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小只反派被我养歪了?沈珩之沈念之沈怀瑾这是一本及其优秀的一部作品!无论是从作者农泉的文笔还是对人物设定,剧情设定,都能够让读者代入进去,精彩内容推荐:语重心长地说:“爹娘年纪大了,有些话说得不对,你听着就是了,何必跟他们计较?”我笑了一下,那种笑容让沈怀瑾的眉头皱得更紧………
两小只反派被我养歪了?沈珩之沈念之沈怀瑾这是一本及其优秀的一部作品!无论是从作者农泉的文笔还是对人物设定,剧情设定,都能够让读者代入进去,精彩内容推荐:语重心长地说:“爹娘年纪大了,有些话说得不对,你听着就是了,何必跟他们计较?”我笑了一下,那种笑容让沈怀瑾的眉头皱得更紧……
穿越成虐童后娘,开局两个五岁小反派。我:这剧本谁爱走谁走。多年后,
杀人如麻的权臣成了清官,疯批妖妃嫁了良人。他们异口同声:“我娘教的。
”我(端茶):低调,基操。第一章我睁开眼的时候,入目是一间灰扑扑的土坯房。
房梁上挂着一层又一层的蛛网,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陈年霉味,
还夹杂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尿骚味。我盯着屋顶足足看了半盏茶的工夫,脑子里乱成一锅粥。
穿越?我安洁,一个在二十一世纪勤勤勉勉打工、好不容易还完房贷的二十八岁社畜,
就这么穿越了?原身的记忆像是被人硬塞进脑袋里的,一帧一帧地往外蹦,
搅得我太阳穴突突直跳。安洁,年二十,定远侯府旁支庶女,
嫁给了沈怀瑾这个穷秀才做续弦。原身脾气暴、性子烈,动不动就打骂下人,
对前头留下的两个孩子更是非打即骂,是整个青竹镇上有名的恶毒后娘。
而这两个孩子:沈珩之、沈念之,在原书里,一个是将来杀伐果断、嗜血成性的大反派,
一个是心思缜密、手段毒辣的女反派。最后一个被男主力斩于剑下,
一个被老皇帝赐了三尺白绫。我把脸埋进手心里,深深吸了口气。
门外忽然传来一阵细碎的声响,像是什么东西被踢翻了,接着是小女孩细细的抽泣声,
还有小男孩压低了嗓音的呵斥。“别哭了,再哭那女人又该打你了。”“可是哥哥,我饿。
”“忍着。”我翻身坐起来,动作快得连自己都吓了一跳。
第二章木门被我推开的时候发出刺耳的吱呀声,院子里那股凉风裹着泥土气息扑面而来,
让我混沌的脑子清醒了几分。院子里两个小小的身影正蹲在墙根底下。
小男孩约莫五六岁的模样,瘦得像根豆芽菜,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灰布短衫,
袖口磨出了毛边,领口处还破了两个洞。他紧紧抿着嘴唇,一双黑漆漆的眼睛警觉地盯着我,
像只护食的小狼崽。小女孩缩在他身后,只露出半个脑袋,她比男孩更瘦,脸颊凹陷下去,
衬得那双眼睛大得有些吓人。这是沈珩之和沈念之。我站在门框边上,
脑子里飞速转过原著里的情节。这两个孩子在原书里是标准的工具人反派,
小时候被恶毒后娘虐待,长大了被命运捉弄,一步步走上不归路。沈珩之因为从小缺爱,
不知道什么叫信任什么叫温暖,只知道用拳头和计谋去攫取想要的一切。沈念之更是可怜,
她把所有的依赖和信任都放在哥哥身上,最后为了给哥哥报仇,
把自己送进了那个吃人的皇宫。“珩之,念之。”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放轻放缓,
不要吓着他们。小男孩身体明显绷紧了一下,但他没有后退,反而往前迈了半步,
把妹妹挡得更严实了些。他的嘴唇微微发抖,却还是倔强地扬起下巴,
用一种超出年龄的冷静语调说:“要打就打我,别动念之。”我心里一酸。
原身打孩子这种事,在记忆里比比皆是。拧耳朵、抽手心、罚跪搓板,
最过分的一次是把沈珩之关在柴房里整整两天不给饭吃,理由是他偷吃了厨房里的一块糕点。
我蹲下身,保持和他们平视的高度,这个动作让小男孩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似乎不太理解这个一贯居高临下打骂他们的后娘,怎么突然矮了下来。“我不是来打你们的。
”我说,“我给你们做饭好不好?念之说饿了,对不对?
