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喜欢白芙蓉的李时珍写的《冷宫假死后,陛下亲自来抓我》非常吸引人,主角楚祁安姜颂个性鲜活,剧情轻松简明,很容易理解,下面是第10章节的内容:半寸。仅仅只有半寸。森寒的绣春刀尖……
半寸。
仅仅只有半寸。
森寒的绣春刀尖,带着一股刺鼻的血腥气,稳稳地停在姜颂的右眼瞳孔上方。刀锋上折射出平阳关城墙上惨白的火把光芒,将她眼底那张因为极度恐惧而扭曲的脸照得一清二楚。
这是皇城司的刀,是楚祁安手里最快、最毒的刀。
在这生死悬于一线的千钧一发之际,姜颂那极其变态的心理素质再次救了她。
她没有躲,连眼皮都没有眨一下。
她甚至主动将那双死寂、浑浊的眼睛微微上翻,瞳孔剧烈地涣散着,喉咙里发出一阵犹如野兽濒死般的“呃呃”怪叫声,身体配合着刀尖的逼近,像一条离水的蛆虫一样,在发臭的生皮和马粪堆里疯狂地抽搐、瑟缩。
“哗啦!”
暗卫统领嫌恶地用刀尖彻底挑开了那层遮掩的牛皮。
火把的光芒瞬间倾泻而下。
当统领和周围的暗卫看清车厢里那个“东西”时,哪怕是这些见惯了尸山血海的杀胚,也忍不住齐齐倒抽了一口凉气,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那根本不能算是一个人。
乱如枯草的齐耳短发下,是一张极其恐怖、令人作呕的脸。左半边脸颊到脖颈,密密麻麻地布满了紫黑色的毒疮和流脓的烂疱,有些地方甚至已经结成了黑褐色的厚重血痂,像是被烈火烧过又在粪坑里浸泡过一般。
她身上裹着几件看不出颜色的破烂麻布,散发着比周围腐烂生皮还要恶臭十倍的味道。此刻,这个“怪物”正惊恐地咬着自己的手指,混合着泥污的口水顺着指缝滴落在马粪里。
统领下意识地屏住呼吸,后退了半步。
他手里那张画着“大楚第一美人姜贵妃”的绝美画像,在寒风中猎猎作响。
画像上的女人,冰肌玉骨,眉眼如画,透着一股江南水乡的清冷与高贵;而眼前这个在粪坑里打滚的丑陋怪物,简直比地狱里的夜叉还要恶心百倍。
“统领大人,这……”旁边的暗卫捏着鼻子,强忍着反胃,“这他娘的是个什么玩意儿?”
“回……回军爷的话,”阎老大此时抹着冷汗凑了上来,小心翼翼地陪着笑脸,“这是咱们商行在路上捡的一个哑巴乞丐,得了恶疮,眼看着活不长了。小人寻思着带到北边去,好歹能帮着铲铲马粪,当个牲口使唤……您看这,绝不是您要找的重犯啊!”
暗卫统领厌恶地甩了甩绣春刀,仿佛那刀尖只要靠近过这个怪物,就被弄脏了。
“楚祁安的女人,就算是死,也绝不可能把自己弄成这副鬼样子。”统领在心底冷哼了一声。那个高高在上的贵妃,可是连喝水都要用玉盏的主儿,怎么可能在马粪堆里像狗一样苟活?
“真他娘的晦气!什么烂肉也往车上装!”统领一脚踹在板车轮子上,厉声喝道,“滚滚滚!赶紧给老子滚出关去!别在这儿碍眼!”
“是是是!多谢军爷!多谢军爷!”
阎老大如蒙大赦,连滚带爬地招呼着手下,“快!套马!出关!”
“哐当——嘎吱——”
平阳关那扇厚重如铁壁般的大门,伴随着沉闷的机械绞盘声,缓缓向两侧拉开。
北地夹杂着黄沙和碎雪的狂风,瞬间从城门外汹涌地灌了进来。
阎家商队的车马开始缓缓移动,车轮碾过青石板路,发出沉重的“骨碌”声。
姜颂依然保持着那副痴傻瑟缩的模样,直到她所在的这辆装满生皮的板车,彻底跨过了平阳关高高的门槛,直到身后那扇代表着大楚皇权绝对控制力的巨大城门,在她眼前轰然关闭。
“砰!”
一声巨响,隔绝了两个世界。
姜颂紧绷到极限的神经,在这一刻,终于缓缓松弛了下来。
她躺在令人作呕的皮草堆里,听着耳边从京城的湿冷风雪,变成了塞外那种带着粗粝黄沙的干冷狂风。
她缓缓伸出那只因为过度用力而僵硬的手,摸了摸自己左脸上那层凹凸不平、依旧隐隐作痛的毒疮血痂。
活下来了。
她用一张绝世的容颜,换取了一张通往自由的阎王帖 。
从这一刻起,大楚的皇城里,只有一具永远找不到的尸体。那个被楚祁安当做政治筹码、被长春宫视为眼中钉的姜贵妃,已经彻彻底底地死在了那场西山的大雪里。
楚祁安,你想要江山稳固,你想要平衡朝局,你用我的命去填你权力的窟窿。
你以为我是一只可以随意碾死的蚂蚁。
可是,这只蚂蚁,已经爬出了你的棋盘。
姜颂在黑暗中无声地咧开了嘴,那笑容扯动了脸上的毒疮,渗出丝丝血水,让她整个人看起来越发狰狞、癫狂,却又透着一种打破一切枷锁的极致痛快。
“等着吧……”
她将生锈的剔骨刀死死贴在胸口,听着自己沉稳有力的心跳,“等我再回长安的那一天,我会让你们所有人,跪在我的脚下,把欠我的,连本带利地吐出来!”
