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有女,铁骨铮铮》这篇由番茄炒蛋拌饭酱写的小说,故事情节错综复杂一环扣一环。给人有种一口气看到底的感觉。主角是沈钊萧韵沈铮,《北疆有女,铁骨铮铮》简介:”沈钊被砸得一愣,随即笑了。那是他醒来之后第一次笑得那么舒展,眉眼弯弯的,像是冰雪消融,又像是北疆春日里终于破土而出的第………
《北疆有女,铁骨铮铮》这篇由番茄炒蛋拌饭酱写的小说,故事情节错综复杂一环扣一环。给人有种一口气看到底的感觉。主角是沈钊萧韵沈铮,《北疆有女,铁骨铮铮》简介:”沈钊被砸得一愣,随即笑了。那是他醒来之后第一次笑得那么舒展,眉眼弯弯的,像是冰雪消融,又像是北疆春日里终于破土而出的第……
1千里奔京为冲喜萧韵这辈子做过最疯的两件事,一是在退婚书送达后的当天,
骑上马直奔京城;二是拿着那份早已作废的婚书,跪在镇北侯府门前,说她要嫁沈钊。
冲喜也好,冥婚也罢,她认了。彼时京城三月,春寒料峭。她从北疆出发时还是寒冬腊月,
五个月的路程她只用了三个月,跑死了三匹马,整个人瘦得脱了相。赶路时她不觉得累,
不觉得苦,甚至不觉得饿,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快一点,再快一点。她怕自己赶到时,
连他最后一面都见不上。可她还是没追上。进京那日,
她远远看见镇北侯府门前的白灯笼还没挂上去,
但街口的棺材铺老板正亲自带着伙计往侯府后门送东西,上好的金丝楠木,寿衣,纸钱,
一样不少。萧韵骑在马上,浑身都在发抖,分不清是冷的还是怕的。
她从马背上翻下来的时候双腿发软,几乎站不稳,牵马的缰绳从手里滑落,那匹马累极了,
就站在原处不动,打着响鼻,呼出的白气在冷风中散得很快。侯府的门房认得她。
三年前萧家还在京城时,萧韵常来侯府,沈钊那个混世魔王每次都要翻墙出去给她买糖葫芦,
回来的时候衣袍上全是灰,被侯爷追着满院子打。门房老刘头那时候还在,
每次见着萧韵都要笑着喊一声“萧姑娘来了”,然后扯着嗓子往里头传话。
可今天老刘头看见她,张了张嘴,眼眶先红了。“萧姑娘……您怎么来了?”萧韵没有回答,
她跪了下去。三月的京城地面还冻着,硬邦邦的青石板硌得膝盖生疼,她跪得笔直,
从怀里取出那份婚书,双手捧着,声音不大,却字字清晰:“萧氏韵,前来履行婚约。
”门房愣了一瞬,随即连滚带爬地跑进去传话。镇北侯府的老夫人今年六十有七,白发苍苍,
年轻时也是个刚烈性子,如今年纪大了,脾气收敛了许多,可骨子里的硬气还在。
沈钊从北疆被抬回来那天,她拄着拐杖站在二门,
看着担架上那个面色灰白、气息奄奄的长孙,拐杖在地上重重一顿,一滴泪没掉,
转头吩咐下人:“去请太医,把京城最好的大夫都请来。”可沈钊中的不是寻常的毒。
北疆战场上的毒箭,淬的是苗疆蛊毒与西域奇毒混合之物,
沈钊在战场上中箭后本可及时医治,可他当时正领兵追击敌军残部,若是停下,
那场仗就白打了。他硬撑着将敌军彻底击溃,才从马上摔下来。镇北侯的旧部当机立断,
昼夜兼程将他送回京城,路上不敢停歇,可到底耽误了最佳时机。太医说,毒素已入骨髓,
药石难医,至多还有三个月。老夫人听完,沉默了许久,然后开始张罗冲喜的事。
她不信这些,可到了这个份上,什么她都愿意试一试。
沈钊在昏迷中隐隐约约听到过祖母要给他冲喜的消息,
