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网文写手“青椒”带着书名为《我在豪门当替身的三年》的现代言情小说回归到大众视线。这本小说以其独特的背景设定和出色的剧情展开,吸引了众多读者的关注。没有回头,继续洗。她怕自己一回头,就会忍不住问:你是夸我,还是夸林婉?晚上的时候,………
新生代网文写手“青椒”带着书名为《我在豪门当替身的三年》的现代言情小说回归到大众视线。这本小说以其独特的背景设定和出色的剧情展开,吸引了众多读者的关注。没有回头,继续洗。她怕自己一回头,就会忍不住问:你是夸我,还是夸林婉?晚上的时候,……
第一章替身离婚协议摔到面前的时候,沈遇正坐在沙发上削苹果。她的刀工很好,
苹果皮从头到尾没有断过,细细长长地垂下来,落在垃圾桶里,像一条褪了色的红丝带。
“签了。”陆景琛站在她面前,西装笔挺,袖扣是她上个月帮他挑的那对,蓝宝石的,
在灯光下闪了一下。沈遇没有抬头。她盯着手里的苹果,刀尖沿着果肉慢慢转了一圈。
客厅里很安静,只听见刀刃划过果肉的细微声响,沙沙的,像秋风吹过落叶。“林婉回来了,
就在机场。”陆景琛的声音一如既往地冷,像在宣读一份早就拟好的判决书,“明天到家。
这个家,不该有你了。”不该有你了。沈遇削完最后一刀,把完整的苹果放在茶几上。
苹果的切面光滑平整,泛着淡淡的果香。她终于抬起头来,
看着这个和自己做了三年夫妻的男人。他的眼睛很漂亮,眼尾微微上挑,
是那种看一眼就让人忘不掉的桃花眼。沈遇当初就是被这双眼睛骗来的——准确地说,
是被这双和她初恋一模一样的眼睛骗来的。三年前的那个雨夜,她站在酒吧门口等车,
陆景琛从里面走出来,浑身酒气,一把拽住她的手腕。“林婉,你回来了。
”他叫的是另一个女人的名字。那个女人长着一张和她七分相似的脸,
是陆景琛从十七岁就刻在骨头里的白月光。沈遇知道这些,从一开始就知道。
可她那时候太穷了。妈妈躺在ICU里,每天的费用像流水一样哗哗淌出去,
她白天上班晚上做**,累得在地铁上站着都能睡着。陆景琛递过来的那份合同上写着,
三年婚姻,一千万报酬,外加她妈妈的全部医疗费。她签了。“好。”沈遇拿起笔,
翻到最后一页。她的目光扫过那些密密麻麻的条款,然后落在签名栏上。笔尖悬在纸上,
停了大概三秒钟。那三秒里,她想起很多事情。想起新婚夜陆景琛喝得烂醉,把她压在床上,
嘴里喊的是林婉的名字。她睁着眼睛看天花板,一滴眼泪都没掉。想起结婚第一年的冬天,
她发烧烧到三十九度五,给他打了十七个电话,一个都没接。第二天早上他回来,
领口有口红印。她问是谁的,他说:“你管不着。”想起去年陆家老太太过寿,
她在厨房忙了一整天,做了十六道菜。端上桌的时候陆景琛的堂妹冷笑一声,
说“替身做的菜也配端上来”。满桌的人都在笑。陆景琛坐在主位上,
慢条斯理地夹了一筷子鱼,看都没看她一眼。想起上个月体检,医生说她有严重的胃病,
需要好好休养。她把报告单放在床头柜上,第二天被陆景琛当成废纸扔进了垃圾桶。
想起今天早上,她像往常一样熨好了他的西装,配好了领带和袖扣。蓝宝石的那对。
她其实不喜欢蓝色。她收回思绪,落下笔。“沈遇”两个字写得端端正正,
像她这三年里的每一天,规矩,妥帖,挑不出错。“财产我一分不要。”她把协议推回去,
站起来。陆景琛皱眉。他大概是没料到她会这么干脆,毕竟上个月他提出离婚的时候,
她还红着眼睛问他“能不能再给我一点时间”。这才过去多久,她的态度就转了一百八十度。
