目,大到几万两,小到几十两,

事无巨细,全都有据可查。这哪是什么穷举人?这分明是一头蛰伏的猛虎,只等一个机会,

就要扑上去咬碎那些人的喉咙。叶听晚知道,这就是她的机会。她没有急着去攀附沈知行,

而是老老实实地给他整理书稿、抄写卷宗、打扫书房。她写得一手漂亮的簪花小楷,

比沈知行自己的字还好。她过目不忘,那些复杂的账目她看一遍就能背出来。她还会算账,

沈知行算了一晚上的数字,她一盏茶的工夫就算完了,而且分毫不差。沈知行看她的眼神,

从警惕变成了惊讶,从惊讶变成了欣赏,从欣赏变成了——一种更复杂的东西。有一天晚上,

沈知行喝醉了酒,踉踉跄跄地走进书房,看见叶听晚在灯下抄写卷宗,

昏黄的烛光映着她的侧脸,那画面美得像一幅工笔画。他忽然走过去,一把抓住她的手。

“晚娘,”他的声音沙哑,“你知道我为什么救你吗?”叶听晚没有抽回手,也没有脸红,

只是平静地看着他。“因为你需要我。”她说。沈知行愣住。“你需要一个不会背叛你的人,

”叶听晚继续说,声音不急不缓,像一条小溪在石头上流淌,

“一个帮你做事、替你保密、在你需要的时候站在你身边的人。而我,恰好就是那个人。

”沈知行盯着她看了很久,忽然笑了,笑得有些苦涩,又有些释然。“你说得对,

”他松开她的手,退后一步,“我需要你。”他转身走了。叶听晚看着他的背影,

嘴角微微上扬。她当然知道他为什么喝醉。因为今天是他的生辰,而他的父亲沈怀远,

三天前在狱中病死了。消息是沈知行的暗线送来的,沈知行看完信之后一句话没说,

一个人喝了一整坛酒。他需要一个人倾诉,需要一个人依靠,

需要一个人在他最脆弱的时候陪在他身边。叶听晚给了他这个机会,但她没有主动给,

而是让他自己来拿。这就是她上辈子学到的第一课:越是想要的东西,越不能伸手去要。

你要让它来找你,让它觉得是它自己的选择。三天后,沈知行来找她。他的眼睛还是红的,

但神色已经恢复了往日的冷静和克制。他把一封信交给她,

信封上写着“京城兵部侍郎赵谦之亲启”。“帮我把这封信送到京城,”他说,

“送到赵府的门房手里就行,不要说任何多余的话。”叶听晚接过信,没有问为什么,

也没有问信里写了什么。她只是点了点头,转身去收拾行李。

沈知行在她身后忽然说了一句:“你不问为什么?”叶听晚回头看他,

笑了笑:“你让我知道的,自然会告诉我。你不让我知道的,我问了也没用。

”沈知行沉默了很久。叶听晚没有等他回答,抱着包袱走了。她知道那封信里写的是什么。

她早就看过信的内容了——不是偷看,是她抄写的时候顺带记下来的。

信里写的是:沈知行找到了一个证人,当年贪墨案的关键证人,

可以指证户部上下所有涉案官员。他需要赵谦之帮忙把证人安全送到京城。这封信一旦送到,

京城的天就要变了。而叶听晚,要在这场变局中,拿到她想要的东西。京城之行,

是叶听晚命运的转折点。不过走之前,她用自己这段时间积攒的情报网,花钱雇了一个杀手,

把李桂花溺死在了她家里的粪坑里。在她死之前,叶听晚特意嘱咐杀手,

把她折磨了整整一晚上,还告诉她会更残忍地报复她的家人,

才在她极度恐惧和哀求的眼神中给她一个解脱。算是收回一点利息吧。除了李桂花的家人,

整个村子,都在她的报复名单里,不过现在的她还不宜大动干戈。她用炉火纯青的化妆技术,

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干瘦猥琐的男子,一路风尘仆仆赶到京城把信送到了赵府。

送完信她没有直接回桃花镇。她在京城待了七天,用沈知行给她的盘缠,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她去了京城最好的脂粉铺子,买了一盒价值二十两银子的胭脂。不是因为爱美,

