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炮灰后,我靠摆烂活到大结局全本小说(穿成炮灰后,我靠摆烂活到大结局)全文阅读

精彩小说《穿成炮灰后,我靠摆烂活到大结局》,由网络作家爱吃电饭煲的商樾编著而成,书中代表人物分别是顾衍之沈婉儿沈蘅,讲述一段温馨甜蜜的短篇,故事简介:死在了去庄子的小破马车上。原书对这个角色的描写只有寥寥几笔:“庶女沈蘅,性愚钝,………

精彩小说《穿成炮灰后,我靠摆烂活到大结局》,由网络作家爱吃电饭煲的商樾编著而成,书中代表人物分别是顾衍之沈婉儿沈蘅,讲述一段温馨甜蜜的短篇,故事简介:死在了去庄子的小破马车上。原书对这个角色的描写只有寥寥几笔:“庶女沈蘅,性愚钝,……

我是在一片嘈杂声中醒来的。准确地说,是被一巴掌扇醒的。左脸颊**辣地疼,

耳朵嗡嗡作响,鼻腔里充斥着廉价脂粉的气味,我下意识想抬手去捂脸,

却发现两只手腕被人死死攥住,整个人被按着跪在冰冷坚硬的石板上。“庶女沈蘅,

冲撞嫡姐,忤逆主母,按家规当杖责二十,发卖到庄子上!”一个尖锐的女声从头顶砸下来,

像一把淬了毒的刀子。我猛地抬头。入目是一双绣着金线牡丹的绣鞋,往上是织金马面裙,

再往上是一张保养得宜却满是戾气的脸,四十来岁的妇人端坐在太师椅上,

手里捻着一串碧绿的翡翠佛珠,嘴唇抿成一条锋利的线。她身后站着两个穿绸裹缎的丫鬟,

其中一个正用帕子捂着嘴,眼角还挂着泪,

做出一副受惊小兔子的模样——那大约就是所谓被冲撞的“嫡姐”了。

我脑子里“轰”的一声。沈蘅。庶女。主母。嫡姐。

这不就是我昨晚熬夜看完的那本古早宅斗文里的炮灰吗?那本书叫《锦绣嫡女》,

讲的是嫡女沈婉儿如何智斗庶妹、俘获男主芳心、最终成为一品诰命夫人的故事。而沈蘅,

就是我现在的身份,是书中一个出场不到三章就领盒饭的庶女炮灰,

她的死法我记得清清楚楚:冲撞嫡姐,被主母下令杖责后发卖,路上染了风寒,一病不起,

死在了去庄子的小破马车上。原书对这个角色的描写只有寥寥几笔:“庶女沈蘅,性愚钝,

貌平平,不知天高地厚,终自食恶果。”我他妈就想问问,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

到底做了什么天理难容的事,要被这样安排?但现在不是吐槽的时候。因为我清楚记得,

原情节里,沈蘅被拖下去杖责的时候,叫得撕心裂肺,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拼命磕头求饶,

反而让主母更加厌烦,下令加重了刑罚,二十大板下去,人已经去了半条命,

再往庄子上一送,路上连口水都没得喝,两天就咽了气。所以我绝对不能按原情节走。

求饶没用,哭闹没用,在这个吃人的宅院里,眼泪是最不值钱的东西。我需要一个筹码。

我的大脑飞速运转,书中的情节像幻灯片一样在眼前闪过,

沈婉儿那个外男信物……我记得很清楚,原书第十五章,

男主无意间发现了沈婉儿藏在妆奁暗格里的一封信,这才知道她早已与表哥私定终身。

这个情节要到很后面才爆出来,但现在……“还愣着做什么?拖下去!

”主母的声音又拔高了一个度。两个婆子立刻上前来拽我的胳膊。“且慢!

”我喊出这两个字的时候,声音还在发抖,但我的眼神已经稳了下来,我跪在地上,

仰头看向主母,一字一句地说:“母亲要发卖女儿,女儿不敢有怨言,只是在被拖下去之前,

女儿有一件事,想当众问一问大姐姐。”沈婉儿从帕子后面露出半张脸,

眼中闪过一丝不屑:“你一个庶出的,也配问我话?”我没理她,

而是直直盯着主母的眼睛:“大姐姐妆奁暗格里的那封信,母亲可曾看过?

”空气忽然凝固了。主母捻佛珠的手顿住了。沈婉儿的脸色“唰”地变白,帕子从手中滑落,

就连那两个婆子的手都僵在了半空中。院子里安静得能听见风吹过屋檐铃铛的声音。

主母的眼睛眯了起来,像一条突然嗅到危险的蛇。她盯着我看了足足五秒钟,

那目光像一把解剖刀,试图把我从里到外剖开来看个清楚。我手心全是汗,但脊背挺得笔直。

我知道自己在赌,赌的是主母不知道这件事,赌的是沈婉儿做贼心虚,

赌的是主母绝不允许家丑外扬——尤其是在这么多下人面前。果然,主母缓缓开口了,

声音比刚才低了八度:“都退下。”丫鬟婆子们面面相觑,但没人敢违抗命令,

眨眼间院子里就只剩下了主母、沈婉儿和我。沈婉儿急得眼眶都红了:“娘……”“闭嘴。

”主母冷冷打断她,目光重新落回我身上,“沈蘅,你方才的话,是什么意思?