”第三章小女孩从哥哥肩膀后面探出一点头来,眼睛里还挂着泪珠,
但那双黑亮的眼睛里满是警惕和不解。她可能从来没想过,
这个恶毒后娘会说出“做饭”两个字。小男孩没有回答,
但他的目光在我脸上来回扫了好几遍,像是在判断我说的话有几分可信。
我没有急着靠近他们,而是转身走向院子角落里那间土坯搭的厨房。
记忆里米缸的位置、灶台的使用方法,这些东西都自然而然地浮上来,
好像是自己的本能一样。米缸里只有薄薄一层糙米,大概够煮两碗粥,
菜篮子里有几根蔫了的青菜,案板上还搁着半块发硬的豆腐。我把这些东西捡出来,
生火淘米,切菜煮粥,这套动作我做得并不熟练,灶膛里的火半天没点着,
烟熏得我眼泪直流,但最后总算是把粥煮上了。粥在锅里咕嘟咕嘟冒泡的时候,
我回头看了一眼院子。那两个小小的身影还蹲在墙根底下,姿势都没怎么变过,
但沈珩之的目光一直没离开过我,
那种带着审视的、不信任的、却又藏着一丝隐约好奇的目光,让我的心像是被人攥了一下。
他不是天生就是反派的。一个五岁的孩子,怎么会天生就懂得恨呢?粥煮好了,我盛了两碗,
又找了两把木勺,端到院子里的石桌上。我没有叫他们过来吃,而是把碗放下,
自己退到厨房门口站着。“粥给你们,我吃过了。”其实我也饿,
但我知道这时候如果我坐过去,他们不敢吃。果然,沈珩之犹豫了很久,才慢慢站起来。
他先自己尝了一口粥,确定没什么问题,才把另一碗递给妹妹。
沈念之接过碗的时候手都在抖,她几乎是狼吞虎咽地往嘴里扒,一边吃一边掉眼泪。
我别过脸去,不看了。再看下去,我怕自己会哭出来。第四章吃完饭,
沈念之把碗捧在手心里,舔了最后一点粥底,才恋恋不舍地把碗放下。
她的眼神一直往我这边飘,像只受惊的小兔子,想靠近又不敢。我回了厨房,
把碗筷收拾干净,又烧了一锅热水。原身的记忆告诉我,这两个孩子已经很久没洗过澡了,
身上那股味道隔着老远都能闻见,我找了个木盆,把热水兑好,端到他们面前。“念之,
我帮你洗洗好不好?”我特意说了“我”,没说“娘”。在原身的记忆里,
这两个孩子从来没叫过她一声娘,她也不许他们叫,说是听了晦气,他们管她叫“她”,
或者在背后叫“那个疯女人”。沈念之看看我,又看看哥哥。沈珩之面无表情地站在那里,
但从他微微绷紧的肩膀线条能看出来,他在紧张。“我自己会洗。”沈念之小声说,
声音像是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细得像蚊子叫。我把毛巾放在盆沿上,点点头,退开了。
她确实自己会洗,虽然动作笨拙,但洗得很认真。她把脸擦了一遍又一遍,
露出底下白净的皮肤来,其实两个孩子长得都不差,沈珩之五官俊秀,
眉骨轮廓已经隐隐有了日后那个俊美反派的雏形,沈念之更是生得玉雪可爱,
一双杏眼又大又亮,就是太瘦了,瘦得让人心疼。我回到堂屋,开始收拾这间破败的房子。
堂屋里只有一张方桌、两把椅子和一个歪了腿的条案,条案上供着沈家祖宗牌位,
落了厚厚一层灰,地面是夯土的,坑坑洼洼,一脚踩下去能扬起一片灰尘。记忆里,
原身嫁过来大半年,从来没有打扫过屋子,也没有做过一顿饭,家务活全扔给沈珩之做,
一个五岁的孩子要洗衣、扫地、劈柴、生火,偶尔还要去镇上给原身买胭脂水粉。
我在心里把原身骂了一百遍。第五章正擦着条案,院门忽然被人从外面一脚踢开了。
一个五十来岁的老太太站在门口,穿着一身靛蓝色的褙子,头上戴着银簪,
手里攥着一把瓜子,边嗑边吐皮,瓜子壳呸呸地吐了一地。她身后跟着一个同样年纪的老头,
背着手,眯着眼,一脸刻薄相。原身的记忆告诉我,这是沈怀瑾的亲爹娘——沈老根和王氏。
“哟,安氏,今儿个太阳打西边出来了?”王氏嗑着瓜子,阴阳怪气地走进来,
目光在院子里扫了一圈,“你还会收拾屋子?莫不是又做了什么亏心事?
