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生活类型的小说大同小异,《妻子无情,我被逼疯后你才后悔》这本书让人眼前一亮,刘牧林知音的故事脉络清晰,一别两款的文笔潇洒,结构严谨,写的很好,值得推荐。主要讲的是:就是一个男人提起自己老婆时该有的那种笑,带着点骄傲,又带着点宠溺。老黄不知道的是,上一次林知音夸他做的饭好吃,已经是半年………
都市生活类型的小说大同小异,《妻子无情,我被逼疯后你才后悔》这本书让人眼前一亮,刘牧林知音的故事脉络清晰,一别两款的文笔潇洒,结构严谨,写的很好,值得推荐。主要讲的是:就是一个男人提起自己老婆时该有的那种笑,带着点骄傲,又带着点宠溺。老黄不知道的是,上一次林知音夸他做的饭好吃,已经是半年……
凌晨四点半。
天还黑着。
刘牧翻身下床的动作很轻,常年练出来的,重心压低,脚落地没声。
运动裤和T恤搭在床尾椅背上,他摸黑穿好,回头看了一眼。
林知音朝里侧睡着,呼吸均匀,被子蹬到了腰下面。
他走过去把被子拉上来,盖好。
手在空中停了两秒,缩回来了。
以前他会弯腰亲一下她额头再走。
现在不了。
他怕她醒来皱眉头,那种“你干嘛?”的皱眉。
林知音翻了个身,把被子裹紧,嘴里含混地嘟囔了一句什么。
但是却没醒。
……
半山公园路灯昏黄,而且天还黑着,公园里没有人。
从入口到半山腰是一条已经踩秃了的土路。
这条路刘牧跑了三四年,哪里有台阶、哪里有坎、哪里转弯比较急,全在他的记忆里。
两公里慢跑热身,到银杏树下正好微微出汗。
老银杏很粗,两个人合抱不过来,树皮开裂,根部已经被踩得瓷实。
这是刘牧踩的,四年了,每天清晨都来。
他练拳时都会脱去上衣。
他一米八五的个子,七十八公斤,没有一丝赘肉。
身上穿着衣服时显不出什么,但脱了衣服,从肩到腰的肌肉线条分明。
背上遍布疤痕,长短不一,最长的一条从左肩胛骨斜到右后腰,像一条蜈蚣趴在背脊上。
所以,他从来不在人前脱上衣,这也是为什么他会四点多就来公园练拳。
刘牧在树前站定,双脚开立,与肩同宽。
沉肩坠肘,气沉丹田。
通背拳。
这套拳是他爸教的。
刘大山年轻的时候曾专门找人学过,通背拳打了三十年。
刘牧六岁开始跟着学,学了两年,他爸就没了。
剩下的十八年,全靠张大山手抄的拳谱,他自己摸索着练。
通背拳讲究一个“放长击远”,出手像甩鞭子,整条手臂从肩关节到指尖走一条直线,力量从后背发出来,过肩膀、过肘、过腕,最后炸在掌根上。
第一掌拍在树干上。
砰。
树冠晃了一下,几片银杏落下来。
第二掌。
树皮炸开一道缝,裂口处露出淡黄色的木质层。
第三掌、第四掌、第五掌,掌风把周围的落叶卷起来,在他身子周围打转。
晨雾被他劈出来的气流扯开又合上,缠在树干间散不开。
打到第三十掌的时候他停了。
右手手背的关节处蹭破了皮,血珠细细密密地冒出来,跟树皮上的裂纹颜色差不多。
他低头看了一眼,不是不疼,是不想停。
但今天差不多了。
收势的时候,他的呼吸比刚跑完两公里时还要粗。
不是累,是梦里的画面又冒出来了,林知音说“他就是个废物”的表情,总在脑子里挥之不去。
五点五十。
回家。
下山的路上,他从裤兜里掏出来打火机,在指间旋转。
……
六点到家。
厨房。
两个鸡蛋磕进平底锅,蛋白边缘起泡翻卷。
牛奶倒进两个杯子,微波炉转了一分三十秒。
荷包蛋装盘,牛奶摆好,筷子碗勺归位。
六点半。
主卧的门准时打开。
林知音穿戴整齐,深灰色的套装把腰线收得很窄,头发盘在脑后,耳环是他去年生日送的银耳钉,他记得价格,五十八块,拼多多拼的。
她可能不知道,也可能知道但不在乎。
她正低头看着手机屏幕,嘴角带着一抹淡淡的笑意,“你先点着,我马上就到。”
说完才抬头看了一眼桌上的早餐,眼神有些复杂,“你自己吃吧,我来不及了。”
她边说边往玄关走。
“砰。”
门关上了。
刘牧自嘲一笑。
一年前不是这样的。
一年前,哪怕有任何事,她也会坐在桌前把那杯牛奶喝完。
