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与归》这本小说刚刚上线就备受读者的喜欢,本书主要讲述的是沈鹤归书肆顾蘅芷之间的故事,小说的创作者是“喜欢竹芋的黑城老祖”大大,故事主要讲述的是:在我手里能卖出比八两五钱更高的价钱。我不会亏本。您拿到的这些银子,是您应得的。不用退。”她看着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把那………
《鹤与归》这本小说刚刚上线就备受读者的喜欢,本书主要讲述的是沈鹤归书肆顾蘅芷之间的故事,小说的创作者是“喜欢竹芋的黑城老祖”大大,故事主要讲述的是:在我手里能卖出比八两五钱更高的价钱。我不会亏本。您拿到的这些银子,是您应得的。不用退。”她看着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把那……
一明远十九年的春天,沈鹤归回到了阔别七年的京城。他是在一个暮色四合的傍晚进城的。
马车从永定门驶入,车轮碾过青石板路面的声音在空旷的街道上回荡,像一声声沉闷的鼓点。
他掀开车帘的一角,看到了街道两旁的景象——店铺林立,酒旗招展,
卖糖葫芦的小贩正在收摊,一个妇人牵着孩子匆匆走过,孩子的笑声在暮色中像一串银铃。
七年了,京城还是那个京城,热闹的依旧热闹,安静的依旧安静,
好像他离开的这七年只是一场午后的长梦,醒来时一切如旧。
但他已经不是七年前的那个沈鹤归了。七年前,他十七岁,父亲沈明远获罪下狱,
罪名是“交通藩王,图谋不轨”。
沈家一夜之间从京城的名门望族变成了人人避之不及的罪臣之家。母亲变卖了所有的家产,
上下打点,才保住了他的一条命——不是让他留在京城,而是把他送走,送得越远越好。
他记得母亲站在城门口送他的样子,穿着一件半旧的青布褂子,头发在风中散乱着,
眼眶红红的,但没有哭。她只是把一包碎银子和一件旧棉袄塞进他手里,说:“走。别回来。
”他走了。走了七年。从京城到江南,从江南到岭南,从岭南到蜀中。他在茶馆里当过跑堂,
在布庄里做过伙计,在私塾里教过书,在码头上扛过货。他学会了喝酒,学会了打架,
学会了在泥泞的路上行走时不弄脏衣裳,学会了在陌生人面前笑得很真诚但心里什么都不想。
他以为自己会就这样过一辈子——在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小地方,安安静静地活着,
慢慢变老,然后无声无息地死去。但命运没有放过他。三个月前,他收到了京城来的信。
信是母亲写的,字迹歪歪扭扭的,像手在发抖:“鹤归,你父亲的案子**了。回来吧。
娘想你了。”他把信看了三遍,然后坐在蜀中那间漏雨的屋子里,
对着窗外的芭蕉树发了一整天的呆。第二天一早,他收拾了包袱,踏上了回京的路。
马车在沈府门前停下来。沈府还是那个沈府,门楣上的匾额换了新的,
“沈府”两个字烫着金,在暮色中闪着光。门口的石狮子擦得干干净净,
台阶上连一片落叶都没有。但门是关着的,两扇黑漆大门紧紧地合在一起,
像一个人在闭着嘴,不肯说话。他下了车,走到门前,伸手拍了拍门环。
铜制的门环在暮色中发出沉闷的响声,一下,两下,三下。门开了,开门的是一个老仆,
头发花白,背有些驼,眯着眼睛看了他半天,然后猛地瞪大了眼。“少爷?是少爷回来了!
”老仆的声音在颤抖,他回过头,朝着院子里喊,“太太!少爷回来了!少爷回来了!