”沈珩之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拉着沈念之退到了墙角,两个孩子缩在一起,
像两只被老鹰盯上的小鸡。王氏的目光落在两个孩子身上,嘴角一撇,
眼神里满是不加掩饰的厌恶。“两个赔钱货,一个比一个能糟蹋粮食,老大媳妇,
不是我说你,你嫁过来就是当后娘的,该打打该骂骂,可别心慈手软,这俩孩子命硬,
克死了亲娘,你不压着他们,小心他们克你。”我站在堂屋门口,手里还攥着抹布,
脸上的表情从平静变成了震惊,又从震惊变成了一种冷冷的平静。我忽然笑了。这一笑,
院子里所有人都愣了一下。王氏的瓜子壳吐到一半,悬在半空中,沈珩之的眼睛微微睁大,
就连那只趴在墙根下睡觉的老母鸡都被惊得扑棱了两下翅膀。“婆婆说得对。
”我笑眯眯地走过去,把抹布往肩上一搭,“不过婆婆,有一件事我想请教请教,
您说这俩孩子克死了亲娘,可他们亲娘是怎么死的来着?”王氏的脸色一变。
第六章原书的设定我很清楚。沈珩之的亲娘林氏,是被沈老根和王氏活活磋磨死的,
林家陪嫁的嫁妆被王氏搜刮了个干净,林氏怀沈念之的时候还被逼着下地干活,
导致难产血崩,一尸两命的险境下只保住了沈念之,自己却落下了病根,
拖了不到一年就撒手人寰。“你、你什么意思?”王氏的声音尖了起来。“没什么意思。
”我把抹布从肩上拿下来,慢慢地叠好,“就是觉得婆婆说得对,有些人是得压着,
不过不是压孩子,是压那些不知分寸的老东西。”沈老根猛地一拍桌子:“放肆!
你一个做媳妇的,敢跟公婆这样说话?”我走到桌子跟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嘴角的笑意丝毫不减:“公爹,您老消消气,媳妇哪句话说得不对?婆婆说孩子克亲娘,
那孩子亲娘到底怎么没的,要不要媳妇去镇上请个讼师来写个状子,
咱们把这事掰扯掰扯清楚?”沈老根的嘴唇哆嗦了两下,眼珠子转了转,到底没敢接话。
王氏倒是还想闹,但她刚张开嘴,就被我一句话堵了回去:“婆婆,
您头上这根银簪子是林氏的嫁妆吧?我记得林家嫁妆单子上写得清清楚楚,赤金莲花簪一对,
银鎏金蝴蝶簪一对,白玉镯两双,红宝石头面一套……”我一口气报了十几样,
王氏的脸色越来越白,最后白得像纸。“您要是喜欢,戴着也行。”我说,
“就是不知道林家的人要是知道了,会不会上门来讨,
毕竟林家在隔壁县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家,女婿续弦了,前头媳妇的嫁妆就全让婆婆戴上了,
这传出去,怕是不好听吧?”王氏一把扯下头上的银簪子,塞进袖子里,脸涨得通红,
嘴巴张了又合合了又张,愣是一个字没吐出来。沈老根狠狠瞪了我一眼,拉起王氏就走。
王氏走到门口还不忘回头啐了一口:“安氏你等着!我让怀瑾休了你!
”第七章我站在院子里,目送两个老东西狼狈地走远,脸上的笑意慢慢收了起来。转过身,
我看到沈珩之还站在墙角,他的手紧紧攥着沈念之的手,但眼神变了,从之前的警觉和敌意,
变成了一种我读不懂的复杂神情。他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最后只是抿紧了嘴唇,
垂下眼睫。沈念之从哥哥背后露出脸来,小声地、怯怯地喊了一句:“娘?
”院子里安静了一瞬。沈珩之猛地转头看向妹妹,眼神里带着震惊和恼怒。
沈念之被他的眼神吓了一跳,赶紧低下头,缩回他身后。我没有纠正她的称呼,
也没有表现出欣喜若狂,我只是走过去,在她面前蹲下来,从袖子里掏出一块帕子,
轻轻擦掉她脸上的泪痕。“念之,”我说,“以后饿了就来找我,好不好?”沈念之抬起头,
那双又大又亮的眼睛里映着我的影子。她看了我很久,然后缓缓地点了点头,
动作小得几乎看不出来。我又看向沈珩之,他没有躲开我的目光,但他的眼神像一潭深水,
平静得不像一个五岁的孩子。他什么都没说,但我知道他在看,在听,在记,
在判断我是不是另有所图。没关系,我有很多时间。天色渐渐暗下来,我点了一盏油灯,
把堂屋里那盏灭了大半年的油灯重新灌满了油。豆大的火苗摇摇晃晃,
在墙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沈珩之和沈念之坐在门槛上,两个人都没有进堂屋的意思。
