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事特级大师的《我在秦始皇身边待了二十年》这部小说肯定可以让你喜欢,时而凝重时而搞笑,能看出忘事特级大师是用心在写的。小说内容节选:皆坑之咸阳。”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我合上书,靠在椅背上。脑海中,两种声音在打架一个说:嬴政是千古一帝,他的每一项政策都有………
忘事特级大师的《我在秦始皇身边待了二十年》这部小说肯定可以让你喜欢,时而凝重时而搞笑,能看出忘事特级大师是用心在写的。小说内容节选:皆坑之咸阳。”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我合上书,靠在椅背上。脑海中,两种声音在打架一个说:嬴政是千古一帝,他的每一项政策都有……
咸阳,公元前247年。不,是北京,2025年秋。
我趴在图书馆那张我最爱的靠窗桌子上,手臂压着《史记·秦始皇本纪》,
半边身子都麻了。窗外银杏叶正黄,风吹过来的时候,会有一两片飘进半开的窗,
落在书页上,像历史的碎片。我叫许晓小,历史学院,专业第一。
很多人觉得这没什么了不起,但如果你知道我们学院有一千两百人,
而我把第二名甩了整整三分的绩点差距,你就会知道,这确实没什么了不起,但至少说明,
我是真的,真的喜欢历史。尤其是秦朝,从七岁在电视上看到《秦始皇》那部电视剧开始,
我就对这个男人着了魔。十三岁读完了能找到的所有关于秦朝的正史野史,
十七岁写论文论证秦朝郡县制的超前性,二十岁,就是现在,大三的我,
毕业论文题目是《从“焚书坑儒”看秦朝意识形态构建的必然与偶然》。我的导师说,
题目太大了,容易翻车。我说,不怕。因为我太了解他了。嬴政,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
统一度量衡、书同文、车同轨、北击匈奴、南征百越、修驰道、筑长城,
一个把整个华夏拧成一股绳的人。没有人不喜欢一个强大如嬴政的人。可是,我翻过一页,
是司马迁的笔触。“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
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弃市,
族,连坐我盯着这行字,盯了很久。然后我又翻到“坑儒”的部分“始皇闻亡,
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
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
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
或为妖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
皆坑之咸阳。”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我合上书,靠在椅背上。脑海中,
两种声音在打架一个说:嬴政是千古一帝,他的每一项政策都有其历史必然性,
焚书坑儒不过是在那个特定历史条件下的选择,目的是统一思想,防止分裂,
维护大一统局面,你用今天的标准去苛责两千年前的人,晚上做梦找嬴政对峙吗?
另一个说:四百六十多条人命,那些烧掉的书,那些消失的思想,那些被封住的口,
被灭掉的三族,这些东西真的可以被“历史必然性”四个字轻轻揭过吗?我有些迷茫了。
不是对嬴政,而是对我自己一个学历史的人,
到底应该用什么样的姿态去面对历史人物的“恶”理解,还是批判共情,
还是审判我想着想着,眼皮开始打架。那本《史记》摊开在面前,窗外银杏叶一片一片地飘,
图书馆的灯光昏黄而温暖。我的意识,一点一点地模糊了,最后听见的声音,是闭馆音乐,
德沃夏克的《自新大陆》。一切归于沉寂。我是被一阵牛粪味呛醒的,不,准确地说,
是被牛粪味、人汗味、烂菜叶味和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馊臭味,混合在一起的窒息感呛醒的。
我猛地睁开眼,然后愣了三秒钟。头顶是灰色的天空,身下是夯实的土路,这里不是图书馆。
我慢慢坐起来,目光所及之处,是低矮的土坯房、泥泞的道路、穿着粗麻布衣的行人,
还有一辆牛车正从我身边经过,赶车的老头儿用一种看疯子的眼神盯着我。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牛仔裤,白T恤,帆布鞋,手机还在口袋里,但显然没有信号。
这是在拍戏?谁他女马拍戏会用真牛粪??等等,我抬起头,城门上方的匾额,
用篆书写着两个字。我认识那两个字咸阳我站了起来,腿有点软。公元前247年,
秦王政元年。这一年,嬴政十三岁,刚刚继位,相国吕不韦把持朝政,号称“仲父”。