”沈鹤归走进门,穿过影壁,走过垂花门,进了二进院。
院子里的景象和七年前一样——东边种着一棵老槐树,西边摆着几盆兰花,
正中间是一条青砖甬道,甬道尽头是堂屋的门。堂屋的门开着,里面亮着灯,
灯光是暖黄色的,从门里倾泻出来,在青砖地上铺成一条光的路。母亲站在堂屋门口。
她老了很多。七年前的那个青布褂子的妇人不见了,
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头发花白的、瘦削的、脸上布满皱纹的老太太。
她穿着一件暗红色的褙子,领口和袖口都洗得有些发白了,但很干净,熨得很平整。
她的手在发抖,嘴唇也在发抖,眼睛里有泪光在闪,但没有流下来。
和七年前送他走的时候一样。“娘。”沈鹤归叫了一声,声音有些哑。他跪下来,
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额头磕在青砖上,冰凉的感觉透过皮肤渗进骨头里。母亲走过来,
弯下腰,伸出手,扶住了他的肩膀。她的手很瘦,骨节突出,
指腹上有粗糙的茧——那是七年里一个人操持家务留下的。她把他扶起来,上下打量着他,
目光在他的脸上停留了很久。“瘦了。”她说,声音在发抖,“瘦了很多。”“娘也瘦了。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母亲拉着他的手,把他拽进堂屋,“快进来,外面冷。
娘给你做了饭,都是你爱吃的。红烧肉,清蒸鱼,炒青菜,
还有你小时候最爱喝的莲藕排骨汤。”堂屋里的桌上摆满了菜,每一道都用碗扣着,怕凉了。
母亲把碗一个一个地揭开,热气从菜碗里升起来,带着食物特有的、让人安心的香气。
沈鹤归在桌边坐下,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肉炖得很烂,入口即化,
咸甜适中,和他记忆中的味道一模一样。“好吃吗?”母亲坐在对面,看着他吃,
目光里有一种小心翼翼的、生怕他不喜欢的期待。“好吃。和以前一样好吃。”母亲笑了。
她笑起来的时候,脸上的皱纹挤在一起,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看起来像一个晒干了的苹果。
她笑着笑着,眼泪就掉了下来。她赶紧用袖子擦了擦,说:“你看我,老了就是不中用了,
动不动就掉眼泪。”沈鹤归放下筷子,伸出手,握住了母亲放在桌上的手。她的手很凉,
骨节硌手,他用自己的手掌包裹住她的手,想把温度传给她。“娘,这些年,苦了你了。
”“不苦。你回来了,就不苦了。”那天晚上,沈鹤归住回了自己以前的院子。
院子在沈府的东边,不大,但收拾得很干净。
屋里的陈设和七年前一样——那张花梨木的书桌还在窗下,
桌上摆着笔架和砚台;那张架子床还在靠墙的位置,床上铺着新洗过的被褥,
有一股皂角的气味;墙上挂着一幅画,画的是几只仙鹤在松林中飞翔,是他小时候画的,
笔法稚嫩,但母亲一直舍不得摘下来。他坐在床沿上,环顾四周,
觉得自己好像从来没有离开过。七年的时光在这一刻被压缩成了一个薄薄的切片,
夹在“离开”和“回来”之间,像书页里夹着的一片枯叶,虽然还在,
但已经不属于这棵树了。二回京后的日子,比沈鹤归想象的要平静。父亲的案子虽然**了,
但人已经不在了。沈明远在狱中关了三年,受尽折磨,出狱后不到半年就病故了。
母亲一个人操持着丧事,没有告诉他——那时候他在岭南,通信不便,等消息传到的时候,
已经过了三个月。他记得收到消息的那天,他正在码头上扛货,肩膀上压着一袋两百斤的米,
整个人弯着腰,像一棵被风吹弯的树。他把米袋放下,走到江边,坐了一整个下午,
看着江水从西往东流,一句话都没有说。现在他回来了,能做的只是去父亲的坟前烧一炷香,
磕三个头,说一句“爹,儿子回来了”。坟在京城西郊的山上,墓碑是新的,
是母亲去年才换的。碑上刻着“先考沈公明远之墓”,字迹工整,一笔一划,
像父亲生前写奏章时的样子。他在坟前坐了很久。春天的山风从谷底吹上来,
带着泥土和野花的香气。远处的山峦在午后的阳光下呈现出深蓝色,
山腰上有一层薄薄的雾气。他看着父亲的墓碑,想说很多话,但张了张嘴,什么都说不出来。
最后他只是在心里默默地说了一句——“爹,儿子不孝。”回到京城后,
他开始重新适应这里的生活。沈家的家产在父亲获罪时被抄没了大半,**后发还了一部分,
但已经远不如从前了。母亲靠着发还的几间铺子的租金过日子,不富裕,但也不至于饿肚子。
沈鹤归不想坐吃山空,盘下了城南的一间小铺面,开了一家书肆。书肆不大,两间门面,
后面带着一个小院子。他把从各地搜集来的书整理分类,摆在架子上,
又请人写了匾额——“归鹤书肆”。名字是母亲起的,取“鹤归”之意。匾额挂上去的那天,
母亲站在门口看了很久,说:“你爹要是知道你开书肆,一定很高兴。
他当年就想开一家书肆,但一直没来得及。”书肆的生意不算好,也不算坏。
京城的读书人多,识货的人也多有,沈鹤归的书肆虽然新开,但他收的书品类齐全,
版本考究,价格公道,慢慢地也有了一些固定的客人。他每天早起开门,晚上打烊,
日子过得简单而充实。他以为自己会这样过下去——开一家书肆,守着母亲,
安安静静地过日子。但一个人的出现,打破了他的平静。那是一个春天的午后,
沈鹤归正在书肆里整理书架,听到门口的风铃响了。他抬起头,看到一个年轻女人走了进来。
她穿着一件月白色的衣裙,头上戴着一根银簪,没有其他的首饰,
整个人素净得像一幅水墨画。她的脸很小,下巴尖尖的,眉毛细而长,
眼睛是那种很深很黑的颜色,像冬天晚上没有月亮的天空。她手里拿着一个蓝布包袱,
站在门口,目光扫过书架,最后落在他身上。“掌柜的,你们这里收旧书吗?