我知道他们怕,怕进了屋就会挨打,怕靠近我就会挨骂,这些恐惧不是一朝一夕能消除的,
但我有的是耐心。第八章我翻了翻原身的嫁妆箱子,找出两匹棉布。
原身虽然只是个旁支庶女,但安家到底是大户,嫁妆还算体面。我拿着棉布比划了一下,
决定给两个孩子做两身新衣裳,做衣服这种事,原身是不会的,但我会,
穿越前我是做手工博主起家的,缝纫裁剪是基本功。可惜没有缝纫机,只能手缝了。
我坐在油灯下,一针一线地缝着,针脚走得细密整齐,沈念之趴在门槛上看我缝衣服,
眼皮越来越重,最后终于撑不住,头一歪靠在哥哥肩膀上睡着了。
沈珩之小心翼翼地调整了一下姿势,让妹妹靠得更舒服些。他自己却一直没有睡,
那双黑漆漆的眼睛隔着大半个院子,一动不动地看着我手里的针线。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但我希望他在想,这个人好像不太一样了。大约过了两天,沈怀瑾回来了。
他回来的时候是傍晚,穿着一件半旧的青衫,手里拎着几本书,面容清俊,
眉目间带着读书人特有的温文和矜持。单从外表看,沈怀瑾算得上是个美男子,剑眉星目,
鼻梁高挺,身量颀长,就是瘦了些,像是常年营养不良的样子。他在院门口站了片刻,
似乎有些犹豫。记忆里原身和沈怀瑾的关系并不好,沈怀瑾嫌原身粗俗泼辣,
原身嫌沈怀瑾穷酸窝囊,两个人三天两头吵架,吵急了还会动手。当然是原身单方面动手,
沈怀瑾自诩读书人,不屑与妇人一般见识,但他会用冷暴力和不闻不问来惩罚原身。
“回来了?”我头也没抬,继续纳着手里的鞋底。沈怀瑾明显愣了一下,大概在他的认知里,
他进门之后我应该先摔东西再骂人,而不是这么平静地打一声招呼。“嗯。”他应了一声,
目光在院子里扫了一圈,然后定在了西厢房门口。西厢房的门开着,里面铺了两床新棉被,
枕头也换了干净的枕套,窗台上还放了一碗清水,水里插着两枝野花。沈怀瑾的眼神变了变。
第九章“珩之和念之呢?”他问。“珩之在劈柴,念之在帮我择菜。”我指了指厨房方向。
沈怀瑾的眉头皱了起来,他快步走向厨房,掀开布帘一看,沈珩之正蹲在灶台后面,
认真地往灶膛里添柴火,小脸被火光映得通红。沈念之坐在一张小凳子上,
笨手笨脚地择着豆角,择下来的筋扔了一地。“珩之,念之。”沈怀瑾的声音有些发紧。
两个孩子同时抬起头来,沈珩之的眼神平静无波,沈念之的眼睛却亮了一下,
但很快又黯淡下去,像是一颗小石子投入深潭,只泛起一圈浅浅的涟漪就消失了。“爹。
”两个孩子异口同声地叫了一声,声音不大,语气平淡,听不出什么亲近之意。
这也怪不得他们,沈怀瑾这个人,说好听了叫温润君子,说难听了就是个窝囊废。
前头媳妇被亲娘磋磨死,他不敢吭声,后头媳妇打骂孩子,他不敢管,
两个孩子吃不上饭穿不暖衣,他假装看不见。他的人生信条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只要不耽误他读书考功名,其他的事情都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晚饭是我做的,三菜一汤,
清炒时蔬、葱花炒蛋、豆腐炖白菜,还有一碗萝卜丝汤。菜色说不上多丰盛,
但对于这户人家来说,已经是难得的体面了,沈怀瑾坐在饭桌前的时候,表情有些恍惚,
像是在确认眼前这一切是不是真的。沈珩之和沈念之没有上桌,他们还不敢。
两个孩子端着碗坐在门槛上吃,一边吃一边竖着耳朵听堂屋里的动静,像是随时准备逃跑。
我给他们碗里一人夹了一块炒蛋,沈珩之的身体明显僵了一下,但他没说什么,
低下头继续吃饭。第十章饭吃到一半,沈怀瑾忽然开口了:“我听娘说,你前两天顶撞了她。
”我放下筷子,看着他。他的表情有些复杂,像是想发火又不知道怎么发,
想摆出丈夫的威严又觉得自己理亏。最后他选择了最折中的方式,
语重心长地说:“爹娘年纪大了,有些话说得不对,你听着就是了,何必跟他们计较?
”我笑了一下,那种笑容让沈怀瑾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怀瑾,我问你一个问题。”我说,
“林氏的嫁妆,现在在谁手里?”沈怀瑾的脸色一白。“还有,林氏是怎么死的?
