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嫌贫爱富的女人是一部令人陶醉的精彩小说,由羲和是只猫精心打造。故事围绕着主角秦砚何大知意展开,情感细腻而深入,洞察力极强。这本小说揭示了关于仇恨和爱情的精彩故事,赢得了广泛推荐。你得省着点用。”我给他倒了杯茶,不咸不淡地说:“大哥放心,大壮的银子,我比谁都省着用。”何大富哼了一声,瓜子壳吐了一地
一个嫌贫爱富的女人是一部令人陶醉的精彩小说,由羲和是只猫精心打造。故事围绕着主角秦砚何大知意展开,情感细腻而深入,洞察力极强。这本小说揭示了关于仇恨和爱情的精彩故事,赢得了广泛推荐。你得省着点用。”我给他倒了杯茶,不咸不淡地说:“大哥放心,大壮的银子,我比谁都省着用。”何大富哼了一声,瓜子壳吐了一地。……
楔子我坐在铜镜前,任由丫鬟替我绾发。镜中那张脸仍旧年轻,任谁都不会想到,
我已是三嫁之身。“王妃,时候差不多了。”我应了一声,起身时顺手抚平裙摆上的褶皱。
苏绣的芍药在指尖下舒展,金线勾边,每一朵都值寻常人家三年的口粮。我喜欢这样的料子,
从小就喜欢。点长明灯的佛堂设在王府后园,檀香沉沉,梵唱幽幽。
我接过小沙弥递来的蜡烛,凑近火焰时,忽然听见身后有人低声道。“王妃仔细点,
小心烫着手。”我手一顿。这句话,宋安说过,何屠户说过,秦砚…我的状元夫君,
也说过。他们说话的腔调、语气,甚至停顿的节奏,一模一样。灯芯落入灯油,
燃起一小簇火焰。我转过头,看见我的夫君,靖安王站在三步之外,穿一身青衣,面容清隽,
眉目沉静。他看我的眼神,像隔着千山万水,又像从未离开过。我只是垂下眼睫,
露出一个恰到好处的笑容。毕竟,我只是个嫌贫爱富的、没什么见识的女人罢了。
第一章退婚陈家村的风像刀子,刮在脸上能割出口子来。我蹲在灶台前往火里添了把柴,
看着锅里的米糠咕嘟咕嘟冒泡,心里那股火也跟着翻涌。“娘,这粥又稀了。
”我娘从里屋探出头,一张脸蜡黄蜡黄的,咳嗽了两声才说:“知意,别挑了,
有口热乎的就不错了。”我啪地把勺子摔进锅里。“凭什么不错?
凭什么我就该喝这种喂猪的东西?”我站起身,围裙一解往地上一摔,“娘,我要退婚。
”我娘咳得更厉害了,扶着门框看我,眼神里又是心疼又是无奈:“知意,
宋安那孩子…对你够好的了。”好?是够好的。好到把家里仅有的鸡蛋省给我吃,
自己吃草根;好到大冬天的去河里给我摸鱼,冻得嘴唇发紫还笑着说“知意你尝尝,可鲜了。
”;好到把他娘留下的银镯子当了给我扯布做新衣裳,自己那件棉袄补了又补,
棉花都硬得像石头。可然后呢?他还是个穷秀才,连乡试的盘缠都凑不齐。
我还是住在这间漏风的破房子里,给我娘抓药的钱都要赊账。难道我这辈子,
就只能在粥里数米粒过活?我不要。“宋安是好人,”我弯腰捡起围裙,拍了拍灰,
语气平静得连自己都觉得冷,“但好人不能让我吃饱饭。”我娘张了张嘴,
最后只是叹了口气:“你想好了?”“想好了。”我把围裙重新系上,舀了一碗粥——糠多,
米少,稠的那碗留给我娘,稀的自己喝。“明天我就去宋家村,把婚退了。
”“这天寒地冻的…”“早退早利索。”我吹了吹粥,烫得龇牙,
“开春我就托媒婆再给我说一门,最好找个有田有铺子的,我不怕人说我嫌贫爱富,
日子是自己过的,又不是过给别人看的。”我娘被我这一通话说得直摇头,却也没再劝。
她知道我的脾气。我陈知意,打小就这德性——认钱,不认人。第二天一早,
我揣着婚书出了门。天没亮我就起了,把我娘压箱底的两块糕点包上——退婚也得体面些,
不能空着手去。我穿了那件宋安当镯子给我做的新衣裳,海棠红袄裙,配着同色马面裙,
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出门前照了照水缸里的倒影,嗯,还算像样。宋家村离陈家村十五里地,
中间隔一座土坡。腊月的风灌进脖子里,我把领口紧了又紧,脚上的棉鞋底子薄,
踩在冻土上硌得脚底板疼。我一边走一边在心里打腹稿。怎么说呢?“宋安,咱俩不合适?
