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汽水瓶六月的南城热得像蒸笼,蝉鸣聒噪地填满整条梧桐巷。
王小洁站在巷口的小卖部门前,手里攥着一瓶北冰洋汽水,瓶身上凝着一层水珠,
顺着她的指缝往下淌,滴在脚上那双洗得发白的帆布鞋面上。她看着那瓶汽水,
忽然觉得有些荒谬。上辈子她也是这样,大夏天的跑了两条街,
就为了给陆爱国买一瓶他爱喝的橘子汽水。她记得他喜欢冰镇到刚好冒冷气的程度,
太冰了伤胃,不够冰又嫌不够爽利。她像个傻子一样,把汽水瓶贴在脸颊上试温度,
觉着差不多了,才小心翼翼地捧着往陆家走。然后呢?
然后她在陆家门口看见陆爱国正教陆明珠打羽毛球。他站在陆明珠身后,
握着她的手教她发球,两个人贴得那么近,陆明珠笑着回头说了句什么,
陆爱国的眼睛亮得像装了星星。王小洁就站在门口,捧着那瓶汽水,看着他们笑。
她站了多久她不记得了。只记得汽水瓶外壁的水珠干了又凝,凝了又干,
最后她默默地把汽水放在门口的台阶上,转身走了。那瓶汽水后来被谁喝了,她不知道。
她只知道那天晚上她发起了高烧,烧到三十九度八,躺在房间里浑身发抖,
没有人来看她一眼。——这些事,都是上辈子的了。王小洁收回思绪,
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汽水瓶。这一次她没有小心翼翼地去试温度,
而是直接把瓶盖在小卖部门口的铁皮箱沿上用力一磕。“砰”的一声,瓶盖弹飞,
汽水冒着气泡涌出来,溅了她一手。她仰头灌了一大口,橘子味的甜腻气泡冲进喉咙,
激得她眼眶发酸。但她忍住了,没让那点酸意变成眼泪。上辈子她流了太多的泪,
这辈子一滴都不想再浪费了。“小洁?你怎么在这儿站着?”一个温和的女声从身后传来。
王小洁回头,看见一个穿着碎花连衣裙的女人正朝她走过来,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关切。
陆明珠。王家从小收养的养女,顶替她在王家长了十八年的“假千金”。
温婉、大方、知书达理,
所有人都说陆明珠是王家最完美的女儿——比那个从乡下找回来的亲生女儿强一百倍。
上辈子的王小洁听到这话会低下头,攥着衣角,觉得自卑,觉得愧疚,觉得自己不够好,
拼命地想讨好所有人。现在的王小洁只是平静地看着陆明珠,嘴角微微翘了一下,算不上笑,
更像是某种审视。“喝汽水。”她晃了晃手里的瓶子。陆明珠愣了一下。
她注意到王小洁看她的眼神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王小洁看她,
总是带着一种小心翼翼的讨好,像是在看一个自己永远无法企及的完美范本。可现在,
那双眼睛里什么都没有,平静得像一潭死水。不对,也不是什么都没有。
有一种陆明珠说不清楚的东西,让她莫名地有些不舒服。“你……没事吧?
”陆明珠试探地问,“是不是又去找爱国哥哥了?他今天心情不太好,
要不你先别——”“没找他。”王小洁打断她,“我就是渴了。”陆明珠又是一愣。
王小洁以前从来不会打断她说话,从来不会。那个从乡下找回来的妹妹,总是低着头,
声音小小的,像是怕惊扰了谁。“那你……要不要回家吃饭?妈今天做了红烧鱼。
”陆明珠笑着发出邀请,语气亲昵得像个体贴的姐姐。王小洁看着她。
上辈子她听到“妈”这个字,心里就会涌起一阵酸涩的渴望。
她多希望王母也能像对陆明珠那样对她,
多希望自己也能理所当然地叫一声“妈”而不觉得生疏。但后来她明白了。血缘这东西,
有时候真的抵不过十八年的朝夕相处。王母不是不爱她,
只是那份爱被十八年的空白稀释得太淡了,淡到在关键时刻永远排不上号。“不了,
”王小洁说,“我有事。”她说完就转身走了,没有给陆明珠继续说话的机会。
陆明珠站在原地,看着王小洁的背影消失在巷口,眉头微微皱了起来。不对劲。
王小洁今天太不对劲了。王小洁没有回王家。她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
路过一家理发店的时候,她停下来,透过玻璃窗看见了自己的样子。十九岁,
瘦得像一根豆芽菜,头发又黄又枯,随便用一根皮筋扎在脑后,
脸上的皮肤被乡下的太阳晒得偏黑,和陆明珠那种养在温室里的白净完全是两个世界。
她上辈子花了很长时间才学会打扮自己,学会护肤,学会穿好看的衣服。但那又怎样呢?
