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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娇宠:姐姐,命都给你》是由作者“展颜消宿怨11”创作编写,小说男女主人公是沈鹿溪江烨,其中主要情节是:江烨一动不动地坐着,只有喉结微微滚动了一下。“你刚才说的那些话,”江烨突然开口,………

《七零娇宠:姐姐,命都给你》是由作者“展颜消宿怨11”创作编写,小说男女主人公是沈鹿溪江烨,其中主要情节是:江烨一动不动地坐着,只有喉结微微滚动了一下。“你刚才说的那些话,”江烨突然开口,……

第一章沈鹿溪是被一阵刺鼻的河腥味呛醒的。不,准确地说,是被人用指甲掐着人中掐醒的。

“溪丫头!溪丫头你醒醒啊!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

娘也不活了——”尖锐的哭嚎声像锥子一样扎进太阳穴。沈鹿溪眉头紧皱,

意识在混沌与清明之间反复拉扯,喉咙里涌上一股冰凉的河水味道,胃里翻江倒海。

她猛地睁开眼睛。一张枯黄干瘦的中年妇女的脸凑在眼前,眼眶红肿,鼻涕眼泪糊了一脸。

女人身后是灰扑扑的土墙和低矮的房梁,空气里弥漫着柴火烟熏和猪食馊掉的气味。

这不是她的公寓。沈鹿溪脑子里最后一帧画面,是深夜加班后站在律所三十二楼的落地窗前,

玻璃幕墙外的城市灯火璀璨。然后是一阵剧烈的眩晕,

心脏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她猝死了。三十五岁,猝死在写字楼里。没来得及立遗嘱,

没来得及把手上那个标的额两个亿的案子结掉,

甚至没来得及跟家里那个总催她相亲的老妈说一声“我累了”。现在这是什么地方?

“溪丫头,你可算醒了!你可把娘吓死了啊!”中年妇女一把抱住她,哭得惊天动地,

“你要是死了,娘也不活了,娘就跟你一块儿去——”沈鹿溪被勒得几乎窒息,

大脑却飞速运转起来。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瘦骨嶙峋的手臂,青紫交错的淤痕,

指甲缝里嵌着泥,穿着一件洗得看不出原本颜色的碎花布衫。手很小,骨节突出,

像是长期营养不良的少女。一个荒诞的念头击中了她。她穿了。

记忆像潮水一样涌入脑海——原主也叫沈鹿溪,十七岁,家住红旗公社红星大队。父亲早逝,

母亲刘桂香拉扯着四个孩子,原主排行老二,上头一个哥哥娶了媳妇就分家单过,

下头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原主是家里最不受待见的那个,干活最多,吃饭最少,

十六岁就被亲妈盯上了婚事,要把她嫁给隔壁公社一个四十多岁的鳏夫换三百块彩礼,

好给弟弟说亲。原主不肯,闹了三个月,被关了三个月。昨天趁人不备跳了河。

沈鹿溪闭了闭眼。好一个“扶弟魔”地狱开局。“娘,”她开口,

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过喉咙,“我没事。”刘桂香愣了一下,随即哭得更凶:“你还说没事!

你要是有个好歹,你让娘怎么跟你死去的爹交代——”“我说了,我没事。

”沈鹿溪的声音不大,却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平静。她轻轻拨开刘桂香的手,

自己撑着坐了起来。这个动作让刘桂香又是一愣。她的溪丫头什么时候有过这种眼神?

那种冷静的、审视的、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的眼神。但刘桂香来不及细想,

因为门外突然传来一阵嘈杂的喧闹声。“打死他!打死那个野种!