这一年,离秦灭六国还有二十六年的漫长时间。而我,许晓小,二十一世纪的历史系学生,
专业第一,秦朝史方向,穿着一件白T恤和一条牛仔裤,站在咸阳城的街道上,
手里攥着一个没有信号的手机,口袋里还有半包没吃完的旺旺仙贝。掐自己,疼,
扇自己耳光,更疼。在咸阳城的大街小巷走了一圈,确认这不是任何一个影视城,
因为影视城不会有随地大小便的百姓,不会有满地的马粪,
不会有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真实的、毫不修饰的生活质感。在一个水井边蹲下来,
看了看自己在水中的倒影,还是我的脸、我的眼睛、我的鼻子、我的嘴,但不知道为什么,
看起来不太一样了。也许是光线的问题,也许是水面不够平整,也许是因为,我脸上的表情,
已经不是二十岁女孩该有的表情了。我在咸阳城晃荡了一整天。这不是一个游客式的晃荡,
我是一个历史系的学生,我知道每一个时期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但“知道”和“亲眼看见”完全是两回事。我看见咸阳的街道是“井”字形的,
这印证了《考工记》中“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
国中九经九纬”的记载;我看见市井之中,以物易物仍是主流,
贝壳和布帛充当着货币的职能;我看见那些百姓的衣着、发式、言行举止,
每一个细节都在告诉我,这是战国末期,这是秦国,这是公元前三世纪。
我还看见了一样东西,让我整个人都僵住了。那是咸阳宫,
不是后世那个在考古报告里被复原的咸阳宫,
而是一个正在修建中的、初具规模的、矗立在渭水北岸的宫殿群。规模宏大,
气势磅礴即使还在修建中,即使很多地方还搭着脚手架,即使那些夯土台基还**在外,
但你站在那里,就能感受到一股力量,一种要把天下踩在脚下的力量。
我想起《史记》中的记载:“始皇以为咸阳人多,先王之宫廷小,乃营作朝宫渭南上林苑中。
先作前殿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
”眼前这座咸阳宫,就是那个梦的开始。我站在那里,站了很久。直到天色暗下来,
直到一个巡逻的秦兵发现我形迹可疑,走过来盘问,“汝何人?为何在此徘徊?
”他的口音很重,但我竟然听得懂。或者说,我穿越过来之后,似乎自动获得了语言能力,
能够听懂和说出这个时代的语言。我张了张嘴,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是谁?
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这三个哲学终极问题,在今天之前,我只是在课堂上讨论过。
但现在,它们变成了真实的问题,而我也不好再糊弄过去了。一个真实的,
穿着白T恤和牛仔裤、没有户籍、没有身份、来历不明的女人,在公元前247年的咸阳城,
应该怎么办我深吸一口气,用我那个时代的秦朝方言知识,加上穿越附赠的语言能力,
挤出一句话:“吾……吾乃齐人,逃难至此,求贵人容留。”那个秦兵上下打量了我一番,
目光在我那身奇怪的衣裳上停留了很久,最后说了一句让我毛骨悚然的话。“近日咸阳有令,
无符传而宿于野者,罚为城旦。汝且随我来。
”城旦我脑海中立刻浮现出《汉旧仪》里的描述:“城旦者,治城也。男女皆服役,
昼日伺寇虏,夜暮筑长城。”不,不行我绝对不能被罚去筑长城。
正在我脑子里飞速运转的时候,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且慢。”我转过头。暮色中,
一驾马车停在路边,车帘掀开一角,露出一张年轻的脸。那张脸,我在史书上见过,
在影视作品里见过,在梦里也见过。但那些都不及此刻的万分之一。
那是一张还没有被岁月和权力磨砺出棱角的脸,十三岁的少年,
眉眼间却已经有了不属于这个年纪的沉稳和凌厉,他的眼睛很黑,很亮,像两把刚出鞘的剑。
我认识那双眼睛。世界上只有一个人有那样的眼睛。他看着我,
目光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不是好奇,不是审视,更像是一种直觉。
一种“这个人不一样”的直觉。他开口了“汝是何人?”那一刻,
我忘记了自己所有的历史知识,忘记了“蝴蝶效应”的警告,
忘记了“不要改变历史”的穿越铁律。我看着那个十三岁的少年,
看着他还不知道未来要背负什么、要成为什么、要被后人如何评说的少年,
脱口而出了一句话“吾乃从两千三百年后而来。”“吾名许晓小。”“吾来,助君一统天下。
”马车内很暗,只有车帘缝隙中透进来的几缕光。嬴政坐在我对面,一动不动,
像一尊小型雕塑。他的眼神没有变,还是那种锐利而探究的注视,
但嘴角微微动了一下“两千三百年后”他重复了一遍,语调很平,听不出情绪。“是。
”我说“荒唐。”“我知道这很荒唐。”“汝有何凭证?”凭证,我有什么凭证?