无论她怎么努力,在所有人眼里,她永远比不上陆明珠。陆明珠是珍珠,她是鱼目。
这是陆爱国的原话。那是在她嫁给陆爱国之后的某一天,她不小心打翻了陆明珠送来的汤,
烫伤了手,陆爱国不仅没有心疼,反而冷冷地说了一句:“鱼目永远别想变成珍珠,
你再怎么学她,也是个赝品。”那天晚上她一个人去了医院,
急诊科的医生给她处理烫伤的时候,问她家属在不在,她摇了摇头,说没有。
她记得那个医生的眼神,同情又无奈,像是看惯了这种独自来看病的女人。后来她怀孕了,
九死一生地生下孩子,却连孩子的面都没见着,就被护士告知孩子没保住。她哭得昏天黑地,
躺在病床上连翻身的力气都没有。再后来她才知道,她的孩子没有死,是被换了。被谁换了?
被她的好丈夫和好姐姐。陆爱国和陆明珠,一个不想让她生下孩子绑住自己,
一个想要一个名正言顺的孩子巩固在王家的地位。两个人一拍即合,在她的产房里动了手脚,
把她的孩子换成了别人家不要的女婴。而她那个真正的孩子,被送走了,送去了哪里,
她到死都不知道。死。想到这个字,王小洁的手指不自觉地收紧,
汽水瓶在掌心发出轻微的咯吱声。她是怎么死的?说来可笑,是累死的。
月子没坐好就出来干活,一个人打三份工,
拼命赚钱养活那个被换来的女婴——她以为那是她亲生的,傻傻地爱着,傻傻地养着,
直到最后吐血倒在出租屋的地板上,手里还攥着给孩子买药找零的几毛钱。她死的时候,
陆爱国和陆明珠正在王家的客厅里举杯庆祝结婚纪念日。多讽刺。“姑娘,姑娘?你没事吧?
”理发店里的发型师推开门探出头来,大概是看她站在门口太久了,表情又太过阴沉,
怕出什么事。王小洁回过神来,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里的汽水瓶,忽然笑了。
那个笑容让发型师打了个寒噤——不是因为可怕,而是因为太冷了。一个十九岁的姑娘,
笑起来像一把刚开了刃的刀。“没事,”王小洁说,“我想剪头发。”二十分钟后,
王小洁从理发店里出来,那头枯黄的乱发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
露出她消瘦的脸颊和一双黑沉沉的眼睛。发型师本来想给她做个造型,被她拒绝了。
她说不用,剪短就行。剪掉的不仅是头发,还有一些她不想再背负的东西。她站在街边,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吐出来。南城六月的空气又热又闷,但她觉得从来没有这么畅快过。
接下来该做什么?王小洁在心里盘算着。上辈子她死的时候是二十六岁,活了二十六年,
其中有七年是窝囊的、憋屈的、被人踩在脚下的。她用了五年追陆爱国,
用了一年婚姻把自己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最后用了一年拼命赚钱然后死掉。这辈子,
她不打算再走老路了。首先,她不回王家了。那个家从来就不是她的家,
上辈子她拼了命地想融入,结果呢?她的亲生父母在关键时刻永远站在陆明珠那边,
她的两个亲哥哥永远觉得陆明珠才是“真正的妹妹”,而她只是个闯入者。她不需要了。
其次,她不追陆爱国了。想到这个名字,王小洁的胃里翻涌起一阵恶心。不是恨,是恶心。
恨至少还是一种强烈的感情,而恶心是彻底的、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厌恶。一个男人,
能对自己的妻子做出换孩子这种事,连畜生都不如。她上辈子是怎么爱上这个人的?哦,
她想起来了。那是她刚被王家找回来的第一年。她什么都不懂,不会用微波炉,
不知道什么是西餐礼仪,在学校里被同学嘲笑是“乡下土包子”。
有一次她躲在学校的后墙角哭,陆爱国路过,递给她一包纸巾,说了一句:“别哭了,
没什么大不了的。”就这么一句话,她就沦陷了。多可笑。一包纸巾,一句话,
她就搭上了自己的一生。现在想想,陆爱国递那包纸巾的时候,眼神里根本没有同情,
只有居高临下的施舍。就像在路边看到一只淋了雨的流浪猫,随手扔了根火腿肠,
然后转身就走,根本不关心那只猫会不会被车撞死。而她,就是那只猫。不,她连猫都不如。
猫至少还知道谁对它好,她连这个都不知道。王小洁把空了的汽水瓶扔进路边的垃圾桶,
发出一声清脆的碰撞声。“再见,”她对着垃圾桶说,声音很轻,“陆爱国。”然后她转身,
朝着与王家相反的方向走去。她记得上辈子在城南有一条老街,那里的房租很便宜,
住着各种底层讨生活的人。她需要一个落脚的地方,需要一份工作,
需要开始重新建立自己的生活。至于王家的那些人,陆家的那些人,她不会刻意去报复,
但她也不会再让他们伤害自己。她会看着他们,看着他们自以为是地走下去,
看着他们一步步掉进自己挖的坑里。她不会伸手。绝不。傍晚的时候,
南城的天边烧起了一片晚霞,红得像血。陆爱国从外面回来,路过王家门口的时候,
看见台阶上放着一瓶没有开封的橘子汽水。他皱了皱眉,弯腰捡了起来,瓶身还是凉的。
“谁放这儿的?”他自言自语。陆明珠从门里探出头来,看见他手里的汽水,
笑着说:“可能是小洁吧,她下午在巷口买汽水来着。”陆爱国的眉头皱得更深了,
嘴角浮起一丝不屑的笑:“又是她?怎么,不敢亲自送进来?”“她好像……心情不太好。
”陆明珠犹豫了一下,“爱国哥哥,你明天去看看她吧,她最近怪怪的。”“有什么好看的?