”“偷东西偷到咱们村来了,打死不亏!”“就是那个知青的崽子,上梁不正下梁歪,

生下来就是个贼!”沈鹿溪循声望去。透过破败的木门,

她看到生产队的晒谷场上围了一大圈人。人群中间,一个少年被按在地上,

四五个壮汉围着他拳打脚踢。少年蜷缩着身体,像一只被围猎的野兽,浑身是伤却一声不吭,

只有那双眼睛——那双眼睛在乱拳之中猛地抬起,隔着几十米的距离,

直直地撞进了沈鹿溪的视线里。凶狠、倔强、充满戒备,像一头被逼到绝路的幼狼。

沈鹿溪心头一跳。江烨。这个名字几乎是自动从原主的记忆里跳出来的。十七岁,

知青的私生子,父亲不知道是谁,母亲在他七岁那年病死了。他一个人在村子里长大,

吃百家饭穿百家衣,不,连百家饭都算不上——他是被全村人嫌弃的“野种”,

住在村尾那间漏风漏雨的破屋子里,靠捡破烂和给生产队干最累的活勉强活着。

原主跟他不熟,但记得有一次在河边洗衣服,

看到他把自己的半个窝窝头塞给了一个更小的孤儿。那时候他转过头发现原主在看,

眼神冷得像刀,说了句:“看什么看?没看过要饭的?”原主被吓跑了。但沈鹿溪没有。

她盯着那个被打的少年,脑子里飞速转过了无数个念头。她需要一个帮手。

在这个吃人的七十年代乡村,一个孤身的外来者,一个被全家当成筹码的“赔钱货”,

要想活下去,要想不被那个四十岁的鳏夫糟蹋,

她需要一个足够狠、足够忠诚、足够不要命的帮手。而那个少年——他什么都没有,

所以他什么都不怕。“外面在吵什么?”沈鹿溪问。刘桂香探头看了一眼,撇撇嘴:“哦,

那个江家的野种,偷了王癞子家的鸡蛋,被逮住了。打死也活该,一个没爹没娘的东西,

留在村里也是祸害。”沈鹿溪掀开被子下了床。“你干什么去?”刘桂香惊了。“去看看。

”“看什么看!你刚醒,别出去惹事——”沈鹿溪已经走了出去。她的腿软得像面条,

每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这具身体太差了,长期营养不良加溺水,能站起来已经是奇迹。

但她咬着牙一步一步往前走,脊背挺得笔直,像她当年第一次站在法庭上一样。

人群围得密不透风,叫骂声、起哄声、拳脚到肉的闷响混在一起。“说!鸡蛋是不是你偷的?

”“老子亲眼看见的,他从王癞子家鸡窝里摸了个蛋!”“打死这个野种!让他偷!

”沈鹿溪拨开人群。她看到江烨蜷缩在地上,嘴角全是血,左眼肿得只剩一条缝,

身上的灰布衣裳被撕烂了好几处,露出里面青青紫紫的伤痕——有些是新的,有些是旧的,

层层叠叠,触目惊心。但他始终没有求饶。甚至没有发出一声**。

他只是用那只没肿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打他的人,像一头受伤的狼,在等待一个反扑的机会。

沈鹿溪深吸一口气。“住手。”她的声音不大,但在嘈杂的人群里格外清晰。

所有人都转过头来看她,包括地上的江烨。有人认出她来:“哎,

这不是沈家那个跳河的丫头吗?”“没死成啊?”“管什么闲事,赶紧回去躺着吧!

”沈鹿溪没有理会这些声音。她走到江烨身边,蹲下来,看了一眼他被打得不成人形的脸,

然后抬头看向打人的那几个壮汉。为首的叫王老六,王癞子的侄子,村里有名的混不吝。

他叉着腰,斜着眼睛看沈鹿溪:“沈家丫头,你什么意思?这野种偷了我叔的鸡蛋,

我教训教训他,碍着你什么事了?”“你说他偷了鸡蛋,”沈鹿溪站起来,

声音平静得像在念起诉状,“证据呢?”王老六一噎:“证据?我亲眼看见的!

”“你亲眼看见他从鸡窝里拿了鸡蛋,然后呢?鸡蛋现在在哪里?

”“在……在他身上搜出来的!”“好。”沈鹿溪转向围观的人群,

“有没有人亲眼看到江烨从王癞子家的鸡窝里拿鸡蛋?除了王老六之外,

还有没有第二个目击证人?”人群安静下来。大家面面相觑,没人说话。

王老六急了:“你什么意思?我亲眼看见的还不算?”“不算。”沈鹿溪淡淡道,

“根据……根据咱们国家的法律,一个人的证言不能定罪。更何况,你和他有亲属关系,

你的证言效力更低。”所有人都愣住了。法律?这个泥腿子丫头在说什么?

沈鹿溪不管他们的反应,继续说:“而且,就算他真的拿了鸡蛋,你们也没有权利打他。

私刑是违法的。你们现在做的事情,叫故意伤害。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她一字一句,说得清清楚楚,

像是站在法庭上做最后陈述。晒谷场上鸦雀无声。这些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

哪里听过什么“刑法”“故意伤害”?但沈鹿溪说话时那种笃定的、不容置疑的气场,

让所有人都下意识地觉得——她说的是真的。王老六的脸涨得通红:“你、你少吓唬人!

一个鸡蛋的事,还扯上坐牢了?”“一个鸡蛋是小事,”沈鹿溪不紧不慢,

“但你看看你把他打成什么样了?脸上的伤、身上的伤,加起来够不够轻伤?

