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作者神农读遍番茄小说的《非亲寡嫂,半熟闺蜜》中就可以感受得到作者带给我们的力量,创作手法足够的新颖,内容也很独特,主角秦书雁杨慧慧塑造的很有自己的风格,《非亲寡嫂,半熟闺蜜》……
晚上十点多,桌上摆满了空啤酒瓶,烤串签子堆了半铁盘。
两人从下午一点喝到现在,好在都是冰啤酒,一口肉一口酒地慢慢喝,大半时间都在唾沫横飞地骂前公司和宋曼妮,倒也没怎么醉。
林裴川晃了晃手里最后一个空酒瓶,确认里面一滴都不剩了,才站起身:“走吧,差不多了。”
王见跟着站起来,揉了揉坐麻的腿,掏出手机扫码结账。
“行,我叫个车送你回去。你那出租屋不是下个月才到期吗?先安稳住几天,工作的事慢慢想。”
两人刚走到门口,酒馆最里面的角落突然传来“哐当”一声脆响,跟着是女人的尖叫。
“哎哎哎,有热闹!”王见眼睛一亮,一把拉住林裴川,“不着急,走,看看怎么回事。”
林裴川本来没兴趣,刚想吐槽他八卦,就听见两个中年男人粗声粗气的津市声音。
“姐姐,别给脸不要脸啊!请你喝酒是给你面子。”
“就是,跟我们俩吃顿冰镇情人果怎么了?又不会少块肉。”
紧跟着是女人带着哭腔的反抗声:“你们放开我!你们有病吧,我不认识你们俩!”
推搡的声音越来越大,桌椅被撞得东倒西歪。林裴川皱了皱眉,顺着人群缝隙看过去。
昏暗的灯光下,一个光头和一个瘦高个正一左一右架着一个女人的胳膊使劲往门外拖。
女人穿着一条白色连衣裙,头发被扯得乱七八糟,肩膀上的肩带都滑了下来。她拼命挣扎着,手里的包都掉在了地上。
就在女人被拽得一个趔趄,脸转向门口,林裴川看清的那一刻。浑身血液瞬间冲上头顶,刚才喝的那点酒劲一下子全涌了上来。他来不及多想,从旁边桌上左右手各捞起一个空啤酒瓶冲了过去。
“诶,裴川,你干嘛去?”
王见吓了一跳,伸手去拉他,却拉了个空。
林裴川像一头被激怒的豹子,几步就冲了过去,左手抡起酒瓶狠狠砸在光头和瘦高个的脚下。
“砰!”
玻璃碎片四溅。
“CNM,给老子放开她!”
他的声音嘶哑又凶狠,带着一股不要命的戾气。两个男人都被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松开了手。
“你TM谁啊?哪冒出来的?”左边那个光头男人反应过来,恶狠狠地瞪着他,撸起袖子就想上来。
“老BK,想死是吧?”林裴川往前一步,右手的酒瓶紧跟着往桌沿上一磕,瓶底齐刷刷碎掉,露出半圈参差不齐的锋利边缘,在灯光下闪着寒光,“再不滚老子弄死你。”
他的眼睛红得吓人,脸上没有一点表情,那股子豁出去的狠劲,一看就是真敢动手的。
光头男人脚步顿住了。
旁边那个瘦高个见状,也抄起了脚边的一个酒瓶子,骂骂咧咧地就要往上冲:“小子,你找死啊!”
“别动!我报警了!”王见突然大喊一声,举着手机冲了过来,“警察马上就到!你们俩有本事别走!”
瘦高个的动作一下子僵住了。
两人对视一眼,脸上都露出了怯色。他们本来就是见色起意想拉人去快活一下,犯不着为了这点事真跟人拼命,还惹上警察。
“行,算你狠!”光头狠狠啐了一口,指着林裴川放了句狠话,“小子,你给我等着!”
说完,两人丢下酒瓶,转身从后门跑了。酒馆里看热闹的人见没戏看了,又回头该吃吃该喝喝,嘈杂声重新漫了上来。
女人还在压抑着哭着,腿一软,眼看着就要坐到地上。林裴川赶忙扔掉手里的半截酒瓶,冲过去将她抱在怀里。
她的身体软得不像话,带着淡淡的酒气和洗发水的香味。
林裴川的心跳漏了一拍。
“嫂子!”
女人浑身一颤,慢慢抬起头。她的眼眶红红的,睫毛上还挂着泪珠,几缕头发被泪水粘在脸颊上。醉眼朦胧地看了林裴川好半天,才迟疑地开口。
“裴川?你怎么在这?”
听到这声熟悉的称呼,林裴川的鼻子一下子就酸了。他已经整整八年没见过秦书雁了。
八年时间,足够一个甩着鼻涕的小屁孩长成挺拔的青年,也足够让当年那个穿着红嫁衣的姑娘,眼角染上了疲惫的细纹。
可她的声音,她的眉眼,还是和记忆里一模一样。
“我在津市上的大学,毕业之后就留在这工作了。”林裴川扶着她,让她靠在自己怀里,声音放得又轻又柔,“倒是你,嫂子,你怎么会在这?”