”陆爱国把汽水瓶随手放在门边的鞋柜上,语气冷淡,“整天跟在**后面,烦都烦死了。
她以为这样就能让我喜欢她?”陆明珠没有说话,只是低下头,嘴角微微翘了一下。
那个弧度很小,小到陆爱国完全没有注意到。而此刻的王小洁,
正坐在城南老街一间月租八十块的出租屋里,借着窗外透进来的最后一点天光,
数着自己口袋里的钱。一百三十七块五毛。这是她全部的家当。
她把这笔钱仔细地分成三份:一份买馒头和咸菜,
撑过这个月;一份交房租;剩下的留着应急。不够。远远不够。她需要尽快找到一份工作。
上辈子她死之前打过各种工,
餐馆服务员、超市收银员、工厂流水线、家政保洁……什么都会,什么都不精。但没关系,
她现在有力气,有脑子,还有一样上辈子没有的东西——清醒。王小洁把钱收好,
躺在那张硬邦邦的木板床上,看着天花板上那道蜿蜒的裂缝。窗外有蝉鸣,
有远处传来的狗叫声,有隔壁夫妻吵架的声音。这些声音混在一起,嘈杂又真实。
她闭上眼睛,嘴角慢慢地、慢慢地弯了起来。这不是上辈子那种讨好的、卑微的笑,
而是一种从心底里长出来的、带着凉意的笑。陆爱国,你以为我还会像以前一样追着你跑吗?
不会了。这辈子,该你追着我跑了。可惜,你追不上了。第二章不回头第二天一早,
王小洁是被隔壁的剁肉声吵醒的。楼下的肉铺老板五点半就开始操刀,
咚咚咚的声音像打雷一样,震得整栋楼都在抖。上辈子她会觉得烦,现在她觉得这声音挺好,
比王家的安静更让人安心。王家的安静是一种什么样的安静呢?
是那种所有人都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却没有一个人和她说话的安静。
是她开口说了一句什么,话题就像被风吹散的烟一样,轻飘飘地绕过去,
落在陆明珠身上的安静。是她生病了躺在床上,整栋房子鸦雀无声,
连一个问她要不要喝水的人都没有的安静。那种安静,比刀子还割人。王小洁从床上坐起来,
木板床咯吱一声响。她简单洗漱了一下,用昨天剩下的半瓶汽水漱了口——奢侈,
但她觉得值得。然后她出了门,顺着老街往南走,去找工作。老街的两边挤满了各种小店铺,
早餐摊子的蒸汽从棚子里涌出来,混着油条和豆浆的香味。
王小洁在一家早餐摊前站了一会儿,花两毛钱买了根油条,一边走一边吃。
她的目标很明确:找一份包吃包住的工作。房租虽然只要八十块,但加上吃饭和其他开销,
一百三十七块五毛撑不了多久。如果能找到包吃包住的工作,她就能把所有的钱都存下来,
作为下一步的启动资金。上辈子她死之前攒过一笔钱,不多,
但足够她带着孩子离开南城去别的地方重新开始。但那笔钱最后被陆爱国翻出来拿走了,
他说那是“夫妻共同财产”,她一分都别想带走。那笔钱是她一个人打三份工,
一分钱一分钱攒下来的。每天只睡四个小时,手上全是冻疮和烫伤的疤,
指甲缝里永远洗不干净的油污。夫妻共同财产。呵呵。
“招工”两个字出现在一块歪歪斜斜的牌子上,挂在一家小饭馆的门口。王小洁推门进去,
店里还没开始营业,一个围着油腻围裙的中年男人正在擦桌子。“老板,你们这儿招人?