”太假了,我俩青梅竹马,哪儿不合适。“宋安,我心里有人了?”也不行,他准得问是谁,
我编都编不出来。干脆直说。“宋安,你家太穷了,我不想嫁过去吃苦。”难听是难听了点,
但管用。宋安这人什么都好,就是脸皮薄,我把话说绝了,他也就死心了。我甚至想好了,
如果他纠缠,我就把他这些年送我的东西全还给他——其实也没什么值钱的,几根木簪子,
一串野果子穿的手链,还有一张他画的我的小像,丑得很,我一直没好意思说。
走了一个多时辰,宋家村的土墙豁口已经能看见了。就在这时,身后有人追上来。
“前头的——是陈家的知意不?”我回头,是宋家村的王婶子,裹着个大棉袄,
跑得气喘吁吁,脸上的表情怪得很。“王婶子?”我心里咯噔一下,“怎么了?
”王婶子一把抓住我的胳膊,喘了好几下才开口:“你别去了,回吧。”“什么?
”“宋安那孩子…没了。”我愣在原地。风从土坡上灌下来,吹得我耳朵嗡嗡响。
我看着她,半天没反应过来。“什么没了?”“人没了。”王婶子拍了拍大腿,眼圈也红了,
“昨儿夜里突然发起高热,村里郎中看了说是急症,熬到今天早上,人就不行了。
可怜宋安他爹娘哭的背过气,两腿一蹬也跟着去了…”我手里的婚书被风吹落在地,
打了几个旋,落进路边的水沟里。月白色的纸浸了水,墨迹洇开,
“宋安”两个字模糊成一团。我站在腊月的风里,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
不是伤心——我不骗自己,我对宋安没有那种刻骨铭心的感情。但也不是无动于衷,
毕竟是一个人,一个从小跟我一起长大的人,说没就没了。更像是…一种空落落的茫然。
一直以来想退的婚,老天爷替我退了。用这种方式。我在路边站了一炷香的工夫,
然后弯腰把水沟里的婚书捞起来,湿淋淋地揣进怀里。“王婶子。”我说,
“我还是去一趟吧,到底…到底有过婚约,去上个香也是应该的。
”王婶子连连点头:“是该去,是该去。知意啊,你是个懂事的孩子。”懂事?我苦笑。
我要是懂事,就不会在人家尸骨未寒的时候,揣着婚书来退婚了。宋安家的院子比我家还破,
土墙开裂,茅草屋顶被雪压塌了一角,堂屋里摆着一扇门板,门板上躺着宋安。
他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旧衣裳,那是他最好的衣裳了,
还是去年过年时我随口说了一句“你这身灰扑扑的不好看。”于是他抄了半年的书,
才攒够钱去镇上扯的布。我站在门板前,看着宋安的脸。他瘦了很多,颧骨高高凸起,
嘴唇发乌,眼窝深深地凹下去。但眉目还是好看的,宋安从小就生得好,浓眉大眼,
鼻梁挺直,村里人都说他是读书的相貌,将来必有出息。
“将来必有出息”——这话我听了十年,等到今天,也没等到。我低下头,
看见宋安的手垂在门板边上。那只手骨节分明,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他素来爱干净,
哪怕穷得叮当响,衣裳总是浆洗得干干净净,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他右手虎口处有一道旧疤,
是小时候替我掏鸟窝摔下来被树枝划的。那年我六岁,馋鸟蛋,非闹着要吃。
宋安比我大两岁,二话不说就爬树,摔下来的时候手先着地,血糊了一脸,
还笑着把鸟蛋举给我看:“知意你看,没碎。”我盯着那道疤看了很久。然后我走到门板前,
把怀里那张被水泡过的婚书掏出来,放在了宋安胸口。“宋安,”我轻声说,
“婚书我还给你了。下辈子,找个好姑娘,别找我这样的。”说完我磕了三个头,起身离开。
走到村口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宋家村的炊烟稀稀拉拉地升起来,灰蒙蒙的天底下,
那间破茅草屋歪歪斜斜地立着,像随时都要倒。我转过身,继续走。风很大,
吹得我眼睛发酸。我揉了揉眼睛,告诉自己是因为风大。第二章何家宋安死后第三个月,
我嫁了人。何屠户,何大壮。村里最有钱的人家,杀猪卖肉起家,三间青砖大瓦房,
