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北不是哥们、你真以为我这一字并肩王是纸糊的啊阅读_林北文本在线阅读

大梁王朝,天启七年,秋。京城永宁门外,十里长亭。秋风卷着枯叶从官道上扫过,

几个身着锦缎华服的官员正端着酒杯,脸上挂着近乎残忍的笑意,

看着亭中那个瘫软在石凳上的年轻人。那年轻人约莫十八九岁,生得倒是一副好皮囊,

剑眉星目,面如冠玉,只可惜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颓废劲儿。他歪歪斜斜地靠着亭柱,

半睁着眼睛,嘴角还挂着一丝没擦干净的糕点碎屑,活像一条被晒干的咸鱼。“并肩王殿下,

臣等敬您一杯。”为首的是个三缕长髯的中年文官,

官服上的锦鸡补子表明他乃二品大员——当朝吏部尚书赵崇文。他端着酒杯,

笑眯眯地说道:“此去北境,路途遥远,殿下可要多保重啊。”他身后的官员们纷纷举杯,

那眼神里的幸灾乐祸简直要溢出来。北境。这两个字在大梁朝堂上就是死亡的代名词。

北境蛮族铁骑年年南下,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去年冬天,

蛮族大可汗乌恩亲率二十万大军叩关,连破三座边城,守将战死七人,士兵死伤过万。

朝廷派去的镇北大将军周武,一个回合就被乌恩斩于马下,脑袋挂在旗杆上晾了三天。

如今蛮族再度集结大军,边关告急的军报像雪片一样飞进京城。满朝文武,

从太师到九品笔帖式,没有一个敢主动请缨。于是,

这个天大的“好差事”就落到了眼前这位一字并肩王的头上。原因很简单——他是废物,

死不足惜。“殿下?”赵崇文见那年轻人没反应,提高了声音,“殿下!臣等敬您呢!

”那年轻人终于动了。他抬起眼皮,看了赵崇文一眼,又看了看他手里的酒杯,

懒洋洋地伸出手,接过酒杯,却没有喝,而是随手往旁边一泼。酒水洒了一地。

赵崇文的脸色瞬间铁青。他身后一个年轻御史当即跳了出来:“林北!你大胆!

赵大人好心敬你,你竟敢——”“我手抖。”林北面无表情地说,

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风太大了。”风大?今天明明风和日丽,一丝风都没有。

那御史还要再骂,赵崇文却抬手制止了他,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无妨。

并肩王殿下金枝玉叶,身子金贵,手抖也是常事。毕竟……这去了北境,

恐怕就没机会再抖了。”身后的官员们发出一阵低低的笑声。林北依旧面无表情,

甚至懒得看他们一眼。他只是缓缓站起身来,拍了拍衣袍上并不存在的灰尘,

然后迈步走向长亭外那匹瘦得皮包骨的驽马。他走路的姿势很怪,不像是养尊处优的王爷,

倒像是一头正在审视猎物的猛虎,每一步都沉稳得可怕。但没人注意到这一点。

在这些官员眼里,这个废物王爷不过是强撑着最后的体面罢了。“殿下!

”赵崇文在身后喊道,“臣还有一言相劝。”林北脚步一顿,没回头。

赵崇文的声音陡然变得阴冷:“此去北境,殿下若是怕了,不妨在途中自尽。陛下仁慈,

定会以王礼厚葬。若是到了北境再死……那可就没人收尸了。”风忽然大了,卷起漫天黄叶。

林北终于回过头来。所有人都愣住了。因为那个懒散废物般的年轻人,

此刻脸上没有了任何颓废之色,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让人脊背发凉的平静。他的眼睛很亮,

亮得像两把刚刚出鞘的刀,那目光扫过在场每一个人的脸,像是在记住他们的模样。

然后他笑了。那个笑容很淡,甚至可以说是温和的,但赵崇文却莫名觉得后背一凉,

像是被什么猛兽盯上了一般。“赵大人。”林北开口,声音不大,

却清清楚楚地传进每个人的耳朵里,“你知道我这‘一字并肩王’,为什么叫‘并肩’吗?