”中年男人抬头看了她一眼,目光在她瘦弱的身上转了一圈,有些犹豫:“小姑娘,
你……能干什么?”“什么都能干,”王小洁说,“洗碗、切菜、端盘子、打扫卫生。
我以前在饭馆干过。”这倒是真话。上辈子她在一家川菜馆打过工,从洗碗工干到帮厨,
虽然累得要死,但基本的后厨活她都熟。“我们这儿活儿可不轻,”中年男人说,
“早上六点上班,晚上十点下班,中间休息两个小时。一个月一百五,包吃不包住。
”包吃不包住不行。她需要住的地方。“老板,有没有包住的?
”“包住的……”中年男人想了想,“你去前面那条街的‘老周面馆’问问,
老周那儿有个阁楼,以前住人的,现在空着。他好像在找帮手。”王小洁道了谢,
转身往前面那条街走。老周面馆比刚才那家饭馆还破,门脸上的红漆掉得差不多了,
招牌上“老周面馆”四个字只剩“周面”两个字还完整。
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正坐在门口的板凳上择菜,动作慢吞吞的,像是在打发时间。“周老板?
”老周抬起头,眯着眼睛看了她一眼:“你谁啊?”“我叫王小洁,想找份工作。
听说您这儿招人?”老周上下打量了她一番,
目光在她瘦削的脸和短发的造型上多停了两秒:“干过吗?”“干过。川菜馆,
洗碗切配都行。”“我这儿没那么多讲究,就是煮面、招呼客人、收拾桌子。一个月一百二,
包吃,楼上有个阁楼可以住,就是小了点,还得自己收拾。”包吃包住,一百二。
王小洁飞快地算了一笔账:一百二十块,如果每个月能存下一百块,一年就是一千二。
一千二在南城不算多,但足够她做很多事了。“行,”她说,“什么时候上班?
”老周被她的爽快弄得愣了一下,随即笑了笑:“现在就行。你会煮面吗?”“会。
”“那你煮一碗我看看。”王小洁走进厨房。厨房不大,但收拾得还算干净,
灶台上有两口大锅,一口煮面,一口熬汤。汤是老周早上熬好的骨头汤,香气浓郁。
她上辈子在川菜馆学过煮面。面条要煮到什么程度?筷子夹起来的时候微微发颤,
咬一口中间有一根细细的白芯——这是行话叫“挂面芯”,意思是煮到八分熟,
捞出来放进碗里,用汤的温度继续加热,这样面条不会坨,吃起来筋道。
她熟练地抓起一把面丢进锅里,用长筷子搅散,然后转身去调碗底。
葱花、酱油、一勺猪油、半勺盐,再舀一勺滚烫的骨头汤浇上去,猪油瞬间化开,
浮起一层金黄色的油花。面条出锅,沥干水分,扣进碗里,撒上几粒葱花。
整个过程不超过三分钟。老周站在厨房门口看着,眼睛渐渐亮了起来。
等王小洁把面端到他面前,他挑起一筷子尝了一口,咀嚼了两下,点了点头。“行,”他说,
“明天正式上班。你今天先把阁楼收拾出来。”王小洁点了点头,没有多余的废话。
老周看了她一眼,总觉得这个瘦瘦小小的姑娘有点不一样。她说“行”的时候,
眼睛里没有那种年轻人找工作的慌张和迷茫,而是一种……他也说不上来,
像是经历过什么事的人才会有的那种沉。十九岁的姑娘,哪来这种眼神?老周没多想,
继续坐在门口择菜。王小洁爬上二楼,推开阁楼的门。阁楼确实小,大概只有六七个平方,
斜屋顶,最高处勉强能站直身子。地上积了一层灰,墙角有蜘蛛网,
一扇小天窗透进来一点光。但对她来说,够了。上辈子她死的那间出租屋比这还小,
连窗户都没有,四面墙上的涂料起皮掉渣,下雨天屋顶漏水,她拿个脸盆接着,
滴滴答答的声音陪她度过了无数个失眠的夜晚。相比之下,这间阁楼简直是豪宅。
王小洁找了一个破旧的扫帚开始打扫,把灰尘和垃圾扫出去,
又找了一块抹布擦了一遍地板和墙壁。老周在楼下喊她吃饭,她应了一声,把手洗干净,
下楼吃了一碗面。老周的手艺不错,面条劲道,汤底浓郁。王小洁吃了一碗觉得不够,
老周又给她加了一碗,什么也没说,只是多看了她一眼。吃完饭,她继续收拾阁楼。没有床,
