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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让我心死的,是那件关于镯子的事。
婆婆的六十岁生日宴,定在城里最好的酒楼,包了整个三楼,请了将近八十桌客人。
我提前一个月就开始帮着张罗,订场地、对菜单、联系摄影,来回跑了不知道多少趟。
生日宴那天,我换了一件酒红色的旗袍,把头发盘起来,手腕上戴着那只金镯子。
婆婆看见我,上下打量了一眼,说:”今天穿这个,还算拿得出手。”
我笑了笑,说:”妈,今天您最好看。”
宴席开始,我在各桌之间来回招呼,敬酒、介绍、寒暄,把每一个细节都照顾到。
沈知岩的那些同事和朋友,我一个个叫得出名字,记得住他们的喜好,哪位不喝白酒,哪位对海鲜过敏,我都提前跟酒楼打了招呼。
宴席进行到一半,婆婆把我叫到身边。
我以为是有什么事要交代,走过去,她拉着我的手,朝旁边一位穿金戴银的老太太说:”这是知岩媳妇,今天这场宴席,全是她一手操办的,能干吧?”
那位老太太笑着点头,夸了几句。
我正要说话,婆婆的目光落在我手腕上,停了一下。
“这镯子……”她眯起眼睛,”是你妈给你的那个?”
“是。”
婆婆松开我的手,转向那位老太太,笑着说:”她妈家里条件一般,这镯子是她们家的老物件,款式老了点,但她一直戴着,说是念想。”
那位老太太客气地笑了笑。
我站在原地,没有动。
婆婆已经转过身去,继续和旁边的人说话,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
我低下头,看着手腕上那只镯子。
款式老了点。
我妈把它摘下来的时候,手腕上留了一圈浅浅的印子。那个印子跟了她很多年,是她压箱底的东西,是她说的”别让人小看了去”。
我在那里站了几秒,转身走向洗手间。
把门锁上,在镜子前站定。
镜子里的人,旗袍熨帖,头发一丝不乱,妆容完整,笑容得体。
五年练出来的样子。
我低头,慢慢把那只金镯子从手腕上褪下来。
红绳还绕在内壁,颜色已经很淡了,但绕得还是很紧。
我把镯子握在掌心,坐在洗手间的椅子上,坐了很久。
手机震动了一下。
是我妈发来的消息,配了一张照片——她站在院子里,旁边是今年新种的一排辣椒苗,长得很旺。
她说:”念,今年辣椒长得好,等红了给你寄一批,你爱吃的那种。”
我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
照片里,我妈穿着一件洗了很多次的蓝布褂子,笑得很开心,手上戴着一只细细的银镯子——那是她在我出嫁之后,用卖辣椒的钱给自己买的,说是手腕空着不习惯。
我把手机屏幕按灭,重新把那只金镯子戴回了手腕上。
站起来,在镜子前整理了一下仪容,开门走了出去。
宴席还在继续,觥筹交错,热闹非凡。
我走回沈知岩身边,端起酒杯,继续笑。
但有什么东西,在那一刻,悄悄松动了。
就在第二天上午,我在整理家里的文件时,无意间翻到了一份东西。
那是一份房产过户的草拟协议。
上面写着这套房子的地址,写着沈知岩的名字,还写着另一个名字——
陆予宁。
小说《低头五年,不如一朝抬起》 主角:念念沈知岩 4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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