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当天我死了,他却笑着敬酒是一部令人陶醉的精彩小说,由有啤酒肚的仙女Y精心打造。故事围绕着主角秦墨陆之珩白薇展开,情感细腻而深入,洞察力极强。这本小说揭示了关于仇恨和爱情的精彩故事,赢得了广泛推荐。是秦墨发来的最后一条消息:「人呢?这边要敬酒了,快过来。」我没回。不是赌气,是手指已经按不动键盘了。
婚礼当天我死了,他却笑着敬酒是一部令人陶醉的精彩小说,由有啤酒肚的仙女Y精心打造。故事围绕着主角秦墨陆之珩白薇展开,情感细腻而深入,洞察力极强。这本小说揭示了关于仇恨和爱情的精彩故事,赢得了广泛推荐。是秦墨发来的最后一条消息:「人呢?这边要敬酒了,快过来。」我没回。不是赌气,是手指已经按不动键盘了。血从胸口涌出来,温热……
故事简介婚礼当天,我死在了洗手间。新郎是我等了十一年的男人,他在外面笑着敬酒。
死后我才知道——这是我为他死的第七次。而有一个男人,等了我七世。重生后,
渣男跪着求我回头。我转身吻了另一个人:“迟来的深情?留给你的白月光吧。”秦墨,
你后悔的那天,我已经等了你七辈子。楔子我死在那场婚礼的洗手间里。没有人发现。
水果刀**胸口的时候,不疼。比这更疼的事,我经历过太多次了。手机屏幕还亮着,
是秦墨发来的最后一条消息:「人呢?这边要敬酒了,快过来。」我没回。不是赌气,
是手指已经按不动键盘了。血从胸口涌出来,温热的,
像有人在我身体里打翻了一碗刚出锅的汤。**着洗手台滑下去,坐在地上,两只脚并拢,
像一个在公交站台等车的人,安安静静地等着最后一班车。那班车来了。但我没想到,
开车的人是他。一我死的那天,白月光穿着白色婚纱跟我老公肩并肩站在一起,
接受宾客祝福。我死在婚礼洗手间,穿着伴娘礼服,胸口插着一把水果刀。没有人发现。
那是我最后一次替她挡灾——用自己的命。死亡的一瞬很短。像有人按了暂停键,
世界突然静了。我看见自己倒在冰冷的地砖上,血从胸口流出去,
在白色瓷砖上画出一朵又一朵暗红色的花。手机滑在一边,屏幕还亮着,
是秦墨发来的消息:「过来帮忙,她婚纱的拉链卡住了。」直到最后,
他连我的名字都懒得打。只说“过来”,好像我是他养的一条狗。不对,狗他都会起个名字。
我叫沈渡,渡人的渡。我爸妈离婚那年给我改的,说希望我这一生能渡自己到幸福的彼岸。
可惜他们不知道,我这辈子唯一不会渡的,就是自己。
秦墨大概是在婚礼开始前二十分钟发的消息。我当时正在宴会厅角落里数酒杯,
数到第三十七个的时候手机震了,低头一看,白色对话框安安静静躺在那里:「过来帮忙,
她婚纱的拉链卡住了。」我没回。不是因为赌气,是因为正在数杯子,不想打乱节奏。
杯子数到一半要是停了,再回来就得从头开始,这是我自己给自己定的规矩。
伴娘只有我一个人,全场八十桌,每桌十二件餐具加六种酒杯,我不能出错。
数到第六十二个的时候,手机又震了:「沈渡?在不在?」这次我回了,就一个字:「在。」
然后是第二句:「马上来。」我放下手里的骨瓷杯,把计数用的便签纸折好压在转盘底下,
提了提伴娘裙的裙摆往新娘化妆间走。高跟鞋是新买的,后跟磨脚,走一步疼一下,
我寻思着等忙完这阵去洗手间贴个创可贴。化妆间在走廊尽头,推门进去的时候,
白薇正站在落地镜前,双手提着婚纱的前摆,表情倒没有多慌张,反而有点好笑的无奈。
看见我进来,她歪了歪头,语气轻快得像在跟闺蜜撒娇:“你可算来了,后面拉链卡住了,
我够不着,化妆师**姐出去拿东西了。”“转过去,我看看。”我走过去,
手搭上她后背的拉链头。白薇乖乖转过身,露出一大片光裸的脊背。婚纱是定制的,
白色缎面,腰间绣着细密的银线花纹,收腰放摆,穿在她身上像是为她量身打造的一首诗。
拉链卡在腰窝的位置,我低头看了看,发现是缎面的布料夹进了拉链齿里,要是不小心扯,
