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方婉如,犯伪造国家公文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审判长的声音在法庭里回荡,苏念秋坐在原告席上,指甲掐进掌心里,一动不动。
五十岁了。
头发白了大半,眼角的皱纹深得像刀刻的,手指上全是针疤,指甲盖被缝纫机压得变了形,再也长不回原来的样子。
她等这句话,等了三十年。
“被告人方志远,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对面被告席上,七十多岁的方志远全程低着头,一句话没说。
白衬衫,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背脊挺得笔直。
哪怕坐在被告席上,他也端着那副当了一辈子官的架子。苏念秋盯着他的后脑勺,眼眶发烫。
三十年前,就是这个人,一只手就把她的命偷走了。
“被告人周正廉,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被告人李大年,犯伪造居民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警上前给周正廉戴手铐的时候,他没挣扎。倒是李大年,被法警架着往外走的时候,忽然回头看了苏念秋一眼。
那眼神很复杂,像是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
苏念秋没理他。
她的目光落在方婉如身上。
方婉如穿着一身藏蓝色西装,头发烫了大卷,脸上的妆容精致得体。哪怕站在被告席上,她的皮鞋都是锃亮的,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
五十岁的方婉如,保养得像三十出头。
五十岁的苏念秋,满头白发,满手针疤,像六十多岁的老太太。
法官接着宣读判决书里的事实认定部分,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颗一颗钉进苏念秋的胸口里。
“经查明,199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苏念秋实际考试成绩为587分,被告人方婉如实际考试成绩为290分。被告人方志远利用教育局副局长职务之便,指使被告人周正廉在招生办调换二人档案材料,并指使被告人李大年在户籍科伪造身份信息,致使方婉如以苏念秋的成绩被京华师范大学录取。”
587分和290分。
差了将近三百分。
旁听席上有人倒吸一口冷气,有记者的闪光灯啪啪地闪。
苏念秋没哭。
她已经把眼泪哭干了。
1992年夏天,十八岁的苏念秋考完试,觉得自己发挥得不错。她在家等录取通知书,等了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
没等到。
她跑去县招生办问,窗口的人翻了翻,说:”苏念秋?290分。没上线。”
她说不可能。
没人信她。
290分的成绩单白纸黑字摆在那里,谁会信一个农村丫头说”我考了587分”?
大哥苏建国陪她去招生办闹过。人家把门一关,让保安把他们撵出去了。
二哥苏建军骑着二八大杠,带她去省城**办递过材料。材料收了,石沉大海。
三哥苏建民把攒了半年准备娶媳妇的钱掏出来,说:”念秋,再去跑一趟。”
跑了三趟,四趟,五趟。
没有用。
1992年的信息是个什么概念?村里连电话都没有。她一个农村姑娘,拿什么跟教育局副局长斗?
那年秋天,苏念秋南下了。
她去了南方的服装厂,做缝纫工。
缝纫机踩了三十年。
她的手指被针扎过无数次,指腹上的疤痕叠了一层又一层,后来连疼都感觉不到了。冬天的车间里没有暖气,手冻得发僵,还得踩机器。一天十二个小时,一个月休两天。
二十八岁那年,有人给她介绍了个对象。说是老实人,能吃苦。
嫁了才知道是个酒鬼赌鬼。
喝了酒就打人,打完了跪在地上哭,说下次不打了。下次喝完酒,照打不误。
有一回他喝多了,拎起搪瓷碗就朝她砸。碗在墙上碎了,碎片划过她的额角。血流下来糊住了眼睛,她抱着三岁的女儿蹲在出租屋的角落里,一声没吭。
三十五岁,他把房子拿去抵了赌债。她带着女儿搬进城中村的隔断间,每个月房租一百二,她一个月工资三百出头。
她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
直到四十八岁那年。
二哥苏建军在工地上听人说闲话,说方婉如当了县教育局副局长。有人酒后说漏嘴:”她当年那成绩,连中专都考不上,不知道走了什么门路。”
苏建军回去就给大哥打了电话。
三个哥哥连夜打车赶到南方,在城中村的出租屋里找到了苏念秋。大哥苏建国拉着她满是针疤的手,浑身发抖,半天才挤出一句话:”念秋,你的命,被人偷了。”
那天晚上,苏念秋坐在出租屋的床边,看着天花板上的水渍发呆,一整夜没合眼。
第二天,她开始打官司。
这一打就是两年。
请律师的钱是三个哥哥凑的。大哥把棉纺厂的工龄买断费拿出来了,二哥跑货运的车卖了,三哥苏建民把唯一的房子卖了。
六十多岁的三哥签卖房合同那天,手抖得握不住笔,在合同上按了个手印。
打官司期间,有人往大哥家门上泼过红漆,有人打电话威胁。大哥苏建国在电话里只说了一句:”念秋你告。门砸了再装,漆泼了再刷。”
两年。
终于等到今天。
审判长合上卷宗:”以上判决如有不服,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法庭里响起嘈杂的议论声。记者举着话筒往前挤,旁听席上有人在低声骂。
苏念秋坐在原告席上,忽然觉得胸口闷得喘不上气。
正义来了。
可是迟了三十年。
她十八岁的青春,二十年的缝纫机,一手的针疤,一身的伤,被砸碎的搪瓷碗,被打碎的尊严,那些在出租屋里抱着女儿不敢出声的夜晚。
全都回不来了。
眼泪终于下来了。
不是嚎啕大哭,就是安安静静地流。五十岁的苏念秋坐在原告席上,眼泪顺着皱纹往下淌,滴在那双被缝纫机磨了三十年的手上。
“苏女士?苏女士!”
律师的声音忽然变得很远,很远。
苏念秋觉得眼前发黑,耳朵里嗡嗡响,像有一万只蜜蜂在叫。她想站起来,但腿完全不听使唤。
胸口像被一只大手攥住了,疼得她弯下腰。
“叫救护车!快叫救护车!”
律师的声音,法警的脚步声,旁听席的惊叫声,全都搅在一起,越来越远,越来越模糊。
苏念秋的身体从椅子上滑下去,倒在原告席前的地板上。
她最后看见的,是法庭天花板上的白炽灯。
很亮,很刺眼。
然后就什么都没有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
黑暗里,有声音传过来。
很远,很模糊。
是鸡叫。
然后是狗吠。一声,两声,此起彼伏。
有风从什么地方灌进来,带着泥土和柴火的气味。
苏念秋觉得自己躺在一个硬邦邦的东西上面,硌得后背疼。她想睁眼,眼皮重得像灌了铅。
头顶上方有什么东西,她努力聚焦,看见了发黑的木梁。
木梁。
不是法庭的白炽灯,是木梁。
她猛地转头,看见了糊在墙上的泛黄报纸,看见了褪色的碎花窗帘,看见了床头那个缺了口的搪瓷杯子。
她的心跳快得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门外,有人拍门,拍得咚咚响。
“念秋!起了没?”
那声音年轻,带着清晨的沙哑,像一道光劈开了她头顶的黑暗。
“明天就高考了,给你煮了鸡蛋!”
苏念秋浑身的血一下子涌上头顶。
是三哥。
二十二岁的三哥。
小说《年代:高考被顶替,重生考省一》 第1章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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