她就找了几个空的面粉袋子铺在地上,又从楼下拿了一块干净的桌布当被单。没有枕头,
她把换下来的衣服叠了叠塞在脑袋下面。躺下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天窗外透进来一小片夜空,南城的星星不多,但有一颗特别亮,正好在她的视线范围内。
王小洁看着那颗星星,忽然想起了一件事。上辈子,
她怀里的那个女婴——那个被换来的、不是她亲生的孩子——后来怎么样了?她死之前,
把孩子托付给了隔壁的一个大姐,求她帮忙照看几天,等她病好了就回来接。但她没有回去,
她死在了出租屋里,等被人发现的时候,已经凉了。那个孩子后来去了哪里,她不知道。
她甚至不知道那个孩子叫什么名字。她一直叫她“宝宝”,因为她还没来得及给孩子上户口,
陆爱国不认这个孩子,说不是他的种——呵,当然不是他的种,
因为那是他和陆明珠换来的别人的孩子。但那个孩子是无辜的。一个被亲生父母抛弃的女婴,
被当作工具换来换去,最后落在了一个快要死的女人手里。王小洁闭上眼睛,睫毛微微颤动。
这辈子,她不知道那个孩子还会不会出现。但她知道,如果那个孩子出现了,
她不会再让她流落在外。不是因为母爱——她承认,她对那个孩子的感情很复杂,有怜惜,
有同情,也有一丝说不清的怨恨——而是因为,那个孩子和她一样,都是被抛弃的人。
被抛弃的人,应该互相取暖。而不是互相伤害。这个念头让王小洁的眼眶有些发酸,
但她没有哭。她告诉自己,从今天开始,她不会再为任何人哭。包括她自己。
第二天早上六点,王小洁准时出现在厨房里。老周教她怎么熬汤、怎么调卤、怎么切配。
王小洁学得很快,老周说一遍她就能记住,这让老周很满意。“你这姑娘,以前真干过?
”老周一边切卤肉一边问。“干过。”“哪儿干的?”“川菜馆。”“南城的?”“嗯。
”老周没有再问。他总觉得这个姑娘说话的方式很奇怪,
像是在回答问题的同时又什么都没说。但他不讨厌这种感觉,至少比那些嘴上没把门的强。
面馆的生意不温不火,来来往往的都是老街上的熟客。
王小洁站在灶台后面煮面、捞面、浇汤、撒葱花,动作干脆利落,没有一丝多余。
中午的时候,一个穿着工装的男人走进来,要了一碗牛肉面。王小洁把面端过去的时候,
男人抬头看了她一眼,愣了一下。“你是……王家那个找回来的女儿?
”王小洁的手顿了一下。南城不大,王家在南城也算有头有脸的人家,
当年找回来一个走失多年的亲生女儿的事,整个南城都知道。
再加上她追着陆爱国跑了五年的事,更是人尽皆知的“笑话”。“不是,
”王小洁面无表情地说,“你认错人了。”男人有些讪讪的,低头吃面不再说话。
王小洁转身回了厨房,站在灶台前,看着锅里翻滚的面条,深吸了一口气。她知道,
躲是躲不掉的。南城就这么大,她迟早会遇上王家和陆家的人。
但她不想再以“王家找回来的女儿”或者“追着陆爱国的傻姑娘”的身份出现。她是王小洁。
只是王小洁。下午的时候,面馆里没什么客人,老周靠在椅子上打瞌睡。
王小洁坐在门口的小板凳上,手里拿着一本从旧书摊上买来的会计基础。
她上辈子吃过没文化的亏。没有学历,没有技能,只能干最苦最累的活。
这辈子她想学点什么,哪怕不能上大学,至少考个会计证,找个坐办公室的工作,
不用再像上辈子那样在油烟里泡着。书是从旧书摊上花五毛钱买的,纸张发黄,边角卷曲,
但内容还能看。王小洁看得有些吃力,很多术语她不懂,但她不着急,一个字一个字地啃,
遇到不懂的就记下来,等有机会找人问。傍晚的时候,面馆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面馆门口,车门打开,下来一个穿着白色衬衫的年轻男人。
他大概二十二三岁,身高一米八出头,肩膀很宽,腰身却很窄,白衬衫扎在深灰色的西裤里,
袖口卷了两道,露出结实的小臂。五官深邃,眉骨很高,鼻梁挺直,嘴唇微微抿着,
