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夜拳王(我爱写小说哈)》的故事主角是林北王彪,内容走向非常明朗,作者我爱写小说哈从不拖泥带水,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个生动形象的人物,第4章节的内容主要是:这个操蛋的世界里,在这……
这个操蛋的世界里,在这个暗无天日的地下城里,在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小雨是我唯一的光。
“小雨,你听哥说。”我握着她的手,“哥答应你,哥一定活着回来。哥还要看你长大,看你穿裙子,看你嫁人呢。”
小雨被我逗笑了,推了我一把:“谁要嫁人啦!”
我也笑了,笑着笑着,眼眶更红了。
从小雨那儿出来,我回到极夜区,去了我平时训练的场地——废弃的地铁站。
这地铁站在极夜区最深处,早就没人用了,轨道上生满了锈,墙壁上全是裂缝。但空间够大,而且安静,没人打扰。
我脱了外套,开始训练。
先跑了三十圈站台,一圈大概两百米,三十圈就是六公里。跑完之后开始打沙袋,沙袋是旧衣服裹的,用铁链吊在横梁上。我打了五百拳,每一拳都用尽全力,拳头上的茧子磨破了,血溅在沙袋上,很快就干了。
然后我开始练腿。在地下城打拳,腿比拳头重要。空间狭窄,地面湿滑,下盘不稳就是个死。我做了三百个深蹲,一百个蛙跳,直到双腿发抖,站都站不稳。
训练完,我瘫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
头顶的日光灯管闪了几下,发出嗡嗡的声音。远处传来地铁隧道里的风声,呜呜的,像是鬼叫。
我闭上眼睛,脑子里乱糟糟的。
王彪让我去打这个比赛,肯定没安好心。这老东西从来不做亏本的买卖,他让我去,要么是想利用我赚钱,要么是想借刀杀人。铁头那事儿我打了他的脸,他嘴上说算了,心里肯定记着仇。
但我没得选。
钱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得罪了王彪,在极夜区已经混不下去了。参加这个比赛,赢了能拿钱,输了……输了的话,也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我睁开眼睛,看着头顶那盏快灭的灯管。
从小到大,我学会了一件事——在这个世界里,没有人会帮你。地府公司不会,王彪不会,那些住在永昼区的老爷们更不会。你能靠的,只有你自己。
我站起来,继续打沙袋。
一拳,两拳,三拳。
每一拳都像是在打这个操蛋的世界。
第二章 疯狗
比赛定在三天后。
地点不在极夜区,在“中转站”——那是连接极夜区、平民区和永昼区的一个枢纽地带,地府公司直接管辖,算是整个地下城最“正规”的地方。
说正规,也就是相对而言。中转站有地府公司的守卫巡逻,有摄像头监控,空气比极夜区好得多,甚至还有几家像样的商店和一个医疗站。但你要是以为那里安全,那就太天真了。中转站的地下二层,就是这次比赛的场地——一个改造过的仓库,地府公司默许的非法格斗场。
没错,地府公司知道这种比赛存在。他们甚至可能暗中支持,因为这些比赛给他们提供了一个筛选“人才”的渠道。听说永昼区的一些老爷们就喜欢看这种血腥的格斗,有时候还会亲自下来观战。
比赛的事在极夜区传得很快。这两天我走在路上,总有人对我指指点点。
“看见没?那就是林北,代表咱们区去打比赛的。”
“就他?瘦得跟猴似的,能打吗?”
“你可别小看他,上周他把铁头都干趴下了,一拳打在太阳穴上,铁头当场就晕了。”
“铁头算个屁,这次比赛来的可都是各区的狠人。我听说平民区那边派的是‘疯狗’李彪,那家伙以前是地府公司的打手,手底下打死过好几个人。”
“还有中转站那边派的是‘铁塔’老马,两米高的个子,三百多斤重,一拳能把铁皮墙打穿。”
我听着这些议论,没说话,低着头往前走。
疯狗李彪,铁塔老马,这些名字我都听说过。在地下城混了这么多年,我知道那些有外号的人,都不是好惹的。
但我也有我的优势。
我从小在地下城长大,六岁开始在垃圾堆里翻吃的,八岁跟人抢地盘被人打断过鼻梁,十岁就开始打黑拳。我没有经过任何正规训练,不会什么高深的格斗技巧,但我有一样东西是那些人没有的——我他妈不要命。
在地下城的拳场上,不要命的人,才是最可怕的。
比赛前一天晚上,我又去看了一次小雨。
这次我没空手,在极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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