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叫做《豪门重感情,孩子都是假千金》的现代言情小说是难得一见的优质佳作,苏晚沈明珠陆景琛两位主人公之间的互动非常有爱,作者“喜欢贡梨的孙甜”创作的精彩剧情值得一看,简述:三个孩子全部被替换。长子被送到农村,五岁那年冬天在河边洗衣服的时候掉进水里,救上来之后肺炎转了败血症,没了。”他停顿了一…………
书名叫做《豪门重感情,孩子都是假千金》的现代言情小说是难得一见的优质佳作,苏晚沈明珠陆景琛两位主人公之间的互动非常有爱,作者“喜欢贡梨的孙甜”创作的精彩剧情值得一看,简述:三个孩子全部被替换。长子被送到农村,五岁那年冬天在河边洗衣服的时候掉进水里,救上来之后肺炎转了败血症,没了。”他停顿了一…………
凌晨三点,苏晚从沈家别墅的后门走出来,手里拎着一只磨破边角的行李箱。
她身上穿的还是三个月前被认回沈家时亲妈沈太太给买的那件米白色风衣,
袖口沾着下午被沈明珠推倒时蹭上的咖啡渍,已经干涸成暗褐色的印子。苏晚低头看了一眼,
没去擦。她只是把风衣的扣子一颗一颗系好,然后拉着行李箱,
头也不回地沿着梧桐大道往地铁站走。十月的夜风已经有了凉意,
路灯把梧桐叶的影子投在地上,碎碎的,像谁随手撒了一地的纸片。苏晚走得很慢,
不是因为留恋,而是左腿膝盖下午磕在大理石茶几角上,到现在还肿着。
沈明珠推她的时候用了十足十的力气,嘴里喊着“姐姐我不是故意的”,
眼睛却越过她的肩膀看向客厅门口——沈太太正好走进来,
看见的就是苏晚摔在地上、沈明珠红着眼眶说对不起的画面。
沈太太当时的表情苏晚记得很清楚。不是心疼,是那种“又来了”的不耐烦。
她快步走过去把沈明珠扶起来搂进怀里,用一种近乎疲惫的语气对苏晚说:“明珠身体不好,
你当姐姐的让着她一点,别总跟她计较。”苏晚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膝盖疼得几乎站不稳,
但她没解释。她早就学会了不解释。三个月来每一次解释都像是把伤口撕开给别人看,
而别人只会觉得这伤口不够好看。她十八岁以前不知道自己是沈家的孩子。
她在一个叫苏家湾的小镇长大,养母是个在菜市场卖豆制品的女人,手粗糙得像砂纸,
但每天晚上都会用热水给她泡脚,说女孩子脚不能受凉。养母在她十五岁那年查出肝癌,
拖了半年就走了。走之前拉着她的手,嘴唇哆嗦了半天,最后只说出一句:“晚晚,
柜子最下面那个铁盒子,等你满了十八岁再打开。”苏晚照做了。
十八岁生日那天她打开铁盒子,里面是一张泛黄的出生证明复印件,
一个刻着“沈”字的银锁片,还有一封养母请人代写的信。信上说,她是一出生就被抱走的。
亲生父母姓沈,是本市有名的豪门。养母当年在沈家当保姆,沈太太生产那天大出血昏迷,
孩子被人趁机调换。养母说她本来想把孩子送回去的,但抱走孩子的那个女人跪下来求她,
说自己在沈家当了好几年保姆,自己的孩子刚出生就夭折了,一时鬼迷心窍。
养母心一软就应了,带着那个调换来的孩子——也就是苏晚——连夜离开了这座城市。
苏晚看完信的时候没有哭。她把银锁片攥在手心里,金属的凉意一点一点渗进掌心,
像是某种迟到了十八年的温度。然后她买了张火车票,按着出生证明上的地址找了过来。
沈家认她认得很快。DNA比对结果出来那天,沈太太哭得几乎晕过去,
抱着她一遍一遍地说“妈妈对不起你”。沈先生红着眼眶站在旁边,手掌重重地拍她的肩膀,
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大哥沈砚当晚从公司赶回来,进门第一句话是“我妹妹在哪”,