……
出了平阳关,便是茫茫两千里的北地戈壁。
这条通往风凉城的商道,被称为“鬼门道”。沿途不仅有凶狠的马匪、成群的饿狼,还有喜怒无常的极寒暴风雪。
在接下来的大半个月里,姜颂彻底体验了什么叫“人间炼狱”。
商队不会给一个快要病死的丑陋哑巴提供任何优待。她每天只能分到半块比石头还硬的黑面饽饽,喝的是融化的脏雪水。每天天不亮,她就要拖着还没好透的断肋骨,去给几十匹挽马铲马粪、铡草料。
有人若是心情不好,还会拿鞭子抽她取乐。
但姜颂全盘忍了下来。
她像一块没有痛觉的石头,无论别人怎么打骂,她都不躲不叫,只是用那双没有任何情绪的眼睛死死盯着地面。干活的时候,她比任何一个壮汉都要拼命。
这种近乎自虐的麻木和狠劲,反而让商队里那些刀口舔血的汉子们心里发毛,渐渐地,也就没人再去主动招惹这个“丑哑巴”了。
大半个月的风餐露宿,北地的寒风像刀子一样,将姜颂右半边原本完好的脸颊也吹得粗糙干裂,布满了高原红和冻疮。而左半边脸上的毒草汁液已经彻底干涸,形成了一片触目惊心、如同恶鬼烙印般的永久性暗红色伤疤 。
如今的她,就算站到她亲生父亲面前,也绝认不出这是姜家的女儿。
腊月初八。
当又一场狂暴的白毛风席卷戈壁时,地平线的尽头,终于出现了一座犹如一头黑色巨兽般盘踞在风沙中的庞大城池。
风凉城。
这里没有高耸整齐的城墙,只有用黑色的戈壁巨石垒砌而成的粗犷防线。城门外,随处可见挂在木桩上风干的马匪头颅,空气中弥漫着劣质烧酒、烤羊肉、劣质脂粉以及淡淡的血腥味。
这是大楚、北狄、西夜三不管的法外之地。
逃犯、流民、私货贩子、***、杀手,在这里犹如蛆虫般扎堆。在这里,大楚的律法不如一把生锈的刀好使;在这里,只要你有足够的狠劲和银子,你就能买到一切,甚至是一条人命。
“吁——”
阎家商队在城内的一处巨大客栈前停了下来。
管事走到队伍最后,一脚踹在装生皮的板车上:“丑哑巴!滚下来!到了地界了!”
姜颂缓缓从散发着恶臭的皮草堆里坐起身。她抖了抖身上的碎雪,抓起那把寸步不离的剔骨刀,跳下了马车。
阎老大此时正从前面走过来,他看了一眼这个居然奇迹般活到了风凉城的怪物,独眼中闪过一丝意外。
“你的命比野狗还硬。”阎老大随手从腰间摸出一角碎银子,像打发要饭的一样扔在姜颂的脚下,“商行不养闲人,这二两银子算你这半个月铲屎的工钱。拿上滚吧,这风凉城里,死人比活人多,别第二天就在臭水沟里看到你的尸体。”
姜颂没有任何表情,她弯下腰,用那双冻得裂开全是血口子的手,将那块碎银子捡了起来,紧紧攥在手心。
没有道谢,没有停留。
她转过身,一瘸一拐地、毫不犹豫地走进了风凉城那沸腾、混乱、肮脏却又充满无限生机的风沙之中。
她终于,彻底摆脱了那个金丝笼。
新生活的开始,比想象中还要残酷。
姜颂拿着那二两银子,没有去买吃的,也没有去买衣服。她像一个幽灵一样,在这座城里游荡了整整三天。
她观察着这里的势力划分,观察着黑市的交易规则,观察着街头巷尾那些暗藏杀机的眼神。
她很清楚,在这座吃人的城里,一个毫无背景、容貌丑陋的单身女人,是最底层的猎物。要想不被生吞活剥,她就必须在一开始,就亮出最狠的獠牙。
第三天傍晚。
风凉城西街,一处被称为“烂泥巷”的地方。
这里是整个边城最穷、最乱的三教九流聚集地。
巷子尽头,有一间倒闭了不知道多久的破酒楼。招牌已经掉了一半,上面依稀能认出“长风”二字。大门敞开着,里面结满了蜘蛛网,地上甚至还有一滩早已发黑的陈年血迹。听说这酒楼的前老板是个外地来的商人,因为不懂规矩,被当地的地头蛇乱刀砍死,这地方也就成了一处无人敢接手的凶宅。
姜颂站在破败的酒楼前,抬头看了一眼那摇摇欲坠的牌匾。
就是这里了。
她迈步跨进了大门。
“哟呵,哪来的丑八怪,敢进这间院子?”