秦书雁张了张嘴,还没说话,眼泪就又掉了下来。她摇了摇头,把脸埋在林裴川的肩膀上,哭得浑身发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王见站在旁边,手里还举着手机,整个人都傻了。
他看看哭得稀里哗啦的秦书雁,又看看一脸心疼的林裴川,半天没反应过来。
“等……等会儿。”王见挠了挠头,小心翼翼地问,“裴川,这……这谁啊?我记得你不是独生子吗?什么时候多了个嫂子?”
林裴川没说话,只是轻轻拍着秦书雁的背,像小时候她哄自己那样。
往事像潮水一样涌了上来。
秦书雁不是他的亲嫂子。
他嘴里的“大哥”林霄,是跟他同村的,比他大十二岁。林霄从小就野,不爱读书,十几岁就混了社会,是镇上有名的“十三太保”之一。那时候林裴川还是个拖着鼻涕的小不点,总被别的孩子欺负,每次都是林霄出来帮他出头。
林霄会把抢回来的糖塞给他,会带着他去河里摸鱼,会用自行车载着他跑遍整个镇子。
在小小的林裴川心里,林霄就是全世界最厉害的人。
可惜好景不长。
在林裴川十三岁那年,林霄跟人打架,被一个外号“盖世太保”的小混混一钢管敲在了后脑勺。当场就倒在了地上,再也没醒过来。
医生说,他变成了植物人。
林霄家乱成了一锅粥。老两口哭天抢地,什么办法都试过了,最后听信了神婆的话,说要娶个媳妇冲喜,林霄才能醒过来。
他们花了大几十万,托人从外地介绍来了一个媳妇。
婚礼那天,林裴川挤在人群里,看着那个穿着红嫁衣的姑娘被人扶着一步步走进林家的大门。
盖头被揭开的时候,小小的林裴川整个人定住了,连快流到嘴边的鼻涕都忘了吸,直到那颗冰冰凉的液体快要滴下来,他才猛地反应过来,“嗦”的一声吸了回去。
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
皮肤白白的,眼睛大大的,像电视里的仙女。只是她的脸上没有一点笑容,眼神空洞洞的,像个没有灵魂的娃娃。
那个姑娘,就是秦书雁。
冲喜并没有用。林霄还是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而林裴川还是总往林家跑,只是不再是去找大哥林霄,而是去找这位新来的大嫂。
“这小模样长得真俊,将来不知道要祸害多少小姑娘。”
那是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从那以后,她对他好像就格外不一样。他被别的孩子打哭了,她会蹲下来用纸巾给他擦脸,一边擦一边骂那些孩子,然后牵着他的手去小卖部买一根雪糕。
阳光好的时候,她会搬个板凳坐在院子里,让他靠在自己怀里给他读书。一开始林裴川还不好意思,整个人绷得像根棍子。她也不在意,自顾自地翻开一本《鲁滨孙漂流记》,声音软软地念着。
林裴川靠在她胸前,闻着她身上淡淡的洗衣粉味,听着她软糯的声音,常常听到一半就睡着了。
后来他上了初中,个子蹿得飞快,从矮秦书雁半头到比她高出小半个脑袋。他开始在意自己的校服干不干净,头发有没有翘起来,去林家之前总要照照镜子。
也是从那时候起,秦书雁走哪儿都会自然而然地牵着他的手。去逛超市牵着他的手,逛公园也牵着,好像成了习惯。有人开玩笑说“你俩跟亲姐弟似的”,她弯了弯嘴角,没否认,手也没松。
林裴川不知道她有没有发现,他已经不会像小时候那样用力反握住她的手了——他不敢,怕一用力就再也舍不得松开。
有一天傍晚,他们并排坐在院子里的石阶上,夕阳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秦书雁忽然靠在了他肩膀上,说有点累。
林裴川肩膀僵着,胳膊慢慢抬起来想搂住她,又放下了。阳光把她的脸照得有点红,他盯着看了很久,心跳比任何时候都快。
那时候他还不懂那叫心动,只知道全世界最好看的人此刻就在他肩膀上靠着。
后来,林裴川上了高中,开始住校,只有周末和放假的时候才能回家。他还像以前一样往林家跑,可慢慢地,他发现嫂子变了。
她不再牵他的手,有时候他跟在她身后走了一路,她都没回头看他一眼。他喊她“嫂子”,她应得很淡,像隔着一层什么东西。
林裴川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问过她是不是他做错了什么,她只是摇了摇头,没说话。
后来他去的次数就少了。倒不是不想去,是去了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两个人坐在院子里,谁也不开口,空气像被抽干了一样。
再后来,高中课业越来越重,他去林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和秦书雁的联系也渐渐断了。
高考结束那年夏天,他无意中听到他爸跟他妈聊天。
他爸说,林霄还是没挺过去,前几天走了。
他妈叹了口气,说,也是解脱了。就是苦了书雁那姑娘,守了六年活寡,最后还被老两口骂成扫把星,赶出了家门,一分钱都没给,也不知道去哪了。
那时候林裴川才知道,原来秦书雁已经走了。
他站在院子里愣了很久很久,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一样,闷得发慌。
他想起了那个穿着红嫁衣的姑娘,想起她抱着自己讲故事时软糯的声音,想起她给自己擦眼泪时那双温柔的手。
他以为这辈子都再也见不到她了。没想到,二人会在这样一个狼狈的夜晚,在津市这家破旧的小酒馆里再次重逢。
大嫂,我真的好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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