然后看见她,一米八几的男人当场落了泪。二哥沈峥平时话最少,那天却主动坐到她旁边,
笨拙地给她剥了一个橘子。苏晚以为自己终于有家了。
那种感觉像是漂了很多年的人忽然看见岸边,你拼尽全力游过去,
脚踩上沙滩的那一刻才发现——岸上早就站满了人,没有你的位置。
沈明珠就是那个调换了她人生的孩子。沈家认回苏晚之后并没有把沈明珠送走。
沈太太说明珠从小体弱多病,心脏一直不好,受不了**,而且养了十八年,
就算不是亲生的也有感情。沈先生说这事不怪明珠,她当时也是个婴儿,什么都不知道。
大哥沈砚和二哥沈峥也都同意,说两个都是妹妹,家里又不是养不起。苏晚觉得有道理。
她甚至主动跟沈明珠说,以后我们就是姐妹了。沈明珠拉着她的手,眼泪扑簌簌地掉,
说姐姐你真好,我以为你会恨我。苏晚说不会的,你又没有做错什么。后来苏晚回想起来,
觉得自己当时真是蠢得可以。沈明珠对她的恶意来得很快,但每一刀都裹着棉花。
她会在全家人都在的时候对苏晚格外亲热,甜甜地喊姐姐,主动给她夹菜,
把自己的首饰化妆品分给她用。但只要家里人一转身,
她脸上的笑容就像被人拉了电闸一样瞬间熄灭,看苏晚的眼神冷得像冬天的井水。
苏晚第一次被陷害是在认回来之后的第二周。沈太太的一对翡翠耳环不见了,
那是沈老太太传下来的东西,值不值钱另说,意义重大。沈太太翻遍了整个卧室都没找到,
急得差点报警。最后是沈明珠“无意间”在苏晚的首饰盒里发现了。
苏晚根本不知道那对耳环长什么样。她张了张嘴想解释,但沈明珠已经哭了,
拉着沈太太的袖子说:“妈你别怪姐姐,姐姐在外面过了十八年苦日子,
看见好东西想要也是人之常情。这对耳环本来就是该传给亲女儿的,姐姐拿了也是应该的。
”那话说得多漂亮。每一个字都像是替苏晚着想,
但每一个字都在提醒所有人——苏晚是从小地方来的,在外面过了十八年穷日子,
手脚不干净是环境造成的。而沈明珠自己,大方,懂事,体贴,被偷了东西还替小偷说话。
沈太太当时看苏晚的眼神,苏晚一辈子都忘不了。那里面有失望,有心疼,
还有一种小心翼翼的审视,
像是在评估这个忽然冒出来的亲生女儿到底被外面那个环境养成了什么样子。
最后耳环在沈明珠的梳妆台抽屉最底层找到了,是沈明珠自己放进去然后“忘了”。
她哭着跟苏晚道歉,说自己记性不好,差点冤枉了姐姐。全家人都松了口气,
说找到就好找到就好,一场误会。沈砚还笑着揉了揉沈明珠的头发,说你这丫头,
丢三落四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改。没有人觉得需要跟苏晚正式道个歉。
那三个月里类似的事情发生了无数次。沈明珠的项链出现在苏晚的外套口袋里,
沈明珠的手机在苏晚的枕头下面被找到,沈明珠跟闺蜜说苏晚的坏话被苏晚听见,
苏晚忍不住跟她吵了几句,沈明珠转头就哭着跟沈先生说姐姐骂她是鸠占鹊巢。
每一次都是同样的结局。沈明珠道歉,哭得梨花带雨,说自己不是故意的,
说可能是因为自己太害怕失去这个家了所以总是做错事。然后全家人心软,反过来安慰她,
说不会的,你永远是沈家的女儿。苏晚被晾在一边,像是一件刚买回来就发现不合身的大衣,
挂着碍眼,扔了又不太好。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陆景琛。陆景琛是陆家的独子,
跟沈明珠从小一起长大,两家早早就定了婚约。苏晚被认回来之后,陆家那边的态度很微妙,
但陆景琛本人倒是对苏晚还算客气。他在一次家宴上主动跟苏晚说话,问她在小镇上的生活,
听她讲养母卖豆制品的事,
眼睛里有一种苏晚很久没在沈家人脸上看到过的东西——那是真正的好奇和尊重。