还没等姜颂站稳,一个手里抛着半个苹果、流里流气的刀疤脸混混,带着两个手下从酒楼的后院走了出来。
这刀疤脸是烂泥巷的恶霸之一,人称“狗哥”,这间废弃的酒楼平时就是他们这群野狗的赌博窝点。
狗哥上下打量着姜颂那张恐怖的脸,恶心得连苹果都吃不下去了:“滚滚滚!这地方是爷爷们的地盘,要饭去别处要,别脏了这块地儿!”
姜颂停下脚步,缓缓抬起头。
她那双犹如死水般的眸子里,没有一丝波澜。她从怀里掏出那块被她攥得发黑的二两碎银,拍在了酒楼那张布满灰尘的破木桌上。
“这地方,我买了。”
姜颂终于开口说话了。为了伪装到底,她刻意压低了嗓音,原本清脆悦耳的声音,此刻就像是两块粗糙的砂纸在互相摩擦,沙哑、撕裂,透着一股令人极度不适的阴冷。
狗哥愣了一下,随即爆发出一阵猖狂的大笑。
“哈哈哈哈!你们听见没?这丑八怪说她要买这地方!就拿这二两破银子?!”狗哥猛地将手里的苹果砸在姜颂脚下,拔出腰间的短刀,一把拍在桌子上,“你他娘的知不知道死字怎么写?把银子留下,人给老子滚蛋,不然爷爷今天就让你……”
他的话还没说完。
异变突生!
姜颂的身体突然犹如一头蓄势待发的猎豹般弹起!
没有丝毫多余的废话,没有半点犹豫的恐惧。她右手猛地探出,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一把按住了狗哥拍在桌子上的那只手!
与此同时,她左手袖管中寒芒一闪。
那把被她磨得极其锋利的生锈剔骨刀,带着破风之声,狠狠地、精准无比地扎了下去!
“噗嗤!”
刀刃直接刺穿了狗哥的手背,穿透了骨骼,将他的整只手,死死地钉在了那张厚重的破木桌上!
“啊——!!!”
杀猪般的凄厉惨叫声瞬间响彻了整个烂泥巷。鲜血顺着桌沿“滴答滴答”地淌落下来。
狗哥身后的两个手下彻底吓傻了。他们在这个街头混了这么多年,打架斗殴见得多了,但从来没见过一言不合、甚至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就直接把人手钉穿的狠角色!这丑女人出手的时候,那种冷血和熟练,简直就像是地狱里爬出来的职业杀手!
“你……你……”狗哥痛得满脸扭曲,双腿直打哆嗦,看着姜颂的眼神就像是看着一个魔鬼。
姜颂缓缓凑近他,那张布满毒疮的半张脸在阴暗的光线下显得越发恐怖。她伸手,拔出那把沾满鲜血的剔骨刀,在狗哥的衣服上慢慢擦拭着刀刃。
“我刚才说,这地方,我买了。二两银子。”姜颂的声音依然沙哑平静,“你有意见吗?”
“没……没意见!没意见!这地方是您的了!姑奶奶饶命!”狗哥捂着喷血的手,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拼命磕头。
“滚。”
三个混混连滚带爬、犹如丧家之犬般逃出了破酒楼。
姜颂站在空荡荡、弥漫着血腥味的堂屋里,将那把剔骨刀重新收进袖口。
在这个吃人的世界里,只有比恶鬼更恶,才能站得稳。
就在这时,一个负责在这片街区收保护费、登记铺面的黑市账房先生,听到动静,战战兢兢地探进了半个身子。
他看着满地的鲜血和姜颂那张可怖的脸,咽了口唾沫,大着胆子问道:“这位……这位娘子,您这算是盘下这间铺子了?”
姜颂转过头,冷冷地看着他:“是。”
账房先生赶紧掏出一本破烂的账册和毛笔,这风凉城虽然乱,但黑市也有黑市的规矩,占了铺子,就得留个名号,方便以后收例钱。
“那……敢问娘子,尊姓大名?以后这铺子,挂什么招牌?”
姜颂沉默了。
姜颂这个名字,已经死在了长安 。
她需要一个全新的身份,一个能让她时刻记住仇恨,也能让她在这片乱世中立足的身份。
脑海中,那个在朝堂上呼风唤雨、联手皇后将她置于死地的权臣沈相的脸,一闪而过。
“沈。”
姜颂眼底闪过一丝极度冰冷的寒芒,嘴角勾起一抹讥讽的弧度。
用仇人的姓氏,来做自己重生的利刃,没有比这更绝妙的讽刺了。
“我姓沈。”
姜颂转过身,看着门外风凉城那昏黄混沌的天空,一字一顿,沙哑的声音里透着一股将要颠覆这天下的野心。
“从今往后,叫我,沈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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