是因为那家脂粉铺子的老板娘是京城消息最灵通的人。

叶听晚用一盒胭脂换来了一个情报:当朝太子萧承泽,每隔半个月会去城东的翠云楼听曲。

第二件,她去了翠云楼。她没有进去,而是在翠云楼对面的茶楼包了一个雅间,坐在窗边,

看了三天。

楚了太子的车驾、随从的护卫、太子的长相、走路的姿态、喝茶的习惯、听曲时脸上的表情。

第三件,她做了一件事——她把自己的声音录了下来。不是用录音笔,而是用一张纸。

她写了一首小令,用的是太子的生母、已故淑妃生前最爱的那首《望江南》。

她让人把这首小令谱了曲,教给翠云楼一个会弹琵琶的小姑娘,

让她在太子下次来的时候弹唱。太子听到那首小令的时候,会是什么反应?叶听晚不知道。

但她知道一件事:淑妃死的时候,太子才八岁。一个八岁的孩子失去了母亲,

而他的父亲、当朝皇帝,很快就把这件事忘了,新欢旧爱,莺歌燕舞。一个缺爱的男人,

是最好拿捏的。叶听晚没有等到太子来听曲的那一天就回了桃花镇。她要的不是一次偶遇,

而是一个完美的登场。那首小令只是一个引子,真正的棋,

要等到沈知行进京翻案之后才能下。回到桃花镇的时候,沈知行正在书房里来回踱步,

见她回来,眼睛一下子亮了。“送到了?”“送到了,”叶听晚说,“赵大人让你尽快进京,

证人已经安排好了。”沈知行重重地呼出一口气,

像是把三年来所有的压抑和隐忍都呼了出去。他走到叶听晚面前,双手扶着她的肩膀,

声音有些发颤:“晚娘,等这件事了了,我娶你。”叶听晚垂下眼睛,睫毛轻轻颤了颤,

像是一只蝴蝶扇了扇翅膀。她露出一个恰到好处的、羞涩而又感激的笑容。但在她心里,

只有四个字:想得挺美。娶她?她叶听晚这辈子要嫁的,不是举人,不是侍郎,不是将军,

而是这天底下最有权势的男人。她要的不是一张婚书,而是一顶凤冠。

沈知行只是她的第一块跳板。进京翻案的过程,比叶听晚想象的要顺利得多。

沈知行的证人、那些账册和书信,再加上赵谦之在朝中的运作,不到一个月,

当年那桩贪墨案便真相大白。户部上下二十三名官员被革职查办,

牵扯其中的皇亲国戚就有五六位。皇帝龙颜大怒,下旨重审此案,沈怀远被追封为忠毅公,

沈知行以忠烈之后的身份入朝,被皇帝破格提拔为户部郎中,正五品。一夜之间,

沈知行从隐姓埋名的逃犯,变成了朝堂上炙手可热的新贵。而叶听晚,

以“沈知行身边最得力的女幕僚”的身份,跟着他住进了京城沈府。

沈知行没有忘记自己的承诺。进京后的第三天,他备了聘礼,请了媒人,

郑重其事地向叶听晚提亲。叶听晚当着全府下人的面,红着脸点了头。当夜,

沈知行的正妻之位便有了归属。消息传出去,京城的官宦人家都炸了锅。

沈知行一个前途无量的新贵,居然娶了一个村姑?还是从粪坑里捞出来的村姑?简直是笑话。

叶听晚不在乎这些笑话。她在乎的是另一件事——太子萧承泽,要来沈府赴宴了。

沈知行的升迁宴,太子亲自来贺。这不是太子有多看重沈知行,

而是皇帝想看看这个替自己父亲翻案的年轻人,值不值得重用。叶听晚等了很久的机会,

终于来了。那天叶听晚穿了一件水蓝色的襦裙,头上只簪了一支白玉兰簪子,脸上略施脂粉,

不多不少,刚好让人看得出她是个美人,又不至于浓艳得让人生厌。她跟在沈知行身后,

给太子行礼的时候,腰弯得比谁都低,头低得比谁都深,从头到尾没有抬过一次眼睛。

太子萧承泽坐在上首,二十七八岁的年纪,生得剑眉星目,但眉宇间总笼着一层淡淡的阴郁。

他漫不经心地喝着酒,目光偶尔扫过沈知行身边这个低眉顺眼的女子,并没有多看。

叶听晚不着急。宴席到一半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太子身边的侍从不小心打翻了一杯酒,