”赵崇文皱眉。这个问题谁不知道?太祖皇帝开国时,

林北的曾祖父林啸天率三十万大军平定天下,功高盖世,太祖特封“一字并肩王”,

意为与皇帝并肩而坐,见君不拜,上殿不趋。那是大梁朝最高的爵位,没有之一。

可那都是一百年前的事了。如今的林家早已没落,林北的父亲战死沙场,母亲抑郁而终,

只剩这么个败家子继承爵位,整日醉生梦死,连府里的丫鬟都敢骑在他头上。“并肩,

就是平起平坐的意思。”林北像是没看见赵崇文的不耐烦,自顾自地说,

“太祖当年赐下这个封号时,还给了林家一块金牌,上面刻着四个字。

”赵崇文心里“咯噔”一下。他当然知道那块金牌。太祖亲笔所书,见金牌如见太祖,

可调天下兵马,可斩二品以下官员,先斩后奏。但林家这一百年来从未动用过这块金牌,

甚至很多人怀疑它早就被林北这个败家子卖掉换酒喝了。“殿下说的,

可是那块……”赵崇文的声音不由自主地低了下去。“对。”林北伸手入怀,

掏出一块巴掌大小的金牌,在阳光下一晃。金灿灿的光芒刺得所有人都眯起了眼睛。

金牌正面,四个大字铁画银钩,正是太祖手书——“如朕亲临”。

长亭里瞬间安静得落针可闻。赵崇文的瞳孔猛地一缩。他是吏部尚书,掌天下官员升降,

这块金牌意味着什么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这意味着眼前这个他刚才还在嘲讽的废物王爷,

随时可以摘了他的乌纱帽,甚至要了他的命。但他很快镇定下来。金牌是真的又如何?

林北一个被发配去送死的王爷,就算有金牌又能怎样?难不成他还敢杀了自己这个二品大员?

“殿下想说什么?”赵崇文强撑着笑道,“莫非想用这块金牌为难臣?臣不过是奉旨送行,

殿下若有不满,大可回朝去找陛下——”“不不不。”林北摆了摆手,将金牌重新塞回怀里,

笑容变得更加灿烂,“赵大人误会了。我叫住你,只是想问你一个问题。”“什么问题?

”“你刚才说,让我在半路自尽?”林北歪着头,像是在认真请教一个学术问题,

“我想问问,这个主意是你自己想的,还是有人让你这么说的?”赵崇文的脸色变了。

他下意识地后退了半步,张了张嘴,却没发出声音。因为他突然发现,林北看他的眼神变了。

那不再是慵懒和漫不经心,而是一种猎人锁定猎物时的专注,带着刀锋般的寒意。

“殿、殿下……”赵崇文的声音有些发颤,“臣只是……”“算了,不重要。

”林北突然又笑了,拍了拍赵崇文的肩膀,力道大得让这位二品大员差点跪下去,

“反正不管是谁的主意,等我从北境回来,咱们再慢慢算账。”说完,他翻身上了那匹瘦马,

双腿一夹,马儿撒开蹄子跑了出去,扬起一路尘土。赵崇文站在原地,

脸上的表情从惊恐变成了阴鸷。他看着林北远去的背影,忽然冷笑了一声,

低声对身边的御史说道:“去告诉陛下,林北已经出城了。另外……传信给北境,

就说那件事,可以动手了。”御史一愣:“赵大人,您是说……”赵崇文眯起眼睛,

声音冷得像冰碴子:“他以为北境蛮子是吃素的?还‘从北境回来’?他回得来吗?