像是天生带着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淡。但他的眼睛很好看,是那种很深很沉的黑,
像一口看不见底的井。王小洁看见他的时候,手里的书差点掉在地上。不是因为帅——好吧,
确实很帅——而是因为她认识这个人。谢衍舟。上辈子,她和谢衍舟只有一面之缘。
那是在她快要死的时候,她在街上发传单,一辆车从她身边开过去,溅了她一身的泥水。
车停下来,一个男人从车窗里探出头来,递给她一沓纸巾,说了一句“对不起”。
那个人就是谢衍舟。她记得他当时的眼神,没有居高临下的施舍,也没有虚伪的同情,
就是一种很纯粹的歉意。就好像他做错了事,就应该道歉,不管对方是什么身份。
那是她上辈子为数不多的,感受到的来自陌生人的善意。
后来她在报纸上看到过他的名字——谢衍舟,南城谢家的独子,海外留学归来,
接手家族生意,年轻有为,商业奇才。再后来,她死了,也就不知道后续了。“请问,
”谢衍舟站在门口,目光扫过逼仄的面馆,最后落在她身上,“老周在吗?”他的声音低沉,
带着一种不紧不慢的从容。王小洁回过神来,站起来说:“周老板在里屋打瞌睡,我去叫他。
”“不用,”谢衍舟说,“我等他。”他说完就站在门口,没有进来的意思。面馆太小,
他的身高和气质和这个环境格格不入,像一幅名画被挂在了一个破旧的出租屋里。
王小洁没有多问,重新坐回小板凳上,继续看书。谢衍舟站在门口,
余光扫了一眼这个短发的姑娘。她坐在一张矮得可怜的小板凳上,
膝盖上摊着一本旧得发黄的书,低着头,刘海遮住了半张脸,
只露出一个消瘦的下巴和一双专注的眼睛。他注意到她的手。
那是一双不应该属于十九岁姑娘的手——指节粗糙,指甲剪得很短,
虎口处有一道浅浅的疤痕,手背上还有几个烫伤后留下的白印。这双手,干过很多活。
谢衍舟收回目光,没有再说什么。过了一会儿,老周打着哈欠从里屋出来,
看见门口的谢衍舟,愣了一下,然后快步迎了上去。“谢先生?你怎么来了?”“路过,
进来看看。”谢衍舟的语气很随意,像是在和一个老朋友打招呼。老周搓了搓手,
有些不好意思:“这地方破,你……”“不破,”谢衍舟说,“你在这儿开了二十年的面馆,
南城最好的面。”老周嘿嘿笑了两声,脸上露出一种被人认可的满足感。王小洁在旁边听着,
心想:原来老周的面馆在南城还有点名气?连谢家的人都来吃面?但她没有多想,
继续低头看书。谢衍舟和老周聊了几句,大概是关于面馆的什么事情,王小洁没仔细听。
等谢衍舟准备走的时候,他忽然转过身来,看了她一眼。“你是新来的?”王小洁抬起头,
对上他那双深黑的眼睛,平静地说:“嗯,昨天刚来的。”谢衍舟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转身出了面馆,上了那辆黑色轿车,消失在老街的尽头。老周站在门口,看着车开走了,
回头对王小洁说:“谢家的小子,人不错。就是命不太好。
”王小洁没有追问“命不太好”是什么意思。她上辈子已经知道了足够多的别人的故事,
这辈子她只关心自己的事。晚上,她躺在阁楼的地铺上,把那本会计基础翻到了第十页。
她看不懂的地方越来越多,但她不着急,慢慢来。天窗外的那颗星星又亮了。
王小洁看着那颗星星,忽然想起了一件事。上辈子,
陆爱国曾经对她说过一句话:“你除了缠着我,还会什么?”当时她哑口无言,
因为她确实什么都不会。不会打扮,不会说话,不会讨好人,连最基本的自尊都没有。
但现在,如果有人再问她这个问题,她会说:“我会煮面,会洗碗,会切菜,会算账,
会一个人活下去。”这就够了。第三章不纠缠王小洁消失后的第三天,
王家才有人注意到她不见了。不是因为她多重要,
而是因为陆明珠提了一句:“小洁好像好几天没回来了,要不要去找找?