酒水溅到了太子的衣袖上。侍从吓得跪地求饶,太子面无表情地挥了挥手,

让人把侍从拖出去杖责二十。叶听晚注意到了太子看那个侍从的眼神——不是愤怒,

不是厌恶,而是漠然。一种对别人的性命毫不在意的漠然。这不是一个暴虐的太子,

这是一个把自己的心封得太死、以至于对所有人都失去了信任的太子。这种人,

不会轻易对谁动心,但一旦动了心,就是死心塌地。叶听晚在宴席的最后做了一个小动作。

她端了一碗醒酒汤给沈知行,沈知行喝了,她用帕子替他擦了擦嘴角。

这个动作亲昵而不轻浮,温柔而不刻意,看起来只是一个妻子对丈夫的体贴。但太子看到了。

他看到的不是一碗醒酒汤,而是一个女人对自己的丈夫那种发自内心的、毫无保留的温柔。

这种温柔,他八岁以后再也没有见过。叶听晚知道,这一局,她赢了。果然,三天后,

太子府送来了一封请帖,邀请沈知行夫妇赴太子府赏花宴。叶听晚对着铜镜笑了笑,

开始准备她的第二场戏。赏花宴上,叶听晚没有刻意接近太子,也没有卖弄才情,

她做了一件很简单的事——她在太子府的花园里,对着那一池锦鲤,轻轻地哼了一首歌。

那首歌的调子,正是翠云楼那个小姑娘弹唱过的《望江南》。太子听到那首歌的瞬间,

整个人僵住了。他猛地转过身,目光像一把刀一样刺向叶听晚。叶听晚正蹲在池边喂鱼,

似乎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嘴里还在轻轻地哼着。阳光洒在她身上,

把她整个人镀上了一层柔和的金色,像一幅画,像一场梦,

像他记忆深处那个已经模糊了轮廓的女人。“谁教你唱这首歌的?”太子的声音有些哑。

叶听晚“吓了一跳”,慌忙站起来行礼,脸上的表情从惊讶到惶恐再到茫然,

转变得天衣无缝:“回殿下,是民女幼时……民女的母亲教的。”太子的眼神变了。

他盯着叶听晚看了很久,久到旁边的侍从都开始不安地交换眼神。最后他收回目光,

声音恢复了平静:“你母亲是谁?”“民女的母亲早逝,”叶听晚低下头,

声音带了一丝哽咽,“民女甚至不记得她的模样了。”她没有说谎。原主的母亲确实早逝,

她确实不记得母亲的模样。至于那首歌是不是原主母亲教的——没有人能考证,

因为原主的母亲早就死了。太子没有再问。但叶听晚知道,他已经上钩了。

一个八岁就失去母亲的男人,听到已故母亲最爱的那首歌,

从一个身世凄苦的年轻女子口中唱出来,他怎么可能无动于衷?他会想,

这是不是冥冥之中母亲的安排?这个女子是不是母亲送来的?她是不是和母亲有什么渊源?

这些问题不会有答案,但这些问题会像一根刺一样扎在他心里,让他日日夜夜地想着她。

从那天起,太子府和沈府之间的往来就多了起来。太子以各种理由召沈知行议事,

每次沈知行去太子府,叶听晚都跟着。她从不主动跟太子说话,但每次太子问话,

她都能答得恰到好处,既不显得太过聪慧,又不让人觉得愚钝。她像一杯温水,不烫不凉,

刚好让人想喝。一个月后,太子向沈知行开口了。“沈大人,”太子坐在书房里,

手指轻轻敲着桌面,语气随意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你夫人娘家还有没有姐妹?

本宫想纳一房侧妃。”沈知行愣住了。叶听晚站在屏风后面,嘴角慢慢弯了起来。

她没有娘家姐妹。她就是太子想要的那个人。太子不好意思直接说想纳沈知行的妻子为妾,

全章节小说穿越古代,我逆袭成太后独孤久贱最新阅读

本文来自投稿,如侵权,请联系87868862@qq.com删除

(0)
上一篇 49分钟前
下一篇 47分钟前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