”她的声音很低,像风吹过竹林。“收的。”沈鹤归放下手里的书,走到柜台后面,
“姑娘有什么书要卖?”她走过来,把包袱放在柜台上,解开。包袱里是十几本书,
大多是诗集和词话,还有一些手抄本。书页泛黄,边角有些磨损,但保存得很好,没有缺页,
没有污渍。沈鹤归一本地翻看,
发现其中几本是市面上少见的版本——一本是汲古阁刻的《花间集》,
一本是毛晋校刊的《漱玉词》,还有一本手抄的《断肠集》,字迹娟秀,像是女子所书。
“这些书都是好版本,姑娘为什么要卖?”他问。她沉默了一会儿,低下头,
手指在包袱的边角上轻轻地摩挲着。“家里用钱。”她说,声音很轻,轻得像在自言自语。
沈鹤归没有追问。他看得出,她不是那种会随便卖掉自己藏书的人。
那些书页的边角有翻过的痕迹,有些地方还有铅笔画的线和批注,
字迹和她包袱上的针脚一样,细致而认真。这些书是她的珍藏,她卖掉它们,
一定是遇到了不得已的事情。“这些书我都收了。”他说,数了数,一共十四本,
“《花间集》和《漱玉词》各算二两,《断肠集》是手抄本,虽然不知道是谁抄的,
但字迹工整,保存完好,算一两五。其他的加起来算三两。一共八两五钱,姑娘看行不行?
”她抬起头,看了他一眼。那双黑沉沉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微微闪动了一下——不是惊讶,
不是感激,而是一种更复杂的、像是确认了什么的情感。“多了。”她说,
“《断肠集》是妾身自己抄的,不值一两五。”沈鹤归愣了一下。
他重新翻开那本手抄的《断肠集》,
看了看上面的字迹——娟秀、工整、一笔一划都带着一种小心翼翼的认真。
他又看了看她——她低着头,手指还在摩挲着包袱的边角,耳朵尖微微泛红。
“是姑娘自己抄的?”他问。“嗯。闲来无事,抄着玩的。字写得不好,掌柜的别笑话。
”“写得好。”沈鹤归说,语气很认真,“比我见过的很多刻本都好。”她的耳朵更红了。
她把头低得更深,小声说:“掌柜的说笑了。”“我没有说笑。”他把书重新摞好,
从柜子里取出银子,数了八两五钱,递给她,“姑娘收好。”她接过银子,犹豫了一下,
又从银子里拿出一两,放在柜台上。“《断肠集》真的不值那么多。掌柜的做生意不容易,
妾身不能占您的便宜。”沈鹤归看着她放在柜台上的那一两银子,又看了看她的眼睛。
她的眼睛很干净,没有那种为了生活所迫而不得不低头的卑微,也没有那种故作清高的倨傲。
她只是——很认真。认真地对待自己的书,认真地对待这笔交易,
认真地对待每一两银子的价值。“姑娘,”他说,“这十四本书,
在我手里能卖出比八两五钱更高的价钱。我不会亏本。您拿到的这些银子,是您应得的。
不用退。”她看着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把那一两银子收了回去。“那多谢掌柜的。
”她行了一个礼,把包袱收好,转身往门口走。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停下来,回过头。
“掌柜的,妾身姓顾,住在城南的柳巷。以后若是有什么好书,妾身可以来卖给掌柜的吗?