拼着最后一点意识说了句“不要耽误人家姑娘”,便又陷入了昏迷。可就是这一句话,
让老夫人和老侯爷都明白,这孩子是铁了心不想连累任何人。冲喜的事便搁置了。
直到萧韵跪在侯府门前。老夫人听到消息时正在佛堂念经,手里的佛珠顿了一下,
半晌没说话。旁边的嬷嬷小心地看了一眼她的神色,劝道:“老夫人,萧姑娘千里迢迢赶来,
这份心意……”“我知道。”老夫人放下佛珠,撑着膝盖站起来,腰背挺得笔直,
“我去见她。”侯府大门打开的时候,萧韵还跪在那里。三月的风吹得她衣袍猎猎作响,
她瘦了许多,颧骨都突出来了,嘴唇干裂起皮,可那双眼睛亮得惊人,
像是把所有的生命力都烧在了那一双眼睛里。老夫人走到她面前,低头看着这个姑娘。
她记得萧韵小时候的样子,圆圆的脸上总挂着笑,跟在沈钊**后面跑,沈钊爬树她也爬,
沈钊打架她就在旁边递棍子,两个人好得像一个人似的。“孩子,”老夫人蹲下来,
苍老的手握住萧韵冰凉的双手,声音有些发颤,“你可想好了?钊儿他……怕是留不住了。
”萧韵抬起头,眼眶里有泪,但没有掉下来。她将婚书递到老夫人面前,说:“老夫人,
我十五岁时父亲被外放,沈伯父想方设法想把我留下来,可萧家不能连累侯府。
退婚书是我爹写的,可那份婚书,从来都不是我爹一个人的意思,是我和沈钊两个人的。
他没有亲口对我说过‘退婚’二字,这门亲事,便不算退。”老夫人看着那份婚书,
上面的字迹已经有些模糊了,是当年老侯爷亲自写的,字字遒劲。她认得老侯爷的字,
也认得老侯爷的心意——当初结这门亲,他就是看中了萧家的风骨。“若他……救不回来呢?
”老夫人问。萧韵终于笑了,那笑容很淡,却有一种说不出的笃定:“那我就随他去。
”2红烛孤影守良人老夫人沉默了许久,最终将婚书收下,亲手将萧韵扶了起来。
成亲那日,镇北侯府没有张灯结彩,只在沈钊的院子里挂了些红绸,贴了几个喜字。
来观礼的宾客不多,都是侯府至亲,每个人的脸上都没有喜色,倒像是在参加一场葬礼。
萧韵穿着大红嫁衣,自己梳的头,自己上的妆,没有喜娘唱和,没有唢呐喧天,
她端着合卺酒走进新房时,沈钊躺在床上,面容苍白如纸,
呼吸微弱得几乎看不见胸口的起伏。她坐在床边,将合卺酒放在床头的小几上,
然后轻轻握住了沈钊的手。那只手曾经握过长枪、挽过大弓,骨节分明有力,
如今却瘦得只剩骨头,冰凉没有温度。萧韵低头看着那只手,
忍了三个月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一滴一滴砸在沈钊的手背上。她没有出声,
就那么静静地哭了一会儿,然后擦干眼泪,对昏迷中的沈钊说:“沈钊,我来了,不走了。
”新婚之夜,新郎昏迷不醒,新娘和衣躺在床边,一夜未眠。
3死生契阔终重逢第二天清晨,天光微亮,沈钊睁开了眼。他已经很久没有真正清醒过了,
意识像沉在深水里,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浮上来。入目是床帐顶上绣着的鸳鸯戏水,
他愣了一下,微微偏头,看见了满室的红色——红烛、红绸、贴在窗纸上的双喜字。
他皱了皱眉,祖母到底还是给他冲了喜。沈钊心里泛起一股说不清的苦涩,
更多的是一种深沉的愧疚。他不知道娶的是谁家的姑娘,但不管是谁,
都不该把一辈子搭在一个将死之人身上。他挣扎着想坐起来,手臂撑着床板,