你要不要试试看,去公社革委会评评理,看他们是站在你这个打人的这边,

还是站在被打的那个这边?”王老六的脸色变了。革委会。

那是他们这些小老百姓惹不起的存在。他打人可以,但如果闹到革委会去,性质就不一样了。

更何况,他确实没有证据证明江烨偷了鸡蛋——鸡蛋是他在路上捡的,

根本不是从王癞子家偷的。他就是看这个野种不顺眼,找个由头打一顿罢了。

“你……”王老六指着沈鹿溪,手指都在发抖,“沈家丫头,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

帮一个野种说话?”“我不是在帮谁说话,”沈鹿溪说,“我在讲道理。

”她转头看向地上的江烨,伸出手:“能起来吗?”江烨没有动。

他那只没肿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沈鹿溪,目光复杂得难以分辨——有警惕,有审视,有困惑,

还有一丝极其隐蔽的、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柔软。“别以为我会谢你。

”他的声音沙哑低沉,像是砂纸磨过铁皮。沈鹿溪挑了挑眉。她蹲下来,凑近他的耳边,

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巧了,我缺个打手,你缺口饭吃。雇佣关系,童工合同,

干不干?”江烨的眼睛猛地睁大了。他盯着她看了足足五秒钟,像是在判断她是不是疯了。

然后,他慢慢地、艰难地伸出手,握住了她的手。少年的手掌粗糙得像是砂纸,指节突出,

掌心全是茧子和旧伤。但他的手很烫,像是烧着一团火。沈鹿溪用力把他拉了起来。

江烨踉跄了一下,几乎站不稳,但他咬着牙撑住了。他比沈鹿溪高了将近一个头,

瘦得像一根竹竿,但骨架很大,能看得出来如果好好养着,将来会是一个很高大的男人。

“走了。”沈鹿溪说。“去哪儿?”江烨问。“我家。”“你家?”“对,

”沈鹿溪理所当然地说,“你现在是我的人了,总得有个地方住。”人群炸开了锅。

“这沈家丫头疯了吧?”“把野种带回家?她妈能答应?”“这丫头跳河把脑子跳坏了!

”沈鹿溪充耳不闻。她拽着江烨的袖子,穿过人群,一步一步往沈家的方向走。

身后是嗡嗡的议论声和王老六气急败坏的叫骂,但她走得稳稳当当,像是走在法庭的走廊上。

江烨被她拽着,一瘸一拐地跟在后面。他低头看着这个瘦弱的、穿着破布衫的少女,

看着她纤细到几乎一折就断的手腕,和那根紧紧攥着他袖子的、骨节突出的手指。

她为什么要帮他?他不懂。从来没有人帮过他。从他记事起,

这个世界对他只有恶意——嘲笑、辱骂、拳脚、白眼。他的母亲是个知青,

跟一个不知道是谁的男人生下了他,然后在他七岁那年病死了。他是吃百家饭长大的,不,

连百家饭都算不上——他是被全村人嫌弃的“野种”,像一条流浪狗一样活着。

他不相信任何人。但这个女孩——她刚才看他的眼神很奇怪。不是同情,不是怜悯,

而是一种他看不懂的、冷静的审视。像是在看一件工具,一个合作伙伴,

一个——一个有用的人。这让他觉得比同情舒服多了。沈家到了。刘桂香正站在门口,

看到沈鹿溪拽着江烨回来,脸都绿了:“沈鹿溪!你疯了!你把什么东西带回来了?

”“一个人。”沈鹿溪说。“你——”刘桂香气得浑身发抖,“你把他带回来干什么?

你是不是跳河把脑子跳坏了?这是野种!全村人都嫌弃的东西!你带回来让娘的脸往哪儿搁?

”“他叫江烨,”沈鹿溪平静地说,“不叫‘东西’。”“我管他叫什么!

你给我把他撵出去!”“不行。”“你说什么?”“我说不行。”沈鹿溪松开江烨的袖子,

转过身面对刘桂香,“娘,他受了伤,需要处理伤口。而且他没有吃的,没有住的地方。

我把他带回来,就是要管他。”刘桂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管他?你拿什么管他?

咱家连自己都快养不活了,你还养个野种?”“他不是野种,”沈鹿溪的声音冷了一度,

“他跟我一样,是人。”刘桂香被她的眼神看得心里发毛。这丫头今天到底怎么了?