“你——”“陆景琛。”沈遇打断他,声音不大,却让整个客厅都安静下来,
“你欠我的不是钱。是你这辈子都还不起的东西。”她没有回头。走出别墅大门的时候,
十二月的风吹在脸上,凉飕飕的。她没穿外套,只穿着一件薄毛衣,
是她三年前搬进来时穿的那件,洗了很多次,领口都松了。院子里那棵白玉兰落光了叶子,
光秃秃的枝条伸向灰蒙蒙的天空。三年前她搬进来的第一天,就是在这棵树下,
陆景琛对她说:“记住你的身份。”现在她终于不用再记了。大门在身后合上的那一刻,
沈遇站在路灯下,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她掏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周律师,
陆景琛的财产转移记录,查得怎么样了?”电话那头的人笑了:“全在这儿了。
他以为把婚前财产转到海外公司就天衣无缝,啧,真当你是三年前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
”沈遇也笑了。“那就好。明天,民政局见。”她挂了电话,把手机揣回兜里。
路灯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一直延伸到别墅的铁门上。十二月的风从领口灌进来,冷得刺骨,
但她不觉得冷。她等这一天,等了三年。第二章真相三年前,沈遇二十三岁,
在一家外贸公司做跟单员,月薪四千五。她爸在她十二岁那年出车祸走了,
她妈一个人把她拉扯大,供她读了大学。她刚毕业那年,妈妈查出肾衰竭,住进了ICU。
那段日子她不敢回忆。每天下班后坐四十分钟地铁去医院,在病房的椅子上睡一宿,
第二天早上再坐四十分钟地铁去上班。她在网上接各种**,翻译、写文案、做PPT,
什么都干。最累的时候连续三天没合眼,在地铁上晕过去,被人扶到站台上,
醒过来以后继续去上班。陆景琛就是在那时候出现的。
那天晚上她在酒吧门口等网约车——她不是去喝酒的,是在那里做**驻唱,一晚三百块。
她唱歌还行,大学时候拿过校园歌手大赛第一名。只不过她从没告诉过任何人,
因为她觉得唱歌不能当饭吃。陆景琛从酒吧里走出来,身后跟着一群人,西装革履,
一看就是谈生意的。他喝了不少酒,走路有些不稳,经过她身边的时候突然停住了。
他抓住她的手腕,力气大得她腕骨生疼。“林婉。”他低头看她,
眼睛里有她从未见过的脆弱和温柔。那种眼神,像是一个溺水的人终于抓住了浮木。
“你回来了。”沈遇愣住了。她不知道林婉是谁,但她知道这个男人认错人了。她想抽回手,
但他握得更紧了。旁边有人小声说:“陆总,她不是……”“闭嘴。”陆景琛没有回头,
目光钉在她脸上,像要把她看穿,“你回来了,对不对?”沈遇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她看着他的眼睛,那双漂亮的桃花眼,眼尾微微上挑,和记忆里的另一双眼睛重叠在一起。
她心跳漏了一拍。不是因为心动,是因为那张脸,那双眼睛,太像了。
像她这辈子再也不可能见到的那个人。后来的事情发生得很快。陆景琛要了她的联系方式,
第二天就约她见面。他坐在她对面,把一份合同推过来,面无表情地说:“三年婚姻,
一千万,外加你家人的全部医疗费。条件是,在这三年里,你要做林婉。
”沈遇看着那份合同,看了很久。“我可以问一个问题吗?”“问。”“林婉是谁?
