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
”第一,你回去做配型检查。第二,你把网上那些东西都删了。“
我看着他,一句话没说。
”姜暖,我不是求你,我是跟你谈条件。那房子你要就拿去,但你得救你妈。“
”钱大壮。“
”嗯?“
”那套房子本来就是我的,不需要你还给我。法院会判的。“
”你——“
”第二,网上那些东西,不是我发的,我没有能力删,也没有义务删。“
”第三,赵美芬的肝,不在我的交换范围之内。“
钱大壮一拳砸在桌上:”你这个没有心的东西!你妈就快死了!“
”她不是我妈。“
”她生了你!“
”生了我,然后打了我六年,偷了我五十多万抚恤金,卖了我的房子。这种妈,不要也罢。“
钱大壮站了起来,椅子哗啦往后推了一大截。
孙律师赶紧按住他:”钱哥,冷静——“
”我冷静不了!“钱大壮指着我,手指直抖,”你等着,你不肯去做配型,我让全城的人戳你脊梁骨!“
”你试试。“
他甩开孙律师的手,夺门而出。
门被摔得框框响。
孙律师尴尬地站起来,挤出一个笑:”姜小姐,钱先生今天情绪不好——“
”孙律师。“
”嗯?“
”法院的传票下周就到。你跟你的当事人说,早点准备材料。“
孙律师的笑凝固了一瞬,拎着公文包匆匆离开了。
小鹿进来收拾桌上的茶杯。
”暖姐,他会不会真的搞事?“
”会。“
”那怎么办?“
”兵来将挡。“我站起来。
”对了,顾总今天下午三点有个会,帮我推一下。我要去一趟民政局。“
民政局的办事大厅里人不多。
我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找到了婚姻登记窗口旁边的档案查询处。
”你好,我需要查一份婚姻登记记录。“
”查谁的?“
”赵美芬。“我报上她的身份证号。
”什么关系?“
”母女。“
工作人员在电脑上查了几分钟,把一张打印纸递给我。
赵美芬,2002年与姜远征登记结婚。
2005年姜远征因公殉职。
2006年——
我的眼睛定在了第三行上。
2006年3月,赵美芬与钱大壮登记结婚。
我爸是2004年9月牺牲的。
也就是说,我爸去世后一年半,她就嫁了。
这个我是知道的。
但下面还有一行字。
结婚申报附注:申请人赵美芬于2006年1月提交丧偶再婚申请,同月通过。
一月提交,三月登记。
而我爸走的第一笔抚恤金,是2005年2月到账的。
也就是说——她拿到抚恤金之后不到一年,就已经在筹备再婚了。
我盯着那张纸看了很久。
突然想起一件事。
小时候在钱家,有一次赵美芬跟刘姨在厨房里说话,以为我在房间里听不见。
刘姨说:”你嫁这么快干嘛?远征才走一年多。“
赵美芬说:”不嫁怎么办?一个女人带个孩子,日子怎么过?大壮有房子有买卖,找个依靠不好吗?“
刘姨说:”那远征的抚恤金呢?那可不少。“
赵美芬沉默了一会儿。
”那些钱,该花的花,该用的用。“
我那时候九岁,缩在杂物间的门后面,把这段对话一字不差记在了心里。
该花的花,该用的用。
小说《从垃圾堆到餐饮女王,我用一道菜改写被虐人生》 第13章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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