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她不低头,终成心中明月》王小洁陆明珠全部章节目录

第一章汽水瓶六月的南城热得像蒸笼,蝉鸣聒噪地填满整条梧桐巷。

王小洁站在巷口的小卖部门前,手里攥着一瓶北冰洋汽水,瓶身上凝着一层水珠,

顺着她的指缝往下淌,滴在脚上那双洗得发白的帆布鞋面上。她看着那瓶汽水,

忽然觉得有些荒谬。上辈子她也是这样,大夏天的跑了两条街,

就为了给陆爱国买一瓶他爱喝的橘子汽水。她记得他喜欢冰镇到刚好冒冷气的程度,

太冰了伤胃,不够冰又嫌不够爽利。她像个傻子一样,把汽水瓶贴在脸颊上试温度,

觉着差不多了,才小心翼翼地捧着往陆家走。然后呢?

然后她在陆家门口看见陆爱国正教陆明珠打羽毛球。他站在陆明珠身后,

握着她的手教她发球,两个人贴得那么近,陆明珠笑着回头说了句什么,

陆爱国的眼睛亮得像装了星星。王小洁就站在门口,捧着那瓶汽水,看着他们笑。

她站了多久她不记得了。只记得汽水瓶外壁的水珠干了又凝,凝了又干,

最后她默默地把汽水放在门口的台阶上,转身走了。那瓶汽水后来被谁喝了,她不知道。

她只知道那天晚上她发起了高烧,烧到三十九度八,躺在房间里浑身发抖,

没有人来看她一眼。——这些事,都是上辈子的了。王小洁收回思绪,

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汽水瓶。这一次她没有小心翼翼地去试温度,

而是直接把瓶盖在小卖部门口的铁皮箱沿上用力一磕。“砰”的一声,瓶盖弹飞,

汽水冒着气泡涌出来,溅了她一手。她仰头灌了一大口,橘子味的甜腻气泡冲进喉咙,

激得她眼眶发酸。但她忍住了,没让那点酸意变成眼泪。上辈子她流了太多的泪,

这辈子一滴都不想再浪费了。“小洁?你怎么在这儿站着?”一个温和的女声从身后传来。

王小洁回头,看见一个穿着碎花连衣裙的女人正朝她走过来,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关切。

陆明珠。王家从小收养的养女,顶替她在王家长了十八年的“假千金”。

温婉、大方、知书达理,

所有人都说陆明珠是王家最完美的女儿——比那个从乡下找回来的亲生女儿强一百倍。

上辈子的王小洁听到这话会低下头,攥着衣角,觉得自卑,觉得愧疚,觉得自己不够好,

拼命地想讨好所有人。现在的王小洁只是平静地看着陆明珠,嘴角微微翘了一下,算不上笑,

更像是某种审视。“喝汽水。”她晃了晃手里的瓶子。陆明珠愣了一下。

她注意到王小洁看她的眼神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王小洁看她,

总是带着一种小心翼翼的讨好,像是在看一个自己永远无法企及的完美范本。可现在,

那双眼睛里什么都没有,平静得像一潭死水。不对,也不是什么都没有。

有一种陆明珠说不清楚的东西,让她莫名地有些不舒服。“你……没事吧?

”陆明珠试探地问,“是不是又去找爱国哥哥了?他今天心情不太好,

要不你先别——”“没找他。”王小洁打断她,“我就是渴了。”陆明珠又是一愣。

王小洁以前从来不会打断她说话,从来不会。那个从乡下找回来的妹妹,总是低着头,

声音小小的,像是怕惊扰了谁。“那你……要不要回家吃饭?妈今天做了红烧鱼。

”陆明珠笑着发出邀请,语气亲昵得像个体贴的姐姐。王小洁看着她。

上辈子她听到“妈”这个字,心里就会涌起一阵酸涩的渴望。

她多希望王母也能像对陆明珠那样对她,

多希望自己也能理所当然地叫一声“妈”而不觉得生疏。但后来她明白了。血缘这东西,

有时候真的抵不过十八年的朝夕相处。王母不是不爱她,

只是那份爱被十八年的空白稀释得太淡了,淡到在关键时刻永远排不上号。“不了,

”王小洁说,“我有事。”她说完就转身走了,没有给陆明珠继续说话的机会。

陆明珠站在原地,看着王小洁的背影消失在巷口,眉头微微皱了起来。不对劲。

王小洁今天太不对劲了。王小洁没有回王家。她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

路过一家理发店的时候,她停下来,透过玻璃窗看见了自己的样子。十九岁,

瘦得像一根豆芽菜,头发又黄又枯,随便用一根皮筋扎在脑后,

脸上的皮肤被乡下的太阳晒得偏黑,和陆明珠那种养在温室里的白净完全是两个世界。

她上辈子花了很长时间才学会打扮自己,学会护肤,学会穿好看的衣服。但那又怎样呢?