沈明珠显然注意到了。三天后,陆景琛送给沈明珠的一条定制手链不见了。
这次不是出现在苏晚的首饰盒里,
而是被来沈家参加聚会的陆太太在苏晚房间的垃圾桶里发现——手链已经被剪断了,
珠子散了一地。那是陆景琛花了不少心思找人定做的,
上面的每一颗珠子都刻着沈明珠名字里的一个字。陆景琛当时的脸色很难看。
他没有当场发作,只是看了苏晚一眼,那种眼神比发火更让人难受,
像是在说——我知道你从小地方来,但我没想到你会这么低级。苏晚说不是我。声音很平静,
因为她已经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果然,沈明珠又哭了。这次她哭得格外伤心,
捂着脸说:“姐姐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
但那是景琛送我的东西……你怎么能剪断它……”陆太太当场就炸了,
指着苏晚说沈家认回来的是个什么东西。沈先生脸色铁青,
沈太太一边安抚陆太太一边用失望至极的目光看向苏晚。大哥沈砚沉默了很久,
最后说了一句“晚晚,明天我让人给你安排个心理医生看看”。二哥沈峥没说话,
但那天之后他再也没给苏晚剥过橘子。苏晚那天晚上一个人坐在房间里,
把养母留下的银锁片拿出来看了很久。锁片很小,上面刻着一个“晚”字,
是沈家在她出生前就准备好的。养母一直替她保管着,十八年后又交还到她手里。
她忽然想起养母生前常说的话。养母说,晚晚,人这一辈子最要紧的不是别人对你好不好,
是你自己要对得起自己。她把银锁片重新挂回脖子上,开始收拾行李。走之前她做了一件事。
沈家有两个住家保姆,一个姓陈,一个姓赵。陈妈在沈家干了二十年,赵姐是去年刚来的,
跟苏晚差不多时间进的门。苏晚在沈家的三个月里,全家人只有这两个保姆对她没有偏见,
大概是因为她们也是这个家里的外人,懂得那种无论怎么努力都融不进去的感觉。
苏晚走的那天下午,赵姐悄悄塞给她一袋橘子,说路上吃。苏晚接过来的时候鼻子酸了一下,
三个月来她在这个家里收到的善意,加起来还不如一个刚认识不久的保姆给的多。
那天晚上陈妈和赵姐都在厨房收拾,苏晚走进去,跟她们说了一句话。她说得很平静,
像是在说一件跟自己无关的事。“陈妈,赵姐,我跟你们说个事。你们要是有孩子,
或者以后有孩子想让他们过上好日子,可以试试这条路。”两个保姆停下手里的事,看着她。
苏晚靠在厨房门框上,嘴角甚至带着一点笑。她说:“你看我家,一个保姆的孩子,
就因为被调换进了豪门,哪怕十八年后亲女儿回来,沈家照样认假千金。
就算是有血缘关系又如何,不也照样被欺负。”陈妈和赵姐面面相觑。
苏晚继续说:“这说明什么?说明豪门重感情不重血缘。沈家养了沈明珠十八年,
感情深到可以包容她的一切,连她陷害亲女儿都能原谅。那反过来想,
如果你们的孩子被换进豪门,在那个家里锦衣玉食地长大,就算以后被发现不是亲生的,
十八年的感情摆在那里,他们舍得赶走吗?舍不得的。”“最妙的是你们自己就是保姆,
孩子被换进豪门之后,你们还可以继续在那个家里当保姆,孩子就在你们眼皮子底下长大,
你们能亲自照顾,还不用花一分钱。豪门替你们养孩子,给孩子最好的教育最好的资源,
等孩子长大了,就算真相暴露,那孩子也会认你们这个亲妈。”“回报率极高,风险极低。
我就是最好的例子。”两个保姆听完之后沉默了很长时间。最后陈妈干笑了两声,
说苏**你真会开玩笑。赵姐低着头继续擦灶台,没有说话。苏晚也没有再说。她站直身体,
拉了拉行李箱的拉杆,跟她们说了声再见,然后从后门走了出去。她不知道她们会不会信。
她也不知道她们会不会去做。她甚至不知道自己说这番话的时候到底是什么心情——是报复?