缎面会被拉丝,整个婚纱就毁了。“有点麻烦,布料夹进去了。”我说,蹲下来,
尽量放轻手上的动作,“你别动,我慢慢来。”白薇“嗯”了一声,然后又开口,
声音里带着点撒娇的味道:“快点呀,婚礼快开始了,墨哥在外面等着呢。
”我的手顿了一下,没接话。墨哥。她总是这么叫他,从大学开始就这样。而秦墨,
那个在所有人面前都冷着一张脸的金融系才子,每次听到这个称呼都会微微弯起嘴角。
那种表情,我从来没在他脸上见过,也不是没见过,是见过太多次,
但每一次的对象都不是我。我和秦墨认识十四年,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就是同桌。
那时候他刚转学到我们班,个子比所有人都高,坐在最后一排,谁也不理。我是班长,
老师让我多照顾新同学,我就每天给他带一份早餐,因为听说他爸妈在打离婚官司,
家里没人做饭。他一开始不要,后来有一天突然说:“你带的豆浆太甜了,明天少放糖。
”从那以后,我每天早起二十分钟,给他磨豆浆、煮鸡蛋、切水果,装在保温盒里带去学校。
这件事我做了一整个学期。然后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天,他带了一个漂亮的饭盒放在我桌上,
打开是两份三明治,他说:“我妈回来了,以后我给你带。”我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笑得眼睛都弯起来,把那个饭盒抱在怀里抱了一整天。那时候我以为这是友谊,后来才知道,
那只是我漫长暗恋史的开端。初中同校不同班,高中同班不同组,大学我考去了他的城市。
不是因为他,是因为那所学校的中文系全国排名第一,我这样告诉自己。
但其实我填志愿的时候,手里攥着他随手写过的一个学校代码,攥了一整个晚上,
攥到手心全是汗。大学四年,我在他身边。他胃不好,我给他煲汤;他打篮球扭了脚,
我背他去校医院;他失恋了喝得烂醉,我把他从酒吧扛回宿舍,他吐了我一身,
我先把他的外套洗干净晾好,然后才处理自己身上的污渍。他失恋了四次,
每一次我都陪着他。每一次他喝醉了靠在我肩膀上,说“还是你对我最好”的时候,
我的心都会跳得很快。然后第二天他会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继续跟新认识的女孩约会,
继续把那些女孩带到我面前,说:“沈渡,我女朋友,认识一下。”我会笑着伸出手,
说你好,我是秦墨的朋友。我叫沈渡。渡人的渡。我是所有人的渡船,
把每个人送到他们想去的地方,然后自己停在原地,等着下一个需要我的人。
拉链修好的那一刻,化妆师也回来了。白薇对着镜子转了个圈,
婚纱的裙摆像一朵盛放的白花在她脚边铺开,她笑起来,眼睛亮亮的,转头对我说:“沈渡,
今天谢谢你啊,当伴娘很累的,等会儿敬酒的时候你帮我挡着点,我酒量不行。”“好。
”我说。其实我酒量也不行,但秦墨说过一句让我记了六年的话,他说:“白薇胃不好,
以后你要是有机会跟她一起喝酒,帮她挡着点。”那是大二的时候,他和白薇刚在一起,
是他们的第一次恋爱。后来分了,又合了,又分了,又合了,反反复复,
像一场没有终点的拉锯战。而我始终是那个站在旁边递水递纸巾的人。婚礼很盛大,
秦墨家的生意这些年做得不错,场面铺得很开。我站在新娘身后,手里端着托盘,
上面放着两杯香槟,等着仪式结束后敬酒的环节。台上司仪在说什么我没认真听,
因为我的后脚跟已经磨破了,血洇在米白色的**上,每站一秒都像踩在刀刃上。
但我没有动。因为伴娘的位置就在这里,新娘右后方半步,不能多不能少。
仪式进行到交换戒指的环节,秦墨掀起白薇的头纱,那一刻我看见了他们的脸。白薇在笑,
眼眶微微泛红,那种被幸福击中的表情让她的五官变得格外生动。