”“当然可以。顾姑娘随时来。”她点了点头,推门走了。风铃在她身后响了几声,
然后安静了下来。沈鹤归站在柜台后面,看着她消失的方向,
手里还握着那本手抄的《断肠集》。他低头翻开扉页,
上面写着两行小字——“断肠人在天涯。”“顾蘅芷录于明远十四年春。
”他把书放在柜台上,在椅子上坐下来,心里有什么东西被轻轻地拨动了一下。像一根弦,
很久没有被弹过了,忽然被人碰了一下,发出一声低低的、几乎听不到的嗡鸣。
三顾蘅芷第二次来书肆,是在半个月后。这次她带来的不是书,而是一幅画。画是工笔花鸟,
画的是几只蝴蝶在花丛中飞舞,蝴蝶的翅膀用了很细的丝毛法,
每一根绒毛都画得清清楚楚;花瓣用了没骨法,颜色由深到浅,过渡自然,像真的一样。
画的右下角盖着一枚小小的印章,印文是“蘅芷清芬”。“顾姑娘画的?”沈鹤归问。“嗯。
家里还有一些旧画,想问问掌柜的收不收。”她的声音还是那么低,但比上次自然了一些,
没有那么拘谨了。“收的。这幅画工笔精细,设色雅致,是上品。姑娘开个价吧。
”“掌柜的看值多少就多少。妾身不懂这些。”沈鹤归想了想。“三两。
”顾蘅芷的眼睛微微睁大了一些。“三两?掌柜的,您不用——”“姑娘的画值这个价。
”他打断了她,“我不是在施舍,是在做生意。这幅画挂在我的书肆里,能引来不少客人。
三两不亏。”顾蘅芷看着他,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但没有说出口。她低下头,把画收好,
从包袱里又取出几幅,一幅一幅地展开给他看。每一幅都是工笔花鸟,题材不同,
但风格一致——精细、雅致、有一种淡淡的清冷。沈鹤归一幅一幅地看,心里越来越惊讶。
她的画技不是一般的好,是有师承的、经过长期训练的、真正入了门的。工笔画最见功底,
线条、设色、渲染,每一道工序都马虎不得。她的线条干净利落,
没有一丝犹豫;她的设色淡雅清丽,不俗不艳;她的渲染层次分明,薄而不浮。这样的画技,
在京城的女画师中也是少见的。“顾姑娘的画技是跟谁学的?”他问。“跟家父学的。
家父早年做过宫廷画师,后来——后来不做了,回家教妾身画画。
”“令尊是——”“顾明山。”沈鹤归的手停了一下。顾明山,他知道这个名字。二十年前,
顾明山是京城最有名的宫廷画师,擅长工笔花鸟,画风细腻雅致,深得先帝喜爱。
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忽然从宫中辞官,从此销声匿迹。有人说他是得罪了权贵,
有人说他是厌倦了官场,有人说他是身体不好,回家养病去了。没有人知道真正的原由。
“原来是顾先生的女公子。”沈鹤归的语气变得恭敬了一些,“令尊的画,在下从小就仰慕。
当年在京城,谁家要是有一幅顾先生的画,那是要裱起来挂在正堂的。”顾蘅芷低下头,
手指在包袱的带子上绕着圈。“家父已经不做画了。”她说,声音很轻,“他的眼睛不好,
看不清了。”“那太可惜了。”“不可惜。”她抬起头,看着他,
目光里有一种淡淡的、但很坚定的东西,“家父说,画不画都不要紧。他画了一辈子,够了。
”沈鹤归看着她,忽然觉得这个瘦瘦小小的、穿着素净衣裙的姑娘身上,
有一种和她的年龄不相称的沉静。那不是天生的安静,
而是被生活打磨过之后留下的——像一块石头,被河水冲刷了很多年,棱角都磨圆了,
但质地更密了,更沉了。“顾姑娘,”他说,“令尊的画,市面上很少见。如果姑娘愿意,
可以拿几幅来,我帮姑娘代售。不抽佣金。”顾蘅芷摇了摇头。“家父的画不卖。他说了,
他的画只送不卖。送朋友,送知己,不卖钱。”“那姑娘自己的画呢?”“妾身的画可以卖。
”她想了想,“但妾身有个条件。”“什么条件?”“妾身的画,只卖给懂画的人。
不懂画的人,给多少钱都不卖。”沈鹤归笑了。他笑的时候眼睛会弯起来,
眼角有几道浅浅的纹路,让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大一些,但也更温和一些。“顾姑娘放心,
来我书肆的客人,大多是读书人,懂画的不少。我会替姑娘把好关的。”顾蘅芷点了点头,
把画收好,行了一个礼,准备走了。“顾姑娘,”沈鹤归叫住了她,“令尊的眼睛,