浑身骨头都在叫嚣着疼,可他硬是咬着牙坐了起来。动静不大,但屏风后坐着的人听见了。
萧韵昨晚哭过之后就一直守在屏风外的软榻上,后半夜实在撑不住打了个盹,
沈钊起身的声响惊醒了她。她几乎是弹跳着站起来,绕过屏风冲进内室,
看见沈钊半靠在床头的模样,整个人愣住了。他真的醒了。她想过无数次他醒来时的场景,
可真到了这一刻,她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话都说不出来,手忙脚乱地去倒了杯温水,
端着杯子走到床边,声音都是抖的:“你……你先喝口水。”沈钊抬头看见她的那一刻,
整个人僵住了。他以为是自己在做梦。萧韵的脸瘦了,黑了,眼下青黑一片,
嘴唇上还有干裂的血痕,可那双眼睛他太熟悉了,从小到大,
那双眼睛看过他太多次——他打赢时崇拜的目光,他受伤时心疼的目光,
他胡闹时无奈的目光,他说要娶她时羞赧又笃定的目光。是萧韵。不是梦。沈钊张了张嘴,
喉咙里干涩得像塞了砂纸,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萧韵把水递到他唇边,他就着她的手喝了,
温水顺着喉咙滑下去,他才觉得整个人像是从冰水里被捞了出来,意识一点一点清明起来。
“你怎么在这里?”他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萧韵没回答这个问题,
端着空杯子转身要走,沈钊猛地抓住了她的手。那只手没什么力气,可抓得死死的,
像是怕她跑了一样。萧韵回过头,对上他的目光,那双曾经意气风发的眼睛里,此刻有惊喜,
有心疼,有千言万语,最终都化成了一种近乎卑微的小心翼翼。“你怎么瘦成这样?
”沈钊问。萧韵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她想说很多话,想说她从北疆赶了三个月的路,
想说他知不知道她有多害怕,想说她差点就来不及了,
想说她昨天看见他躺在床上毫无生气的样子时心都快碎了。可她什么都说不出来,
只是摇了摇头,用力反握住他的手。四目相对,什么都不用说,什么都懂了。
门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萧韵带来的丫鬟春草跑得飞快,一路喊着“世子醒了世子醒了”,
声音大得整个侯府都听见了。老夫人来得最快,七十岁的人了,拄着拐杖走得比年轻人还快,
身后跟着侯爷、侯夫人,还有刚从外面赶回来的沈煜。
侯爷沈崇远走进院门的时候脚步顿了一下,他深吸了一口气,
像是要把所有的不安和恐惧都压下去,然后大步迈进屋子。
当他看见沈钊坐在床上、虽然面色苍白但确实清醒着的时候,
这个在战场上杀伐果断、从没红过眼的老将军,眼眶一下子就湿了。他快速眨了几下眼,
嘴唇翕动着,最终只说了一句:“醒了就好,醒了就好。”侯夫人李氏走到床边,
伸手摸了摸沈钊的脸,又摸了摸他的额头,确认没有发烧,这才像是松了一口气。她没有哭,
只是手一直在抖,反反复复地摸着沈钊的头发,像他小时候那样。沈煜站在门口,
十五岁的少年,三个月前还是个只知道斗鸡走狗的小纨绔,如今却像是一夜之间长大了。
他看着兄长醒过来,嘴唇抿得紧紧的,眼圈红红的,硬是没让眼泪掉下来,
只是声音有点闷地说了一句:“哥,你吓死我了。”沈钊靠在床头,看着这一屋子的人,