而秦墨……秦墨的眼神是我从未见过的温柔,那种温柔像一把钝刀,
一寸一寸地割着我的心脏。他低头吻她的时候,全场的掌声和欢呼声几乎掀翻了屋顶。
我也在鼓掌。面带微笑,掌心相击,姿势标准得像排练过一样。后来我想,
大概就是从那一刻开始,我的心彻底不跳了。不是比喻,是真的不跳了。
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胸腔里碎掉了,然后所有的知觉都变得很远,
远到我低头看见自己流血的时候,只觉得那块皮肤不是我的,是别人的,
是一个我不认识的女人的身体,跟我毫无关系。但当时我什么都没感觉到。
我甚至不知道那把水果刀是怎么扎进胸口的。只记得去了洗手间。不是想哭,
是想看看脚后跟的伤口。我想着反正仪式结束了,宾客开始用餐,暂时没我什么事,
去贴个创可贴再回来。推门进洗手间的时候,里面没有人。我坐在洗手台上,把高跟鞋踢掉,
弯下腰去看右脚后跟。**上洇着一小片红色,不大,大概一枚硬币的面积,
但皮肤已经磨掉了一层,露出底下嫩红色的肉。我叹了口气,从口袋里摸出创可贴,
撕开包装纸,正低头往脚后跟贴的时候,洗手间的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了。
我以为是哪个来补妆的女宾客,没抬头,说了一句:“不好意思,我马上好。
”然后我听见了脚步声。不是高跟鞋踩在地砖上的声音,是皮鞋。很沉,很稳,一步一步,
像是踩着某种节奏。我抬起头,看见镜子里映出一个穿黑色西装的男人,
站在我身后两步远的地方,正看着我。我认识他。或者说,所有人都认识他。陆之珩,
陆氏集团的少东家,秦墨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今天的座上宾。但我跟他没有任何交集,
连话都没说过一句,所以他出现在女洗手间这件事本身就让我觉得不对劲。“沈渡。
”他叫我的名字,不是疑问句,是陈述句。我愣了一下,下意识从洗手台上跳下来,
赤脚站在冰凉的地砖上,警惕地看着他:“陆先生,这是女洗手间。”“我知道。”他说,
语气很平静,甚至有点漫不经心,好像闯进女洗手间是他每天都会做的事。
他从西装口袋里拿出一样东西,放在洗手台上,推过来。一把水果刀。很普通的那种,
不锈钢材质,刀柄是黑色的,刀刃大概十厘米长,放在酒店后厨的案板上你都不会多看一眼。
“拿着。”他说。我盯着那把刀,觉得荒谬极了。“你到底想干什么?”他没回答,
而是往前走了一步。我本能地后退,脚后跟踩在地砖上,
磨破的伤口被冰凉的瓷砖激得一阵刺痛。我倒吸了一口凉气,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脚,
就这一低头的瞬间,他的手伸过来了,修长的手指捏住我的下巴,迫使我抬起头来。
他的力气不大,但那种不容拒绝的姿态让我浑身僵住了。“沈渡,”他又叫了一遍我的名字,
声音低下去,像在说一个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的秘密,“你知道你等了他多少年吗?
”我的瞳孔猛地一缩。“十一年。”他说,手指在我的下巴上收紧了一点,
“你从十二岁等到二十三岁,十一年。他给了你什么?”“关你什么事?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干涩,沙哑,像一把生了锈的刀在硬纸上划。他笑了一下。
那个笑容很好看,好看得不像真的,好看得让我想起一个词——蛇。伊甸园里的那条蛇。
“今天,”他说,语速很慢,像在拆解每一个字的含义,“你穿的这双伴娘鞋,
是他给你买的吗?”我没说话。“他挑的?”他歪了歪头,“他知道你穿几码的鞋吗?