”长亭外,秋风呼啸,卷起漫天黄叶。林北骑在瘦马上,迎着秋风一路向北。

他的表情已经不再是方才长亭里那副嬉笑怒骂的模样,而是变得异常平静,

平静得像一潭死水,死水下却藏着翻涌的暗流。他抬起右手,看着自己的手掌。这双手,

上一世沾满了鲜血。林北,不,应该说穿越前的他,是现代特种部队的传奇兵王,

代号“孤狼”。十七岁入伍,二十三岁成为最年轻的兵王,执行过四十七次境外任务,

无一失败。最后一次任务中,他为了掩护队友撤退,独自引开了敌人的追兵,

最终在悬崖边拉响了最后一颗手雷,与十二名敌人同归于尽。然后他醒了,

醒来就成了这个叫林北的废物王爷。原主的记忆像潮水一样涌进脑海,

他用了整整三天才消化完。这三天里,他躺在床上不动弹,所有人都以为他是在醉生梦死,

其实他是在重新适应这具身体,同时梳理这个世界的所有信息。大梁朝,

一个类似于中国古代的王朝,但疆域更大,局势更乱。北有蛮族铁骑虎视眈眈,

西有西域诸国蠢蠢欲动,南边还有叛军作乱。朝廷内部更是乌烟瘴气,宦官专权,党争不断,

皇帝年幼,太后垂帘,整个朝堂就是一锅粥。而原主这个一字并肩王,

表面上是高高在上的异姓王,实际上就是一块谁都能踩一脚的垫脚石。朝臣看不起他,

宗室排挤他,连府里的管家都敢把他的田地房产偷偷卖掉,中饱私囊。原主不是不想反抗,

而是没有反抗的能力。他从小体弱多病,又没人教他文治武功,除了吃喝玩乐什么都不会。

再加上父亲战死后林家失去了最后的保护伞,所有人都盯着他这块肥肉,

恨不得把他生吞活剥了。但现在,这具身体里的灵魂换了。林北嘴角微微上扬,

露出一个嗜血的笑容。前世他能在枪林弹雨中杀出一条血路,

这辈子还能被几个古代的文官武将给欺负了?他从怀里又掏出那块金牌,在手里掂了掂。

金牌沉甸甸的,背面刻着一行小字:“太祖遗诏,林氏子孙世袭一字并肩王,赐金牌一面,

永镇国运。凡我大梁臣民,见金牌如见太祖,违者斩。

”“如朕亲临……”林北喃喃念了一句,忽然笑了起来,笑声在空旷的官道上回荡,“哥们,

你真以为我这字并肩王是纸糊的啊?”瘦马打了个响鼻,像是在回应他。林北拍了拍马脖子,

目光投向北方天际,那里乌云翻滚,隐隐有雷声传来。“北境二十万蛮族?

”他的眼睛亮了起来,像两团燃烧的火,“前世我在边境跟毒贩子、雇佣兵打了十年仗,

什么场面没见过?二十万人?来,让我看看你们有多能打。”他一夹马腹,瘦马吃痛,

嘶鸣一声,撒开四蹄狂奔而去。官道两旁的树木飞速后退,秋风灌进他的衣袍,猎猎作响。

林北的身影在苍茫天地间显得格外渺小,但那股气势,却像是一柄出鞘的长刀,直指北方。

前方不远处,就是大梁与蛮族之间的千里战场。而在这个战场的最前线,

有一座被蛮族围困了整整三个月的孤城——雁门关。城中的守军已经弹尽粮绝,守将战死,

副将重伤,八千守军只剩不到两千,而且大半带伤。城外的蛮族大营连绵数十里,

二十万铁骑将雁门关围得水泄不通,只等城中粮尽,便要一举破关,长驱直入,兵临京城。

而林北此行的任务,就是去给这座孤城当援军。不对,准确地说,是去当炮灰。

朝廷给他的“援军”,只有五百老弱病残,粮草不足十日,

兵器甲胄全是府库中淘汰的破烂货。这哪里是去打仗,分明是去送死。但林北不在乎。

因为他的脑子里,装着前世所有的战术知识和战斗经验。更重要的是,

他继承了原主的一层身份——一字并肩王,见金牌如见太祖,可调天下兵马。

只要他能活着到达北境,只要能进入那座被围困的雁门关,他就有办法扭转战局。

至于具体怎么做……林北摸了摸腰间那把生锈的佩刀,咧嘴一笑。

前世他能在零下三十度的雪原上徒手干掉一个排的雇佣兵,

能在热带雨林里用竹子和藤蔓做出致命的陷阱,能带着十二个人在敌军后方游击三个月,

把三千人的精锐部队打得哭爹喊娘。现在不过是换了个战场,换了批敌人而已。本质没变。

都是你死我活。天黑之前,林北赶到了第一个驿站。驿站不大,只有几间破旧的土坯房,

院子里停着几辆运粮的马车。一个驼背的老驿丞正蹲在门槛上抽旱烟,

看见林北骑着瘦马过来,先是愣了一愣,然后眯着眼睛打量了半天,才慢悠悠地站起来。

“来者何人?”林北翻身下马,从怀里掏出一块令牌晃了晃。那是兵部发的差遣文书,

上面盖着鲜红的大印,写明了一字并肩王林北奉旨前往北境督战,沿途驿站需提供食宿马匹。

老驿丞接过文书看了半天,又抬头看了看林北,浑浊的老眼里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

他在这驿站干了四十年,迎来送往的官员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一眼就看出了这差事的蹊跷——堂堂一字并肩王,身边连个随从都没有,

骑的是一匹快断气的瘦马,穿的衣袍上还有补丁,这哪里像是去督战,分明是去送命。

“王爷,请进。”老驿丞没有多说什么,侧身让开了门。林北点点头,牵着马走进院子。

他刚把马拴好,就听见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他回头一看,只见官道上烟尘滚滚,

十几匹快马疾驰而来,马上骑士个个身着黑衣,腰佩长刀,面色冷峻。

为首的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子,一身黑色劲装,长发高束,面容姣好却冷若冰霜。

她翻身下马的姿势干脆利落,一看就是练家子。女子快步走到林北面前,单膝跪地,

抱拳道:“末将沈清辞,参见并肩王殿下!”林北挑了挑眉。沈清辞?

