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赵明珠赵衍的小说《骨灰作信》最新章节阅读

《骨灰作信》剧情内容非常的精彩,作者温屿将主角赵明珠赵衍和配角的人物诠释的非常到位,通过细节处向我们传达出了一个个鲜活的形象,第二章的内容主要是:赵鹤鸣走的那年,我五岁。那天他……

赵鹤鸣走的那年,我五岁。

那天他穿了一件很旧的夹克,拉链坏了,用一根绳子系着。

他蹲在门口跟我妈说话,声音压得很低,但我在灶台后面全听见了。

“秀兰,老爷子总算松口了,让我回京城管家里的生意。”

“等我站稳脚跟,就把你和衍儿接过去。”

我妈给他装了一袋子她腌的咸菜和自己蒸的馒头。

她笑着把包袱塞进他怀里,嘴上说着不急不急,手却在围裙底下攥成了拳头。

“衍儿他爹,京城冷,多穿点。”

我爹拍拍我的脑袋,说了句等爸爸回来给你买新书包,就上了村口唯一一趟去县城的面包车。

我妈站在村口看着那辆面包车消失在山弯里,站了很久。

蚊子落她胳膊上她都没拍。

那以后我妈就开始等。

头半年,他偶尔打电话回来,说京城的事情比想象中复杂,赵家那头还在扯皮,让我妈再等等。

后半年,电话越来越少。

第二年,电话没了。

我妈去镇上邮局打长途,打了十几次,那头要么没人接,要么是陌生女人说打错了。

她从邮局走回村子要一个半小时的山路,每次回来鞋底都磨穿一层。

她没跟我提过一个字。

只是晚饭的时候,红薯粥照样端上桌,她会多放一勺糖,多摆一双筷子。

“你爹忙完了就回来,我们等他一起吃。”

可那双筷子从没人动过。

我六岁那年,村里闹旱灾。

地里的苞米全枯了,我妈靠帮人洗衣服挣点零钱,根本不够家用。

她开始去镇上的血站卖血。

第一次回来的时候,她袖子撸得低低的,但我还是看见了她胳膊弯里贴着一小团棉花,棉花上渗着暗红色的血。

“妈,你胳膊怎么了?”

“没事,蚊子咬的。”

她冲我笑了笑,从兜里掏出两颗水果糖,一颗塞我嘴里,一颗塞进柜子的罐子里。

那个罐子是她专门留着攒我学费的。

后来我才知道,卖一次血,两百块。

她一个月去两次。

有时候镇上血站不收,她就坐更远的车去县城。

单程车费八块钱,来回十六,她舍不得坐车,走路去。

一来一回整整六个小时的山路。

回来的时候天都黑了,她经常是被村口的王婶搀回来的。

王婶悄悄跟我说。

“衍儿,你妈在路上晕了一跤,你别让她再去了。”

我翻开我妈的袖子,胳膊弯里密密麻麻全是针眼,有新的有旧的,旧的结了疤,新的还在渗血。

“妈,你别去卖血了。”

她一把把袖子扯回去,笑着往灶台底下塞柴火。

“你爹在京城替咱打拼呢,妈吃这点苦算啥。”

“等他回来,咱全家就去京城住大房子了。”

灶膛里的火把她的脸映得忽明忽暗。

她七岁那年我从没见过的笑容,到我十岁也没变过。

可她的脸,肉眼可见地瘦下去黄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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