是什么毛病?我认识一位眼科的大夫,医术很好,也许能帮上忙。”顾蘅芷站在门口,
背对着他,沉默了一会儿。“不用了。”她说,“家父的眼睛不是病,是——老了。人老了,
眼睛就花了,看不清了。没有什么药能让人不老。”她推门走了。风铃在她身后响了几声,
然后安静了下来。沈鹤归站在柜台后面,手里拿着那幅蝴蝶花鸟画,
心里涌起一种说不清的感觉。她说“人老了,眼睛就花了,看不清了”的时候,声音很平静,
平静得像在说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但他总觉得,在那平静之下,
有什么东西被压着、藏着、不敢碰。他把画收好,在柜台后面的椅子上坐下来,
拿起那本手抄的《断肠集》,翻到扉页。那两行小字在灯光下显得很淡,但每一笔都很清晰。
“断肠人在天涯。”他盯着这五个字,想了很久。他不知道她为什么卖书卖画,
不知道她家里出了什么事,不知道她的父亲为什么从宫中辞官,不知道她的母亲在哪里,
不知道她有没有兄弟姐妹,有没有婚约,有没有——心上人。他把书合上,放回柜子里,
站起来,走到门口,推开了门。春天的傍晚,天还没有全黑,街上的行人少了,
店铺陆续打烊了。远处的天空是深蓝色的,有几颗星星已经亮了起来。他站在门口,
看着城南的方向。柳巷,她说她住在柳巷。离这里不远,走路大概两刻钟。
他从来没有去过柳巷,但从这一刻起,他觉得自己和那条巷子之间有了某种联系。
像一根看不见的线,从他的手心出发,穿过京城的街道,穿过暮色和灯火,
系在某个他不知道的地方。四接下来的日子,顾蘅芷成了书肆的常客。
她每隔几天就会来一次,有时候带画,有时候带书,有时候什么都不带,只是来坐坐。
她坐在书肆角落的一把椅子上,安安静静地看书,一看就是一两个时辰。沈鹤归给她泡茶,
她接过来,说一声“谢谢”,然后继续看。两个人之间隔着几个书架和一整个春天的阳光,
各自做着各自的事情,偶尔交换一个眼神,偶尔说一两句话。他慢慢地了解了她的一些事情。
她今年十九岁,父亲顾明山曾是宫廷画师,母亲早逝,家中只有父女二人和一个老仆。
顾明山辞官后,家里的收入锐减,靠着以前的积蓄过日子。但积蓄总有花完的时候,
到了今年,家里已经捉襟见肘了。她不愿意让父亲知道家里的困境,
就偷偷地拿了自己的画和藏书出来卖,想换些银子补贴家用。“你父亲不知道?”沈鹤归问。
“不知道。”她低着头,手指在书页上轻轻地划着,“他眼睛不好,看不到家里的账。
老仆李伯也不会告诉他。他以为家里的积蓄还够用几年。”“你打算一直瞒着他?
”“能瞒多久是多久。”她抬起头,看着他,“掌柜的,您别觉得我不孝。
我不是不让他知道,是不想让他操心。他这辈子操的心够多了。剩下的,该我来了。
”沈鹤归看着她,心里涌起一种酸酸胀胀的感觉。
他想起了自己的母亲——那个在城门口送他走的时候没有哭的女人,
那个一个人操持了父亲丧事的女人,
那个在他回来的时候做了满满一桌子菜、笑着笑着就掉眼泪的女人。
她们是一样的——一样的倔强,一样的隐忍,一样地把所有的苦都咽在肚子里,
只给外面的人看一个平静的、安好的笑容。“顾姑娘,”他说,“你不必叫我掌柜的。
我叫沈鹤归。”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那是他第一次看到她笑——不是那种礼貌的、客气的微笑,而是一种真正的、发自内心的笑。
她的笑容很淡,像春天的第一缕风,吹在脸上几乎感觉不到,但你知道它来了,因为花开了。
“沈鹤归。”她念了一遍他的名字,“鹤归,鹤归。是‘鹤归华表’的鹤归吗?”“是。
家父起的名字,说希望我像仙鹤一样,不管飞多远,最后都会回来。”“你回来了。”“嗯。
我回来了。”她低下头,继续看书。但沈鹤归注意到,她的耳朵又红了。从那天起,
他们之间的称呼变了。她叫他“沈公子”,他叫她“顾姑娘”。还是客气的,
但那种客气里面多了一层什么东西——像茶里的回甘,不仔细品品不出来,但你一旦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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