有时候赶时间,她会端着牛奶杯站在玄关,一边穿鞋一边喝,喝完把杯子递给他,说“老公我爱你”。
那个时候她眼里满是爱意。
他记得很清楚,是从去年开始,这个习惯消失了”
这种变化不是忽然断掉的,是慢慢消失的,跟洗了太多次的T恤一个道理,每次褪一点,等你反应过来,已经面目全非。
他端起那两个荷包蛋。
蛋黄还在冒热气,煎得刚刚好,表面一层焦壳底下是半流质的溏心。
刘牧把她那份荷包蛋夹到自己盘子里。
他低声自语:“**不吃,我吃。”
吃完饭,刘牧换上保安制服,扣子扣到最上面一颗。
出门前他在玄关镜子里看了自己一眼。
面容端正,但疲。
眼底发青。
二十六岁的人看着有三十多。
但无所谓了。
林氏集团在江城中心商务区,三十二层的写字楼。
刘牧就是公司的保安队长。
老婆公司的保安队长。
当初是林知音安排的,她说:“你也别闲着,来公司上班吧,虽然学历不够,但公司正好缺个保安队长”。
陈牧没有反对,当时就答应了。
写字楼一层大厅,地面是浅灰色的大理石,每天早上保洁阿姨拖得能照见人影。
前台小周坐在接待台后面对着小镜子补口红,唇膏是正红色的,衬得她的牙特别白。
“刘队早!”
他点了点头。
保安室在大厅右侧的拐角处,推门进去,一股瓜子味、臭脚丫子味,反正很难闻,但陈牧已经习惯了。
老张脚搭在桌子上,磕着瓜子手机外放着一段魔性的短视频BGM。
“牧哥来了。”
老张三十六七岁,但知道陈牧是总裁老公,陈牧刚来那天就叫牧哥。
他把脚放下来,椅子吱呀响了一声,“牧哥,你今天脸色不好看啊。”
“昨晚没睡好。”
“失眠?你才二十六,虽然年轻,但也要注意节制啊。”
“滚,闲着没事就去巡逻。”
刘牧边说边拉开抽屉翻东西,里面塞着签到表、巡逻记录本和一沓用橡皮筋捆着的快递单。
他把打火机搁在桌角,打火机和保安室的桌子一个色系,都他妈旧。
老张凑过来,手机都快怼到他脸上了。
“牧哥,你老婆又上热搜了。”
屏幕上是一篇本地媒体的推送,标题写着“江城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评选揭晓”,配了九宫格图片。
林知音排在第三位,照片是正式的商业肖像照。
白西装,头发放下来,下巴微抬,对着镜头笑,那双眼睛很亮,嘴角的笑容恰到好处。。
“排第三,牛不牛?啧啧。”老张嗑了颗瓜子,壳吐在桌上,“那照片拍得,真上相。”
刘牧凑近看了一眼。
“她本来就好看。”
老张斜眼看他:“牧哥,你这媳妇奴当得挺彻底啊。”
“有什么不好的。”
老张压低声音,递过来一根烟:“牧哥,说句掏心窝子的,林总这飞得太高了,咱哥几个在下面看着都替你捏把汗。”
“说真的,你就一点不担心?林总这么漂亮又有钱,你真……”
“有什么不放心的,她是我老婆。”刘牧直接打断。
“那倒也是……”
他又看了一眼照片里的林知音,放大了拖了拖。
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多看两眼。
她在他手机相册里的照片不多,林知音不喜欢合影。
“牧哥?”
老张叫了一声。
“怎么了?”
刘牧习惯性地扫了一眼窗外,大厦正门口的停车场一览无余。
左边三排是普通员工的车位,右边第一个是总裁专用。
紧挨着总裁车位的那个位置,半年前还是空的。
一辆白色保时捷卡宴正缓缓倒进那个车位。
这辆车他认识,是林知音给她的好学弟季然买的。
而且,还是林知音让他去刷的卡。
他当时心里很是不满,自己的老公现在还没一辆车,却给一个学弟买车,刘牧一时接受不了。
所以,他直截了当的问了她。
可林知音的回答却让他感到心寒。
“他是我在大学时最好的朋友,也是我学弟,现在遇到困难了,帮一帮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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