”我继续问,语气不紧不慢,像在拉家常,“我记得我嫁过来的时候,镇上的人跟我说,
沈家前头那个媳妇是病死的,可我前两天去镇上买盐,碰见一个从隔壁县来的货郎,
他说林家那边传的话不是这样的。”“你…”沈怀瑾的脸已经白得没有血色了。
“你不用紧张。”我给他盛了一碗汤,推到他面前,“我就是好奇,林家要是真告到衙门去,
沈家的脸面可就丢尽了,怀瑾,你将来是要考功名的人,身家清白最要紧,这种事儿传出去,
就算不坐牢,考官那一关也过不去。”沈怀瑾的手在发抖,那碗汤在桌上晃了晃,
洒出来一小片。“所以我想着,”我慢悠悠地说,“与其让林家的人找上门来,
不如我们自己先把这事料理干净,林氏的嫁妆该还的还,该赔的赔,至于爹娘那边,
以后别让他们来了,免得哪天嘴上没把门的,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来。”沉默了很久,
沈怀瑾端起那碗汤,一饮而尽。那天晚上,沈怀瑾睡在了书房。他说要温书,
但我知道他是不知道怎么面对我,我没在意,反正我和他本就没有感情,
我只是需要这个“秀才娘子”的身份来庇护两个孩子。第十一章夜深了,
我端着油灯去西厢房看了一眼。沈珩之和沈念之挤在一张床上,
沈念之整个人蜷缩在哥哥怀里,像一只小猫,沈珩之的手搭在妹妹背上,
即使在睡梦中也没有松开。我把灯放在桌上,给他们掖了掖被角。沈珩之的眼睛忽然睁开了。
他没有睡着。那双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格外深沉,像两颗黑曜石,
里面映着跳动的火苗和我模糊的倒影。他看着我的动作,看着我给他掖被子的手,
目光落在我的手指上。“你为什么要对我们好?”他的声音很轻,轻到像是自言自语。
我在床沿上坐下来,想了想,说:“因为你们值得被好好对待。”沈珩之的眼睫颤了颤。
“没有人值得被好好对待。”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平淡得不像一个五岁的孩子,
像是在陈述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事实。他的眼睛直直地看着我,没有恨,没有怨,
只有一种令人心寒的了然。我沉默了很久。我想说很多话,想说不是这样的,
想说这个世界不是你想的那样,想说你值得一切美好的东西。但这些话太轻了,
轻得撑不起他那颗已经被伤得千疮百孔的心。最后我只是把手轻轻覆在他的手背上,
他的手很小,凉得像一块石头。“珩之,”我说,“你还小,
以后你会遇到很多很多对你好的人,你现在不信没关系,但你要记住,
不是所有的好都是假的。”他没有说话,也没有抽回手。
那只小小的手就那么安静地覆在我的手掌下,像一个无声的、脆弱的试探。
油灯的光摇晃了一下,窗外有虫鸣,远处有狗吠,这个破败的院子里忽然有了一点活气。
第十二章我起身离开的时候,听到身后传来一个细若蚊蚋的声音。“娘。”是沈珩之。
我没回头,我怕我一回头,他就把这两个字收回去了。我只是在门口站了片刻,
轻声说了句“睡吧”,然后带上了门。月色如水,洒满了整个院子。**在门板上,
仰头看着天上一轮弯月,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一个五岁的孩子,
说“没有人值得被好好对待”。他到底经历过什么,才会说出这种话?我把脸埋进手心里,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地吐出来。没关系,慢慢来。我可以慢慢教会他们,什么是爱。
第二天一早,我在厨房做饭的时候,听见院子里传来一声闷响,紧接着是沈念之压抑的哭声。
我扔下锅铲跑出去,看见沈珩之摔在地上,膝盖磕在青石板上,裤子上洇开一片血渍。
沈念之蹲在他旁边,小手不知道往哪儿放,眼泪扑簌簌地往下掉。我跑过去把他抱起来,
他的身体僵硬得像一块木头,但在我把他放到石凳上、蹲下来给他处理伤口的时候,
他的肩膀一点一点地松了下来。他的膝盖磕破了一大块皮,沙子混着血,看着就疼,
我拿清水给他冲洗伤口,他的小腿肌肉绷得紧紧的,但一声都没吭。沈念之在旁边看着,
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比她自己摔了还难过。我腾出一只手来揉了揉她的脑袋,“念之不哭了,
哥哥没事。”沈念之抽噎着,忽然伸出手,轻轻地、试探性地抱住了我的胳膊。
那个拥抱太轻了,轻得像是一片羽毛落下来。但我的心却被那片羽毛压得沉甸甸的。
第十三章沈珩之看着妹妹抱住我的胳膊,嘴唇动了动,似乎想把她拉开,
但最终他什么都没做,只是低下头,看着我在他膝盖上缠上干净的白布条。他的睫毛垂下来,
遮住了眼睛里的暗光。我缠好布条,抬头看了他一眼。他很快偏过头去,
