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嘉尔尔的小说《她是我老婆,但我假装不认识她》全文阅读

短篇言情题材小说《她是我老婆,但我假装不认识她》是最近很多书迷都在追读的,该书以林念禾陆斯珩为主角,主要讲述的内容有:”林念禾在晚饭桌上说。林妈妈筷子掉了。林爸爸呛了一口汤。“……你说什么?”林妈妈瞪大眼睛。“我说我想相亲。你不是一直催我………

短篇言情题材小说《她是我老婆,但我假装不认识她》是最近很多书迷都在追读的,该书以林念禾陆斯珩为主角,主要讲述的内容有:”林念禾在晚饭桌上说。林妈妈筷子掉了。林爸爸呛了一口汤。“……你说什么?”林妈妈瞪大眼睛。“我说我想相亲。你不是一直催我……

1凌晨两点,江城机场国际到达厅。林念禾拖着行李箱走出来,长发随意扎在脑后,

卫衣帽子压住半张脸,整个人透着一股长途飞行后的倦怠。她低头看手机,

屏幕上是三小时前导师发来的消息:“林,你在中国的这段日子,有任何需要随时联系我。

你是我最优秀的学生,我会给你写最好的推荐信。”她把消息划掉,打开另一个对话框。

备注名:陆斯珩。消息停留在四个月前。林念禾:我拿到学位了,准备回国。陆斯珩:好。

就一个字。好。四个月,一个字。林念禾盯着屏幕看了五秒,锁屏,把手机塞进口袋。

她和陆斯珩认识二十三年。两家住对门,从幼儿园到高中都是同班同学,

高考那年她考上了北京的大学,他考上了上海的大学,两个人第一次分开。

然后她去了美国读研,他留在上海工作。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没有告白,没有在一起,

没有任何超越“青梅竹马”的越界行为。她甚至不确定他喜不喜欢她。

虽然全世界都觉得他们是一对。“你俩真的没在一起?”大学室友第三次确认的时候,

表情像听到了什么惊天大新闻。“没有。”“那他为什么每个月都给你寄东西?

上次是暖手宝,上上次是围巾,上上上次是你爱吃的桂花糕——从上海寄到北京,

桂花糕都馊了好吗?”“因为他……”林念禾顿了顿,“他就是那种人。对谁都好。

”室友翻了个白眼:“得了吧,他对谁都好?上次我们去他学校找你,

他看我们的眼神跟看空气一样,全程就只跟你说话。”“他社恐。”“他社恐个屁,

他在他们学院做学生会主席,天天台上演讲。”林念禾不说话了。她不是不知道。

她只是不敢确认。因为万一确认了,万一她搞错了,那二十三年的关系就全完了。她输不起。

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假装不知道。不知道他每个月寄东西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他每年生日卡上写的“生日快乐”为什么比别人的多一个逗号,

不知道他看她的时候为什么眼神会变软。不知道,就不用面对。但现在她回来了。

带着一个硕士学位,一封推荐信,和一颗揣了二十三年、不知道该怎么办的心。接机口,

林念禾拖着行李箱走出去,目光在人群中扫了一圈。没人接她。她没告诉任何人她今天回来,

连爸妈都不知道。她想先找个酒店住下,明天再坐高铁回江城。“林念禾。”她脚步一顿。

这个声音。她转头。陆斯珩站在接机口最外侧,穿着一件黑色大衣,围着深灰色围巾,

手里拿着一杯热饮。他就站在那里,像一棵种错了地方的树,安静、挺拔,

和周围嘈杂的人群格格不入。四个月没见,他好像又瘦了一点,下颌线更锋利了,

眉眼依旧深邃冷淡,嘴唇薄而干燥。

但他的眼睛——那双她看了二十三年的眼睛——在看到她的瞬间,亮了一下。很短暂,

短暂到她差点以为是灯光的反射。“你怎么——”她的声音卡在喉咙里。“你导师告诉我的。

”他走过来,很自然地接过她的行李箱,“她说你今晚到。”“……你认识我导师?