两头耕牛,十几亩水田,二十几亩旱田,镇上还有一间肉铺。媒婆来提亲的时候,
我掰着手指头算了算,满口应下。“知意。”我娘靠在床上,病势愈发沉重,说话都费劲,
“何大壮比你大十二岁,又是杀猪的,脾气不好,你嫁过去…”“娘,
何家给二十两银子的聘礼。”我坐在床边给她喂药,一勺一勺吹凉了送到嘴边,“二十两,
够给你抓一年的药了。”我娘闭上眼,两行泪从眼角淌下来。
“是娘拖累了你…”“说什么呢。”我把药碗放下,拿帕子给她擦泪,
“何大壮虽说粗了些,但人老实,又能挣钱,嫁他不吃亏。”我没说的是,
何大壮第一次见我的时候,搓着两只油汪汪的大手,脸涨得通红,
憋了半天说了句:“陈姑娘,你跟年画上的人似的。”他看我的眼神,和宋安看我的眼神,
一模一样。都是那种“我何德何能”的诚惶诚恐。我讨厌这种眼神。但我不讨厌钱。
嫁进何家那天,鞭炮震天响,何大壮穿了身大红的新衣裳,胸前一朵大绸花,
笑得满脸褶子都开了花。他确实粗—敬酒的时候一连干了三大碗,醉得东倒西歪,
洞房花烛夜趴在桌上睡了一宿。我坐在床边,看着满屋子的红烛和喜字,忽然觉得有点好笑。
这就是我想要的。青砖瓦房,绫罗绸缎,满桌的鸡鸭鱼肉。可不知道为什么,
我低头看见何大壮趴在桌上打呼噜,嘴角还挂着口水,
脑子里忽然闪过宋安那张干干净净的脸。宋安喝酒从不失态,每次都是浅尝辄止,
说“酒后失仪,非读书人所为”。我甩了甩头,把宋安从脑子里甩出去。死人就是死人,
活人得往前看。何大壮对我确实好。好得有些过分。他大字不识几个,
却托人去镇上书铺给我买话本子—虽然买回来的是账本子。他听说我喜欢吃桂花糕,
专门请了个点心师傅回来教他做,做出来的桂花糕硬得像石头,
他还一脸期待地端到我面前:“知意,你尝尝,我学了好几天了。”我咬了一口,
差点没把牙崩掉,但看他那副憨样,还是咽下去了。“还行。”我说。他高兴得像个孩子,
在院子里翻了三个跟头。何大壮就是这样的人。他笨拙、粗俗、不懂风月,
但他把所有的好东西都捧到我面前,笨手笨脚地、诚惶诚恐地。我有时候会想,
如果宋安有他一半的家产,我大概就不会退婚了。但宋安没有。所以我不后悔。可日子长了,
我还是觉得哪里不对。何大壮吃饭吧唧嘴,声音大得像猪拱食。他睡觉打呼噜,
震得房梁都在抖。他身上的血腥气洗都洗不掉,哪怕换了新衣裳,
那股子杀猪留下的味道还是渗在骨头里。最重要的是——他不会说话。
我说“今天月色真好”,他说“嗯,明天该杀猪了”。我说“这花真好看”,他说“好看啥,
又不能吃”。我说“我觉得日子有点闷”,他挠挠头,想了半天,说“那我去给你买头驴?
驴叫起来挺热闹的”。我看着他,忽然觉得很累。不是身体上的累,
是那种…说不上来的、闷闷的、钝钝的累。像穿了一双不合脚的鞋,
鞋面上绣着金线牡丹,漂亮是漂亮,可每一步都磨脚。但我没说出来。毕竟是我自己选的。
何大壮是在我们成亲一年零两个月的时候病的。一开始只是咳嗽,他没当回事,
照常天不亮就去肉铺。后来咳出血来,郎中一看,摇了摇头,把我和他哥哥何大富叫到一边。
“痨症,发现得太晚了。”何大富当场就变了脸色。他看我的眼神,像淬了毒的刀子。
何大富一直看我不顺眼。他觉得何大壮娶我是被狐狸精迷了心窍——二十两银子的聘礼,
够买七八头肥猪了。何况我嫁过来之后,何大壮把家里的银钱都交给我管,
田契、地契、肉铺的账本,全在我手里。何大富早就眼红了。何大壮病倒之后,
何大富三天两头带着老婆孩子来“探望”,嘴上说是来帮忙,实际上是来摸家底。“弟妹啊,
”何大富坐在堂屋里,翘着二郎腿,磕着瓜子,“大壮这病,怕是要花不少钱。家里的银子,
你得省着点用。”我给他倒了杯茶,不咸不淡地说:“大哥放心,大壮的银子,
我比谁都省着用。”何大富哼了一声,瓜子壳吐了一地。我伺候了何大壮两个月。端汤送药,
擦身换衣,没有一句怨言。何大壮躺在床上,瘦得皮包骨头,再也没力气杀猪了。
他拉着我的手,眼泪吧嗒吧嗒地掉。“知意,对不起,
我答应过要让你过好日子的…”“你已经让我过了。”我说,语气比我想象中柔软。
“你以后…你以后怎么办?”他喘着气,每说一句话都像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你别操心我。”我给他掖了掖被角,“先把病养好。”他摇摇头,惨白的嘴唇动了动,