”王母刘玉芬正在客厅里看电视,听到这句话,手里的遥控器顿了一下,然后继续换台。
“她能去哪儿?不就是去陆家找那个陆爱国了?”刘玉芬的语气淡淡的,
带着一种习以为常的无奈,“这孩子,也不知道像谁,一点骨气都没有,
整天追在男人**后面跑。”王父王建国坐在旁边看报纸,听到这话皱了皱眉,但没有说话。
王家的气氛就是这样。王建国是个沉默寡言的男人,在家里没有什么存在感,
所有的事情都是刘玉芬说了算。而刘玉芬的注意力,从来都在陆明珠身上。“妈,
你别这么说小洁,”陆明珠走过来,坐在刘玉芬身边,语气温柔,
“她也是因为喜欢爱国哥哥嘛。女孩子喜欢一个人,主动一点也没什么的。
”“喜欢一个人也不能不要脸啊,”刘玉芬说,“你看看她,堂堂王家的**,
天天跑去给人家送汽水、送早饭、送围巾,人家领情了吗?人家陆爱国正眼看过她吗?
”“爱国哥哥只是……还没想清楚。”“想清楚什么?我看他想得很清楚,
他就是不喜欢小洁。你和他从小一起长大,他什么心思你不知道?”陆明珠低下头,
脸上浮起一层淡淡的红晕,没有说话。这个反应,刘玉芬看在眼里,心里跟明镜似的。
“明珠,”刘玉芬拉过她的手,“你跟妈说实话,你和陆爱国……”“妈!
”陆明珠的脸更红了,声音里带着一丝嗔怪,“我们只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你别乱说。
”“朋友?”刘玉芬笑了,“朋友能好成你们那样?他教你打羽毛球,陪你去看电影,
给你过生日送礼物……这些事,他对小洁做过吗?”陆明珠咬了咬下唇,不说话了。“行了,
”刘玉芬拍了拍她的手,“妈心里有数。小洁那边,你也别太操心,她那么大的人了,
丢不了。”王建国终于忍不住开口了:“还是去找找吧,毕竟是个姑娘家,别出什么事。
”刘玉芬瞥了他一眼:“要找你自己去找,我没那个功夫。”王建国张了张嘴,
最终还是没有说什么,重新低下头看报纸。这个场景,如果王小洁在场,她大概会笑出来。
上辈子她就是在这种“没有人真正在意她”的环境里活了七年。她的亲生父亲王建国,
不是不爱她,但他的爱太懦弱了,懦弱到在刘玉芬面前永远抬不起头。她的亲生母亲刘玉芬,
不是不关心她,但她的关心永远排在陆明珠之后。至于她的两个哥哥王浩和王磊,
一个在外地工作,一个整天忙着谈恋爱,连她什么时候离开家的都不知道。这就是她的家。
一个她在其中活了十九年,却从来没有归属感的地方。与此同时,
陆爱国也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王小洁三天没有出现在他面前了。这很不正常。
在过去的五年里,王小洁就像他的影子一样,几乎每天都会出现在他的视线范围内。
有时候是在他家门口放东西,有时候是在他上学的路上等他,
有时候是在他打球的时候坐在旁边看。他习惯了。不是习惯了她的好,
而是习惯了她的存在就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但从来不会引起他的注意。可现在,
空气突然稀薄了。“爱国,你在看什么?”陆明珠从身后走过来,顺着他的目光看向巷口,
那里空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没什么,”陆爱国收回目光,表情有些不自然,
“我就是觉得……这几天好像没见到王小洁。”陆明珠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你也发现了?
她好像好几天没来这边了。我妈说她已经三天没回王家了。”“三天?
”陆爱国的眉头皱了起来。“是啊,也不知道去了哪里。”陆明珠的语气里带着一丝担忧,
“我有点担心她,她最近……怪怪的。”“怪什么?”“就是……”陆明珠犹豫了一下,
“前几天我在巷口碰到她,她一个人在喝汽水。我跟她说话,她的眼神……怎么说呢,
像是变了一个人。”陆爱国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她能变成什么样?还不是那副样子。
”“不是的,”陆明珠摇了摇头,“她看我的眼神,好像……好像不认识我一样。
”“别想多了,”陆爱国说,“她那个人,脑子本来就不好使。”陆明珠没有再说什么,
但她心里清楚,那不是“脑子不好使”能解释的。王小洁看她的眼神里,
没有以前那种小心翼翼的讨好,也没有嫉妒或者怨恨。那是一种……陆明珠想了很久,
终于找到了一个词——漠视。就好像她陆明珠是什么无关紧要的人,不值得多看一眼。
这种感觉让陆明珠很不舒服。非常不舒服。王小洁在面馆干了一个星期,
已经基本摸清了所有的流程。老周是个好老板,话不多,但心细。
他发现王小洁干活利索、不偷懒、不抱怨,就主动把工资从一百二涨到了一百五。“好好干,
”老周说,“我这面馆虽然不大,但只要你肯干,我不会亏待你。”王小洁点了点头,
说了声“谢谢周老板”。老周摆了摆手:“别叫周老板,叫老周就行。”“老周。