这个名字他在原主的记忆里找到过——沈家是北境将门世家,世代镇守雁门关。

沈清辞是沈家这一代的长女,自幼习武,十六岁便随父出征,

十八岁便独自率兵击退过蛮族三次进攻,在北境有“铁娘子”之称。

但她应该被困在雁门关内才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沈将军?”林北有些意外,

“你不是应该在雁门关吗?”沈清辞抬起头,眼眶微红,

声音却依旧平稳:“雁门关……已经失守了。”林北瞳孔骤缩。“三天前,

蛮族用投石车轰塌了东面城墙,守军死战不退,我爹……沈老将军战死城头。末将奉他遗命,

拼死突围,进京求援。”沈清辞的声音终于有了裂痕,但她死死咬住嘴唇,

没有让眼泪落下来,“末将日夜兼程,跑了三天三夜,换了七匹马,才赶到这里。

”林北沉默了片刻,问道:“雁门关现在的情况如何?”“八千守军,战死六千余,

重伤一千余,还能作战的不足八百。”沈清辞的声音越来越低,“城中粮草已尽,

已经开始杀马充饥。蛮族虽然破了东墙,但关内的巷战还在继续,

沈家军……没有一个人投降。”林北的心猛地一沉。他知道北境的局势很糟糕,

但没想到糟糕到这种程度。雁门关是大梁北方的最后一道屏障,一旦全面失守,

蛮族铁骑便可长驱直入,一马平川直达京城。到时候别说一个一字并肩王,

就是皇帝也得收拾东西跑路。而朝廷现在给林北的五百老弱病残,连给蛮族塞牙缝都不够。

“求援的信使呢?”林北问,“朝廷之前没有派援军吗?

”沈清辞的眼中闪过一抹恨意:“派了。第一批援军五千人,走到半路被蛮族伏击,

全军覆没。第二批援军八千人,将领畏战,按兵不动,至今还在三百里外的青州观望。

第三批……”她看了一眼林北,咬了咬牙,“第三批就是殿下您。”林北明白了。

不是没有援军,而是援军要么被打没了,要么不敢上。至于他这一批,

纯粹是朝廷把他当替罪羊推出来,好让天下人看看——“陛下已经派了一字并肩王亲自督战,

你们还要怎样?”“沈将军。”林北忽然开口,声音不大,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

“你信我吗?”沈清辞一愣。她看着眼前这个年轻人。传闻中的一字并肩王是个废物,

整日吃喝玩乐,不学无术。可此刻站在她面前的林北,眼神清澈而坚定,

没有半点传闻中的颓废和怯懦。他的身上有一种很奇怪的气质,

像是经历过无数生死之后沉淀下来的从容,让人莫名地想要相信他。

“末将……”沈清辞犹豫了一下,“末将与殿下素不相识,不敢妄言信与不信。

但殿下是朝廷派来的援军,末将自当听从号令。”林北笑了:“你这话说得滴水不漏,

不愧是沈家的女儿。不过我问的不是这个。”他蹲下身,与跪在地上的沈清辞平视,

一字一句地说道:“我问的是,如果我说,我能带你们打赢这一仗,你信不信?

”沈清辞怔住了。打赢?雁门关八千守军只剩八百,城外二十万蛮族铁骑虎视眈眈,

大梁朝堂上上下下已经做好了放弃北境十八州的准备。这种情况下,这个废物王爷说能打赢?

她下意识地想要反驳,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因为她看到了林北的眼睛,

那双眼睛里没有任何说大话时的轻浮,只有一种深入骨髓的自信,

像是他在说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殿下。”沈清辞深吸一口气,站起身来,

“您说怎么打?”林北没有立刻回答。他转身走到驿站门口,望着北方天际那翻滚的乌云,

沉默了很久。然后他伸出手,在空中虚虚一握,像是在抓住什么东西。“传我的令。

”他的声音很轻,却像是铁锤砸在钢板上,每一个字都掷地有声,

“用金牌调青州八千人、宣府一万人、大同两万人,限十日内到雁门关集结。沿途所有州府,

开仓放粮,筹备军械,违令者斩。”沈清辞瞪大了眼睛:“殿下,青州的将领畏战不前,

宣府和大同的守军各有调动权限,他们凭什么听您的?”林北从怀里掏出那块金牌,

在月光下轻轻一抛,金牌在空中翻转了两圈,落回他手中,发出清脆的响声。“凭这个。

”沈清辞看清了金牌上的字,瞳孔猛地一缩,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如朕亲临……”她喃喃念出声,声音里带着难以置信的震惊。这块金牌,

她只在史书上见过。太祖赐给林家的无上荣耀,一百年来从未动用过。

所有人都以为它已经失传了,没想到一直在林北手里。“沈将军。”林北将金牌收回怀中,

拍了拍她的肩膀,力道沉稳而有力,“你带着我的信物去调兵。我今晚就连夜赶往雁门关,

先进城稳住局面。十天之后,我要看到四万大军在雁门关外列阵。”沈清辞张了张嘴,

想要说什么,但最终还是抱拳道:“末将领命!”她翻身上马,正要离去,忽然又回过头来,

看着林北,犹豫了一下,问道:“殿下,您……真的是传闻中的那个废物吗?