心里涌上一股说不清的酸涩。他的目光最后落在萧韵身上,她正站在床尾,
安静地看着这一切,嘴角带着一丝淡淡的笑意,可眼底的红还没退干净。
4暗格藏信欲诀别他想说谢谢,想说对不起,想说你不该来,可这些话到了嘴边,
都觉得太轻了。沈钊醒来这件事,在整个镇北侯府掀起了巨大的波澜。太医赶来诊脉后,
捻着胡须沉吟许久,说世子体内毒素虽未清除,但生机已显,若能寻到良医,未必没有转机。
这句话像是一颗石子投入死水,在侯府上下激起了层层涟漪。老夫人当场就落了泪,
她抓着萧韵的手,颠来倒去地说着“好孩子”,翻来覆去地念着“天佑沈家”。
侯夫人李氏连夜又去了城外的寺庙还愿,跪在佛前磕了三个响头,额头都磕青了。
侯爷沈崇远则在书房里坐了一整夜,给北疆的旧部写了好几封信,
托他们寻找能解奇毒的医者。而沈钊醒来后的第一个夜晚,萧韵终于睡了一个好觉。
三个月来她几乎没有合过眼,在路上的时候是不敢睡,怕耽误行程;到了侯府是不愿睡,
怕沈钊在她睡着的时候悄无声息地走了。可今天他醒过来了,虽然还是虚弱得下不了床,
虽然太医说毒还在,可他醒过来了,他握住她的手了,他看她的眼神还和从前一样。
萧韵蜷在软榻上,裹着被子,闭上眼睛的那一刻,眼泪从眼角滑落下来,嘴角却微微上扬。
她想,老天爷还是长了眼睛的。可她不知道的是,就在同一个夜晚,
一墙之隔的沈钊也没有真正入睡。他闭着眼躺了一会儿,确认萧韵已经睡熟了,
才缓缓睁开眼睛,借着窗外透进来的月光,轻轻拉开了床头暗格的机关。
那是他书房里常用的藏东西的法子,床头的雕花木板有一块是可以活动的,
后面有一个小小的暗格。他从里面取出笔墨和两张纸,就着月光,开始写字。
第一封是给萧韵的。他写了很久,中间停下来歇了好几次,手抖得几乎握不住笔,
可他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写得极其认真。“韵儿:你见信之时,我大抵已经不在了。莫哭,
我这一生能得你如此相待,死而无憾。只是我沈钊何德何能,要你以命相陪?你还年轻,
外面的天地广阔,你从前总说想去江南看烟雨,想去蜀中吃麻辣,想去塞外看长河落日,
这些地方我都陪不了你了,但你可以自己去,或者找一个能陪你的人一起去。
我已与父亲说好,待我走后,便认你为义女,你日后便是镇北侯府的嫡**,
以侯府之女的身份出嫁,谁也不许轻看了你去。这份和离书你收好,我们虽是夫妻一场,
但我不想困住你。你该有更好的人生。沈钊绝笔。”他写完之后,将信纸折好,
又写了一份和离书,措辞公事公办,只说二人性情不合、自愿和离,萧韵的嫁妆全数归还,
另加侯府的补偿若干。他没有提冲喜的事,没有提萧韵千里奔赴的事,
甚至没有提她的好——因为他知道,这份和离书是要拿给别人看的,说得越多,
对萧韵越不利。第二封信是给父亲的,措辞更简短,只说求父亲善待萧韵,认她为义女,
日后为她寻一门好亲事,嫁妆从侯府公中出,务必丰厚,不可叫她受半点委屈。
末尾写了一句话:“儿子不孝,未能尽孝于膝下,来世再还。”他将两封信都藏回暗格,
合上木板,长长地呼出一口气,闭上眼睛。5神医现世转生机他不知道的是,
这些信后来再也没有用上。半个月后,沈煜回来了。少年风尘仆仆,衣裳上全是泥点子,
鞋子磨破了底,头发乱得像鸟窝,可他的眼睛亮得像两颗星子,一进门就大喊:“哥!