说话做事跟换了个人似的,那双眼睛看人的时候,冷得像冬天的河水。

“你、你——”刘桂香结巴了半天,终于找到了一个理由,“你要是不把他撵出去,

我就不认你这个女儿!”“那就不认吧。”沈鹿溪说完,拉着江烨绕过刘桂香,

径直走进了院子。刘桂香站在门口,气得直跺脚。江烨被沈鹿溪拉进了她住的偏房。

说是房间,其实就是一间用土坯隔出来的小屋子,一张木板床,一张瘸了腿的桌子,

墙角堆着几件破衣裳。窗户纸破了几个洞,风从洞里灌进来,冷得人直哆嗦。“坐。

”沈鹿溪指了指床板。江烨没动。他站在屋子中间,像一只随时准备逃跑的野猫,浑身紧绷,

眼睛警惕地扫视着周围的一切。“我不会咬你。”沈鹿溪说。“我不习惯坐别人的床。

”江烨说。“那站着也行。”沈鹿溪也不勉强,她翻了翻原主留下的东西,

找到一块还算干净的布和一个小瓷碗,又从墙角的水缸里舀了半碗水,“坐下,

我给你处理伤口。”江烨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坐了下来。沈鹿溪蹲在他面前,

用布蘸着水轻轻擦他脸上的血污。动作很轻,像是在处理一件精密的证物。

江烨一动不动地坐着,只有喉结微微滚动了一下。“你刚才说的那些话,”江烨突然开口,

“什么法律,什么刑法……你从哪儿学来的?”沈鹿溪的手顿了一下。“看书学的。”她说。

“看书?”江烨显然不信,“村里没有那种书。”“以前在废品站捡到过。

”沈鹿溪面不改色地编了个理由,“看了就记住了。”江烨沉默了。沈鹿溪继续给他擦伤口。

近距离看,这少年的五官其实生得很好,剑眉深目,鼻梁高挺,只是因为太瘦了,颧骨突出,

显得有点刻薄。等养胖了,应该是个好看的男人。“你为什么帮我?”江烨忽然问。

“我说了,我缺个打手。”“我不信。”“那你觉得是为什么?”江烨沉默了很久。

“我不知道,”他说,声音很低,“从来没有人帮过我。”沈鹿溪放下布,

认真地看着他:“那我告诉你为什么。因为我看得出来,你不是坏人。而且你够狠,够聪明,

够不要命。我需要一个这样的人。”“你需要我做什么?”“保护我。

”江烨愣了一下:“保护你?你得罪谁了?

”“我家里人要把我嫁给一个四十多岁的鳏夫换彩礼,”沈鹿溪说,“我不愿意。

他们不会善罢甘休的。我需要一个人在我身边,在我需要的时候帮我一把。”“就这些?

”“就这些。”“那你给我什么?”“饭。住的地方。还有——”沈鹿溪想了想,

“我会教你认字。”江烨的眼睛猛地亮了。认字。那是他做梦都想学的东西。

他妈妈活着的时候教过他几个字,但她死得太早了,他连自己的名字都写得歪歪扭扭。

他知道,如果不会认字,他这辈子都只能在这个村子里当一条狗。“你说真的?

”他的声音有些发抖。“我从不说假话。”江烨盯着她看了很久。然后他伸出右手,

竖起小拇指:“拉钩。”沈鹿溪差点笑出声来。这个刚才还像一头狼一样凶狠的少年,

现在居然要跟她拉钩。但她没有笑。她认真地伸出小拇指,勾住了他的。少年的手指冰凉,

微微颤抖,但勾得很紧,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说好了,”江烨的声音沙哑,

“你教我认字,我护着你。谁要欺负你,我跟他拼命。”沈鹿溪弯了弯嘴角。“成交。

”窗外的天色暗了下来,远处传来几声狗吠。这个简陋到近乎寒酸的偏房里,

两个被世界抛弃的人,在这个寒冷的傍晚,达成了一个改变彼此命运的协议。

沈鹿溪不知道这个选择是对是错。但她知道一件事——从今天开始,

她不再是那个任人宰割的沈家丫头。而她救下的这头小狼崽,终有一天,

会长成让所有人仰望的存在。第二章沈鹿溪没想到,沈家人的脸皮比她预想的还要厚。

她救下江烨的第二天一早,院子里就热闹起来了。准确地说,

是有人在院子里扯着嗓子哭天抢地。

“娘啊——你可要给俺做主啊——俺辛辛苦苦拉扯大的妹子,现在胳膊肘往外拐,

帮着一个野种欺负自家人——俺这个当哥的,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啊——”沈鹿溪睁开眼,

面无表情地盯着头顶的破房梁。沈建国。原主的亲大哥。

分家的时候把家里值钱的东西全搬走了,连个锅铲都没留下。现在跑回来“做主”?

她翻身下床,推门出去。院子里已经围了一圈人。沈建国站在中间,三十出头,

长得五大三粗,一张脸因为常年吃好的喝好的养得油光水滑。他老婆赵翠花跟在旁边,

手里攥着条手帕,假模假式地擦眼泪。刘桂香站在一旁,满脸为难。

她这个儿子是她的命根子,说什么她都听。沈鹿溪靠在门框上,抱着胳膊,

冷冷地看着这场闹剧。“大哥,一大早的,嚎什么?”沈建国的哭声戛然而止。

他转头看到沈鹿溪,脸上的表情从悲痛变成了愤怒:“你还有脸问俺嚎什么?

你昨天干的好事,全公社都知道了!你把那个野种带回家里来,你让俺的脸往哪儿搁?

你让沈家的脸往哪儿搁?”“沈家的脸?”沈鹿溪淡淡道,“沈家还有脸吗?”“你说什么?