说了句让我愣住的话。“知意,你…你别太伤心。我走了以后,你要好好的。
找一个…找一个能陪你说说话的。别像我似的,什么都不懂…”我愣在那里,
手里端着的药碗微微发抖。“你说什么胡话。”我别过头去。“我知道,”他咳嗽了几声,
嘴角渗出血丝,“我知道你不开心。你看着那些花啊月啊发呆的时候,
我就知道…你想跟人说说话,可我嘴笨,什么都不会说…”我的眼眶忽然有些热。
“你别说了。”“我就想说。”他固执地攥着我的手,力气大得不像个病人,“知意,
我这辈子最开心的事,就是娶了你。你不嫌我粗,不嫌我臭…你嫁给我的时候,
我都不敢信。我何大壮,一个杀猪的,何德何能…”“何德何能”四个字一出来,
我的眼泪终于掉下来了。宋安也说过这四个字。一模一样的四个字。
何大壮死的那天是个雨天。冬日的雨,又冷又湿,打在瓦片上噼里啪啦地响。
他死的时候很安静,没有挣扎,没有痛苦,就是握着我的手,慢慢地、慢慢地松开了。
手心的温度一点一点凉下去。我坐在床边,看着他的脸。死后的何大壮,眉眼舒展着,
竟然比活着的时候好看些。那些粗犷的棱角柔和下来,
露出一种我说不清道不明的…熟悉感。像谁呢?我说不上来。何大壮的丧事办得很热闹。
唢呐、和尚、纸人纸马,一样不少。我穿了一身孝,跪在灵前哭得伤心—不是装的,
是真的伤心。何大壮对我好,我知道。可我哭的好像不只是何大壮。我哭的是我自己。
宋安是青梅竹马,虽然没过门;嫁给何大壮是过了门的——到头来,什么都没留住。
何大壮头七刚过,何大富就来了。带着族里的长辈,带着里正,带着十几号人,
浩浩荡荡地堵在何家大门口。“弟妹,”何大富站在最前面,手里拿着一本旧账册,
脸上带着一种志在必得的笑容,“大壮走了,这家产的事,咱们得好好说道说道。
”**在门框上,手里端着一碗热姜汤,慢慢喝了一口。“大哥想怎么说道?
”“大壮没有后,按规矩,这家产当归入族中,由族里重新分配。”何大富翻开账册,
“再者,你嫁进何家才一年出头,我们何家的产业,不能——”“不能落在外人手里。
”我替他把话说完了。何大富愣了一下,随即点头:“弟妹是个明白人。”我笑了笑。
“大哥,”我把姜汤放在门槛上,直起身来,“大壮是没后,但他有遗言。”“什么遗言?
”“他说,”我一字一顿,“家里的田产、铺面、宅子,全归我陈知意。若有旁人觊觎,
让我拿着他的杀猪刀去县衙告状。”何大富的脸色变了。“你胡说!
大壮怎么可能——”“大哥要是不信,”我从袖子里掏出一张纸,抖开,
“这是大壮亲手按了手印的。上面有里正的见证,有郎中的签字。大壮病中立的,合规矩。
”其实这张遗嘱是我让何大壮立的。他病重的时候,我就知道何大富会来闹。
何大壮二话没说就按了手印,还说:“给,都给你。我何大壮的东西,不给我媳妇给谁?
”何大富的脸涨成了猪肝色,他身后的族人也开始交头接耳。“这不可能!
”何大富一把抢过遗嘱,上上下下看了三遍,越看越气,最后把遗嘱撕得粉碎,“假的!
这一定是假的!”我看着满地的纸屑,不慌不忙地从袖子里又掏出一张。“大哥,
我找书生誊抄了好多份。”我笑眯眯地说,“你要不要再撕两张?”何大富气得浑身发抖,
指着我的鼻子骂:“陈知意!你这个嫌贫爱富的**!当初你嫌弃宋安穷,退了人家的婚,
转头就嫁了我们家大壮!现在大壮死了,你又想霸占我们何家的家产!”“大哥。
”我打断他,脸上的笑容一点一点收起来,“我嫌贫爱富,这事儿全村都知道,
用不着你来说。但大壮的家产,是他心甘情愿给我的。你有本事,
你也去找个心甘情愿把家产给你的人。”何大富被噎得说不出话。
我转身从门后拿出一把刀——是何大壮杀猪用的刀,磨得锃亮,在冬日的阳光下泛着寒光。
何大富和他身后的人齐齐退了一步。“别怕,”我把刀往地上一插,“我不是要砍你们。
我就是想告诉你们——大壮走了,但他留下的东西,谁也别想动。谁动,我这把刀就动谁。
”我站在何家大门口,孝衣在风中翻飞,身后是青砖大瓦房,脚下是结了霜的石板地,
面前是十几号面面相觑的男人。没有人敢上前一步。何大富最后撂下一句“你等着!