”“不认识。她给我发的邮件。”林念禾愣住了。她的导师,一个五十多岁的美国教授,

怎么会知道陆斯珩的邮箱?除非——“你什么时候联系她的?”“你走之前。

”陆斯珩把热饮递给她,“先喝点东西,你嘴唇干。”林念禾低头看手里的热饮,

是她最爱的热可可,上面还有一层奶盖。江城机场的便利店没有这个牌子。

他是从市区带过来的。“你等了多久?”她问。“不久。”“陆斯珩。”“……两个小时。

”他顿了顿,“航班晚点了四十分钟。”两个小时。凌晨十二点到两点,

他在接机口站了两个小时,就为了给她一杯热可可。林念禾鼻子酸了一下,低头喝了一口。

可可已经不是很烫了,但还是很甜。“走吧。”陆斯珩推着行李箱往前走,“车在外面。

”“车?你开车来的?从江城到机场要三个小时——”“嗯。

”“那你回去还要开三个小时——”“嗯。”“你明天不上班吗?”“请假了。

”林念禾跟在后面,看着他的背影,突然很想冲上去从后面抱住他。但她没有。

她只是加快了脚步,走到他旁边,和他并肩。“谢谢你来接我。”她说。“不用谢。

”“我是认真的。”“我也是认真的。”他偏头看了她一眼,目光落在她脸上,停了一秒,

然后移开,“不用谢。”车上,林念禾坐在副驾驶,空调暖风开得很足,

她整个人被热气包裹着,眼皮越来越沉。“睡一会儿。”陆斯珩说,“到了叫你。

”“你不困吗?”“不困。”“你骗人,你从大学开始就有熬夜的毛病——”“林念禾。

”他打断她,“睡觉。”她瘪了瘪嘴,把座椅放低,缩进大衣里。车里很安静,

只有空调的嗡嗡声和轮胎碾过路面的声音。她闭上眼睛,意识开始模糊。在半梦半醒之间,

她感觉到车停了。不是到了,是红灯。

然后她感觉到一个很轻的重量落在她身上——是他把自己的大衣盖在了她身上。

他的大衣有他身上那种清冷的气息,像冬天的松木,像下雪之后的空气。她把脸埋进衣领里,

偷偷吸了一口气。陆斯珩。她闻了二十三年的味道。这次,她没有睡着。她闭着眼睛,

听着他的呼吸,感受着每一次刹车和加速。车开了三个小时,他一共看了她十七次。她数的。

2车停在江城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林念禾假装刚睡醒,揉着眼睛坐起来,

发现身上除了他的大衣,还多了一条毯子。“哪来的毯子?”“后备箱拿的。

”“你后备箱为什么会有毯子?”“以备不时之需。”林念禾看了他一眼,没再问。

但她知道,这条毯子是新的,标签还在上面。他是专门买的。“送你回家?”陆斯珩问。

“嗯……等等。”林念禾看了一眼手机,“我爸发消息说他们今天不在家,去我外婆家了。

”“那你钥匙带了吗?”“……没有。”陆斯珩沉默了两秒。“去我那儿。”他说,

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林念禾的心跳漏了一拍。“去你那儿?”“嗯。

我那儿有客房。”“哦。”她低下头,假装在系安全带,“好。

”陆斯珩住在江城新区的一栋公寓里,二十八楼,两室一厅。房子很干净,

干净到几乎没有人气。客厅只有一张灰色沙发、一个茶几、一台电视。书架上全是书,

医学类和法律类各占一半——他是律师,专攻医疗纠纷。厨房一尘不染,

冰箱里只有矿泉水、鸡蛋和几盒牛奶。“你平时不做饭?”林念禾打开冰箱,皱了皱眉。

“没时间。”“你以前不是会做饭吗?”“那是给你做的。”林念禾关冰箱的手顿了一下。

空气安静了三秒。“我的意思是——”陆斯珩的声音从客厅传来,依旧平淡,

“以前你在的时候,做饭比较有意义。一个人做没意思。”林念禾站在厨房里,背对着他,

嘴角翘了起来。“客房在右边。”陆斯珩说,“床单是新换的,洗漱用品在浴室柜子里,

都是你用的那个牌子。”她转头看他:“你怎么知道我用的什么牌子?