无论她怎么努力,在所有人眼里,她永远比不上陆明珠。陆明珠是珍珠,她是鱼目。

这是陆爱国的原话。那是在她嫁给陆爱国之后的某一天,她不小心打翻了陆明珠送来的汤,

烫伤了手,陆爱国不仅没有心疼,反而冷冷地说了一句:“鱼目永远别想变成珍珠,

你再怎么学她,也是个赝品。”那天晚上她一个人去了医院,

急诊科的医生给她处理烫伤的时候,问她家属在不在,她摇了摇头,说没有。

她记得那个医生的眼神,同情又无奈,像是看惯了这种独自来看病的女人。后来她怀孕了,

九死一生地生下孩子,却连孩子的面都没见着,就被护士告知孩子没保住。她哭得昏天黑地,

躺在病床上连翻身的力气都没有。再后来她才知道,她的孩子没有死,是被换了。被谁换了?

被她的好丈夫和好姐姐。陆爱国和陆明珠,一个不想让她生下孩子绑住自己,

一个想要一个名正言顺的孩子巩固在王家的地位。两个人一拍即合,在她的产房里动了手脚,

把她的孩子换成了别人家不要的女婴。而她那个真正的孩子,被送走了,送去了哪里,

她到死都不知道。死。想到这个字,王小洁的手指不自觉地收紧,

汽水瓶在掌心发出轻微的咯吱声。她是怎么死的?说来可笑,是累死的。

月子没坐好就出来干活,一个人打三份工,

拼命赚钱养活那个被换来的女婴——她以为那是她亲生的,傻傻地爱着,傻傻地养着,

直到最后吐血倒在出租屋的地板上,手里还攥着给孩子买药找零的几毛钱。她死的时候,

陆爱国和陆明珠正在王家的客厅里举杯庆祝结婚纪念日。多讽刺。“姑娘,姑娘?你没事吧?

”理发店里的发型师推开门探出头来,大概是看她站在门口太久了,表情又太过阴沉,

怕出什么事。王小洁回过神来,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里的汽水瓶,忽然笑了。

那个笑容让发型师打了个寒噤——不是因为可怕,而是因为太冷了。一个十九岁的姑娘,

笑起来像一把刚开了刃的刀。“没事,”王小洁说,“我想剪头发。”二十分钟后,

王小洁从理发店里出来,那头枯黄的乱发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

露出她消瘦的脸颊和一双黑沉沉的眼睛。发型师本来想给她做个造型,被她拒绝了。

她说不用,剪短就行。剪掉的不仅是头发,还有一些她不想再背负的东西。她站在街边,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吐出来。南城六月的空气又热又闷,但她觉得从来没有这么畅快过。

接下来该做什么?王小洁在心里盘算着。上辈子她死的时候是二十六岁,活了二十六年,

其中有七年是窝囊的、憋屈的、被人踩在脚下的。她用了五年追陆爱国,

用了一年婚姻把自己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最后用了一年拼命赚钱然后死掉。这辈子,

她不打算再走老路了。首先,她不回王家了。那个家从来就不是她的家,

上辈子她拼了命地想融入,结果呢?她的亲生父母在关键时刻永远站在陆明珠那边,

她的两个亲哥哥永远觉得陆明珠才是“真正的妹妹”,而她只是个闯入者。她不需要了。

其次,她不追陆爱国了。想到这个名字,王小洁的胃里翻涌起一阵恶心。不是恨,是恶心。

恨至少还是一种强烈的感情,而恶心是彻底的、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厌恶。一个男人,