我摸了摸口袋,手机、半包旺旺仙贝、一支圆珠笔、一个U盘、一包纸巾我把手机拿出来,
按了一下开机键,屏幕亮了,锁屏壁纸是一张秦始皇陵兵马俑的照片。
嬴政的眼睛猛地睁大了,不是恐惧,不是震惊,而是一种,贪婪,
一个十三岁的少年眼中不该有的,对未知力量的贪婪。“此为何物?”他伸出手,想碰,
又缩回去了。“此乃……千里镜。”我临时编了一个名字,“可传信于千里之外,
可观古今之事。”我打开手机相册,翻到一张秦始皇陵的航拍图,封土堆巍峨如山,
陪葬坑星罗棋布。“这是何处?”他问。“此乃……君之陵寝。”“寡人?”“君之陵寝,
后世称之为始皇陵。占地五十六平方公里,役使七十余万人,历时三十九年建成。
”我说这些话的时候,声音很轻,像是在念一份考古报告,但嬴政的反应,
却比我预想的要平静得多。他没有追问陵寝的细节,没有问自己何时驾崩,如何驾崩,
甚至没有问秦国的未来。他只是沉默了很久,然后说了一句让我心脏猛地一缩的话。
“寡人……果然统一了天下。”这不是疑问句,是陈述句,他的语气里没有惊喜,没有得意,
甚至没有什么波动,就像一个早已知道答案的人,终于得到了证实。
我在那一瞬间明白了:这个十三岁的少年,从他坐上王位的那一天起,
就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会统一天下。这不是狂妄,不是自负,这是一种近乎偏执的,
深入骨髓的信念。“是。”我说,“君统一了天下。车同轨,书同文,统一度量衡,
北击匈奴,南征百越,修驰道,筑长城,后世称之为千古一帝。
”“千古一帝”他重复着这四个字,嘴角终于有了弧度,“好,好一个千古一帝。
”然后他的眼神变了,变得犀利起来。“那为何汝要来助寡人?若寡人已统一天下,
何须汝助?”这个问题,我也问过自己,我来,是为了帮他更好地统一天下吗?不,
史书上他已经做到了。我来,是为了让他更早地统一天下吗?不,早几年晚几年,
在两千年的尺度上没有什么区别。“我来,是为了阻止君做一件事。”我直视着他的眼睛,
“一件事,让后世千年骂名的事。”“何事?”“焚书,
坑儒”嬴政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他甚至没有问“焚书坑儒”是什么意思,
就好像这四个字对他来说并不陌生一样。沉默马车里的空气变得凝重“寡人……会焚书?