不让我看到他的表情。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去了。我像是一棵扎进这片贫瘠土地里的树,
努力地向下生根,向上抽枝,努力地用自己的树荫去庇护那两个小小的、伤痕累累的生命。
家务活我全包了,洗衣做饭打扫院子,还动手修好了那扇歪了好几年的院门。
我在院子角落里翻了块地出来,撒了菜籽,又从隔壁大婶那里讨了两株丝瓜苗种下去。
这些事情做起来虽然累,但看着院子里一天天地变样,心里是踏实的。
两个孩子也在慢慢地变化。沈念之是最先放下心防的。她开始主动跟我说话,
虽然声音还是很轻,话也不多,但至少不再像以前那样看见我就发抖了。
她会在我做饭的时候搬个小凳子坐在厨房门口,有时候帮我剥蒜,有时候帮我择菜,
更多的时候什么都不做,就那么安安静静地坐着,看我忙来忙去。有一次我在灶台前炒菜,
油烟呛得厉害,她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出去,端了一碗水来,踮着脚尖举到我面前。“娘,
喝水。”她的眼睛亮晶晶的,里面有期待,有紧张,还有一点点小心翼翼的自豪。
我接过碗喝了一口,蹲下来亲了亲她的额头。她整个人僵住了,像是被雷劈了一样,
然后那张小脸慢慢地、慢慢地红了起来,红得像灶膛里的炭火。她摸了摸被亲过的额头,
忽然咧嘴笑了,笑得露出两颗缺了的大门牙。第十四章沈珩之的变化要慢得多,也细微得多。
他还是不怎么跟我说话,但不再躲着我了,有时候我在院子里洗衣服,
他会在不远的地方劈柴,劈着劈着就停下来,像是在想什么事情。我偶尔抬头看他,
他就立刻低下头,抡起斧头劈柴,一副“我什么都没在想”的模样。
但他会做一些很细微的事情。比如下雨天,我晾在院子里的衣服会被他提前收进屋里,
比如我做饭的时候,灶膛里的柴火会被他添得满满当当,又比如我晚上在油灯下做针线,
他不声不响地在我旁边放了一盏灯。他做的这些事情从来不说,也不让我发现,
我是在某天夜里起来上茅房的时候,撞见他蹑手蹑脚地从厨房里抱出一捆柴火,
悄悄放在灶台后面。他的动作很轻很小心,像一只偷东西的小猫。**在门框上看着他,
忽然觉得心里又酸又暖。他在用自己的方式对我好。一个五岁的、被全世界抛弃过的孩子,
他不知道怎么表达善意,不知道怎么接受别人的善意,但他本能地、笨拙地、小心翼翼地,
在对一个人好。这种“好”是那么的不熟练,那么的磕磕绊绊,却又是那么的珍贵。
一个月后,沈老根和王氏又来了。这一次他们是带着“援军”来的。
王氏的二儿子沈怀仁、三儿子沈怀义,还有二儿媳孙氏、三儿媳周氏,
浩浩荡荡来了一大家子人,把小小的院子挤得水泄不通。第十五章沈怀仁是镇上的屠户,
生得五大三粗,膀大腰圆,往那一站像一堵墙。沈怀义是个木匠,比二哥瘦些,
但也不是省油的灯。孙氏和周氏更是两个尖酸刻薄的角色,一进门就开始指桑骂槐,
说这说那。王氏的阵仗摆得很大,进门就开始哭,哭得惊天动地,说安氏不孝,
说安氏虐待公婆,说安氏把持了沈怀瑾的家产不让他们进门。她一边哭一边拍大腿,
眼泪鼻涕糊了一脸,活像庙会上唱大戏的。沈怀瑾站在院子中间,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
看看他娘,又看看我,嘴唇哆嗦了半天,愣是没憋出一个字来。我看着他这副窝囊样,
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婆婆,”我从厨房里出来,手里还拿着锅铲,“您哭够了吗?
哭够了咱们说正事。”王氏的哭声戛然而止,像是被人掐住了脖子。沈怀仁往前迈了一步,
蒲扇般的大手往桌子上一拍,拍得桌上的碗碟蹦了三蹦。“安氏,你少在这耍横!我告诉你,
你今天要是不给我娘跪下磕头认错,我让你吃不了兜着走!”我上下打量了他一眼,
不慌不忙地把锅铲换到左手,右手从袖子里抽出一张纸来,展开,铺在桌上。
那是一份状纸的草稿。“大伯哥,您认得字吗?”我问。沈怀仁不认字,但他不傻,
他看到了状纸上“林家”、“嫁妆”、“人命”这几个字。他的脸色变了,
下意识地看向他爹沈老根。沈老根的脸色更难看了。第十六章“你、你请了钱讼师?
”沈老根的声音都变了调。我笑了笑,没说是也没说不是。那张状纸其实是我自己写的,
模仿了讼师的写法。但沈老根不知道我是在虚张声势,在他眼里,
安氏这个疯女人是真的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安氏,你到底想怎样?”沈老根咬着牙问。
我把状纸折好,重新收进袖子里,环顾了一圈这一大家子人,最后目光落回沈老根脸上。
“分家。”这两个字一出口,整个院子都安静了。沈怀瑾猛地抬起头来看我,
眼神里满是震惊和不赞同。王氏更是像被人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尖叫起来:“分家?你做梦!
沈家的家产凭什么分给你一个外人?”“婆婆,沈家的家产?”我笑了,“沈家有什么家产?