”陆景琛的表情终于有了变化。他移开目光,看向窗外,沉默了很长时间。
“一个我等了七年的人。”沈遇后来才知道,林婉是陆景琛的初恋,大学时候在一起的,
两个人从十七岁好到二十二岁。后来林婉家里出了变故,她跟着父母移民去了加拿大,
走之前跟陆景琛说等她回来。陆景琛等了三年,等到的是林婉在加拿大订婚的消息。
他没去找她。陆家的人从来不会低声下气。但他也没有放下她。
他找了很多长得像林婉的女人,**,包养,但从不超过一个月。
直到那天晚上在酒吧门口遇到沈遇,他说沈遇是所有人里最像的,不光是脸,还有气质,
连说话的声音都像。“所以你买我三年。”沈遇说。陆景琛没有否认。沈遇签了。
不是因为一千万。是因为他的眼睛。那双眼睛和她心里那个人太像了,
像到她闭上眼睛就能假装一切都没有发生过。那个人叫周衍。沈遇和周衍是大学同学,
从大二开始在一起,好了三年。周衍学的是法律,沈遇学的是国际贸易,
两个人一个住在东校区一个住在西校区,每天骑二十分钟自行车见面。
沈遇说想吃南门的麻辣烫,周衍就骑四十分钟去南门买回来,用保温袋装着,
送到她宿舍楼下的时候还冒着热气。大四那年,周衍考上了英国的研究生。走之前他说,
等我回来。沈遇说好。她等了一年半,等到的是周衍在英国出车祸的消息。
她没有见到他最后一面。他爸妈把骨灰带回国的时候,她站在机场外面,
隔着玻璃看见他妈妈抱着一个黑色的盒子,哭得站都站不稳。她想进去,
但周衍的妈妈不认识她——他们在一起三年,周衍从来没跟家里提过她。
她只是一个藏在暗处的女朋友,连光明正大为他哭一场的资格都没有。
所以她看到陆景琛眼睛的那一刻,心跳漏了一拍。不是因为心动。是因为她也在等一个人,
等了很久,永远等不到了。第三章裂缝沈遇和陆景琛的婚姻,从一开始就长满了裂缝。
新婚夜,他喝得烂醉,把她抱起来的时候额头抵着她的额头,嘴唇贴着她的耳朵,
一遍一遍叫着林婉的名字。沈遇睁着眼睛看天花板上的水晶灯,灯光碎了一屋子,
像散落的眼泪。她想,原来替身是这样的。那晚以后,
沈遇给自己定了一个规矩:白天她是沈遇,晚上她是林婉。白天的时候,
她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陆景琛的西服永远熨得笔挺,衬衫按照颜色和场合排列好,
领带配好放在最顺手的位置。他每天早上七点出门,早餐六点四十摆上桌,
粥的温度刚好不烫嘴。他晚上应酬回来,醒酒汤已经在厨房温着了,解酒药放在床头柜上,
旁边是一杯温水。这些事情她做得很好,
好到陆景琛有一次忍不住说了一句“你今天炖的汤不错”。那是他第一次夸她,
也是唯一一次。沈遇当时正在洗碗,背对着他,手上沾满了洗洁精的泡沫。她停了一下,
没有回头,继续洗。她怕自己一回头,就会忍不住问:你是夸我,还是夸林婉?晚上的时候,
她是他需要的那个人。她知道他喜欢的角度,喜欢的光线,喜欢她用什么声音喊他的名字。
她知道他**的时候会紧紧攥住她的手腕,力气大得留下一圈青紫,然后翻身睡去,
一句话都不说。她手腕上的淤青从来没断过。她买了各种药膏,遮瑕膏,长袖睡衣,
把那些痕迹藏得很好。有一次她半夜起来喝水,经过书房的时候,看见陆景琛坐在里面,
灯没开,电脑屏幕的光照在他脸上。他在看一张照片。沈遇站在门口,
看见照片上是一个女孩,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站在樱花树下回头笑。
那个女孩长得和她很像,但笑起来比她好看,眼睛弯弯的,像月牙。沈遇退回房间,
