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府的下人最是会见风使舵。
我娘不受宠,底下的婆子便敢把馊掉的饭菜扣在我碗里。
“二小姐,这冷粥就着咸菜,最是清火。”
张嬷嬷剔着牙,轻蔑地将一碗飘着浮灰的稀粥推到我面前,“大小姐说了,您这双手是用来写字的,别的地方,能省就省。”
我没说话,在她们戏谑的目光中,平静地端起碗。
为了能活下去,我连观音土都啃过,这点冷粥算得了什么?
回到那漏风的破院,我洗净双手,重新铺开那比金子还贵的澄心堂纸。
推开门,我是卑微如草的庶女。
关上门,我是江墨白心尖上那个千娇百媚的情人。
“好哥哥,昨日赏花,我见林家小姐戴了一串红珊念珠,足有鸽子蛋那么大,红得像血,真真好看。我若是能有一串,定要日日戴在腕上,睡觉都不肯摘。”
笔尖游走,字迹灵动。
我不再满足于炭火和药材。
我开始要珠宝,要良田,要城郊的宅子,要那万贯家财的一角。
苏清欢嫌这些东西俗气,她只要名声,只要那些能让她在贵女圈里显摆的孤本字画。
那些沉甸甸的金珠,房契,全被她赏给了我:
“贱皮子,眼皮子真浅,拿走,别碍我的眼。”
她不想要的,全是我爱的。
江墨白的回信总是来得极快,字里行间透着一股要把命都掏出来的疯狂。
“只要你喜欢,别说红珊,便是东海的珊瑚树,我也为你搬来。清清,多喊我几声哥哥,我的心都要被你喊碎了。”
随信而来的,是整整一匣子南洋红珊。
我将一颗红珊珠子放在指尖摩挲。
三年来,我靠着这支笔,在江墨白身上掏出了大半身家。
苏清欢以为我还是那个连饭都吃不饱的落魄庶女,却不知我早已在府外偷偷置办了三处三进的大宅,四个日进斗金的绸缎铺。
我生母本是府中家婢,虽被侯爷收为姨娘,却始终没能脱去奴籍,连带着我一出生,便也落在了奴籍之中,身上压着主家的卖身契。
而最重要的一张纸,此刻就藏在我的肚兜里。
那是我花了两千两银子,买通了侯府管家,取回了我的卖身契。
江墨白给的越多,我变现的速度就越快。
我从不奢求他的真心,我只要他的钱。
直到这天,苏清欢满脸喜色地冲进我的院子。
“苏馨虞,圣旨下了,我要入宫选秀了!”
她高高在上地俯视着我,眼神里满是志得意满,“把江墨白那商贾打发了吧,这段往事谁也不准提。若是敢坏了我的青云路,我让你们死无全尸。”
我低着头,藏住眼底的嘲弄。
“是,全凭嫡姐吩咐。”
入宫选妃,好啊。
你入你的深宫高墙,我带我的万贯家财,去过我的人间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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