”林北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你觉得呢?”沈清辞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猛地一夹马腹,率领十几名黑衣骑士绝尘而去。马蹄声渐渐远去,驿站又恢复了寂静。

老驿丞从屋里探出头来,看了看林北,又看了看远去的马队,咂了咂嘴,说道:“王爷,

您的马已经喂好了,草料不多,将就着用吧。”林北点点头,牵过瘦马,拍了拍马背,

低声道:“老伙计,今晚咱们得赶夜路了。你能撑住吗?”瘦马打了个响鼻,

像是在说“没问题”。林北翻身上马,正要出发,忽然听见身后传来老驿丞的声音:“王爷。

”他回头。老驿丞站在门口,手里端着一碗热腾腾的面条,上面卧着一个荷包蛋。

他的脸上满是皱纹,眼睛里却有一种说不出的神情,像是敬佩,又像是担忧。“吃了再走吧。

”老驿丞说,“北境冷,空着肚子扛不住。”林北看着那碗面,鼻子忽然有些发酸。

他穿越过来这些天,见到的全是冷眼和嘲笑,那些高高在上的官员恨不得他去死。

可这个素不相识的老驿丞,却给他端来了一碗热面。他翻身下马,接过碗,

三口两口吃完了面,连汤都没剩。“谢了,老伯。”林北把碗还给老驿丞,

从怀里摸出一块碎银子塞进他手里,“拿着。”老驿丞摇摇头,把银子推了回去:“王爷,

这碗面不收钱。老头子在这驿站干了四十年,迎来送往的官员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从来没见过哪个王爷像您这样的。您要真能守住雁门关,保住大梁的江山,

老头子我给您磕一百个响头都行。”林北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翻身上马,策马而去。

瘦马在夜色中疾驰,林北的身影渐渐消失在黑暗里。官道上只剩下马蹄声,一下一下,

沉稳而坚定,像是一颗心脏在跳动。老驿丞站在门口,看着那个方向,久久没有动弹。

夜风吹动他的白发,他忽然低声说了一句:“老天爷保佑,让这位王爷活着回来吧。

”没有人回答他。只有北风呜咽,像是无数亡魂的叹息。夜风如刀,割在脸上生疼。

林北骑马狂奔了整整一夜,中途换了两次马。第一次是在三十里外的军马驿站,

他用金牌强行征用了一匹军马;第二次是在一处村庄,

他花了十两银子从一个农户手里买了一头骡子——对,骡子,因为他那匹瘦马终于撑不住了,

口吐白沫倒在路边,林北蹲下来摸了摸它的脑袋,低声说了句“对不住了”,

然后把它留在了路边的草地上。骡子跑得不快,但耐力好,驮着林北又跑了四五十里路,

直到天色大亮才慢下来。前方出现了一座小镇,镇口立着一块石碑,

上面刻着三个字——望北镇。林北在记忆里搜索了一下,

望北镇是雁门关南面最后一个有人烟的地方,过了这个镇子再往北三十里,就是战场了。

镇上的居民大多已经南逃,街道上空荡荡的,两旁的店铺门窗紧闭,

只有几家棺材铺和药铺还开着门。林北骑在骡子上,从镇子中央的街道穿过去,

忽然听到一阵哭声。他循声望去,只见一间破庙前围着一群人,大约二三十个,

男女老少都有,衣着破烂,面黄肌瘦,一看就是从北边逃难过来的百姓。

他们围着一个躺在地上的老人,哭声正是从那里传出来的。林北翻身下了骡子,走过去一看,

地上躺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汉,双目紧闭,脸色灰白,胸口几乎没有起伏。

旁边跪着一个年轻妇人,怀里抱着个三四岁的孩子,哭得撕心裂肺。“爹!爹你醒醒啊!