三间漏雨的土坯房,两亩薄田,外加一**债?这些家产您留着慢慢享用,我不稀罕,
我要的分家,是和您二老分灶吃饭,各过各的日子。”“你敢!”沈老根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我为什么不敢?”我的声音不高不低,语速不快不慢,“公爹,您要是觉得不公平,
咱们就去衙门说道说道,林家的嫁妆单子我抄了一份,林氏生前写的那封信我也找到了。
”我这话说得有些虚,林氏的信其实我没有,但我知道林氏临死前确实写过一封遗书,
被林家的人带走了。沈老根和王氏不知道这封信还在不在我手里,他们只能赌我说的是真的。
第十七章沈老根的嘴唇哆嗦得厉害,眼睛里的光明明灭灭的,像一盏快要熄灭的油灯。
他看看沈怀仁,沈怀仁低着头不吭声,又看看沈怀义,沈怀义把脸别到一边去了。“爹,
”沈怀瑾终于开口了,他的声音有些哑,“分家吧。”沈老根猛地转头瞪着他,
眼睛里几乎要喷出火来。沈怀瑾被他爹这么一瞪,后背明显缩了一下,但他咬了咬牙,
还是把话说完了:“分家对大家都好,安氏说得对,各过各的日子,省得天天吵。
”王氏一口气没上来,差点背过去,被孙氏和周氏一边一个扶住了。沈老根站了很久,
最后重重地哼了一声,一甩袖子走了。王氏跟在他后面,
走到门口的时候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那眼神里有恨,有惧,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像是敬畏,又像是认命。沈怀仁和沈怀义带着各自的媳妇灰溜溜地走了,
刚才还闹哄哄的院子一下子安静下来。沈珩之从西厢房门口走出来,手里还攥着一根木棍,
他刚才一直站在门后面,手里拿着那根木棍,像是准备随时冲出来保护什么。
我看着他那副“小保镖”的模样,忍不住弯了弯嘴角。沈珩之注意到我的目光,
立刻把木棍藏到身后,耳朵尖又红了。第十八章沈怀瑾站在院子里,
看着这一大家子人离去的方向,脸上的表情很复杂。他回过头来看我,嘴唇动了动,
似乎想说什么。“你是不是很失望?”我替他说了出来。他愣了一下。
“你觉得我应该以和为贵,不应该跟爹娘撕破脸,对不对?”我说,“沈怀瑾,
你这个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太要面子,你以为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日子就能过下去了?
你以为你爹娘拿了林氏的嫁妆,磋磨死了林氏,这些事情就能当没发生过?
”沈怀瑾的脸色白得像纸。“有些事情,你不去管,它不会自己消失,只会烂在里面,
烂到最后把所有人都拖下水。”我说,“你既然想考功名,就别在这些破事上栽跟头,
分家这件事,我不是在跟你商量,我是在通知你。”说完我转身回了厨房,
锅里的粥还在咕嘟咕嘟地冒着泡,差一点就糊了。我拿起锅铲搅了搅粥,
余光瞥见沈怀瑾还站在原地,像一棵被雷劈过的树,一动不动。
沈珩之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厨房门口,他靠在门框上,手里还攥着那根木棍,仰头看着我。
“娘,”他说,“你刚才好厉害。”我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这是他第一次叫我娘,
也是他第一次夸我。虽然夸的内容是“好厉害”,而不是“好温柔”或者“好善良”,
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一直把自己裹在壳里的孩子,终于肯探出头来,
看一看外面的世界了。我把粥盛出来,给他端了一碗,又从坛子里夹了一筷子咸菜放在碗边。
“厉害什么呀,”我蹲下来,平视着他的眼睛,“我就是个做粥的。”沈珩之端着粥碗,
没有接话。但他看了我很久,那双黑漆漆的眼睛里,有一束微弱的光在跳动。
像极了那盏被他悄悄放在我桌旁的油灯。小小的,薄薄的,却在暗夜里固执地亮着。
第十九章分家之后的日子,比我预想的要平静得多。沈老根和王氏再也没来闹过。
倒不是他们转了性,而是我托人给隔壁县的林家递了个话,说沈家分了家,
林氏的嫁妆单子在我这里存着,随时可以来核对。林家那边很快就回了信,
说改日要派人来青竹镇,当面清点嫁妆。这消息传到王氏耳朵里,她吓得半个月没出门。
沈怀瑾倒是变了一些。他开始主动跟我说话了,虽然话题永远围绕着家里那点琐事,
但至少不再像以前那样拿我当空气。他每月去镇上书院讲学挣的那点束脩,
也开始主动交到我手上,而不是偷偷塞给他娘。我把每一笔开支都记得清清楚楚,
月底拿给他看,他翻了翻账本,表情有些微妙。“你还会记账?”他问。