!”“我说,沈家的脸,早就被你丢光了。”沈鹿溪不紧不慢地走出来,

“分家的时候把家里所有的东西都搬走了,连老娘的口粮都克扣了一半。现在跑回来充孝子,

你不觉得晚了点?”沈建国的脸涨成了猪肝色。他没想到这个平时闷葫芦一样的妹妹,

突然变得这么伶牙俐齿。“你、你少扯别的!”沈建国一拍大腿,“俺今天来,

是说你的婚事!王家的彩礼都送来了,三百块!你跟俺老老实实嫁过去!

”沈鹿溪挑了挑眉:“王家?那个四十多岁的鳏夫?”“什么四十多岁,人家才三十八!

正是壮年!跟了他,你吃香的喝辣的,还有什么不满意的?”“我不嫁。”“你不嫁也得嫁!

”沈建国急了,“彩礼俺都收了!你要是不嫁,俺拿什么还?”“那是你的事。”沈鹿溪说,

“谁收的彩礼谁嫁。你不是有个闺女吗?让你闺女嫁。”沈建国的脸色彻底变了。

他老婆赵翠花尖叫起来:“沈鹿溪!你说什么疯话!俺家丫头才六岁!”“六岁就养着,

养到十七八正好嫁。反正你们不是最喜欢卖女儿吗?”“你——”赵翠花气得浑身发抖,

“刘桂香!你看看你养的好闺女!你管不管?”刘桂香左右为难,

支支吾吾地说:“溪丫头啊,你大哥也是为你好……”“为我好?”沈鹿溪转过头,

直视着刘桂香的眼睛,“娘,你摸着良心说,这桩婚事到底是为我好,

还是为了三百块彩礼给弟弟说亲?”刘桂香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

沈鹿溪的弟弟沈建军今年十五,到了说亲的年纪。但沈家穷得叮当响,谁家姑娘愿意嫁?

唯一的办法就是拿沈鹿溪的彩礼去换。这是原主早就知道的,也是原主跳河的真正原因。

“反正俺不管!”沈建国见软的不行,来硬的了,“俺今天就把话撂这儿!你要是不嫁,

俺就绑着你去!三百块彩礼,一分都不能少!”他说着,真的撸起袖子就要上前抓人。

沈鹿溪没动。她只是平静地看着他,像是在看一个即将被宣判的被告。“大哥,”她说,

“你知道重婚罪判几年吗?”沈建国一愣:“什么重婚罪?”“王癞子他大哥王老六,

你知道他有老婆吗?”“那、那跟俺有什么关系?”“关系大了。”沈鹿溪的声音不高不低,

刚好能让院子里所有围观的人都听清楚,“王老六的老婆还活着,就在隔壁公社。

王癞子要是娶了我,就是重婚。重婚罪,按照刑法第一百八十条,

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院子里安静了。沈建国的脸色从猪肝色变成了惨白。

“你、你胡说——”“我有没有胡说,你可以去公社问问。”沈鹿溪不给他反驳的机会,

“还有,买卖婚姻也是违法的。按照婚姻法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你们现在做的事情,叫买卖婚姻,

也叫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按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她的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进在场每个人的耳朵里。

这些老实巴交的农民哪里听过这些?什么刑法、什么婚姻法,他们连字都不认识几个。

但沈鹿溪说话时那种笃定的、不容置疑的气场,让所有人都下意识地觉得——她说的是真的。

“你要是敢绑我,”沈鹿溪最后说,“我就去公社告你。告到你坐牢为止。

”沈建国的腿软了。他老婆赵翠花的眼泪也不擦了,拽着他的袖子小声说:“当家的,

要不……算了吧?这丫头疯了,她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沈建国咬着牙,

脸上的肌肉抽搐了好几下。他不想就这么认输。三百块彩礼啊,够他吃好几年的了。

但沈鹿溪说的那些话太吓人了,坐牢、判刑……他一个种地的,哪里惹得起这些?

“你、你给我等着!”沈建国丢下一句狠话,拽着赵翠花灰溜溜地走了。围观的人群也散了,

但议论声还在。“沈家丫头这是怎么了?跳河把脑子跳开窍了?”“说的那些话,

一套一套的,跟公社干部似的。”“怕不是被什么脏东西附了身吧……”沈鹿溪充耳不闻。

她转身走回偏房,推开门,看到江烨坐在床板上,手里攥着一根木棍,

浑身紧绷得像一张拉满的弓。“你醒了?”沈鹿溪说。“我没睡。”江烨把木棍放下,

声音有些哑,“你大哥来的时候我就醒了。”“怕我吃亏?”“你不会吃亏。”江烨看着她,

眼神里多了一些之前没有的东西,“你比我以为的还要厉害。”沈鹿溪笑了笑:“这算什么,

小场面。”“那个王癞子,”江烨忽然说,“他大哥真的有老婆?”“有。

”“你怎么知道的?”沈鹿溪顿了一下。她怎么知道的?原主的记忆里没有这个信息。

这是她在昨天的短暂时间里,观察王老六和围观人群的反应,

结合他们的对话细节推测出来的。但这话不能跟江烨说。“听人说过。”她含糊地带过去。

江烨没有追问。他只是看着她,眼神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光。“你教我认字吧。”他说,