是发泄?还是仅仅想在离开之前,
往这个恶心了她三个月的世界里扔一颗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炸的种子。她只是觉得,
沈家既然这么重感情,那就该让更多人享受这份重感情的好处。好东西不该独享,不是吗?
梧桐大道走到头就是地铁站。凌晨的第一班地铁还有二十分钟才来,苏晚坐在站台的长椅上,
把赵姐给的那袋橘子剥开一个吃了。橘子很甜,汁水溅在指尖上,她用纸巾擦干净,
然后把橘子皮整整齐齐地叠好放进袋子里。手机亮了一下,是沈砚发来的消息:“去哪了?
明珠说你拿走了她房间里的东西。”苏晚盯着屏幕看了三秒钟,
然后把沈砚的号码拉进了黑名单。接着是沈太太的、沈先生的、沈峥的、陆景琛的,
一个接一个,像拔掉扎进皮肤里的刺。最后她拔掉了手机卡,扔进旁边的垃圾桶里。
地铁来了。苏晚拎着行李箱上了车,车厢里空荡荡的,
只有对面坐着一个打瞌睡的保安和一个抱着吉他的流浪歌手。她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额头抵着冰凉的玻璃,看窗外的城市在青灰色的晨光里一截一截地后退。她想,
她这辈子再也不会回来了。十年后。苏晚在南方的海滨城市开了一家花店。店面不大,
四十几个平方,门口种着两棵柠檬树,春天开花的时候整条街都能闻到香气。
她在店名上花了不少心思,最后定下来叫“晚照”——跟她的名字谐音,
也取自那句“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她觉得人活到最后不过就是图一个相与还,
跟谁相处舒服就跟谁在一起,不需要勉强自己去够那些够不着的东西。
离开沈家之后的头两年并不容易。她身上只有养母留下的几千块积蓄,
到了这座陌生的城市先是在一家快捷酒店当前台,攒了三个月工资后租了一个城中村的单间,
月租四百,卫生间是公用的,洗澡要排队。后来她在一家花店找到了工作,
老板娘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离过婚,独自带着一个女儿,脾气火爆但心地善良。
老板娘看她勤快肯学,慢慢把手艺都教给了她,从辨认花材到搭配花束,
从进货渠道到客户维护,倾囊相授。苏晚学了三年,攒够了钱,
在老板娘的支持下开了自己的店。开业那天老板娘送了她一个花篮,卡片上写着:晚晚,
你比我命好,你还有大把时间。她在这座城市没有亲人,但慢慢有了朋友。
隔壁咖啡馆的老板是个跟她差不多年纪的姑娘,养了一只叫年糕的柯基,
每天下午都会溜达到花店门口趴着晒太阳。街对面水果店的老周夫妇是本地人,
逢年过节会给她送自己做的粽子月饼。还有常来买花的客人,
有退休的老教授每周来买一束白玫瑰带给亡妻,有年轻男孩红着脸来挑告白用的花束,
有医院护士下了夜班来买一把打折的洋甘菊。苏晚觉得这样的日子很好。
好到她几乎忘了沈家那些人长什么样。但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你越想忘的东西,
越会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以一种你完全没预料到的方式砸回你面前。
那天是十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六,苏晚记得很清楚,因为那天柠檬树上的果子刚好熟透,
她摘了几个准备泡水喝。店门被推开的时候她正站在梯子上整理高处的绿萝,
低头看见进来的人,手里的喷壶差点没拿稳。陆景琛老了很多。
其实算起来他今年也才三十二岁,但站在花店门口的那个男人看起来像四十岁。
鬓角已经白了,眼窝深陷,西装的肩膀处皱巴巴的,
像是很长时间没有熨烫过也没有好好休息过。他身后还跟着一个助理模样的人,
手里拿着一份文件。苏晚从梯子上下来,拍了拍手上的土,
语气跟对待任何一个普通客人一样:“先生买花吗?”陆景琛看着她,嘴唇动了动,
半天没说出话来。最后是那个助理上前一步,用一种公事公办的语调说:“苏**,
陆先生今天来是想跟您确认一些事情。”苏晚注意到陆景琛的左手无名指上还戴着婚戒。
她跟沈明珠结婚的消息她后来在网上看到过,婚礼办得很盛大,本地媒体都报道了。
算起来他们结婚差不多九年了。“什么事?”陆景琛终于开口了。
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过木头:“苏晚,你当年走之前,是不是跟沈家的保姆说过什么?