能对自己的妻子做出换孩子这种事,连畜生都不如。她上辈子是怎么爱上这个人的?哦,

她想起来了。那是她刚被王家找回来的第一年。她什么都不懂,不会用微波炉,

不知道什么是西餐礼仪,在学校里被同学嘲笑是“乡下土包子”。

有一次她躲在学校的后墙角哭,陆爱国路过,递给她一包纸巾,说了一句:“别哭了,

没什么大不了的。”就这么一句话,她就沦陷了。多可笑。一包纸巾,一句话,

她就搭上了自己的一生。现在想想,陆爱国递那包纸巾的时候,眼神里根本没有同情,

只有居高临下的施舍。就像在路边看到一只淋了雨的流浪猫,随手扔了根火腿肠,

然后转身就走,根本不关心那只猫会不会被车撞死。而她,就是那只猫。不,她连猫都不如。

猫至少还知道谁对它好,她连这个都不知道。王小洁把空了的汽水瓶扔进路边的垃圾桶,

发出一声清脆的碰撞声。“再见,”她对着垃圾桶说,声音很轻,“陆爱国。”然后她转身,

朝着与王家相反的方向走去。她记得上辈子在城南有一条老街,那里的房租很便宜,

住着各种底层讨生活的人。她需要一个落脚的地方,需要一份工作,

需要开始重新建立自己的生活。至于王家的那些人,陆家的那些人,她不会刻意去报复,

但她也不会再让他们伤害自己。她会看着他们,看着他们自以为是地走下去,

看着他们一步步掉进自己挖的坑里。她不会伸手。绝不。傍晚的时候,

南城的天边烧起了一片晚霞,红得像血。陆爱国从外面回来,路过王家门口的时候,

看见台阶上放着一瓶没有开封的橘子汽水。他皱了皱眉,弯腰捡了起来,瓶身还是凉的。

“谁放这儿的?”他自言自语。陆明珠从门里探出头来,看见他手里的汽水,

笑着说:“可能是小洁吧,她下午在巷口买汽水来着。”陆爱国的眉头皱得更深了,

嘴角浮起一丝不屑的笑:“又是她?怎么,不敢亲自送进来?”“她好像……心情不太好。

”陆明珠犹豫了一下,“爱国哥哥,你明天去看看她吧,她最近怪怪的。”“有什么好看的?

”陆爱国把汽水瓶随手放在门边的鞋柜上,语气冷淡,“整天跟在**后面,烦都烦死了。

她以为这样就能让我喜欢她?”陆明珠没有说话,只是低下头,嘴角微微翘了一下。

那个弧度很小,小到陆爱国完全没有注意到。而此刻的王小洁,

正坐在城南老街一间月租八十块的出租屋里,借着窗外透进来的最后一点天光,

数着自己口袋里的钱。一百三十七块五毛。这是她全部的家当。

她把这笔钱仔细地分成三份:一份买馒头和咸菜,

撑过这个月;一份交房租;剩下的留着应急。不够。远远不够。她需要尽快找到一份工作。

上辈子她死之前打过各种工,

餐馆服务员、超市收银员、工厂流水线、家政保洁……什么都会,什么都不精。但没关系,

她现在有力气,有脑子,还有一样上辈子没有的东西——清醒。王小洁把钱收好,

躺在那张硬邦邦的木板床上,看着天花板上那道蜿蜒的裂缝。窗外有蝉鸣,

有远处传来的狗叫声,有隔壁夫妻吵架的声音。这些声音混在一起,嘈杂又真实。

她闭上眼睛,嘴角慢慢地、慢慢地弯了起来。这不是上辈子那种讨好的、卑微的笑,

而是一种从心底里长出来的、带着凉意的笑。陆爱国,你以为我还会像以前一样追着你跑吗?

不会了。这辈子,该你追着我跑了。可惜,你追不上了。第二章不回头第二天一早,

王小洁是被隔壁的剁肉声吵醒的。楼下的肉铺老板五点半就开始操刀,

咚咚咚的声音像打雷一样,震得整栋楼都在抖。上辈子她会觉得烦,现在她觉得这声音挺好,

比王家的安静更让人安心。王家的安静是一种什么样的安静呢?

是那种所有人都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却没有一个人和她说话的安静。

是她开口说了一句什么,话题就像被风吹散的烟一样,轻飘飘地绕过去,

落在陆明珠身上的安静。是她生病了躺在床上,整栋房子鸦雀无声,

连一个问她要不要喝水的人都没有的安静。那种安静,比刀子还割人。王小洁从床上坐起来,

木板床咯吱一声响。她简单洗漱了一下,用昨天剩下的半瓶汽水漱了口——奢侈,

但她觉得值得。然后她出了门,顺着老街往南走,去找工作。老街的两边挤满了各种小店铺,

早餐摊子的蒸汽从棚子里涌出来,混着油条和豆浆的香味。

王小洁在一家早餐摊前站了一会儿,花两毛钱买了根油条,一边走一边吃。

她的目标很明确:找一份包吃包住的工作。房租虽然只要八十块,但加上吃饭和其他开销,

一百三十七块五毛撑不了多久。如果能找到包吃包住的工作,她就能把所有的钱都存下来,

作为下一步的启动资金。上辈子她死之前攒过一笔钱,不多,

但足够她带着孩子离开南城去别的地方重新开始。但那笔钱最后被陆爱国翻出来拿走了,

他说那是“夫妻共同财产”,她一分都别想带走。那笔钱是她一个人打三份工,

一分钱一分钱攒下来的。每天只睡四个小时,手上全是冻疮和烫伤的疤,

指甲缝里永远洗不干净的油污。夫妻共同财产。呵呵。

“招工”两个字出现在一块歪歪斜斜的牌子上,挂在一家小饭馆的门口。王小洁推门进去,

店里还没开始营业,一个围着油腻围裙的中年男人正在擦桌子。“老板,你们这儿招人?