“现在。”沈鹿溪看了他一眼:“你伤还没好。”“死不了。”江烨站起来,

“我答应过护着你。但如果我不认字,我就只能当个打手。我要当个有用的打手。

”沈鹿溪看着他。少年的眼神很认真,认真得让人心疼。“行。”她说,“我去找根树枝,

在地上写。”之后的半个月,是沈鹿溪穿越以来最平静的日子。她白天去生产队上工,

晚上回来教江烨认字。江烨学得很快,快得惊人。他好像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

一个字只要教两遍就能记住,还能举一反三地组词造句。“你以前学过?

”沈鹿溪有一次忍不住问。“我妈教过我。”江烨低着头在地上写字,

“她说我爹是个读书人,让我以后也要读书。”“你恨他吗?你爹。”江烨的手顿了一下。

“不恨,”他说,“不认识的人,不值得恨。”沈鹿溪没有再问。她看得出来,

这个话题对江烨来说太重了。这个少年把自己裹在一层厚厚的壳里,偶尔露出一点缝隙,

但很快又会合上。她不急。日子还长。半个月里,沈鹿溪做了一件事——她开始倒腾东西。

这个年代,农村的物资极度匮乏,但有些东西在城里是硬通货。

比如鸡蛋、比如蔬菜、比如手工编的筐子篓子。沈鹿溪用原主攒下的几毛钱买了些鸡蛋,

偷偷拿到镇上去卖,赚了第一笔钱——两块三毛。两块三毛。放在她前世,

连杯咖啡都买不起。但在这个年代,已经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

她用这些钱买了些针头线脑、火柴肥皂之类的小东西,拿回村里卖。

村妇们发现她这里的东西比供销社便宜,都跑来买。沈鹿溪的生意就这么做起来了。当然,

她是偷偷做的。这个年代,“投机倒把”是重罪。江烨知道她在干什么,但他什么都没说。

他只是默默地帮她望风、搬东西,甚至主动提出要去更远的公社帮她卖货。

“你一个人去太危险了,”沈鹿溪说,“这个年代——”“什么年代?

”江烨敏锐地捕捉到了她的口误。“我是说,这个世道,”沈鹿溪面不改色地改口,

“你一个人出去不安全。”“我不怕。”江烨说,“我比你更知道怎么在烂泥里活下来。

”沈鹿溪看着他,最终点了点头。她信任他。这种信任来得莫名其妙,但确实存在。

半个月的相处,她发现江烨远比她以为的要聪明、冷静、有分寸。

他像一头被关在笼子里的狼,外表凶狠,但骨子里有一种天生的谨慎和克制。

只要给他一个机会,他就能长成一头真正的狼王。转折发生在第三周。那天傍晚,

沈鹿溪从镇上回来,远远地就看到村口围了一群人。她的心猛地沉了一下,加快脚步走过去。

人群中间,江烨跪在地上,双手被绳子绑在身后。他面前站着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

满脸横肉,正是邻村那个有名的恶霸——王癞子的大哥,王老六。王老六手里拎着一根扁担,

正往江烨身上招呼。“小野种!你胆子不小啊!偷到老子头上来了?”江烨被打得嘴角渗血,

但他咬着牙一声不吭。他的眼睛死死地盯着王老六,那目光冷得像刀,让王老六心里都发毛。

“还敢瞪老子?”王老六一扁担砸在他肩膀上,“说!你把老子家的东**哪儿了?

”“六哥,”旁边有人劝,“打也打了,差不多得了……”“差不多?差得多!

”王老六啐了一口,“这野种偷了老子家的祖传玉佩!那是老子娘留给老子的!

今天不把东西交出来,老子打死他!”沈鹿溪挤进人群。“怎么回事?”她的声音不大,

但所有人都听到了。王老六转过头,看到是她,冷笑一声:“沈家丫头,你又来多管闲事?

上次你帮他说话,老子给你面子,没计较。今天这事,你管不了!”“我没说要管,

”沈鹿溪走到江烨身边,蹲下来看着他,“你拿他东西了?”江烨摇头:“没有。

”“他说谎!”王老六叫道,“有人看见他今天下午从我家门口经过,

然后我家玉佩就不见了!不是他偷的是谁?”“谁看见的?”沈鹿溪问。“我侄子!王二狗!