你不能死啊!你要是死了,我们娘俩可怎么办啊……”林北蹲下身,伸手探了探老人的鼻息,

又摸了摸颈侧的脉搏。脉搏很微弱,但还在跳。他翻开老人的眼皮看了看,

又掰开嘴看了看舌苔,心里有了数——不是受伤,是饿的。这老人是活活饿晕的。

“他多久没吃东西了?”林北问。那年轻妇人抬起头,泪眼朦胧地看着林北,

认不出他的身份,只是哭着说:“三天……三天了……我们从雁门关逃出来,

带的干粮早就吃完了……我爹把最后一口饼子留给了孩子,

他自己什么都没吃……”林北沉默了一下,站起身来,从骡子背上的褡裢里摸出一个油纸包,

里面是他昨晚在驿站揣上的两个馒头。他把馒头递给那妇人:“拿去,用热水泡软了,

一点一点喂,别让他噎着。”妇人愣住了,呆呆地看着林北手里的馒头,

像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旁边一个老汉忽然认出了林北身上的锦袍,

惊叫道:“这、这是官服!这位大人是朝廷来的官爷!”哗啦一下,

周围所有的难民都围了过来,一双双枯瘦的手伸向林北,一双双浑浊的眼睛里满是哀求。

“官爷,给口吃的吧!我孙子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官爷,求求您了!我们什么都不要,

只要一口吃的就行!”“官爷,您行行好……”林北站在原地,看着这些面黄肌瘦的百姓,

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揪了一下。

他在前世执行任务时见过太多类似的场景——战火中的难民,饥饿的孩子,失去家园的老人。

每一次看到,他的心都会疼,但他从来不会让这种情绪影响自己的判断。因为他是兵王,

他的职责是完成任务,而不是当救世主。但现在不同了。现在他是大梁的一字并肩王,

是这片土地名义上的守护者。这些百姓是他的子民,他们正在遭受苦难,而他能做的,

绝不仅仅是给他们两个馒头。“都起来。”林北的声音不大,

却带着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力量,“都给我起来,站好了。”难民们愣了一下,纷纷站起来,

茫然地看着他。林北从怀里掏出那块金牌,高高举起。金色的阳光照在金牌上,

反射出耀眼的光芒,“如朕亲临”四个大字清清楚楚地映入每个人的眼中。

“我乃大梁一字并肩王林北,奉旨北上督战。”他的声音沉稳有力,在空旷的街道上回荡,

“从现在起,这里所有百姓,都归我管。镇上粮仓里的粮食,我以王爷的身份做主,

开仓放粮!”难民们先是愣了一瞬,然后爆发出震天的欢呼声。有人当场跪下磕头,

有人喜极而泣,那个抱着孩子的妇人更是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但林北接下来的话,

让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粮食可以给你们,但我有条件。

”林北的目光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雁门关还在打,蛮子还没有打进来。你们能逃到这里,

说明你们还有力气。我要你们中的青壮年跟我北上,运送粮草、修筑工事、搬运伤员。

我不强求,愿意来的,站到左边;不愿意的,领了粮食就往南走,我不拦着。

”街道上一片寂静。难民们面面相觑,没有人动。北上?去雁门关?那不是送死吗?

他们拼了命才从那里逃出来,现在又要让他们回去?林北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站着,

举着金牌,等。十息过去了,二十息过去了,三十息过去了。终于,

一个黑壮的青年从人群中走了出来,站到了左边。他大概二十七八岁,膀大腰圆,

一看就是干惯了力气活的。他瓮声瓮气地说:“俺叫赵大牛,雁门关人,

家里房子被蛮子烧了,媳妇带着娃跑散了。反正活着也没啥意思,跟王爷干了!