”“你在美国的时候发过朋友圈。”“我什么时候——”她打开自己的朋友圈,翻了很久。

三个月前,她发了一张超市购物车的照片,配文:“终于找到了这个牌子的洗发水,感动哭。

”照片里,购物车满满当当,洗发水只占了右下角一个小角落。他看到了。他记住了。

林念禾把手机按在胸口,深吸了一口气。陆斯珩,你到底什么意思?但她没问。

她只是说了一声“谢谢”,然后走进了客房。客房收拾得很整齐,床单是浅蓝色的,

枕头旁边放着一只柴犬玩偶。她拿起来看了看,发现这只柴犬和她小时候丢的那只一模一样。

那是她八岁生日的时候,陆斯珩送她的礼物。她走哪带哪,十二岁那年弄丢了,哭了好几天。

“这只——”她走出客房,举着柴犬问他。“网上买的。”他坐在沙发上翻文件,头也没抬,

“你那个不是丢了吗。”“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你哭了三天。”他翻了一页文件,

“我耳朵疼。”林念禾笑了。她把柴犬抱在怀里,下巴搁在它头上,看着他翻文件的样子。

他工作的时候很专注,眉头微蹙,手指修长,翻页的动作干净利落。

他今天穿了一件黑色高领毛衣,衬得脖子修长,下颌线锋利得像刀削。他瘦了。

比四个月前瘦了很多。“陆斯珩。”“嗯。”“你是不是没好好吃饭?

”他翻页的动作停了一下。“吃了。”“你骗人。你以前就骗我说吃了,

其实根本没吃——”“林念禾。”他放下文件,抬头看她,“你能不能别一回来就管我?

”林念禾愣了一下。他的语气不凶,甚至很平静,但话里的意思像一盆冷水,

浇得她心里一凉。“我没有管你。”她小声说,“我就是……”就是关心你。就是喜欢你。

就是不知道怎么表达。“算了。”她转身回了客房,关上门,把柴犬抱紧。门外安静了很久。

然后她听到他站起来的声音,脚步声走到客房门口,停住。“林念禾。”“嗯。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知道。”又安静了一会儿。“我吃得不规律。”他说,

声音隔着门板传过来,闷闷的,“但没有不吃饭。你说过的,胃病会疼。我没让自己疼。

”林念禾把脸埋进柴犬的脑袋里,眼泪无声地掉下来。他记得。她说的每一句话,他都记得。

“知道了。”她说,声音尽量平稳,“你去忙吧。”脚步声没有离开。

“还有——”他的声音更低了一些,“欢迎回来。”林念禾抱着柴犬,在门这边,哭成了狗。

3林念禾回国后的第一周,没有急着找工作,也没有急着回家。她爸妈还在外婆家,

她一个人待在陆斯珩的公寓里,过着一种奇异的、介于客人和家人之间的生活。

早上她起床的时候,陆斯珩已经出门了。餐桌上放着早餐——通常是粥和包子,

旁边压着一张便利贴。“微波炉热两分钟。”中午她会出门逛逛,

熟悉一下这个四年没回来的城市。江城变化很大,新开了很多商场,也拆了很多老建筑。

但陆斯珩公寓楼下的那家馄饨店还在,老板都认识她了。“小陆的女朋友吧?好久没见了!

”“我不是——”“还是老样子,不要葱多放虾皮对吧?”“……对。”老板笑了笑,

转身去煮馄饨。林念禾站在店门口,突然想起来——她从来不在外面吃馄饨,

因为外面的馄饨总是放葱,她不吃葱。但陆斯珩知道。他每次带她吃馄饨,

都会跟老板说:“不要葱,多放虾皮。”他已经说到老板都记住了。晚上陆斯珩下班回来,

通常已经八九点了。林念禾会在客厅看书或者看电视,听到门锁转动的声音,

会下意识地坐直。“回来了?”“嗯。”“吃了吗?”“吃了。”“吃的什么?