”沈鹿溪看向站在王老六身后的一个瘦小青年。王二狗被她看得往后缩了缩,

但还是硬着头皮说:“我、我亲眼看见的!他从六叔家门口经过,然后玉佩就不见了!

”“你亲眼看见他拿了玉佩?”沈鹿溪追问。

“我……我看见他从门口经过……”“经过不等于拿。”沈鹿溪站起来,“还有别的证据吗?

”王老六怒了:“还要什么证据?这村里除了他,谁会偷东西?一个没爹没娘的野种,

天生就是贼!”“你说他是贼,有证据吗?”沈鹿溪的声音冷了下来,“没有证据就打人,

这是犯法的。上次我跟你说过,故意伤害罪——”“少拿那套吓唬老子!”王老六一挥手,

“老子今天不跟你讲什么法!要么他把玉佩交出来,要么老子打死他!”他说着,

举起扁担又要打。沈鹿溪往前一步,挡在江烨面前。“让开!”王老六瞪着她。“不让。

”“你以为老子不敢打你?”“你敢打,我就敢去公社告你。”沈鹿溪一字一句地说,

“上次是故意伤害,这次再加一条抢劫。两罪并罚,够你坐三年牢的。

”王老六的脸涨得通红,扁担举在半空中,打也不是,不打也不是。就在这时,

江烨忽然开口了。“王老六,”他的声音沙哑低沉,但异常清晰,“你的玉佩,不在我身上。

”“那在哪儿?”“在你自己家的鸡窝里。”所有人都愣住了。

王老六更是瞪大了眼睛:“你说什么?”“我说,你的玉佩在你自己家的鸡窝里。

”江烨抬起头,那只没被打肿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嘲弄的光,“你好好想想,

你今天下午是不是去鸡窝捡过鸡蛋?”王老六愣住了。他想了半天,脸色突然变了。

“你——”他结结巴巴地说,“你怎么知道的?”“因为你捡鸡蛋的时候,

玉佩从你口袋里掉出来了。”江烨淡淡道,“你自己没注意,但我路过的时候看见了。

”王老六的脸一阵红一阵白。他确实去捡过鸡蛋。当时他弯下腰,

口袋里的玉佩可能就是那时候滑出来的。但他哪里记得这些?他一发现玉佩不见了,

第一个就想到是江烨偷的——“你、你胡说!”王老六还想嘴硬,“老子凭什么信你?

”“不信你回去找找。”江烨说,“如果找不到,你再回来打死我也不迟。

”王老六犹豫了一下,转身就往家跑。人群也跟着他一起涌了过去。几分钟后,

王老六从自家鸡窝里翻出了那块玉佩。所有人都沉默了。王老六拿着玉佩,

脸上的表情精彩极了。他看了看玉佩,又看了看被绑着跪在地上的江烨,嘴巴张了又合,

合了又张,最后憋出一句:“那个……江烨啊……是六哥冤枉你了……”江烨没有说话。

他只是慢慢站起来——绳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他解开了。他的手腕上有深深的勒痕,

嘴角的血还在往下淌,但他的脊背挺得笔直,眼神平静得像一潭死水。“六哥,”他说,

“你打了我十七扁担。”王老六的脸色变了:“你、你想怎样?”“不想怎样,

”江烨擦掉嘴角的血,“就是想让你记住,我江烨虽然没爹没娘,但不是贼。”说完,

他转身走向沈鹿溪。沈鹿溪看着他的脸,心里某个地方被轻轻触动了一下。这个少年,

比她以为的还要聪明。他根本不是路过。他是故意从王老六家门口经过,故意让王二狗看见,

故意引王老六来打他——然后在所有人面前,让王老六自己打自己的脸。从今以后,

谁再说江烨是小偷,王老六就是第一个跳出来反对的人。因为他丢不起那个人。这一招,

叫“以退为进”。十七岁的少年,在这泥泞的乡村里,无师自通地学会了人心的博弈。

“走吧,”江烨走到沈鹿溪面前,声音平静得像什么都没发生过,“回家。”沈鹿溪看着他,

忽然笑了。“好,”她说,“回家。”那天晚上,沈鹿溪给江烨处理伤口的时候,

发现他的背上多了好几道新的淤青。“疼吗?”她问。“不疼。”“骗人。

”江烨沉默了一会儿。“习惯了。”他说。沈鹿溪的手顿了一下。习惯了。这三个字太轻了,

轻得像一片羽毛。但压在一个人身上,重得像一座山。她放下布,

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以后不会了。”江烨抬起头:“什么?”“以后不会有人再打你了。