”林北看着他,点了点头。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越来越多的人走了出来,

站到了左边。有铁匠、有木匠、有屠夫、有赶车的把式,甚至有六十多岁的老汉。

最后数了数,青壮年男子一共十七个,还有两个膀大腰圆的中年妇人非要跟着去,

说“俺们力气不比男人小”。林北没有拒绝,也没有多说什么感激的话。

他只是看着这些人的脸,把每一张脸都记在了心里。这些人,是他在这世上收获的第一批兵。

不,不是兵。是追随者。林北带着这十七个青壮年打开了望北镇的粮仓。粮仓不大,

里面还剩几百石粮食,是镇上富户逃难时没来得及带走的。林北做主分了一半给难民,

另一半装车,

的所有武器——十几把生锈的柴刀、七八根铁棍、几把猎户留下的弓弩——一起装上了牛车。

半个时辰后,一支奇怪的队伍从望北镇出发了。最前面是一头骡子,驮着身穿锦袍的林北。

骡子后面是四辆牛车,装满了粮食和杂物。牛车两旁走着十七个青壮年,有的扛着锄头,

有的别着柴刀,有的背着弓弩,活像一帮赶集的庄稼汉。但他们的眼神不一样了。

林北刚才在镇上给他们吃了一顿饱饭,一人一碗稠粥,两个杂面馒头。

这些人的眼睛里有了光,一种很原始、很朴素的光——跟着这个王爷,有饭吃。

林北骑在骡子上,一路向北。越往北走,景色越是荒凉。道路两旁的农田大多荒废了,

庄稼枯死在地里,没人收。偶尔能看见几间烧毁的房屋,黑漆漆的残垣断壁矗立在旷野中,

像一根根烧焦的骨头。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焦糊味和血腥味,那是战场的气味,

林北太熟悉了。天色将暗的时候,前方出现了一座山岗。林北勒住缰绳,举起右手。

身后的队伍停了下来。他眯着眼睛望向北方,在地平线的尽头,

隐约可以看到一座黑色城池的轮廓。那是雁门关,大梁北方最后一道屏障,

此刻正像一头受伤的巨兽,匍匐在苍茫的暮色中。城池的东北角冒着一股浓烟,

说明那里的火还没有完全熄灭。城墙上有几处明显的缺口,是用石头和木头临时填补的。

城头上影影绰绰,有人在走动,那是守军。而在城池的更远处,林北看到了星星点点的火光,

密密麻麻,像一片倒扣在地上的星河。那是蛮族大营。二十万蛮族铁骑,就在那里。

林北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笑意。前世他在战场上见过太多这样的景象,

每一次都意味着死亡和毁灭,但每一次他都活着走出来了。这一次,也不会例外。“走。

”林北一夹骡子,率先冲下山岗。雁门关南门。城门紧闭,门前的吊桥高高吊起,

护城河里的水已经干了,河床上堆满了碎石和断箭。城墙上站着十几个士兵,个个浑身浴血,

盔甲破烂,有的甚至连武器都没有,手里攥着石头和木棍。“什么人!

”城头上传来一声沙哑的喝问。林北勒住骡子,仰头望向城头。暮色中,

他看到一个身穿铁甲的中年将领站在城垛后面,满脸血污,左臂吊着绷带,

右手握着一把缺口累累的长刀。林北再次举起金牌,

在夕阳余晖中晃了晃:“大梁一字并肩王林北,奉旨督战,开门!”城头上的将领愣住了。

一字并肩王?那个废物王爷?他来这里干什么?但金牌上的“如朕亲临”四个字做不得假,

那金灿灿的光芒在暮色中格外刺眼。将领犹豫了片刻,一挥手:“放下吊桥!”绞盘转动,

沉重的吊桥缓缓落下,砸在地面上,扬起一片尘土。城门也在同一时间打开了,

吱吱呀呀的声音像是一声长叹。林北骑着骡子走过吊桥,

身后跟着那四辆牛车和十七个庄稼汉。他穿过城门洞,进入雁门关内,

眼前的景象让他微微皱了皱眉。街道上到处都是废墟,

倒塌的房屋、烧焦的木头、散落的瓦砾,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和腐臭味。

墙角下躺着几十个伤员,有的断胳膊断腿,有的浑身缠着浸透血污的布条,**声此起彼伏。

几个士兵正忙着给伤员换药,所谓的“药”不过是捣碎的草药叶子,敷在伤口上,

用破布条一缠就算完事。一个年轻士兵的伤口已经化脓发黑,散发着恶臭,

高烧烧得迷迷糊糊,嘴里不停地喊着“娘”。林北翻身下了骡子,快步走到那个伤员面前,

蹲下身子查看伤口。那是一道刀伤,从肩膀一直划到胸口,皮肉翻卷,白骨隐现,严重感染。

如果不及时处理,这个年轻人活不过三天。“有酒吗?”林北抬头问。旁边的士兵面面相觑,

没人回答。一个年纪稍长的老兵摇了摇头:“王爷,别说酒了,连干净的水都快没了。

城里的水井被蛮子用投石车填了好几口,剩下的几口也快干了。”林北沉默了片刻,

站起身来,看向那个迎接他的将领:“你是何人?”将领单膝跪地,抱拳道:“末将周铁柱,

雁门关副将。沈老将军战死后,由末将暂代守城之责。”“城内还有多少能战的士兵?

”周铁柱的眼睛红了,声音有些发颤:“回王爷,八千守军,战死六千一百二十三人,

重伤四百五十人,轻伤三百余人,能战的……不足七百。”“粮草呢?”“已经断粮三天了。

战马杀了两百多匹充饥,剩下的战马不到一百匹,还要留着冲锋用,不能再杀了。

”周铁柱咬了咬牙,“弟兄们一天只吃一顿稀的,已经是极限了。”“箭矢、刀枪、火药呢?