”带着人灰溜溜地走了。我站在门口,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在道路尽头,忽然弯下腰,
捡起地上的遗嘱碎片,一片一片地拼起来。拼到一半,手抖了一下,碎片又散了。
我没有再拼。我只是蹲在门口,抱着膝盖,把脸埋进臂弯里。风很大,
吹得门口的挽联哗啦啦地响。我听见自己的声音,闷闷地从臂弯里传出来:“何大壮,
你个杀猪的,临死还给我惹麻烦…”声音是笑着的,眼眶是湿的。
第三章寡妇何大壮死后,我成了陈家村最有钱的寡妇。三间青砖大瓦房,几十亩田地,
镇上肉铺,外加两头牛和几十两银子的积蓄。这些东西在贵人眼里不算什么,但在陈家村,
足够让所有人眼红。我把水田和肉铺租出去收租子,自己留在家里绣花、养鸡、晒太阳。
日子过得清闲,也过得寂寞。何大富没有善罢甘休。他隔三差五地来闹,带着不同的族人,
翻来覆去就是那套说辞,寡妇不能占何家的产业,要么归**中,要么改嫁把产业留下。
我不理他,他就到处散播我的坏话。“陈知意克夫!克死了宋安!又克死了大壮!
谁娶她谁倒霉!”“你们看她那副样子,整天涂脂抹粉的,活脱脱一副狐狸精模样,
守孝都不安分,指不定在等下一个冤大头呢。”这些话传到我的耳朵里,
我连眉头都没皱一下。随便说。我陈知意要是怕人嚼舌根,就不会在宋安死后三个月就嫁人。
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着。直到那年秋天,隔壁搬来了新邻居。那天早上我打开院门,
看见隔壁那间空了三四年的老宅子收拾出来了。土墙重新糊了一遍,茅草顶换成了新稻草,
院子里还种了一丛竹子,在陈家村这种地方种竹子,一看就是个读书人。我正打量着,
隔壁的门开了。走出来一个年轻人。二十出头的样子,身量很高,穿着一件半旧的青衫,
浆洗得发白但干干净净。他生得极好,剑眉斜飞入鬓,鼻梁挺直,薄唇微抿,
一双眼睛清凌凌的,像山涧里的泉水。晨光打在他身上,青衫被风吹得微微鼓起来,
整个人像从画里走出来的。我站在门口,手里端着的鸡食盆差点没端稳。他看见我,
微微一怔,然后拱手行了个礼。“在下秦砚,新搬来的,见过嫂夫人。”他的声音也好听,
清清朗朗的,像石子投入深潭。我回过神来,把鸡食盆往地上一放,拍了拍手上的糠,
回了个礼。“秦公子客气了,我是隔壁的,姓陈。”“陈嫂子。”他又行了一礼,
礼数周全得不像这个村子里的人。我打量了他一眼,注意到他袖口的磨损,补了又补,
但手法生疏,大概是自己缝的。他脚上的布鞋也旧了,鞋面磨得薄了,
隐约能看见脚趾的形状。穷。而且是一个人住,没有家眷。“秦公子是读书人?”我问。
“正是。”他略有些不好意思,“来此处暂住,预备明年秋闱。”“哦。”我点了点头,
没再多说,端着鸡食盆回了院子。关上门之后,**着门板站了一会儿。
脑子里全是那双清凌凌的眼睛和那件洗得发白的青衫。我把鸡食盆往地上一扔,
鸡群被吓了一跳,扑棱棱地四散飞开。“陈知意,”我小声对自己说,“你清醒一点。
”可第二天,我又在院子里“偶遇”了他。第三天也是。第四天,
我“不小心”把鸡赶到了他院子里,借机去他家抓鸡。他的屋子收拾得比我想象中还干净。
一张木板床,一张旧书桌,桌上摆着笔墨纸砚,墙上挂着一幅他自己写的字。“宁可食无肉,
不可居无竹。”我差点笑出声。穷成这样了还讲究这些。但我不得不承认,
这间破屋子因为他坐在里面,竟然有了几分清贵之气。他坐在书桌前读书,
侧脸被窗纸透过来的光照亮,睫毛在眼下投出一片淡淡的阴影。他察觉到我的目光,
抬起头来,微微一愣。“陈嫂子?”我连忙把视线移到鸡身上,装作追赶的样子,
嘴里嘀咕着:“这死鸡,跑人家家里来,真不省心…”他放下书,站起来帮我赶鸡。
他赶鸡的方式也很斯文,不吆喝,不扑打,就是轻轻挥着手臂,像赶一只蝴蝶。
我们俩在院子里追了一刻钟的鸡,最后鸡自己跑回了我家院子。我站在院墙边,
隔着一道矮矮的土墙跟他说话。“秦公子,多谢了。”“陈嫂子客气。”他站在墙那边,
微微颔首。夕阳把他半张脸染成金色,眉目温柔得不像话。我忽然问:“秦公子,
你一个人住,吃饭怎么办?”“自己胡乱做些。”“会做什么?”他想了想,
很认真地回答:“粥。”我又想笑了。“就粥?”“还有…面疙瘩。”“就这两样?