”中年男人抬头看了她一眼,目光在她瘦弱的身上转了一圈,有些犹豫:“小姑娘,

你……能干什么?”“什么都能干,”王小洁说,“洗碗、切菜、端盘子、打扫卫生。

我以前在饭馆干过。”这倒是真话。上辈子她在一家川菜馆打过工,从洗碗工干到帮厨,

虽然累得要死,但基本的后厨活她都熟。“我们这儿活儿可不轻,”中年男人说,

“早上六点上班,晚上十点下班,中间休息两个小时。一个月一百五,包吃不包住。

”包吃不包住不行。她需要住的地方。“老板,有没有包住的?

”“包住的……”中年男人想了想,“你去前面那条街的‘老周面馆’问问,

老周那儿有个阁楼,以前住人的,现在空着。他好像在找帮手。”王小洁道了谢,

转身往前面那条街走。老周面馆比刚才那家饭馆还破,门脸上的红漆掉得差不多了,

招牌上“老周面馆”四个字只剩“周面”两个字还完整。

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正坐在门口的板凳上择菜,动作慢吞吞的,像是在打发时间。“周老板?

”老周抬起头,眯着眼睛看了她一眼:“你谁啊?”“我叫王小洁,想找份工作。

听说您这儿招人?”老周上下打量了她一番,

目光在她瘦削的脸和短发的造型上多停了两秒:“干过吗?”“干过。川菜馆,

洗碗切配都行。”“我这儿没那么多讲究,就是煮面、招呼客人、收拾桌子。一个月一百二,

包吃,楼上有个阁楼可以住,就是小了点,还得自己收拾。”包吃包住,一百二。

王小洁飞快地算了一笔账:一百二十块,如果每个月能存下一百块,一年就是一千二。

一千二在南城不算多,但足够她做很多事了。“行,”她说,“什么时候上班?

”老周被她的爽快弄得愣了一下,随即笑了笑:“现在就行。你会煮面吗?”“会。

”“那你煮一碗我看看。”王小洁走进厨房。厨房不大,但收拾得还算干净,

灶台上有两口大锅,一口煮面,一口熬汤。汤是老周早上熬好的骨头汤,香气浓郁。

她上辈子在川菜馆学过煮面。面条要煮到什么程度?筷子夹起来的时候微微发颤,

咬一口中间有一根细细的白芯——这是行话叫“挂面芯”,意思是煮到八分熟,

捞出来放进碗里,用汤的温度继续加热,这样面条不会坨,吃起来筋道。

她熟练地抓起一把面丢进锅里,用长筷子搅散,然后转身去调碗底。

葱花、酱油、一勺猪油、半勺盐,再舀一勺滚烫的骨头汤浇上去,猪油瞬间化开,

浮起一层金黄色的油花。面条出锅,沥干水分,扣进碗里,撒上几粒葱花。

整个过程不超过三分钟。老周站在厨房门口看着,眼睛渐渐亮了起来。

等王小洁把面端到他面前,他挑起一筷子尝了一口,咀嚼了两下,点了点头。“行,”他说,

“明天正式上班。你今天先把阁楼收拾出来。”王小洁点了点头,没有多余的废话。

老周看了她一眼,总觉得这个瘦瘦小小的姑娘有点不一样。她说“行”的时候,

眼睛里没有那种年轻人找工作的慌张和迷茫,而是一种……他也说不上来,

像是经历过什么事的人才会有的那种沉。十九岁的姑娘,哪来这种眼神?老周没多想,

继续坐在门口择菜。王小洁爬上二楼,推开阁楼的门。阁楼确实小,大概只有六七个平方,

斜屋顶,最高处勉强能站直身子。地上积了一层灰,墙角有蜘蛛网,

一扇小天窗透进来一点光。但对她来说,够了。上辈子她死的那间出租屋比这还小,

连窗户都没有,四面墙上的涂料起皮掉渣,下雨天屋顶漏水,她拿个脸盆接着,

滴滴答答的声音陪她度过了无数个失眠的夜晚。相比之下,这间阁楼简直是豪宅。

王小洁找了一个破旧的扫帚开始打扫,把灰尘和垃圾扫出去,

又找了一块抹布擦了一遍地板和墙壁。老周在楼下喊她吃饭,她应了一声,把手洗干净,

下楼吃了一碗面。老周的手艺不错,面条劲道,汤底浓郁。王小洁吃了一碗觉得不够,

老周又给她加了一碗,什么也没说,只是多看了她一眼。吃完饭,她继续收拾阁楼。没有床,

她就找了几个空的面粉袋子铺在地上,又从楼下拿了一块干净的桌布当被单。没有枕头,

她把换下来的衣服叠了叠塞在脑袋下面。躺下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天窗外透进来一小片夜空,南城的星星不多,但有一颗特别亮,正好在她的视线范围内。