”我深吸一口气,在心里给自己疯狂暗示:你是现代人,你是看过全本剧本的人,

你有信息差优势,你怕什么?然后我笑了。那是一种很谦卑、很温顺、人畜无害的笑。

我把头微微低下,露出脆弱的脖颈,姿态摆得极低极低。“女儿什么都不知道,

只是偶然听到有下人嚼舌根,说是看到有外男往大姐姐院子里递东西。女儿心里惶恐,

想着万一是真的,传出去对沈家名声不好,这才斗胆提醒母亲。女儿绝无恶意,

更不敢冲撞大姐姐,求母亲明鉴。”这番话我说得滴水不漏,既点出了信的存在,

又没有咬死说自己知道内容,还把姿态放到了尘埃里,我不是要威胁你,我是为你着想,

为沈家着想。主母沉默了。沈婉儿在旁边急得直跺脚,但被主母一个眼神瞪了回去。半晌,

主母重新捻起佛珠,淡淡道:“行了,念你初犯,这次就算了,回去好好反省,

再敢胡言乱语,小心你的皮。”“是,多谢母亲。”我规规矩矩磕了个头,

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膝盖都在打颤,但脸上始终挂着那副温顺的表情。我转过身,

一步一步走出院子,每一步都踩在棉花上似的,直到拐过回廊,彻底离开了主母的视线范围,

我才靠在墙上,缓缓滑坐到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后背的衣服已经被冷汗浸透了。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瘦骨嶙峋的手腕,粗布衣裳上打着补丁,指甲缝里还有没洗净的泥,

原主沈蘅住的是柴房旁边的偏厦,吃的是剩菜剩饭,连府里体面些的丫鬟都不如。

这就是炮灰的待遇。我把脸埋进膝盖里,突然特别想哭。

我想起自己上辈子加班到凌晨三点、猝死在工位上的那个夜晚。

手机里还放着那本破书的最后一章,

我一边看一边骂:“这个作者是不是对庶女有什么深仇大恨?至于把人写这么惨吗?

”现在好了,我自己变成那个“惨”本人了。但哭没有用,我在现代社会摸爬滚打二十八年,

什么甲方没见过,什么KPI没扛过,什么甩锅大会没经历过?区区一个宅斗副本,

我还能被NPC给整死不成?我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裙子上的灰,脑子已经飞速转了起来。

现在的局面是:我暂时保住了命,但主母绝不会就此放过我,她今天没有当场处置我,

不是因为我那番话说得多漂亮,而是因为她不确定我还知道多少,

一旦她确认我没有更多筹码,或者找到了堵我嘴的办法,我的死期还是会到。

所以我必须给自己找一个更安全的生存策略。答案很简单:摆烂。不是真的摆烂等死,

而是表现得毫无威胁、毫无价值、毫无存在感,一个装疯卖傻的庶女,

不值得主母费心去对付,只要我够“没用”,够“丢人”,

够让所有人都觉得“这个人不值得浪费力气”,我就能活。活着才有输出,啊不对,

活着才有自由。从那天起,我开始了我轰轰烈烈的摆烂生涯。第一步:装病。第二天一早,

我就找到管事的婆子,说自己昨晚回去就发了高烧,浑身没力气,

怕是冲撞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婆子狐疑地看着我,伸手摸了摸我的额头,当然不烫,

但我的演技是在职场中千锤百炼过的,我咳得上气不接下气,站都站不稳,

活像随时要咽气的样子。婆子嫌恶地挥挥手:“行了行了,别在这儿碍眼,回你屋里躺着去,

别过了病气给别人。”我千恩万谢地退下,回屋蒙头就睡。这一躺就是七天,

七天里我足不出户,每天就是吃、睡、发呆。主母派人来看了两次,每次我都演得病入膏肓,

气若游丝,派来的人回去禀报,说这庶女怕是活不长了。主母听了也就“嗯”了一声,

大约觉得一个快死的人不值得她再动手。但我知道,装病不是长久之计,等我“病好了”,

麻烦还是会找上门。所以第二步:装傻。第八天我“大病初愈”,出现在众人面前时,

整个人像换了个人似的。以前的沈蘅虽然愚钝,但骨子里有股不服输的倔劲,

总想跟嫡姐争个高低。现在的我呢?见谁都笑,笑得憨憨的,说话前言不搭后语,

干活笨手笨脚,连端个茶都能摔了杯子。府里的下人们开始窃窃私语:这沈蘅是不是病傻了?