我找到人了!”他身后跟着一个白胡子老头,背着个药箱,穿着一身灰布衣裳,其貌不扬,
可那双眼睛精明得像是能看透人的五脏六腑。老头走进沈钊的房间,也不行礼,
径直坐到床边,三根手指搭上沈钊的脉,闭目诊了足足一炷香的工夫。
满屋子的人大气都不敢出。老头睁开眼睛,看了一眼沈钊,
又看了一眼满屋子紧张到极点的沈家人,慢悠悠地开了口:“能治。”就两个字,
可这两个字落在镇北侯府,不亚于一道惊雷。侯爷沈崇远猛地站了起来,椅子都被带倒了,
老夫人手中的佛珠啪嗒一声掉在地上,侯夫人李氏捂着嘴,眼泪唰地就下来了。
萧韵站在人群最后面,靠着墙,腿软得几乎站不住。她死死咬着嘴唇,拼命忍着不哭出声来,
可眼泪完全控制不住,像是决了堤一样往下淌。老头又说:“不过得遭些罪。这毒入了骨,
得刮骨才能去得干净,过程极痛,且需一月有余,每日都要清理创口,刮去新生的腐肉。
寻常人未必受得住。”沈钊靠在床头,面色平静得不像个病人。他看着那老头,
淡淡地说了一句:“来吧。”6刮骨疗毒终不负刮骨疗毒的过程,
萧韵这辈子都不愿意回想。那一个月里,沈钊的房间每天都要传出压抑的闷哼声。他不肯叫,
不肯喊,不肯让任何人看见他脆弱的样子,可那种从骨头缝里刮去毒素的疼痛,
不是人力可以忍受的。他咬着一条白布,额头上的青筋根根暴起,汗水湿透了身下的褥子,
手指死死抓着床沿,指甲嵌进木头里,留下了深深的印痕。萧韵每天都守在门外,
听见里面传来的闷哼声,她就咬着袖子哭。她不敢进去,不是怕见血,
是怕自己进去之后会忍不住求那老头停下来,可她不能,停下来沈钊就没命了。
所以她只能站在门外,听着他的声音,一遍一遍地在心里说:沈钊你撑住,沈钊你撑住。
一个月后,毒素终于清干净了。老头最后一次把脉的时候,难得地露出了一个笑容,
对沈钊说:“年轻人,你这条命,捡回来了。”沈钊瘦得只剩一把骨头,
脸色苍白得近乎透明,可那双眼睛重新有了光。他第一反应不是高兴,
而是转头看向门口——萧韵站在那里,眼睛肿得像核桃,嘴唇上全是自己咬出来的血痕,
看见他望过来,她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哭得像个三岁的孩子。
沈钊朝她伸出手,声音沙哑:“过来。”萧韵扑过去,抱着他的胳膊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鼻涕眼泪糊了一脸,
翻来覆去地念叨着“你吓死我了”“你知不知道我有多害怕”“你要是敢死了我跟你没完”。
沈钊被她摇得伤口疼,可他没有推开她,只是用那只还没什么力气的手,
一下一下地拍着她的背,像哄小孩一样。屋外头,老夫人站在廊下,
看着院子里抽了新芽的老槐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侯爷沈崇远站在她身后,沉默良久,
忽然开口说:“母亲,我想去北疆。”老夫人没有回头,只是淡淡地问:“去做什么?
”“提亲。”沈崇远的声音有些发紧,“萧家那孩子,我们欠她一个正正经经的婚礼。
”老夫人终于笑了,笑容里带着泪:“是该去。
”7凤冠霞帔定此生沈钊的身体恢复得比所有人预想的都要快。半年之后,
他已经能下地走路,能骑马,能拉弓,虽然还比不上从前十成的功力,但太医说,再养养,
就能恢复如初。这半年里,萧韵一直陪在他身边。
沈钊一开始还端着那副“我要放你走”的架子,写了和离书藏在暗格,
还总跟萧韵说什么“你还年轻”“外面的天地广阔”之类的话,被萧韵一个枕头砸在脸上,
骂了一句:“沈钊你是不是脑子坏了?我跑了三个月来嫁你,你就跟我说这个?