王小洁看着那颗星星,忽然想起了一件事。上辈子,

她怀里的那个女婴——那个被换来的、不是她亲生的孩子——后来怎么样了?她死之前,

把孩子托付给了隔壁的一个大姐,求她帮忙照看几天,等她病好了就回来接。但她没有回去,

她死在了出租屋里,等被人发现的时候,已经凉了。那个孩子后来去了哪里,她不知道。

她甚至不知道那个孩子叫什么名字。她一直叫她“宝宝”,因为她还没来得及给孩子上户口,

陆爱国不认这个孩子,说不是他的种——呵,当然不是他的种,

因为那是他和陆明珠换来的别人的孩子。但那个孩子是无辜的。一个被亲生父母抛弃的女婴,

被当作工具换来换去,最后落在了一个快要死的女人手里。王小洁闭上眼睛,睫毛微微颤动。

这辈子,她不知道那个孩子还会不会出现。但她知道,如果那个孩子出现了,

她不会再让她流落在外。不是因为母爱——她承认,她对那个孩子的感情很复杂,有怜惜,

有同情,也有一丝说不清的怨恨——而是因为,那个孩子和她一样,都是被抛弃的人。

被抛弃的人,应该互相取暖。而不是互相伤害。这个念头让王小洁的眼眶有些发酸,

但她没有哭。她告诉自己,从今天开始,她不会再为任何人哭。包括她自己。

第二天早上六点,王小洁准时出现在厨房里。老周教她怎么熬汤、怎么调卤、怎么切配。

王小洁学得很快,老周说一遍她就能记住,这让老周很满意。“你这姑娘,以前真干过?

”老周一边切卤肉一边问。“干过。”“哪儿干的?”“川菜馆。”“南城的?”“嗯。

”老周没有再问。他总觉得这个姑娘说话的方式很奇怪,

像是在回答问题的同时又什么都没说。但他不讨厌这种感觉,至少比那些嘴上没把门的强。

面馆的生意不温不火,来来往往的都是老街上的熟客。

王小洁站在灶台后面煮面、捞面、浇汤、撒葱花,动作干脆利落,没有一丝多余。

中午的时候,一个穿着工装的男人走进来,要了一碗牛肉面。王小洁把面端过去的时候,

男人抬头看了她一眼,愣了一下。“你是……王家那个找回来的女儿?

”王小洁的手顿了一下。南城不大,王家在南城也算有头有脸的人家,

当年找回来一个走失多年的亲生女儿的事,整个南城都知道。

再加上她追着陆爱国跑了五年的事,更是人尽皆知的“笑话”。“不是,

”王小洁面无表情地说,“你认错人了。”男人有些讪讪的,低头吃面不再说话。

王小洁转身回了厨房,站在灶台前,看着锅里翻滚的面条,深吸了一口气。她知道,

躲是躲不掉的。南城就这么大,她迟早会遇上王家和陆家的人。

但她不想再以“王家找回来的女儿”或者“追着陆爱国的傻姑娘”的身份出现。她是王小洁。

只是王小洁。下午的时候,面馆里没什么客人,老周靠在椅子上打瞌睡。

王小洁坐在门口的小板凳上,手里拿着一本从旧书摊上买来的会计基础。

她上辈子吃过没文化的亏。没有学历,没有技能,只能干最苦最累的活。

这辈子她想学点什么,哪怕不能上大学,至少考个会计证,找个坐办公室的工作,

不用再像上辈子那样在油烟里泡着。书是从旧书摊上花五毛钱买的,纸张发黄,边角卷曲,

但内容还能看。王小洁看得有些吃力,很多术语她不懂,但她不着急,一个字一个字地啃,

遇到不懂的就记下来,等有机会找人问。傍晚的时候,面馆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面馆门口,车门打开,下来一个穿着白色衬衫的年轻男人。