沈婉儿试探性地来找过我一次,故意在我面前炫耀新得的珠花,换作以前的原主,

大概会气得咬碎银牙。而我呢?我盯着珠花看了半天,傻乎乎地说:“大姐姐这花真好看,

是糖做的吗?能吃吗?”沈婉儿嘴角抽搐了一下,转身就走了,从此再也没正眼看过我。

一个傻子,不值得她费心。主母也松了口气。在她眼里,

沈蘅大概已经从“知道太多的隐患”降级成了“一个脑子坏掉的废物,

废物不会威胁到任何人,让她自生自灭就好。这正是我想要的效果。但我心里清楚,

主母之所以没有对我赶尽杀绝,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她还不知道我到底知道多少,

那封信的事就像悬在她头顶的一把剑,她不确定我什么时候会再说出什么来。

所以她宁愿先把我晾着,观察一阵子再说。这就给了我喘息的空间。

我开始利用这段“被忽视”的时间,一点一点摸清沈府的地形、人脉、暗线。

我记着原书里的每一个关键情节、每一个人物的秘密。

进沈家之前有过什么见不得人的往事;大房二房之间的龃龉;下人们之间盘根错节的关系网,

这些在书里都是一笔带过的背景设定,但此刻全都变成了我可以利用的信息。我没有系统,

没有金手指,没有随身空间,没有任何穿越女主标配的作弊器。我唯一拥有的,

就是提前知道情节走向的信息差。而在这个信息不透明的古代社会,情报就是最值钱的东西。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我按部就班地执行着我的“摆烂大计”,日子虽然清苦,

但好歹是活下来了。直到那天,我在花园里撞见了本书的男主。说实话,我根本没想招惹他。

那天下午我本来是想去后花园偷摘几个桃子吃。府里给庶女的伙食实在太差,

我馋水果馋得快发疯。我穿着最不起眼的灰布衣裳,头发随便挽了个髻,

脸上还故意抹了点锅灰,整个人看起来灰扑扑的,像只灰老鼠。我爬树的动作虽然不雅观,

但胜在隐蔽——我在现代社会可是攀岩馆的常客。正当我骑在树杈上,

一手一个桃子啃得正欢的时候,一个声音从树下传来。“你在做什么?”我低头一看,

差点没从树上掉下去。一个少年站在树下,穿着月白色的锦袍,腰间束着墨玉带,

面容俊美得不像是真人。他的眉眼生得极好,眉峰如远山,眼尾微微上挑,

像一只矜贵的、懒洋洋的猫。最要命的是那双眼睛,颜色极浅,像冬天的日光落在冰面上,

清冷又疏离。我在原书里见过对这个人的描写——顾衍之,永安侯府嫡长子,年少封将,

战功赫赫,全书最耀眼的存在。原书里沈蘅和他没有任何交集。一个在泥里,一个在天上,

连远远看一眼的资格都没有。但现在,这位天之骄子正站在树下,微微仰头看着我,

嘴角挂着一丝似笑非笑的弧度。我在树上僵了三秒钟。

然后我做了一个正常人绝对不会做的决定。我低下头,把啃了一半的桃子往身后藏了藏,

冲他憨憨一笑:“这位公子,你是来赏花的吗?后花园的芍药开得可好了,

往那边走左拐就是,我就不打扰你了,我先走了啊。”说完我就开始往树下滑,动作之狼狈,

堪称社死现场。我的脚刚沾到地面,正准备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逃离现场,

一只手就拦在了我面前。顾衍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绕到了我身侧,

修长的手指捏住了我的袖子,力道不轻不重,恰好让我挣不开。“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他的声音很好听,像玉石相击,但语气里带着一种不容拒绝的笃定。我深吸一口气,

转过头,冲他露出一个职业假笑:“我在摘桃子。府里的桃子熟了,我想吃,就摘了。

这位公子,我就是一个不受宠的庶女,偷摘几个桃子不算什么大事吧?你要是想去告状,

那你就去,反正我也不在乎。”说完我还特意耸了耸肩,做出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无赖样。

我打的主意是:表现得粗俗、市侩、毫无教养,让这位眼高于顶的男主对我敬而远之。

毕竟原书里他喜欢的是沈婉儿那种端庄优雅、才华横溢的大家闺秀,

我这种“灰老鼠”型选手,他多看一眼都嫌浪费时间。果然,顾衍之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我心里一喜,有戏。谁知他下一句话就把我整不会了。“你是沈家那个生病的庶女?

”他的目光落在我脸上,似乎在辨认什么,“前阵子听说你病得快死了,现在看来,

精神倒是不错。”我脸上的假笑差点没挂住。这人在沈府到底安了多少眼线?

连我一个炮灰庶女生病的事都知道?“多谢公子关心,我命硬,死不了。”**巴巴地说,

“公子要是没别的事,我就先……”“你不记得我了?”顾衍之忽然问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我一愣:“什么?”他盯着我的眼睛看了两秒钟,那目光锐利得像要把我整个人看穿。

然后他松开了我的袖子,后退一步,恢复了那种疏离有礼的姿态。“没什么。你走吧。

”我没等他说第二遍,转身就跑。跑出老远我才停下来,靠在一棵树上大口大口喘气。

心跳快得像擂鼓,不是因为心动,好吧,他确实长得很好看,

但我一个社畜穿越过来的中年灵魂,不至于被一张脸冲昏头脑。我心跳加速是因为害怕。

顾衍之在原书里是个极其危险的人物。他看似温润如玉,实则城府极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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