轻轻关上门。第二天早上,她照常六点起床,熬粥,煎蛋,烫青菜。
陆景琛从卧室出来的时候,她已经把早餐摆好了。他坐下来,拿起筷子,看了一眼煎蛋。
蛋黄的熟度刚好是他喜欢的。“昨天——”“今天有雨,伞在玄关。”沈遇打断他,
把粥碗往他那边推了推,“趁热喝。”陆景琛没有再说话。
那是他们婚姻里离真实最近的一刻。后来再也没有过。结婚第一年,
陆景琛带她回过一次陆家老宅。陆家是海城有名的豪门,陆景琛的爷爷白手起家,
两代人打下来一个商业帝国。陆景琛是长孙,从小被当作接班人培养,二十二岁接手集团,
不到十年就把业务扩展到了东南亚。这样的人家,看不上沈遇。
陆景琛的母亲从她进门就没正眼看过她。吃饭的时候,沈遇坐在最末端的位置,
面前只有一副碗筷,连酒杯都没有。陆景琛坐在最前面,隔着一整张桌子,
从头到尾没有看她一眼。陆景琛的堂妹陆景瑶倒是看了她,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
然后笑着说了句:“嫂子长得真像一个人。”满桌的人都在笑。沈遇端着碗,笑了笑,
继续吃饭。她吃了三碗。陆家的厨子手艺确实不错,那道东坡肉炖得酥烂入味,
比她自己做的好吃多了。从那以后,陆景琛再也没有带她回过陆家。
第四章不再等离婚的消息传得很快。不到半天,
整个海城的社交圈就传遍了:陆景琛的替身老婆终于被扫地出门了,
正主林婉从加拿大回来了。沈遇的手机响了一上午,全是“关心”的消息。她一条都没回,
坐在出租屋里,对着电脑屏幕,和周律师一条一条过陆景琛的财产转移记录。
“他把婚内百分之七十的收益都转到了海外三个壳公司名下。”周律师指着屏幕,
“手法很专业,不是他自己做的,应该是请了专门的人操作。”“能追回来吗?”“能。
”周律师推了推眼镜,“但需要时间,还有钱。”沈遇沉默了几秒,然后打开手机银行,
看了一眼余额。三年前她签下那份合同的时候,除了妈妈的医疗费,
她还提了一个条件:每个月给她五万块零花钱,打到她自己的账户上,不走陆家的账。
陆景琛答应了,大概觉得五万块不过是一顿饭钱。沈遇把这笔钱存了三年,一分没动。
加上她白天在外面接的翻译单子、帮人写商业计划书的收入,她的账户里有将近三百万。
“够吗?”周律师看了一眼,点头:“够。”“那就追。”沈遇合上电脑,靠在椅背上。
窗外的天已经黑了,路灯亮起来,楼下有人在遛狗,狗叫了两声,声音远远地传上来。
她忽然觉得很饿。三年里她从来没觉得这么饿过。以前在陆家,
她永远是最晚吃饭的那个人——等陆景琛吃完,等客人吃完,等所有人吃完。
她习惯了饿着肚子等,等到最后,饭菜都凉了,她就着凉掉的汤泡一碗饭,匆匆吃完去洗碗。
她在楼下的便利店买了一碗泡面,海鲜味的,八块钱。回出租屋烧了开水,泡了三分钟,
掀开盖子,热气扑了一脸。她低头吃了一口。烫的。烫得眼泪都出来了。
她把汤喝得干干净净。第五章火葬场陆景琛是在沈遇离开的第七天,开始觉得不对劲的。
不是因为想她。是因为衬衫皱了。那天早上他打开衣柜,发现衬衫没有按照颜色排列好,
领带和袖扣乱七八糟地塞在抽屉里。他拿出一件白衬衫,领口有一道细小的褶皱,
熨得不够平整。他盯着那道褶皱看了很久。三年里,他的衬衫从来没有皱过。“刘姨,
衬衫谁熨的?”保姆刘姨从厨房探出头:“是我,陆先生。太太走了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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