他大概二十二三岁,身高一米八出头,肩膀很宽,腰身却很窄,白衬衫扎在深灰色的西裤里,

袖口卷了两道,露出结实的小臂。五官深邃,眉骨很高,鼻梁挺直,嘴唇微微抿着,

像是天生带着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淡。但他的眼睛很好看,是那种很深很沉的黑,

像一口看不见底的井。王小洁看见他的时候,手里的书差点掉在地上。不是因为帅——好吧,

确实很帅——而是因为她认识这个人。谢衍舟。上辈子,她和谢衍舟只有一面之缘。

那是在她快要死的时候,她在街上发传单,一辆车从她身边开过去,溅了她一身的泥水。

车停下来,一个男人从车窗里探出头来,递给她一沓纸巾,说了一句“对不起”。

那个人就是谢衍舟。她记得他当时的眼神,没有居高临下的施舍,也没有虚伪的同情,

就是一种很纯粹的歉意。就好像他做错了事,就应该道歉,不管对方是什么身份。

那是她上辈子为数不多的,感受到的来自陌生人的善意。

后来她在报纸上看到过他的名字——谢衍舟,南城谢家的独子,海外留学归来,

接手家族生意,年轻有为,商业奇才。再后来,她死了,也就不知道后续了。“请问,

”谢衍舟站在门口,目光扫过逼仄的面馆,最后落在她身上,“老周在吗?”他的声音低沉,

带着一种不紧不慢的从容。王小洁回过神来,站起来说:“周老板在里屋打瞌睡,我去叫他。

”“不用,”谢衍舟说,“我等他。”他说完就站在门口,没有进来的意思。面馆太小,

他的身高和气质和这个环境格格不入,像一幅名画被挂在了一个破旧的出租屋里。

王小洁没有多问,重新坐回小板凳上,继续看书。谢衍舟站在门口,

余光扫了一眼这个短发的姑娘。她坐在一张矮得可怜的小板凳上,

膝盖上摊着一本旧得发黄的书,低着头,刘海遮住了半张脸,

只露出一个消瘦的下巴和一双专注的眼睛。他注意到她的手。

那是一双不应该属于十九岁姑娘的手——指节粗糙,指甲剪得很短,

虎口处有一道浅浅的疤痕,手背上还有几个烫伤后留下的白印。这双手,干过很多活。

谢衍舟收回目光,没有再说什么。过了一会儿,老周打着哈欠从里屋出来,

看见门口的谢衍舟,愣了一下,然后快步迎了上去。“谢先生?你怎么来了?”“路过,

进来看看。”谢衍舟的语气很随意,像是在和一个老朋友打招呼。老周搓了搓手,

有些不好意思:“这地方破,你……”“不破,”谢衍舟说,“你在这儿开了二十年的面馆,

南城最好的面。”老周嘿嘿笑了两声,脸上露出一种被人认可的满足感。王小洁在旁边听着,

心想:原来老周的面馆在南城还有点名气?连谢家的人都来吃面?但她没有多想,

继续低头看书。谢衍舟和老周聊了几句,大概是关于面馆的什么事情,王小洁没仔细听。

等谢衍舟准备走的时候,他忽然转过身来,看了她一眼。“你是新来的?”王小洁抬起头,

对上他那双深黑的眼睛,平静地说:“嗯,昨天刚来的。”谢衍舟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转身出了面馆,上了那辆黑色轿车,消失在老街的尽头。老周站在门口,看着车开走了,

回头对王小洁说:“谢家的小子,人不错。就是命不太好。

”王小洁没有追问“命不太好”是什么意思。她上辈子已经知道了足够多的别人的故事,

这辈子她只关心自己的事。晚上,她躺在阁楼的地铺上,把那本会计基础翻到了第十页。

她看不懂的地方越来越多,但她不着急,慢慢来。天窗外的那颗星星又亮了。

王小洁看着那颗星星,忽然想起了一件事。上辈子,

陆爱国曾经对她说过一句话:“你除了缠着我,还会什么?”当时她哑口无言,

因为她确实什么都不会。不会打扮,不会说话,不会讨好人,连最基本的自尊都没有。

但现在,如果有人再问她这个问题,她会说:“我会煮面,会洗碗,会切菜,会算账,

会一个人活下去。”这就够了。第三章不纠缠王小洁消失后的第三天,

王家才有人注意到她不见了。不是因为她多重要,

而是因为陆明珠提了一句:“小洁好像好几天没回来了,要不要去找找?

”王母刘玉芬正在客厅里看电视,听到这句话,手里的遥控器顿了一下,然后继续换台。

“她能去哪儿?不就是去陆家找那个陆爱国了?”刘玉芬的语气淡淡的,

带着一种习以为常的无奈,“这孩子,也不知道像谁,一点骨气都没有,

整天追在男人**后面跑。”王父王建国坐在旁边看报纸,听到这话皱了皱眉,但没有说话。

王家的气氛就是这样。王建国是个沉默寡言的男人,在家里没有什么存在感,

所有的事情都是刘玉芬说了算。而刘玉芬的注意力,从来都在陆明珠身上。“妈,

你别这么说小洁,”陆明珠走过来,坐在刘玉芬身边,语气温柔,

“她也是因为喜欢爱国哥哥嘛。女孩子喜欢一个人,主动一点也没什么的。

”“喜欢一个人也不能不要脸啊,”刘玉芬说,“你看看她,堂堂王家的**,

天天跑去给人家送汽水、送早饭、送围巾,人家领情了吗?人家陆爱国正眼看过她吗?