”“箭矢还剩不到三千支,刀枪缺口严重,很多弟兄已经用木棍和石头了。

火药……没有火药了,最后一桶火药三天前就用完了。”林北听完,没有说话,

只是缓缓地点了点头。比他预想的还要糟糕。七百残兵,没有粮草,没有兵器,没有火药,

守着一座四面漏风的破城,面对的是二十万蛮族铁骑。这种情况,

换谁来都得说一句“完了”。但林北没有说。他转过身,走到牛车旁,掀开盖在上面的油布。

粮食、柴刀、铁棍、猎弓、粗盐、草药……这些东西在和平年代不值几个钱,

但在这座孤城里,它们是命。“把这些粮食分下去,每人先吃一顿饱饭。

”林北的声音很平静,“伤员优先。”周铁柱愣住了,眼眶一下子就红了。他张了张嘴,

想说点什么感谢的话,但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这个铁骨铮铮的汉子,面对蛮族二十万大军没有掉一滴眼泪,此刻却因为几袋粮食红了眼眶。

因为他知道,这不仅仅是粮食。这是希望。当天晚上,雁门关内的篝火重新燃了起来。

士兵们围坐在火堆旁,每个人手里捧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稠粥。没有人说话,所有人都低着头,

一口一口地喝着粥,像是在品尝什么珍馐美味。林北坐在城墙上,背靠城垛,

看着城中的篝火,又抬头看了看北方的蛮族大营。二十万蛮族大军的营火铺天盖地,

像是要将整个北方天空都烧穿。周铁柱走上城墙,在林北身边坐下,递过来一碗粥:“王爷,

您也吃点。”林北接过碗,却没有喝,而是放在了一旁。他看着北方的营火,

忽然问道:“周将军,你在雁门关守了多少年了?”周铁柱想了想:“十二年。

末将十八岁从军,被分到雁门关,一守就是十二年。”“十二年……”林北喃喃重复了一遍,

“这十二年里,你跟蛮族打了多少仗?”“记不清了。”周铁柱苦笑,“大大小小,

少说也有上百场吧。每年冬天他们都来,抢粮食、抢牲口、抢人。今年更狠,

那个大可汗乌恩亲自带兵来了,二十万人,这是要灭国的架势。”林北沉默了一会儿,

忽然问了一个毫不相干的问题:“周将军,你见过猛虎捕食吗?”周铁柱一愣:“见过,

末将以前在山上打过猎。”“猛虎捕食的时候,会先潜伏,再接近,然后突然发起攻击,

一击毙命。”林北的目光依旧落在北方,“但如果猎物太强,猛虎一击不中,就会退走,

等待下一次机会。它不会跟猎物拼命,因为它的命比猎物值钱。

”周铁柱听出了林北话里有话,

却没有完全理解:“王爷的意思是……”“乌恩带着二十万大军来打雁门关,

按理说应该一鼓作气攻下来才对。但他没有,他围而不攻,打了三个月还没拿下这座破城。

”林北转过头来,看着周铁柱的眼睛,“你觉得他在等什么?”周铁柱皱起眉头,

仔细想了想,忽然脸色一变:“他在等……城里的粮草耗尽?”“不只是粮草。

”林北站起身来,拍了拍衣袍上的灰尘,“他在等大梁朝廷放弃雁门关。

他知道只要雁门关还在,大梁就不会亡。所以他要把这座关围死,

让城里的守军活活饿死、渴死,让朝廷看到救援无望,主动放弃。到那时候,

他不费一兵一卒就能拿下雁门关,然后长驱直入,兵临京城。”周铁柱倒吸一口凉气。

他守了十二年雁门关,打了上百场仗,从来没有从这个角度想过问题。在他的认知里,

打仗就是拼人数、拼装备、拼谁更不怕死。但林北说的这个道理,简单得让人后背发凉。

“那……那我们怎么办?”周铁柱的声音有些发紧。林北站在城墙上,北风猎猎,

吹得他的衣袍翻飞。他的背影在月光下显得格外挺拔,像一柄插在城头的长枪。“等。

”他说。“等?”周铁柱愣住了,“等什么?”“等援军。”林北转过身来,

月光照在他的脸上,那双眼睛亮得像是两颗寒星,“我让沈清辞去调兵了。

青州八千人、宣府一万人、大同两万人,加上沿途能调动的所有兵力,十天内集结到雁门关。

”周铁柱张大了嘴巴,

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王、王爷……青州的张德胜是个出了名的软蛋,他敢来吗?

宣府和大同的守军各有防区,他们凭什么听您的?”林北从怀里掏出那块金牌,

在周铁柱面前晃了晃。周铁柱看清了金牌上的字,瞳孔猛地一缩,噗通一声跪在地上,

声音都在发抖:“末将……末将有眼不识泰山!末将不知道金牌在王爷手里!”“起来。

”林北把金牌收回去,伸手拉起了周铁柱,“金牌是死的,人是活的。就算有金牌,

那些将领也不一定听我的。所以我需要你做一件事。”“王爷请吩咐!

”林北的目光变得异常锐利,像两把出鞘的刀:“我要你在十天内,

把这七百残兵练成一支能打的队伍。”周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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