”他沉默了一下,耳朵尖微微泛红:“嫂夫人,在下会努力多学几样的。”我再也忍不住,
扶着墙笑出了声。笑完之后,我说:“以后我给你送份菜,总不能让你光吃粥和面疙瘩,
读书费脑子,得补补。”他连忙摆手:“这怎么好意思…”“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我转身进了厨房,端了一碟子腌萝卜和一盘炒青菜出来,隔着墙递过去,“拿去,别客气。
左右我一个人也吃不完。”他犹豫了一下,双手接过,郑重地行了个礼。“多谢嫂夫人。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听见隔壁传来翻书的声音,沙沙的,轻轻的,像秋虫在鸣叫。
我翻了个身,把被子蒙在头上。“陈知意,你又犯病了。”我在被子里闷闷地说。
可心跳声太响了,吵得我睡不着。后来的日子,我每天变着花样地给他送菜。今天红烧肉,
明天清蒸鱼,后天炖鸡汤。何大壮活着的时候,我的厨艺一般般——反正有钱,
想吃什么去镇上买就是了。但何大壮死后,我闲得发慌,开始琢磨做菜,
没想到还真有些天赋。秦砚每次接过菜碗的时候,表情都很复杂。感激里有几分窘迫,
窘迫里又有几分…我说不上来的东西。有次我给他送了一碗红烧排骨,
他看了看碗里的肉,又看了看我,忽然说:“陈嫂子,你…你不必如此破费。
”“不破费。”**在墙边,嗑着瓜子,“我自己也要吃的。”“那…多谢。
”他低头吃了一口,咀嚼的动作很慢,很斯文。宋安吃饭也斯文,但宋安的斯文是因为穷,
怕吃太快不能多尝几口;秦砚的斯文是天生的,骨子里的,
像他写的那幅字一样——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秦公子。”我忽然问,
“你家里还有什么人?”他放下筷子,擦了擦嘴——他用帕子擦嘴,帕子也是洗得发白的,
但叠得整整齐齐。“父母早亡,家中只有一个老仆,留在老家看房子。”“没娶亲?
”他摇了摇头:“家境清寒,不曾娶亲。”“那…”我嗑瓜子的动作顿了顿,
“有没有相好的姑娘?”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耳尖又红了。“嫂夫人说笑了,
在下…一心只读圣贤书。”我“哦。”了一声,心里莫名有些高兴。
那天晚上我又没睡好。翻来覆去地想。他看我的时候,眼神好像不太一样。
有时候我给他送菜,他接过碗的时候指尖会碰到我的手指,然后飞快地缩回去,
像被烫了一下。有一次我在院子里洗头,头发散下来,有一缕被风吹到他院子里去了。
他捡起那缕头发,站在墙那边,举着它,整个人僵在那里,像捧着一件易碎的瓷器。
我走过去接头发的时候,看见他的手指在微微发抖。那一刻我心里“咯噔”了一下。完了。
陈知意,你完了。你一个寡妇,居然对一个穷举子动了心思。
而且不是那种“看他好看想占便宜”的心思——是那种…想给他做一辈子饭的心思。
我吓坏了。真的吓坏了。因为我陈知意,从来不是一个会动真心的人。嫌贫爱富怎么了?
趋利避害怎么了?女人在这个世道上活着,不图钱不图安稳,难道图爱情?爱情能当饭吃?
能给我娘抓药?能让我住青砖大瓦房?可是——可是秦砚不一样。他不像宋安那样唯唯诺诺,
不像何大壮那样笨拙粗俗。他清贫但不卑微,斯文但不懦弱。
他坐在那间破屋子里读书的样子,像一个被贬谪到人间的仙人。
而且他看我的眼神——不是“何德何能”的诚惶诚恐。是“我认得你”的笃定。
那种感觉很奇妙。就好像他认识我很久了,久到不需要任何解释,不需要任何铺垫,
就直接看穿了我所有的伪装。有一次我给他送了一碗银耳莲子羹——秋天干燥,
我炖了润肺的。他接过碗的时候,忽然说了一句:“你嘴角沾了东西。”我伸手去擦,
擦错了边。他笑了一下,伸出拇指,轻轻擦过我的嘴角。动作很轻,很自然,
像是做过千百遍。我愣住了。他也愣住了。然后我们俩隔着一道矮墙,对视了三秒。
他先回过神来,退后一步,深深鞠了一躬:“嫂夫人恕罪,在下失礼了。
”我端着空碗转身回了屋,关上门之后,心差点从嗓子眼跳出来。“陈知意!
”我对着铜镜里的自己咬牙切齿,“你一个寡妇,跟一个未婚举子眉来眼去的,你要不要脸!
”镜子里的人脸红得像个猴**。“不要脸。”我替自己回答了。那天之后,
我有三天没给秦砚送菜。第一天,他隔着墙问我:“陈嫂子,今日…可有腌萝卜?