”“爱国哥哥只是……还没想清楚。”“想清楚什么?我看他想得很清楚,

他就是不喜欢小洁。你和他从小一起长大,他什么心思你不知道?”陆明珠低下头,

脸上浮起一层淡淡的红晕,没有说话。这个反应,刘玉芬看在眼里,心里跟明镜似的。

“明珠,”刘玉芬拉过她的手,“你跟妈说实话,你和陆爱国……”“妈!

”陆明珠的脸更红了,声音里带着一丝嗔怪,“我们只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你别乱说。

”“朋友?”刘玉芬笑了,“朋友能好成你们那样?他教你打羽毛球,陪你去看电影,

给你过生日送礼物……这些事,他对小洁做过吗?”陆明珠咬了咬下唇,不说话了。“行了,

”刘玉芬拍了拍她的手,“妈心里有数。小洁那边,你也别太操心,她那么大的人了,

丢不了。”王建国终于忍不住开口了:“还是去找找吧,毕竟是个姑娘家,别出什么事。

”刘玉芬瞥了他一眼:“要找你自己去找,我没那个功夫。”王建国张了张嘴,

最终还是没有说什么,重新低下头看报纸。这个场景,如果王小洁在场,她大概会笑出来。

上辈子她就是在这种“没有人真正在意她”的环境里活了七年。她的亲生父亲王建国,

不是不爱她,但他的爱太懦弱了,懦弱到在刘玉芬面前永远抬不起头。她的亲生母亲刘玉芬,

不是不关心她,但她的关心永远排在陆明珠之后。至于她的两个哥哥王浩和王磊,

一个在外地工作,一个整天忙着谈恋爱,连她什么时候离开家的都不知道。这就是她的家。

一个她在其中活了十九年,却从来没有归属感的地方。与此同时,

陆爱国也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王小洁三天没有出现在他面前了。这很不正常。

在过去的五年里,王小洁就像他的影子一样,几乎每天都会出现在他的视线范围内。

有时候是在他家门口放东西,有时候是在他上学的路上等他,

有时候是在他打球的时候坐在旁边看。他习惯了。不是习惯了她的好,

而是习惯了她的存在就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但从来不会引起他的注意。可现在,

空气突然稀薄了。“爱国,你在看什么?”陆明珠从身后走过来,顺着他的目光看向巷口,

那里空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没什么,”陆爱国收回目光,表情有些不自然,

“我就是觉得……这几天好像没见到王小洁。”陆明珠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你也发现了?

她好像好几天没来这边了。我妈说她已经三天没回王家了。”“三天?

”陆爱国的眉头皱了起来。“是啊,也不知道去了哪里。”陆明珠的语气里带着一丝担忧,

“我有点担心她,她最近……怪怪的。”“怪什么?”“就是……”陆明珠犹豫了一下,

“前几天我在巷口碰到她,她一个人在喝汽水。我跟她说话,她的眼神……怎么说呢,

像是变了一个人。”陆爱国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她能变成什么样?还不是那副样子。