”沈鹿溪说,“我保证。”江烨看着她,那双一向冷硬的眼睛里,忽然有什么东西碎裂了。

“你保证?”他的声音有些哑。“我保证。”“凭什么?”“凭我。”沈鹿溪说,

“你是我的合伙人,我的人,我不会让任何人动你。”江烨盯着她看了很久。然后他低下头,

沈鹿溪看到他睫毛上有一点什么亮亮的东西,但在昏暗的油灯下,看不太清楚。“沈鹿溪,

”他忽然叫了她的全名。“嗯?”“你知不知道,你是第一个说‘我的人’的人。

”沈鹿溪愣了一下。“以前,”江烨的声音很低很低,“所有人都说,

‘那个野种’、‘那个东西’、‘那个没人要的’。从来没有人说,‘我的人’。

”沈鹿溪的鼻子忽然有点酸。但她没有表现出来。她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

语气轻松地说:“那你可得好好珍惜,这种机会不多。”江烨抬起头,看着她。

少年的眼睛在油灯下亮得惊人,像是藏着两团火。“我会的。”他说,“我会用命珍惜。

”窗外,月亮从云层后面露出半张脸,洒下一地清辉。破旧的偏房里,两个孤独的灵魂,

在这一刻,靠得更近了一些。沈鹿溪不知道未来会怎样。但她知道一件事——从今天起,

她不再是一个人在战斗。而她养大的这头小狼崽,正在以她意想不到的速度,飞快地成长。

第三章两年时间,足以改变很多事。红星大队的人发现,沈家那个跳河没死成的丫头,

像是换了个人。从前那个唯唯诺诺、见人就低头的沈鹿溪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走路带风、说话带刺的女人。她跟谁都不亲近,但对谁都客客气气,

从不多话,也从不说错话。最让村里人惊讶的是,她居然做起了生意。

不是那种偷偷摸摸的投机倒把。沈鹿溪很聪明,

她把所有的交易都放在了明面上——她跟生产队签了合同,承包了村后那片荒了多年的山坡,

说是要种果树。生产队长巴不得有人接手那片没人要的荒地,大手一挥就批了。

然后她用那片山坡做掩护,开始在周边的几个公社之间倒腾物资。

鸡蛋、蔬菜、手工编织品、旧家具……什么赚钱倒腾什么。她从不贪多,每次只带少量的货,

走最远的村子,卖最高的价钱。两年下来,她从当初那两块三毛的本钱,滚到了整整一万块。

一万元。在1975年的农村,这是个天文数字。村里人不知道她具体有多少钱,

但他们看到沈家的偏房翻新了,看到沈鹿溪穿上了的确良的衣裳,

看到她的饭桌上偶尔能见到荤腥了。这在缺吃少穿的红星大队,简直像是神话。

刘桂香的态度也变了。当初她把沈鹿溪当赔钱货,恨不得早点嫁出去换彩礼。

现在沈鹿溪能挣钱了,她比谁都紧张——生怕有人把这只下金蛋的母鸡拐走了。

沈建国再来闹事,不用沈鹿溪开口,刘桂香第一个跳出来骂街。“你这个没良心的东西!

当初分家的时候把家底都搬空了,现在看妹子挣了俩钱又来打秋风?滚!给老娘滚远点!

”沈鹿溪每次看到这一幕,都觉得好笑。但她不戳破。在这个年代,

一个单身女人要想活得好,就必须学会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刘桂香的保护虽然势利,

但至少能帮她挡掉很多麻烦。真正让她觉得值回票价的,是江烨。两年的变化太大了。

当初那个瘦得像竹竿、浑身是伤的少年,现在已经长成了一个一米七八的大小伙子。

长期的营养跟上之后,他的骨架完全撑开了,肩膀宽了,腰背直了,

脸上那层刻薄的颧骨被肌肉覆盖,露出了一副棱角分明的好相貌。剑眉入鬓,鼻梁高挺,

一双深邃的眼睛像是山涧里的寒潭,平时看人的时候冷冷淡淡的,但偶尔笑起来——是的,

他现在会笑了——眼角微微弯起来,像是有星光碎在里面。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

没少偷偷看他的。但江烨谁都不理。他眼里只有沈鹿溪。每天天不亮就起来,

帮她喂鸡、劈柴、整理货物。白天跟着她一起去各个公社跑生意,扛最重的担子,

走最远的路。晚上回来,雷打不动地跟着她学认字。两年下来,他已经能通读报纸了,

字也写得像模像样。沈鹿溪有时候看着他工工整整抄写的账本,

会恍惚觉得这不是一个在泥地里滚大的野孩子,而是一个天生的读书人。“姐,”江烨叫她,

“今天的账我算好了,净赚八十七块。”“嗯。”沈鹿溪接过账本翻了翻,

“你算得越来越快了。”“你教得好。”沈鹿溪抬头看了他一眼。

少年的眼睛里有一种很亮的光,不是讨好的、谄媚的光,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认真的光芒。

“不是我教得好,”她说,“是你聪明。”江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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