”沈钊被砸得一愣,随即笑了。那是他醒来之后第一次笑得那么舒展,眉眼弯弯的,
像是冰雪消融,又像是北疆春日里终于破土而出的第一株草。他伸手把萧韵拉进怀里,
下巴抵着她的头顶,声音低沉而温柔:“我舍不得你走,可我怕你以后后悔。
”萧韵把脸埋在他胸口,闷闷地说:“我萧韵做事,从不后悔。”半年后,
沈崇远带着侯夫人李氏,一路北上,到了北疆萧家。萧韵的父亲萧远山接到消息的时候,
正在书房里处理公文。他在北疆这些年,
从一个文弱的京官变成了一个皮肤黝黑、手掌粗糙的边疆官吏,可骨子里的文人风骨没变,
听见镇北侯亲自来提亲,他拿着公文的手顿了一下,抬头看着传话的小厮,好半天没说话。
萧夫人从内室出来,眼圈红红的,手里攥着一封信——是萧韵半个月前写来的,
信里说沈钊身体已大好,说侯府待她极好,说她想嫁给沈钊,不是冲喜,不是冥婚,
是真的想嫁。萧夫人出身江南书香门第,娘家姓林,父亲林正清曾是翰林院侍读学士,
母亲早逝,她自幼在祖父膝下长大,熟读经史,写得一手好字,更难得的是性情坚韧通达。
当年萧远山被外放北疆,京城里多少人劝她留在娘家,不必跟着去那苦寒之地受苦。
她只回了一句:“我嫁的是萧远山这个人,不是京城的繁华。”此后十余年,
她在北疆操持家务,教养儿女,从未有过半句怨言。萧韵那股子千里奔赴的执拗劲儿,
一半像父亲的重情重义,另一半便来自母亲骨子里的倔强。此刻她攥着女儿的信,眼眶泛红,
声音却稳得很:“老爷,韵儿她……是真的想好了。”萧远山沉默了很久,最终放下公文,
站起身,整了整衣冠,大步往外走。
走到门口时听到萧夫人说:“去把我娘留下的那套凤冠霞帔找出来,当初我出嫁时穿的那套,
我一直留着。”萧远山愣了一下,随即笑了。那是她岳母的嫁衣,夫人出嫁时岳母已经过世,
她穿着那套衣裳从林家出门,一路红妆十里,嫁进了萧家。如今女儿要出嫁了,
是该穿这套的。婚礼是在北疆办的。没有京城侯府的排场,没有满堂的达官贵人,
只有北疆湛蓝的天、辽阔的地,和边关将士们最质朴的祝福。沈钊穿着大红喜服,
虽然清瘦了些,但身姿挺拔如松,眉目间的英气比从前更甚。他站在萧家门口,
等着萧韵出来。门开的那一刻,沈钊的眼睛亮了起来。萧韵穿着那套凤冠霞帔,
红盖头还没盖上,她抬头看见沈钊站在日光下,一身红衣衬得他面如冠玉,嘴角噙着笑,
正一瞬不瞬地看着她。她忽然就红了脸,想起他们第一次见面时,
她还是个扎着双丫髻的小丫头,他是侯府那个无法无天的小霸王,上来就扯她的辫子,
把她扯哭了,又笨手笨脚地给她擦眼泪,说“你别哭了,我娶你还不成吗”。
那时候谁也没当真,可谁知道,这一路走来,竟然真的走到了这一步。沈钊走到她面前,
没有用红绸,直接伸出了手。萧韵看着那只手,骨节分明,指腹有薄薄的茧,
是握枪握出来的。这只手曾经握过她的,在她最绝望的时候,在她跪在侯府门前的时候,
在她守在他床边听他微弱呼吸的时候。如今这只手稳稳地伸在她面前,掌心向上,
干燥而温暖。她把手放了上去。沈钊握住她的手,微微用力,将她拉到自己身边,
低头在她耳边轻声说了一句:“萧韵,这次是真的娶你了。”萧韵笑着瞪了他一眼,
眼眶却是红的。北疆的风沙大,吹得红盖头猎猎作响,沈钊干脆把盖头掀了,
直接牵着萧韵的手走过长长的红毯。宾客们哄堂大笑,有老兵吹着口哨起哄,
有将官拍着桌子叫好,气氛热闹得像过年。侯夫人李氏在席上坐着,看着这一幕,
笑着摇了摇头,对身边的侯爷说:“这孩子,成亲都不按规矩来。
”侯爷沈崇远难得地露出了笑容,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说了句:“这才是他。”婚礼后,
沈钊和萧韵又在京城办了一场,是老夫人坚持要办的。她说,北疆的婚礼是给你们俩自己的,
京城的婚礼是给天下人看的,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
萧家姑娘是我们镇北侯府明媒正娶的世子妃。萧韵听了这话,鼻子一酸,差点又哭了。
老夫人拉着她的手,拍着她的手背说:“孩子,当初你在侯府门口跪着的时候,
我就跟自己说,这个孙媳妇,我认定了。”京城的婚礼办得极尽隆重,十里红妆,锣鼓喧天,
满京城的人都来看热闹。萧韵坐在花轿里,听着外面的喧闹声,
忽然想起三个月前她骑马进京时的样子——那时候她浑身是土,狼狈不堪,跪在侯府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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