他知道你脚后跟磨破了会疼吗?他知道你现在站在这里,穿着他喜欢的裙子,
化着他喜欢的妆,帮他喜欢的女人挡酒,你疼不疼?”每一句话都像一根针,
扎在我身上最柔软的地方。“别说了。”我说。“为什么不说了?”他松开了我的下巴,
退后一步,重新把双手插回裤袋里,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你以为你死了谁会记得你?秦墨?
他在婚礼上,跟他的新娘一起接受所有人的祝福,他甚至不会发现你不在。白薇?
她正忙着做她的豪门少奶奶,你对她来说不过是一个好用的工具。你爸妈?
他们各自有了新的家庭,新的孩子,你对他们来说是一段不愉快的婚姻留下的证据。
”洗手间的灯是暖黄色的,照在他脸上,把他的五官映得像一幅油画。冷峻的,锋利的,
带着一种危险的、近乎残忍的美感。“所以,”他最后说,“不如我送你一程。
”他指了指洗手台上那把水果刀。我看着那把刀,看着刀刃上映出的自己的脸。妆化得很好,
眼线是白薇帮我画的,口红是秦墨挑的颜色,他说这个颜色适合伴娘,
喜庆又不抢新娘的风头。我忽然觉得很累,不是身体上的累,是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那种累,
像跑了很久很久的路,跑了十一年,跑到脚上的皮磨破了又长好,长好了又磨破,
跑到膝盖的软骨都磨没了,骨头直接磕在地上,发出咔咔的声响。
而我始终没有到达任何地方。我拿起那把刀的时候,手是稳的。陆之珩站在原地看着我,
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好像我在做一件他预料之中的事。他甚至微微侧了侧头,
像是在欣赏一幅画。刀尖抵在胸口的时候,我想了很多事,又想什么都没想。
脑子里闪过很多画面,像有人在快速翻一本相册——秦墨小学三年级第一次接过我的豆浆,
他说“太甜了”的时候表情是嫌弃的,
但我看见他后来把那杯豆浆喝得一滴不剩;秦墨初中毕业那天在校门口等我,
手里拿着两瓶可乐,看见我出来就把其中一瓶扔过来,我差点没接住;秦墨大学报到第一天,
在车站看见我从大巴上下来,他说“你还真来了”,语气是惊讶的,
但我看见他嘴角翘了一下,就一下。然后是大二,秦墨第一次把白薇带到我面前。
他说“沈渡,我女朋友”,白薇笑着伸出手来,指甲上涂着淡粉色的甲油,手指细长白皙,
像一件精心雕琢的艺术品。我跟她握手的时候,秦墨站在旁边,眼睛里全是一个人。
后来他们分手了,他喝醉了来找我,抱着我的腰,把脸埋在我颈窝里,闷闷地说:“沈渡,
还是你最好,你永远不会离开我对不对?”我说对,我不会离开你。
他又说:“你不要喜欢我,我不值得你喜欢。”我说好,我不喜欢你。
他满意地“嗯”了一声,在我肩膀上蹭了蹭,就睡着了。他不知道,那场雨下了三年。不,
十一年。刀尖刺破皮肤的时候,有一点疼,像被针扎了一下。然后刀刃进去了,很顺畅,
像切开一块黄油,甚至能感觉到金属划过肋骨的那种细微的震颤。没有我想象中那么疼,
可能是因为心脏本身已经不会疼了,比这更疼的事我都经历过。血涌出来的感觉很奇怪,
像是有人在身体里打开了一个水龙头,温热的水流从胸口漫出来,顺着腹部往下淌,
把米白色的伴娘裙染成深红色。我低头看了一眼,觉得那个颜色还挺好看的,
比原本的米白色好看,喜庆,适合婚礼。我慢慢滑下去,后背贴着洗手台的大理石台面,
一点一点滑到地上。地砖很凉,凉得刚刚好,把脚后跟的灼热感都中和了。
**着洗手台的柜门坐着,腿伸直,两只脚并拢,像一个在等公交车的人,
安安静静地坐在站台的长椅上。手机又震了。我费力地侧头去看,屏幕亮着,
是秦墨的消息:「人呢?这边要敬酒了,快过来。」我盯着那行字看了大概有十秒钟,