”“吃完了。”我说。第二天,他又问:“陈嫂子,今日可有…”“没有。”第三天,
他没问。我趴在墙头上偷看,看见他坐在院子里,面前摆着一碗杂粮粥和一碟子水煮白菜,
吃得面无表情。我心疼得跟什么似的,
恨不得立刻翻墙过去把那碗杂粮粥倒了给他做一桌子菜。但我忍住了。
因为我发现了一件事——我好像真的喜欢上他了。不是因为他好看,不是因为他斯文,
不是因为他是个举人将来可能有出息。就是喜欢。喜欢他翻书时沙沙的声音,
喜欢他吃饭时斯文的模样,喜欢他被我逗得耳尖泛红的样子,
喜欢他隔着墙跟我说话时语气里那种不经意的温柔。这种感觉太陌生了,陌生得让我害怕。
我这辈子,从来没有喜欢过任何人。宋安对我好,我接受,但不感动。何大壮对我好,
我感激,但不心动。我以为我这辈子就是这样了。用婚姻换安稳,用姿色换富贵,等价交换,
童叟无欺。可秦砚让我想赌一把。赌一次不图钱的感情。可我又害怕,害怕他看不上我。
我是寡妇,比他大,名声还不好。陈家村谁不知道陈知意是个嫌贫爱富的势利眼?
他一个读书人,前程似锦,怎么会要我这样的女人?我正胡思乱想着,
院墙上忽然探出一个脑袋。“陈嫂子。”我被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两步,差点摔倒。
秦砚趴在墙头上——他居然趴在墙头上!那个“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的秦砚,
像个偷看邻家姑娘的毛头小子一样,趴在墙头上!“你干什么!”我拍着胸口。
他趴在墙头上,头发被风吹得有些乱,几缕碎发落在额前,衬得那张脸愈发清俊。他看着我,
眼神认真得不像是在开玩笑。“陈嫂子,”他说,“在下有句话,想跟你说。”“什么话?
”“在下…想娶你。”风停了。院子里正在啄虫子的鸡也停了。我整个人定在原地,
像被人点了穴。“你…你说什么?”“在下想娶你。”他重复了一遍,语气平静,
但手指紧紧扒着墙头,指节泛白,“在下知道,这很冒昧,在下身无长物,家徒四壁,
配不上嫂夫人。但在下…在下想了一整夜,还是决定说出来。”“你疯了。
”我脱口而出。“也许。”他苦笑了一下,“但在下从搬来第一天起,
就…”他没有说下去,但从他的眼神里,我什么都看懂了。
那眼神里有太多东西——有渴望,有忐忑,有孤注一掷的勇气,
还有一种深沉的、几乎要将人溺毙的温柔。我站在院子里,嘴唇动了动,不知道该说什么。
就在这时,门外忽然传来一阵嘈杂的脚步声。“陈知意!你给我出来!”是何大富的声音。
我还没来得及反应,院门就被一脚踹开了。何大富带着七八个人涌进来,
这一次不光有何家族人,还有一个穿长衫的——是何大富从镇上请来的讼师。
何大富指着我的鼻子,脸上带着一种胜券在握的狞笑。“陈知意,这次你别想糊弄过去。
我查过了,大壮那张遗嘱,里正的签字是假的!里正根本没在上面画押!你伪造遗嘱,
按律当…咦?”他的目光越过我,落在墙头上趴着的秦砚身上。“这谁?
”秦砚从墙头上翻了过来——是翻过来的,不是走过来的。他翻墙的动作出乎意料地利落,
青衫被墙头挂了一下,撕了一道口子,他浑然不觉。他走到我身前,
面对何大富和他身后的七八个人,神色从容。“在下秦砚,”他拱手为礼,声音清朗,
“是何夫人的邻居。不知诸位擅闯民宅,所为何事?”何大富上下打量了他一眼,
嗤笑一声:“哟,陈知意,你行啊,大壮尸骨未寒,你就勾搭上小白脸了?