”“……食堂。”“你又骗人。”林念禾站起来,走进厨房,“我给你留了饭。

”她打开微波炉,里面是一盘糖醋排骨和一碗米饭。陆斯珩站在厨房门口,看着那盘排骨,

沉默了三秒。“你做的?”“嗯。可能不太好吃,你将就一下。”他走过去,拿起筷子,

夹了一块排骨放进嘴里。“好吃。”他说。“真的?你别骗我——”“真的。”他低头吃饭,

刘海垂下来挡住眼睛,“很好吃。”林念禾靠在冰箱上,看着他吃饭的样子。他吃饭很安静,

一口一口,不急不慢,但每一口都吃得很认真。她突然觉得,这个画面她可以看一辈子。

“陆斯珩。”“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一直不回来,你会怎么样?

”他的筷子停在半空。空气安静了很久。“没想过。”他说,然后把那块排骨放进嘴里,

咀嚼,吞咽。“为什么没想过?”“因为你会回来。”“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走之前说过。”林念禾愣了一下。她想起来了。出国前一天,她站在他家门口,

说了一句:“我就去读个书,读完就回来。”她说得很随意,像在说“我去买个菜就回来”。

他当时站在门里面,点了点头,说:“好。”就一个字。好。“万一我不回来了呢?

”她追问,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就是很想从他嘴里听到点什么。陆斯珩放下筷子,转头看她。

他的眼睛在厨房暖黄色的灯光下显得很深,瞳孔里映着她的倒影。“你会回来的。”他说,

语气笃定得像在法庭上陈述事实。“为什么这么肯定?”“因为你喜欢吃糖醋排骨,

但你在美国四年都没学会做。”“……这有什么关系?

”“你在美国做的第一顿饭发过朋友圈,是番茄炒蛋。第二顿是炒青菜。第三顿是煮泡面。

之后你再也没发过做饭的朋友圈。”他顿了顿,“你不会做糖醋排骨,

所以你肯定会回来吃我做的。”林念禾目瞪口呆。“你——你把我所有的朋友圈都翻了一遍?

”“不用翻。”他说,“我都记得。”林念禾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的心脏跳得太快了,快到她能听到血液在耳朵里轰鸣。

“陆斯珩——”“排骨凉了就不好吃了。”他重新拿起筷子,低头吃饭,“你也吃点。

”他夹了一块排骨,递到她嘴边。林念禾看着那块排骨,看着他低垂的眉眼,张开了嘴。

排骨很好吃,甜咸适中,肉质酥烂,是她吃了二十多年的味道。但她尝到的不是排骨的味道。

是某种她不敢命名的东西的味道。4林念禾在陆斯珩家住了一周之后,她爸妈终于回来了。

“你这孩子,回来也不提前说一声!”林妈妈在电话里又气又心疼,“在时珩家住了一周?

你没给人家添麻烦吧?”“没有,他很忙,白天都不在。”“那也不行,快回来,

妈给你做好吃的。”林念禾挂了电话,开始收拾行李。她把自己的东西——其实也没多少,

就是几件换洗衣服和那只柴犬玩偶——装进背包里。走出客房的时候,

她发现陆斯珩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站在客厅里,手里拿着一把钥匙。“你要走了?