然后抬起手,想打字。手指在屏幕上划了两下,划不准,指腹上全是血,滑溜溜的。
我用手背擦了擦屏幕,把血蹭掉了,然后用指尖一个字一个字地戳:「秦墨。」删掉。
太郑重了,不像我。「我脚破了。」删掉。太矫情了,他不在乎。「来一下。」删掉。
他不会来的,他在敬酒,在跟所有人炫耀他的新娘,他的白薇。最后我什么都没发。
手机屏幕灭了,洗手间的灯也暗了一瞬,大概是电压不稳。
黑暗中我听见远处宴会厅传来的音乐声,是婚礼的背景音乐,秦墨挑的,一首英文老歌,
歌词我听不太懂,但旋律很温柔,像一个人在耳边低语。我闭上眼睛,
听见陆之珩的声音从很远的地方传来:“沈渡。”最后一个音节拖得很长,
像是在叫一个认识了很久的人,带着一种我形容不出来的情绪。不是悲伤,不是愤怒,
不是后悔,像是……如释重负。我想睁开眼睛看看他的表情,但眼皮太重了,重得像灌了铅。
然后一切归于寂静。二再睁开眼的时候,我以为自己会看见天堂。或者地狱。
或者一片什么都没有的虚无。但我看见的是一间办公室。很大,落地窗外是城市的夜景,
万家灯火,像撒了一地的碎金子。我低头看自己,胸口的刀伤不见了,伴娘裙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套深灰色的职业套装,很合身,胸口别着一个银色的小名牌,
上面写着两个字:渡人。“……什么鬼?”我站起来,发现脚上穿着一双黑色的平底鞋,
脚后跟的伤口也消失了。我摸了**口,心跳正常,胸腔里那颗心脏安安稳稳地跳着,
一下一下,像什么都没发生过。“醒了?”声音从身后传来。我猛地转身,
看见一个男人从办公桌后面站起来,绕过桌子朝我走过来。他穿着深蓝色的西装,白衬衫,
没打领带,领口解开两颗扣子,露出锁骨。五官俊美得不像真人,
像是从某个古典油画里走出来的人物。但真正让我僵住的,是他看我时的眼神。
那眼神里有太多东西了。沉甸甸的,像积攒了很久很久,
久到他可能已经忘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攒的。心疼、无奈、愤怒、怜惜、愧疚,
还有一种我看不懂的、近乎执念的东西。“陆之珩?”我脱口而出,
“你不是……你也在婚礼上?”他停在我面前,大概一臂的距离,垂眼看了我几秒钟,
然后伸手捏了捏眉心,像是很头疼的样子。他叹了口气:“沈渡,这里不是你的世界了。
”“什么意思?”“你死了。”他说,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你死在那场婚礼的洗手间里,水果刀,左胸第四根肋骨下方,刺穿心室,失血过多,
救护车到的时候你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了。”我的大脑空白了大概三秒钟,
然后那些记忆像潮水一样涌回来。我猛地抓住他的手臂,
指甲嵌进他西装的袖口里:“你在开玩笑?”“我从来不开玩笑。”“那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你是……你是死神?阎王?天使?”他的嘴角弯了一下,那个弧度很小,但我看见了。
那不是一个好笑的笑,是一种带着苦味的、近乎自嘲的笑。“我是渡者。”他说,
“你是我的任务。”“什么任务?”“渡你。”这两个字像一把锤子,砸在我脑门上。
我松开他的手臂,后退了两步,后背撞上办公桌的边沿,停住了。我盯着他,
心跳快得像擂鼓。“你的意思是,”我一字一句地说,“你是来渡我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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