”苏晚正在给一束洋桔梗剪枝叶的手顿了一下,然后继续剪,咔嚓一声,
多余的叶子落在台面上。她抬起头看着陆景琛,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十年前的事了,
记不太清了。”“你记不清?”陆景琛忽然往前走了两步,助理连忙拦住他,
但他一把推开助理的手,眼睛死死盯着苏晚,“你说你记不清?你当年跟陈妈和赵姐说,
让她们把自家孩子换进豪门,你就是最好的例子——回报率高,风险低。这话是不是你说的?
”苏晚放下剪刀,把手在围裙上擦干净。她看着陆景琛的眼睛,
那双眼睛里翻涌着的东西很复杂,有愤怒,有痛苦,有绝望,
还有一种她自己也很熟悉的、被命运狠狠扇了一巴掌之后的茫然。“是我说的。
”陆景琛的肩膀猛地塌下去,像是被人从身体里抽走了一根骨头。他后退一步靠在墙上,
仰起头闭上眼睛,喉结上下滚动了好几下,最后发出一声短促的、近乎痉挛的笑。
“你知不知道陈妈有个女儿?”他说,声音忽然变得很轻,轻到苏晚要竖起耳朵才能听清,
“她女儿比你大六岁,也在有钱人家当保姆。你说的那些话,陈妈跟她女儿说了,
她女儿又跟她一起当保姆的同乡说了。一传十,十传百。”他睁开眼睛,转头看着苏晚,
眼眶红得像是要滴出血来。“你知不知道过去十年里,这座城市有多少豪门的孩子被替换了?
”苏晚没有说话。陆景琛从助理手里夺过那份文件摔在花店的台面上,纸张散开,
露出密密麻麻的名字和照片。苏晚低头看了一眼,照片上的孩子从新生儿到七八岁不等,
每一个旁边都标注着豪门家庭的名称和被替换的时间。“十七家。”陆景琛说,
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光是已经查实的就有十七家。
那些被换进豪门的保姆的孩子,在豪门里当着少爷**,被当成亲生的养大。
而那些被换出去的豪门亲生孩子——”他的声音断了。苏晚的视线落在一张照片上。
那是一个大概五六岁的男孩,瘦得脱了形,胳膊上全是淤青和烟头烫伤的疤痕,
眼神空洞地看着镜头,像是一只被反复虐打过已经完全放弃挣扎的小动物。
照片下面的备注写着:陆沈两家联姻所生长子,实际身份为陆景琛与沈明珠亲生子,
被保姆替换后送至农村,由保姆亲属抚养,长期遭受虐待,
三岁时因高烧未及时就医导致听力永久损伤,五岁时被发现在建筑工地捡剩饭,
送医检查时全身共有新旧伤痕四十七处。苏晚的手开始发抖。陆景琛的声音从她头顶传下来,
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的:“我跟明珠生了三个孩子。长子,次女,幼子。
三个孩子全部被替换。长子被送到农村,五岁那年冬天在河边洗衣服的时候掉进水里,
救上来之后肺炎转了败血症,没了。”他停顿了一下。“次女被换到了隔壁省的一户人家,
那家人把孩子当成出气筒,三岁的时候被一脚踢在肚子上,脾脏破裂,
送到乡镇卫生院的时候已经不行了。”他又停顿了一下。
“幼子……幼子被换到了一家开黑煤矿的,两岁就开始在煤堆里爬,三岁那年矿上塌方,
被埋在煤渣里。挖出来的时候,小小的一个人,浑身都是黑的,只有嘴是张着的。
豪门重感情,孩子都是假千金小说(完结版)-苏晚沈明珠陆景琛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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