”我还没来得及开口,秦砚已经说话了。“这位兄台,请注意言辞。”他的语气不重,
但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何夫人是何大壮的遗孀,守节持家,远近皆知。
阁下若再出言不逊,在下虽不才,却也略通律法——诽谤之罪,杖三十。”何大富被噎住了。
讼师上前一步,清了清嗓子:“这位公子,我们是何家族人,来处理家产的事。与你无关,
你最好…”“家产的事?”秦砚微微一笑,“正好,在下对《户婚律》略知一二。
何大壮无后,按律,其遗产由其妻继承。若妻改嫁,则遗产归族中。但何夫人并未改嫁,
遗产自然归她所有。不知诸位要“处理”什么?”讼师的脸色变了。
秦砚不紧不慢地接着说:“至于那张遗嘱的真伪——即便里正的签字有疑,
但何大壮病中曾多次表示将家产留给妻子,有郎中和邻舍为证,口头遗言,
在有两名以上见证人的情况下,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何夫人,可有见证人?”我回过神来,
连忙说:“有!郎中可以作证,还有隔壁的王婶子,当时也在场。”秦砚点了点头,
转向何大富:“所以,即便遗嘱存疑,何夫人仍然有权继承全部家产。诸位若是觉得不服,
可以去县衙告状。但在下提醒诸位——何夫人若告你们一个“强占民宅”的罪名,
你们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脱不了干系。”他说话的时候始终面带微笑,语气温和,
但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在地上,拔都拔不出来。何大富和讼师对视了一眼,
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退缩。“你…你是什么人?”何大富色厉内荏地指着秦砚。
“在下秦砚,”他再次拱手,不卑不亢,“建昌府学子,明年秋闱的举子。
阁下若有法律方面的疑问,随时可以来请教。”何大富咬了咬牙,看了看秦砚,又看了看我,
最后狠狠地“哼”了一声。“陈知意,你等着!”他撂下这句话,带着人转身走了。
院门重新关上。院子里恢复了安静。鸡又开始啄虫子了。我站在原地,看着秦砚的背影。
他转过身来,对我笑了一下。“陈嫂子,没事了。”夕阳照在他脸上,
把那道从墙头挂破的衣裳口子照得分明。
他的肩膀微微起伏着——刚才舌战群儒的时候面不改色,现在却有些喘。他紧张。
他其实很紧张。但他站出来了。为了我。我看着他,忽然觉得鼻子一酸。
“你…”我的声音有些哑,“你衣裳破了。”他低头看了一眼,笑了笑:“无妨,
补一补就好。”“进来,”我说,“我给你补。”我转身往屋里走,走了几步,停下来,
没有回头。“秦砚。”“在。”“你刚才说的…娶我那件事。”身后安静了一瞬。“嗯。
”我深吸一口气。“我嫁过人的,我以前的未婚夫死了,我丈夫也死了,村里人都说我克夫。
我名声不好,嫌贫爱富,势利眼,认钱不认人。你想清楚了?”“在下想得很清楚。
”他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温和而坚定。“我没有嫁妆。”“在下不需要嫁妆。
”“我脾气不好。”“在下脾气好。”“我…”“陈嫂子,”他打断了我的话,
语气里带着一丝笑意,“你说的这些,在下都知道,在下不瞎,也不聋,村里人怎么议论你,
在下都听过。”我转过身,看着他。他站在夕阳里,青衫被风吹得猎猎作响,
眉眼温柔得像一汪春水。“但在下看见的,”他说,“是一个把仅有的鸡蛋让给娘亲的人,
是一个给病重丈夫端汤送药的人,是一个被人污蔑却从不辩解的人。
”“你…”“在下看见的,是一个嘴硬心软的人。”我的眼泪终于掉下来了。
宋安不会说这种话。何大壮也不会。只有他。只有秦砚。他走到我面前,伸出手,
轻轻擦掉我脸上的泪。动作很轻,很自然,像是做过千百遍。“别哭了。”他说,
“哭了就不好看了。”我破涕为笑,抬手打了他一下:“你嫌我不好看?”“不敢不敢。
”他笑着躲开,“嫂夫人天姿国色,在下…”“还叫嫂夫人?”他一愣。
然后他的耳尖又红了。“…知意。”我满意地点了点头。“进来吧,先把衣裳脱了,
我给你补。”“脱…脱衣裳?”“不脱怎么补?”“…哦。”那天晚上,
秦砚坐在我家的堂屋里,光着半边膀子——因为他那件青衫被我拿去补了。他坐得端端正正,
目不斜视,耳朵红了一整晚。我一边缝衣裳一边偷看他,心里想:陈知意,你完了。
你真的完了。三个月后,我嫁给了秦砚。没有大操大办,就是两个人去县衙办了婚书,
回来煮了一锅面条,加了两颗荷包蛋。他吃面的时候很斯文,
但我注意到他把荷包蛋的蛋黄留到了最后——和我一样。“你也喜欢吃蛋黄?”我问。“嗯,
”他点头,“从小就这样,先把蛋白吃了,蛋黄留到最后一口,最香。”我筷子一顿。
宋安也这样。何大壮也这样。但何大壮是学我的,他看见我这么吃,就跟着学,
还笨拙地问我:“知意,你是不是也喜欢把好吃的留到最后?”宋安不是学的。
宋安从小就这么吃。我抬起头,看着秦砚。他正低头吃面,睫毛在眼下投出一片阴影,
侧脸的线条干净利落。“秦砚。”我忽然说。“嗯?”“你…右手虎口上有没有疤?
”他抬起头,有些疑惑地看着我。“没有。”他伸出右手,虎口处光洁如瓷,“怎么了?
”我盯着他的手看了几秒,然后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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