”他终于开口了。“是。”“坑儒?”“是。”“为何?”“因为君认为,
天下人的思想若不统一,天下便不能长久统一。百家之言,以古非今,动摇国本,蛊惑民心,
故凡非秦记之书皆烧之,凡以古非今之儒皆坑之。”我说完这些,等着他的反应,
我以为他会震惊,会辩解,会否认。但他只是点了点头,
用一种极其平静的语气说:“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我愣住了,“君不觉得,
这不妥吗?”“不妥?”他微微偏头,像是在思考这个词的含义,“寡人尚未做此事,
不知其妥不妥,但寡人明白一个道理:若要统一天下,必先统一人心;若要统一人心,
必先统一思想。”“可那些书,那些儒生,他们——”“他们若肯为我大秦所用,
寡人何必焚之坑之?”这一句话,堵住了我所有的话,我张了张嘴,想反驳,
想说思想自由的可贵,想说不应该用暴力去消灭异见,想说那些书里承载的文明,
那些儒生代表的多元但这些话,在这个十三岁的少年面前,
在这个还没有真正掌握权力却已经在思考如何运用权力的少年面前,显得那么苍白。
因为我知道,在未来的某一天,他真的会那样做。不是为了残暴,不是为了泄愤。
而是因为他真的认为,那是唯一的方法。我在咸阳住了下来。嬴政没有让我住进咸阳宫,
而是在宫外安排了一处小院,派了两个侍女服侍我,又派了一队卫士“保护”我。
名义上是保护,实际上是监视。我知道。他也知道。但这没关系,因为我们之间,
达成了一种微妙的默契。他需要我。不是因为我懂多少历史知识,那些知识对他来说,
还不如一个能打仗的将军有用。他需要我,是因为我是他见过的最特别的人。
我懂六国的方言,因为我学过多国语言;我懂农业、水利、冶铁、建筑,
因为我在图书馆读过太多杂书;我甚至懂一些基础的物理化学知识,虽然不算精通,
但在公元前三世纪,这已经足够惊世骇俗了。更重要的是,我懂他。
不是那种臣子对君主的揣摩,而是一种跨越时空的、近乎宿命般的理解。我知道他想要什么,
害怕什么,渴望什么,回避什么。因为我读了他一辈子,不对,是我读了他一辈子。
七年的时光,就这样过去了,七年里,发生了很多事情。嬴政二十岁那年,行冠礼,亲政。
同年,平定嫪毐之乱,罢免吕不韦,真正掌握了秦国的权柄。这七年里,
我以一个“奇人”的身份,参与了一些事情。我曾在一个深夜,
为嬴政画了一张粗略的世界地图,告诉他天下不止七国,东方还有大海、倭国,
南方还有百越、身毒,西方还有大月氏、安息、罗马。他盯着那张地图,整整一夜没有合眼。
第二天早上,他对我说:“寡人以为天下很大,原来天下如此之大。”我说:“君的统一,
只是开始。”他沉默了。我曾为他设计过一种更高效的冶铁鼓风机,
让秦军的兵器更加锋利;我曾为他改进过一种更简便的算筹,
让咸阳的文书处理效率提高了一倍;我甚至曾在他出征赵国的时候,提醒他注意井陉的险要,
避免了秦军一次可能的失利。这些事情,看起来是我在“帮他”。但实际上,
我心里清楚:没有我,他依然会统一六国。我所做的这些,不过是锦上添花,
甚至连锦上添花都算不上,因为没有我,秦国的匠人和文吏,迟早也会做出这些改进。
但有一件事,是我一直在做,却一直没有成功的,我在咸阳办了一间私塾,不教六艺,
不教兵书,只教识字。那些来上学的,
大多是咸阳城中低等官吏的女儿、商人的女儿、甚至是一些普通百姓的女儿。在这个时代,
女性是不被允许识字的。《礼记·内则》说:“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听从,执麻枲,
治丝茧,织纴组紃,学女事以共衣服。”教的是女德、女工,不是诗书。
《诗经》里虽有“妇无公事,休其蚕织”之句,但那只是说妇女不必参与国政,
连“蚕织”都是次要的。这个时代对女性的定义很简单:生儿育女,操持家务,服从丈夫,
顺从公婆。至于读书识字,那是男人的事。我的这间私塾,从一开始就遇到了巨大的阻力。
那些送女儿来的父母,大多数是被我许诺的“免费食宿”打动的穷人家。
他们不指望女儿成为什么才女,只希望多一张嘴吃饭。
而那些真正有能力让女儿读书的贵族、官吏,反而没有人愿意来。因为在他们的观念里,
女子识字不但无益,反而有害,会“蛊惑人心”“不守本分”。嬴政知道这件事,
他什么也没说,既不支持,也不反对。这就已经是最好的态度了。因为在这个时代,
一个“奇人”想做一件出格的事,只要国君不反对,就是最大的支持。七年里,
我的私塾教出了几百个识字的女子,她们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学会了读简单的诏书,
学会了记账算数。她们中的一些人,后来做了咸阳城中商号的账房、官府的低级文吏,
甚至有一两个,因为识字且能言善辩,被派往六国做间谍,这是嬴政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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