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时雨姜云舟是一位普通的年轻人,直到他发现了一本神秘的日记本,这成为了他命运的转折点。在追不上鱼的水的小说《七零亲爸入赘后,我成学霸团宠!》中,沈时雨姜云舟被卷入了一个充满谜团和危险的事件之中。他将面临无数的挑战和敌人的追击,揭开隐藏在阴影中的真相。这部现代言情小说扣人心弦,以紧凑的情节和精彩的描写
沈时雨姜云舟是一位普通的年轻人,直到他发现了一本神秘的日记本,这成为了他命运的转折点。在追不上鱼的水的小说《七零亲爸入赘后,我成学霸团宠!》中,沈时雨姜云舟被卷入了一个充满谜团和危险的事件之中。他将面临无数的挑战和敌人的追击,揭开隐藏在阴影中的真相。这部现代言情小说扣人心弦,以紧凑的情节和精彩的描写令读者着迷,“收拾好了,两个大包袱。”沈怀瑾说着,转身进屋把两个包袱连拖带拽地弄出来。林大海一……。
大队长坐在院子里和两个儿子商量着关于晒干的粮食的事,就看到门口走进来的沈怀瑾。
“沈怀瑾,怎么了?”
瞟到沈怀瑾手里的东西,眼神微闪。
“怀瑾。”
“沈大哥。”
杨铁生,杨铜生两兄弟也看到了沈怀瑾手里的东西,心想这也不年不节的,怎么又拿东西来了。
“大队长,今天我去公社了,正好买了瓶酒和烟叶,想着你的烟叶估计也没多少了,特意给你带来的。”
沈怀瑾把烟叶和酒以及一包麻花放在院子里的椅子上。
“你这来都来,还拿啥东西啊。”
大队长摆手:“等会你拿走啊,我可不要。”
沈怀瑾笑着在大队长的手势下坐下来:“这又不贵,主要还是想着您没少关照我,我再不知道感恩那不是成白眼狼了吗。”
“哈哈哈,你这孩子,会说话。”
大队长望着沈怀瑾,心想,这个沈知青哪哪都好,就是太懒了,要不然连个媳妇都领不住。
啧了一声,眼角瞄到了在厨房门口往这里偷偷看着的二闺女,心里一动,不过随即就打消了念头。
自家闺女长啥样自己还是有数的,黑不溜秋的,沈怀瑾可看不上。
“大队长,我想着夏收都结束了,我想带着小雨回城探个亲,你也知道,我们这都两三年没回去了,上次回去小雨才两岁,我爸妈一直惦记着呢。”
听到沈怀瑾要回城探亲,大队长想了一下,随即点头。
“成,你准备什么时候回去,去多久啊?”
“大队长,我打算明天就走,到时候带着小雨在招待所住一晚上,后天早上有一列火车是去京市的。”
听到沈怀瑾这么急,大队长敲了敲手里的烟枪,随即答应下来。
“行,我现在给你开介绍信,半个月的够不够?”
“够用了,谢谢大队长!”
沈怀瑾原本想着能开一周的都不错了,结果一下子就是半个月的探亲假。
瞄了一眼带来的酒和烟叶还有麻花,沈怀瑾唇角微勾。
礼多人不怪啊!
拿着介绍信回到家,沈怀瑾就看到昏暗的小院里正在刷牙洗脸的闺女,眼神不由软了起来,内心也期待这次回去有个好结果了。
实在不行,就让闺女跟着苏小婉吧,反正现在苏小婉也彻底在京市稳定下来了,可不能让闺女再跟着自己回来遭罪了。
惦记着自己那一个积分的沈时雨在天色彻底黑了后,就爬到床上开始睡觉,实际上是接着背书去了。
而沈怀瑾趁着煤油灯微暗的光线,开始收拾明天要带的东西。
想到自己这次回去很有可能就不回来了,他把闺女和自己的衣服都收拾好,还有经常用的东西也都带着。
不过毕竟是生活了七年的地方,不少东西还是带不走,而且沈怀瑾也不敢保证自己这次就能留在京市,因此一些大件的物品他也不着急。
计划着如果真的能留在京市,那么来转户口的时候再拿,实在不行直接卖给林大海或者知青点的其他人也行,只要价钱便宜,肯定有人要。
沈时雨不知道她爸已经把所有东西都收拾好了,此时的她终于在十一点半把一年级语文第一学期的所有课程学完,并且开始考试。
“考试时间四十五分钟,倒计时开始。”
沈时雨首先就把姓名写上,这是上一世她养成的习惯,原本还以为忘记了,结果拿到试卷的第一秒,自动就拿笔写名。
四十五分很快过去,当沈时雨匆匆检查一遍试卷后,系统突然出声。
“时间到,自动收卷。”
桌上的试卷直接凭空消失,然后一道机械音再次响起。
“阅卷中,倒计时:10、9、8——”
随着“1”停止后,桌上再次出现刚刚的试卷,只不过上面用红色的笔写着“98”分。
“恭喜宿主考试通过,奖励四积分点。”
虽然不满意自己没考一百分,但是看到扣的两分也让沈时雨无话可说。
一分是写错了字,一分是标错了标点符号,其实她都会,只不过太过马虎造成的。
对此沈时雨只能暗自提醒自己,下次一定要多加细心。
要是细心一点,就能考一百分,获得五个积分点了。
沈时雨查看了关于积分兑换的介绍,知道积分不仅可以兑换智商值,还有一些珍贵的技能书籍。
不过此时刚开始学习的沈时雨直接忽略那些让各种技术人才眼红的书籍,毕竟,看不懂,也买不起。
“兑换1智商值。”
随着沈时雨按下兑换键,原本积分点的数字由5变成了3。
没错,1智商值要花费2点积分,再加上沈时雨也要留着积分继续学习,只能囊中羞涩的只兑换1智商值。
“唉,什么时候我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天才少女啊!”
嘴里嘟囔着,不过想想今天的自己又比昨天聪明了一点点,顿时高兴起来,翻了个身瞬间呼呼大睡。
第二天一大早,沈怀瑾没有睡懒觉,起来先把饭做好,然后就继续收拾东西。
“爸。”
“醒了,赶紧起床吧,等会我把被子收一收,吃过饭就得去公社呢,要不然赶不上去县城的车。”
红星公社到县里的公交车每天只有早上和中午有一班车,现在明显赶不上早上的车了,只有中午的车能赶上了。
“啊,不是后天走吗?”
沈时雨手里还拿着牙刷,看着屋里已经被收拾的干干净净的屋子。
一觉睡醒就要走了?
“后天的火车票,今天肯定要到县城啊,要不然怎么能赶得上。”
沈怀瑾简单的解释后,匆匆喝完碗里的红薯汤,拿着一个菜团子就往外走。
“你赶紧吃,我去找一趟你林叔,等我回来我们就走啊。”
林大海因为娶的是大队长的闺女,再加上林大海家里就是本地县城的,当时两人结婚,林家可是出了钱买了一辆二手自行车,来表达林家对大队长女儿的满意,但是同时也是为了让大队长一家在村里多照顾照顾林大海这个儿子。
不过自行车虽然是二手的,但是在整个村里也是独一份的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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