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我做了几件事。
第一件,去银行把我自己名下的存款全部转到一张新卡上。
不多。七万三千块。
这是我三十五年教书生涯的全部攒下的私房钱。
其余的,都在那个共同账户里,已经被陈德福掏空了大半。
第二件,给儿子打了个电话。
不是说离婚的事。
是问他一个事。
“磊,你爸去年九月跟你有没有提过钱的事?”
“没有啊。怎么了妈?”
“他有没有跟你说过帮谁做生意?”
“做什么生意?我爸连智能手机都玩不明白,他帮谁做生意?”
“没事。我随便问问。”
“妈你到底怎么了?是不是跟我爸吵架了?”
“没有。你忙你的。”
第三件,我给住在合肥的弟弟周美强打了个电话。
“姐你回济南了?”
“回了。”
“老陈还好吧?”
“他挺好的。红光满面。”
周美强在电话那头笑了。
“那就好。姐你也注意身体。”
“美强,咱妈的镯子——”
“那个翡翠的?在你那放着呢不是?”
“嗯。你还记得那个镯子值多少钱不?”
“记得啊,前些年找人看过,说至少十万打底。老种水,越戴越润。怎么了?”
“没事。就是想起来问问。”
挂了电话我在酒店房间坐了很久。
十万打底的镯子,八万卖了。
她甚至都没卖个好价钱。
晚上张启明又给我打了个电话。
“周老师,我打听了一下。何丽萍现在租住在历下区一个老小区里,具体地址我发您微信。”
“行。”
“还有件事,何建军那个餐馆,今年六月已经关了。”
“关了?那十五万呢?”
“亏完了。”
十五万就这么打了水漂。
“另外……”张启明欲言又止。
“说。”
“我查到陈德福在二零二三年三月做过一个公证。就是在公证处做的那种。”
“什么公证?”
“赠与公证。他把你们家那套房子的百分之五十份额,赠与何丽萍。”
手机差点从我手里掉下去。
“你说什么?”
“赠与公证。不过因为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法律上操作是可以的——但如果能证明这是婚内共同财产,这个赠与可以被撤销。”
房子。
他把房子也要送给她。
“那这个赠与现在生效了没有?”
“还没过户。公证做了,不动产登记那一步没走完。”
“为什么没走完?”
“不清楚。可能何丽萍那边也有顾虑,也可能陈德福反悔了。”
“能撤销?”
“如果走诉讼,胜算很大。因为首先这是婚内共同财产的擅自处分,陈德福无权单独赠与。其次,赠与的对象是婚外同居者,法院基本不会支持。”
“做。马上做。”
“周老师,您确定要走法律程序?”
小说《六十岁那年,我撕碎了三十九载烂婚姻》 第11章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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