”他问。“嗯,我妈回来了。”“哦。”他把钥匙放在茶几上。“这是——”“我家的钥匙。

”他说,“给你。”林念禾看着那把钥匙,想起了很多年前。那时候她上高中,他去上大学,

走之前也给了她一把钥匙。“为什么给我?”“万一你爸妈不在家,你有个地方待。

”“我可以去住酒店——”“酒店不安全。”“江城治安很好——”“林念禾。”他看着她,

目光平静但不容拒绝,“拿着。”她拿起了钥匙。钥匙冰冰凉凉的,攥在手心里,

像一个小小的承诺。“那我走了。”她站在门口,背好背包。“我送你。”“不用,

就隔壁楼——”“我送你。”他拿起外套,跟她一起出了门。

两栋楼之间只隔了一条窄窄的通道,走路不到两分钟。但这两分钟里,谁都没说话。

到了她家门口,林念禾按了门铃,转头看他。“谢谢你,这段时间。”“不用谢。

”“还有——谢谢你来接我。”“说了不用谢。”“还有——”她深吸了一口气,

“我很高兴回来。”陆斯珩看着她,嘴角动了一下。不是笑,但比笑更让林念禾心动。

那是一种很柔软的表情,像冰块下面融化的第一层水。“我知道。”他说。然后他转身走了。

林念禾站在家门口,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楼梯口,攥紧了手里的钥匙。

她突然想起来——他上次给她钥匙的时候,说的是“帮我看家”。这次他说的是“给你”。

没有理由,没有借口。就是“给你”。5回国后的第三周,

林念禾找到了一份工作——江城大学医学院的科研助理。不是她最理想的职位,但胜在稳定,

而且离陆斯珩的律所很近,走路十分钟。她没有刻意选这份工作,但面试通过之后,

她站在医学院大楼门口,打开地图搜了一下陆斯珩的律所,发现距离只有八百米。

她站在三月的阳光里,对着手机屏幕笑了很久。然后她给他发了一条消息。

林念禾:我找到工作了,在江城大学医学院。陆斯珩:恭喜。林念禾:你猜在哪?

陆斯珩:医学院。林念禾:我是说具**置,在湖滨路上。陆斯珩:哦。

陆斯珩:那离我律所很近。林念禾盯着屏幕,心跳加速。她知道他在想什么。

她希望他在想什么。林念禾:是啊,好巧。陆斯珩:嗯,好巧。两个“好巧”,隔着屏幕,

谁都不肯多说一个字。但林念禾知道,这不是巧合。江城大学医学院的科研助理岗位,

要求很高,竞争很大。她一个刚从国外回来的硕士,没有关系没有背景,凭什么被录取?

她查了一下面试官的名单,发现其中一个评审是陆斯珩的大学同学。她没有问他。

但她在心里,已经把这件事记下了。上班第一天,林念禾在办公桌上发现了一杯热可可。

杯子上贴着一张便利贴:“新工作顺利。”没有署名。但那个字迹她认识——陆斯珩的字,

横平竖直,像他这个人一样规整。她拿起热可可,喝了一口。还是温的。

他是算好了时间送来的。“念禾,你男朋友送的?”同事探头看了一眼,满脸羡慕。

“不是男朋友。”“那是什么?”林念禾想了想,说:“是邻居。

”同事的表情一言难尽:“邻居大清早给你送热可可?你家邻居还缺邻居吗?”林念禾笑了,

没解释。她不知道怎么解释。解释她和陆斯珩之间的关系,比解释任何一个科研课题都难。

6回国后的第一个月,林念禾做了一个决定。她要去相亲。不是真的想相亲,

是想试探陆斯珩。她知道这个想法很幼稚,也知道可能会玩火,但她受够了。二十三年了。

她从一岁认识他,从五岁开始喜欢他——当然那时候她不知道那是喜欢,

她只知道她想跟时珩哥哥在一起,想永远跟他在一起。十五岁的时候她确定了自己喜欢他,

但她不敢说。十八岁的时候她想说,但他考去了上海。二十二岁的时候她鼓起勇气想告白,

但她拿到了美国的offer。她总是差一步。总是差一点点勇气,差一点点时机,

差一句“我喜欢你”。现在她二十五岁了,她不想再等了。

但她也不想直接告白——万一他拒绝,她连邻居都做不成。所以她需要一个借口,

一个让他不得不表态的借口。相亲,就是那个借口。“妈,我想相亲。

”林念禾在晚饭桌上说。林妈妈筷子掉了。林爸爸呛了一口汤。“……你说什么?

”林妈妈瞪大眼睛。“我说我想相亲。你不是一直催我找对象吗?”“我是催你找对象,

但你不是——”林妈妈欲言又止,看了一眼林爸爸。林爸爸清了清嗓子:“你不是有时珩吗?

”“陆斯珩是邻居,又不是男朋友。”“你们不是——”“不是什么都不是。

”林念禾低头扒饭,“就是邻居,就是青梅竹马,仅此而已。”林妈妈和林爸爸对视了一眼,

两个人的表情都很微妙。“行吧。”林妈妈说,“你王阿姨家的儿子,比你大两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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