”王小洁叫了一声,嘴角微微翘了一下。这是她重生以来第一次真心实意地笑。
面馆的熟客们也渐渐习惯了这个小姑娘。她不爱说话,但面煮得好,手脚麻利,
而且从来不多嘴多舌。有些人想打听她的来历,她要么不回答,
要么用一句“我就是来打工的”挡回去。时间长了,大家也就不问了。
王小洁每天的生活很有规律:早上五点半起床,帮老周准备当天的食材;六点开门营业,
煮面、招呼客人、收拾桌子;下午两点到五点休息,她用来看书学习;晚上继续营业到十点,
然后收拾厨房,打扫卫生,十一点左右睡觉。日子过得简单又充实。
她利用休息的时间把那本会计基础啃完了,虽然还有很多不懂的地方,
但至少对会计这个行业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她又去旧书摊上淘了几本相关的书,
包括会计实务和税法基础,打算慢慢学。她还开始攒钱。每个月一百五十块的工资,
她只花三十块,剩下的全部存起来。三十块钱怎么花?十块钱买馒头和咸菜,五块钱买书,
剩下的十五块留着应急。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但她觉得很踏实。这种踏实,
是她在王家从来没有感受过的。在王家,她住的是大房子,吃的是大鱼大肉,
穿的是刘玉芬给她买的新衣服。但她每天都要看别人的脸色过日子,
小心翼翼地揣摩每个人的心思,生怕说错一句话、做错一件事。那种日子,
比吃糠咽菜还难受。现在她住的是六平米的阁楼,吃的是面馆剩下的面条和馒头,
穿的是两身换洗的旧衣服。但她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不用讨好任何人,
不用在深夜里一个人流泪到天亮。这就够了。一个星期后的傍晚,面馆里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小洁?你怎么在这儿?”王小洁正在擦桌子,听到这个声音,手里的抹布停了一秒,
然后继续擦。王浩。她的大哥,王家的大儿子,在外地工作,难得回来一次。
他大概是从刘玉芬那里听说她不见了,特意来找她的。“我在上班,”王小洁头也没抬,
“吃面吗?”王浩被她这种平淡的语气弄得有些发懵。他记忆中的小妹,
见到他的时候总是怯生生的,叫一声“大哥”都会脸红,像是怕他不认她这个妹妹。
可现在这个短发、消瘦、穿着围裙站在破面馆里的姑娘,叫他的时候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你……你怎么在这儿打工?”王浩皱着眉,“家里又不是养不起你。
”“我自己能养活自己,”王小洁把抹布搭在肩膀上,终于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不用家里养。”王浩被她那双黑沉沉的眼睛看得有些不自在。他总觉得小妹的眼神变了,
变得……他说不上来,就是不像以前那样软绵绵的,而是硬邦邦的,像一块石头。
“你跟我回家,”王浩说,“妈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还是惦记你的。
”王小洁差点笑出声来。刘玉芬惦记她?上辈子她死的时候,刘玉芬在干什么?
在给陆明珠张罗生日宴会。她是在她死后的第三天才知道消息的,据说当时哭了一场,
然后……然后就没了。哭了一场。一个母亲对自己亲生女儿的死亡,只是哭了一场。
“我不回去,”王小洁说,“大哥,你吃面吗?不吃的话别耽误**活。
”王浩被她噎了一下,脸色有些不好看:“你这是什么态度?我是你大哥!
”“我知道你是我大哥,”王小洁的语气依然平淡,“但你总不能强迫我回去吧?
我已经十九岁了,成年了,可以自己决定住在哪里、做什么工作。”王浩张了张嘴,
发现她说得有道理,一时间竟不知道该怎么反驳。他沉默了一会儿,
叹了口气:“你到底怎么了?是不是受了什么委屈?你跟大哥说,大哥替你做主。
”王小洁看着他,忽然觉得有些讽刺。上辈子她受了那么多委屈,被陆爱国冷落,
被陆明珠算计,被刘玉芬忽视,被整个王家当成空气……她的大哥在哪儿?他在外地工作,
一年回来两次,每次回来都和陆明珠有说有笑,对她这个亲妹妹只是客气地点个头。
现在他说“大哥替你做主”?晚了。“没有委屈,”王小洁说,“我就是想一个人生活。
大哥,你不用管我,我过得很好。”王浩看着她,沉默了很久。最后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些钱,
放在桌上:“拿着,别亏待自己。”王小洁看了一眼那些钱,没有伸手去拿。“不用了,
”她说,“我有工资。”王浩的手僵在半空中,脸上的表情复杂极了。他忽然发现,
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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