“识字的人都会记账。”我没好气地说。他又翻了翻,
忽然指着一行字问:“这个‘珩之习字纸笔,三十文’,你给珩之买纸笔了?”“嗯。
”我头也没抬,“他该认字了。你是秀才,总不能自己的儿子是个睁眼瞎。
”沈怀瑾沉默了一会儿,把账本合上,轻声说了句:“你说得对。”第二天,
他破天荒地主动提出要教沈珩之读书。我站在书房门口,看着沈珩之端端正正地坐在桌前,
手里攥着一支新毛笔,认认真真地在纸上写下第一个“人”字。他的小脸绷得紧紧的,
眉头微皱,嘴唇抿成一条线,那股子认真劲儿看得人心里发软。
沈念之趴在窗台上看了一会儿,忽然跑过来扯了扯我的衣角。“娘,我也想学。”“好。
”我把她抱起来,让她坐在我腿上,用一根树枝在泥地上写了一个“念”字,
“这是念之的念。”她伸出胖乎乎的小手指,一笔一划地描着那个字,
描着描着忽然抬起头来,眼睛亮得像两颗星星。“娘,这个字好好看。”“字好看,
人更好看。”我刮了刮她的小鼻子。她咯咯地笑起来,笑声清脆得像银铃,
在院子里回荡了好一阵。沈珩之从书房里探出头来看了我们一眼,嘴角动了动,似乎想笑,
但最后只是把头缩了回去,继续写他的字。第二十章春天的时候,我种的丝瓜爬满了架子,
开了满墙的黄花。沈念之每天都要去数一数开了几朵花,结了几个小丝瓜。她踮着脚尖,
仰着小脸,一本正经地数着,有时候数着数着就乱了,又重新来过。沈珩之嘴上不说,
但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给丝瓜浇水。他把水桶从井边提过来,一趟一趟地跑,
小脸跑得红扑扑的,额头上全是汗。我让他少提两桶,他理都不理我。“珩之,够了够了,
再浇根就烂了。”“不会烂。”他头也不回地说,“娘种的丝瓜,不会烂。
”这话说得我心口一热。这孩子从来不会说什么好听的话,但他说出来的每一句,
都重得像秤砣,实实在在地砸在人心上。丝瓜结出来的那天,沈念之兴奋得满院子跑,
边跑边喊:“娘!丝瓜!丝瓜长出来了!”她跑到我面前,两只小手比划着,“有这么长,
这么长!”“好好好,晚上给你们做丝瓜炒蛋。”那天晚上,沈怀瑾破天荒地多吃了半碗饭,
他夹了一筷子丝瓜,嚼了嚼,说了一句“不错”。沈珩之低着头扒饭,
但我看见他偷偷把碗里的丝瓜拨了一半到妹妹碗里,自己只留了几片。沈念之浑然不觉,
吃得满嘴是油。我夹了一筷子丝瓜放进沈珩之碗里,他抬起头来看我,眼睛里有光。
“多吃点,长个子。”我说。他低下头,把丝瓜吃了,吃得很慢,像是在品尝什么珍馐美味。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平淡得像一碗白粥,没有惊心动魄,没有跌宕起伏,
但每一口都是温热的,暖到胃里,暖到心里。但我心里清楚,真正的考验还在后面。原书里,
沈珩之七岁那年被镇上的一群孩子围殴,因为他护着妹妹,被人打破了头。那次之后,
他的性格彻底变了,从一个沉默寡言的孩子变成了一个阴鸷狠戾的少年,
他开始学着用拳头说话,用计谋算计,用一切手段保护自己和妹妹。沈念之八岁那年,
被人贩子拐走过一次,虽然最后找回来了,但那次经历给她留下了极深的心理阴影,
让她变得偏执而疯狂,对所有人都充满戒备和敌意。这些事,我必须阻止。
第二十一章沈珩之六岁生日那天,我做了一碗长寿面,卧了一个荷包蛋,撒了一把葱花,
端到他面前。“珩之,生辰快乐。”他看着那碗面,愣了很久。沈念之趴在桌边,
眼巴巴地看着那个荷包蛋,口水都快流下来了。沈珩之回过神来,拿起筷子,
把荷包蛋给了妹妹,自己一口都没吃。“哥哥,你不吃吗?”沈念之眨巴着眼睛。
“我不爱吃鸡蛋。”沈珩之说。我看着他,鼻子酸得厉害。一个六岁的孩子,
哪里是不爱吃鸡蛋,他是舍不得吃。在他的认知里,好东西要留给妹妹,
因为他从小就习惯了把一切好的东西都让给妹妹。
我把另一个荷包蛋放进他碗里——我本来就煮了两个,一个放在面上,一个藏在厨房里。
“吃吧,还有。”沈珩之看着碗里多出来的那个荷包蛋,嘴唇动了动,忽然低下头,
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他吃得很急,像是怕谁抢走似的。吃着吃着,他的肩膀开始微微发抖。
我把手放在他后背上,轻轻地拍了拍。“慢点吃,没人跟你抢。”他没说话,
但我感觉到他的后背在我掌心下一点一点地放松下来。那碗面他吃了个精光,
连汤都喝得一滴不剩,吃完之后他用袖子抹了抹嘴,忽然站起来,朝我深深地鞠了
《两小只反派被我养歪了?》完整版-沈珩之沈念之沈怀瑾在线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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