”“不是的,”陆明珠摇了摇头,“她看我的眼神,好像……好像不认识我一样。

”“别想多了,”陆爱国说,“她那个人,脑子本来就不好使。”陆明珠没有再说什么,

但她心里清楚,那不是“脑子不好使”能解释的。王小洁看她的眼神里,

没有以前那种小心翼翼的讨好,也没有嫉妒或者怨恨。那是一种……陆明珠想了很久,

终于找到了一个词——漠视。就好像她陆明珠是什么无关紧要的人,不值得多看一眼。

这种感觉让陆明珠很不舒服。非常不舒服。王小洁在面馆干了一个星期,

已经基本摸清了所有的流程。老周是个好老板,话不多,但心细。

他发现王小洁干活利索、不偷懒、不抱怨,就主动把工资从一百二涨到了一百五。“好好干,

”老周说,“我这面馆虽然不大,但只要你肯干,我不会亏待你。”王小洁点了点头,

说了声“谢谢周老板”。老周摆了摆手:“别叫周老板,叫老周就行。”“老周。

”王小洁叫了一声,嘴角微微翘了一下。这是她重生以来第一次真心实意地笑。

面馆的熟客们也渐渐习惯了这个小姑娘。她不爱说话,但面煮得好,手脚麻利,

而且从来不多嘴多舌。有些人想打听她的来历,她要么不回答,

要么用一句“我就是来打工的”挡回去。时间长了,大家也就不问了。

王小洁每天的生活很有规律:早上五点半起床,帮老周准备当天的食材;六点开门营业,

煮面、招呼客人、收拾桌子;下午两点到五点休息,她用来看书学习;晚上继续营业到十点,

然后收拾厨房,打扫卫生,十一点左右睡觉。日子过得简单又充实。

她利用休息的时间把那本会计基础啃完了,虽然还有很多不懂的地方,

但至少对会计这个行业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她又去旧书摊上淘了几本相关的书,

包括会计实务和税法基础,打算慢慢学。她还开始攒钱。每个月一百五十块的工资,

她只花三十块,剩下的全部存起来。三十块钱怎么花?十块钱买馒头和咸菜,五块钱买书,

剩下的十五块留着应急。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但她觉得很踏实。这种踏实,

是她在王家从来没有感受过的。在王家,她住的是大房子,吃的是大鱼大肉,

穿的是刘玉芬给她买的新衣服。但她每天都要看别人的脸色过日子,

小心翼翼地揣摩每个人的心思,生怕说错一句话、做错一件事。那种日子,

比吃糠咽菜还难受。现在她住的是六平米的阁楼,吃的是面馆剩下的面条和馒头,

穿的是两身换洗的旧衣服。但她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不用讨好任何人,

不用在深夜里一个人流泪到天亮。这就够了。一个星期后的傍晚,面馆里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小洁?你怎么在这儿?”王小洁正在擦桌子,听到这个声音,手里的抹布停了一秒,

然后继续擦。王浩。她的大哥,王家的大儿子,在外地工作,难得回来一次。

他大概是从刘玉芬那里听说她不见了,特意来找她的。“我在上班,”王小洁头也没抬,

“吃面吗?”王浩被她这种平淡的语气弄得有些发懵。他记忆中的小妹,

见到他的时候总是怯生生的,叫一声“大哥”都会脸红,像是怕他不认她这个妹妹。

可现在这个短发、消瘦、穿着围裙站在破面馆里的姑娘,叫他的时候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你……你怎么在这儿打工?”王浩皱着眉,“家里又不是养不起你。

”“我自己能养活自己,”王小洁把抹布搭在肩膀上,终于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不用家里养。”王浩被她那双黑沉沉的眼睛看得有些不自在。他总觉得小妹的眼神变了,

变得……他说不上来,就是不像以前那样软绵绵的,而是硬邦邦的,像一块石头。

“你跟我回家,”王浩说,“妈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还是惦记你的。

”王小洁差点笑出声来。刘玉芬惦记她?上辈子她死的时候,刘玉芬在干什么?

在给陆明珠张罗生日宴会。她是在她死后的第三天才知道消息的,据说当时哭了一场,

然后……然后就没了。哭了一场。一个母亲对自己亲生女儿的死亡,只是哭了一场。

“我不回去,”王小洁说,“大哥,你吃面吗?不吃的话别耽误**活。

”王浩被她噎了一下,脸色有些不好看:“你这是什么态度?我是你大哥!

”“我知道你是我大哥,”王小洁的语气依然平淡,“但你总不能强迫我回去吧?

我已经十九岁了,成年了,可以自己决定住在哪里、做什么工作。”王浩张了张嘴,

发现她说得有道理,一时间竟不知道该怎么反驳。他沉默了一会儿,

叹了口气:“你到底怎么了?是不是受了什么委屈?你跟大哥说,大哥替你做主。

”王小洁看着他,忽然觉得有些讽刺。上辈子她受了那么多委屈,被陆爱国冷落,

被陆明珠算计,被刘玉芬忽视,被整个王家当成空气……她的大哥在哪儿?他在外地工作,

一年回来两次,每次回来都和陆明珠有说有笑,对她这个亲妹妹只是客气地点个头。

现在他说“大哥替你做主”?晚了。“没有委屈,”王小洁说,“我就是想一个人生活。

大哥,你不用管我,我过得很好。”王浩看着她,沉默了很久。最后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些钱,

放在桌上:“拿着,别亏待自己。”王小洁看了一眼那些钱,没有伸手去拿。“不用了,

”她说,“我有工资。”王浩的手僵在半空中,脸上的表情复杂极了。他忽然发现,

自己

小说《重生她不低头,终成心中明月》 重生她不低头,终成心中明月精选章节 试读结束。

《重生她不低头,终成心中明月》王小洁陆明珠全部章节目录

本文来自投稿,如侵权,请联系87868862@qq.com删除

(0)
上一篇 1小时前
下一篇 1小时前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