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吃培根意粉的吕阳的大智慧写的《我死后,女帝她悔不当初》真的很好看,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真的很棒,讲述了:当着所有士兵的面,他宣布:“镇北王林渊,回来了!”然后,我穿着一身特制的银色铠甲,………
爱吃培根意粉的吕阳的大智慧写的《我死后,女帝她悔不当初》真的很好看,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真的很棒,讲述了:当着所有士兵的面,他宣布:“镇北王林渊,回来了!”然后,我穿着一身特制的银色铠甲,……
我被赐死那天,雪下得很大。如今回想,那是我重生后,唯一记得清晰的场景。现在,
我以新身份活着的第八年,女帝终于又想起了我。第一章“边关急报!
”尖锐的嘶喊声划破皇城清晨的宁静。我正提着一桶馊水,准备倒进府外的水沟。
我是叶家的赘婿,叶尘。一个所有人都瞧不起的废物。“听说了吗?北境狼族撕毁盟约,
三十万大军压境,连破我们三座城池了!”“朝中那帮酒囊饭袋,除了会争权夺利,
还会干什么?”“唉,要是镇北王还在就好了。”镇北王。林渊。那是我上一世的名字。
我提着木桶的手顿了顿,馊水晃荡出来,溅在我的布鞋上,冰冷刺骨。街上的人群乱糟糟的,
充满了恐慌。我面无表情地倒掉馊水,转身回府。刚进后院,一个瓷碗就冲我飞了过来,
砸在我脚边,摔得粉碎。“废物!倒个水都磨磨蹭蹭,是不是想饿死我们全家!
”丈母娘周氏叉着腰,指着我的鼻子破口大骂。我的妻子叶雪,站在她身后,
眼神里满是厌恶和不耐。“娘,跟他废什么话。”“赶紧让他去把米缸挑满,
我今天约了李公子游湖。”我低着头,没有说话。这种羞辱,八年来,我早已习惯。有时候,
我甚至分不清,究竟是前世被万箭穿心的痛更痛,还是如今这般被言语凌迟更难熬。
“还愣着干什么?你是聋了还是死了?”周氏一脚踹在我的小腿上。我踉跄了一下,没吭声,
默默拿起扁担和空桶,朝米铺走去。皇城的布告栏下,围满了人。一张巨大的皇榜贴在那里,
明黄的底色,朱红的大字,刺得人眼睛生疼。“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我不用看,
也知道写了什么。无非是斥责狼族背信弃义,号召将士们奋勇杀敌。
直到我听到旁边人的议论。“怪了,这诏书最后一句是什么意思?
”“‘令镇北王林渊即刻返京,统领三军,不得有误。若敢违抗,朕必诛其十族。
’……这……”“镇北王不是八年前就……谋反被赐死了吗?”“对啊,女帝这是怎么了?
疯了?”我站在人群外,听着这些议论,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萧云熙。我的女帝。
八年了。你终于肯承认,没有我,你守不住这大好河山了吗?可你凭什么认为,我还活着?
凭什么认为,那个被你亲手毁掉的傻子,会在某个角落里,苦苦等着你的一句召唤?你甚至,
还用“诛十族”来威胁他。何其可笑。我的族人,我的亲兵,我的挚友,八年前,
不都死在了你的猜忌和屠刀之下了吗?我挑着沉重的米缸,一步一步往回走。
扁担深深地陷进我的肩膀,很痛。但这痛,却让我感到无比的清醒。回到叶府,迎接我的,
依旧是周氏的咒骂和叶雪的冷眼。“一个大男人,挑两桶米,比乌龟爬还慢!
”“赶紧滚去做饭!”我放下米,走进那间又小又潮湿的厨房。火光映在我的脸上,
明明灭灭。我拿起切菜的刀,刀锋上,倒映出我此刻的脸。一张完全陌生的脸。清秀,
甚至有些孱弱。唯有那双眼睛,深不见底,藏着一片燃尽了的灰烬。晚上,
我躺在冰冷的柴房里。隔壁主卧,传来叶雪和周氏的谈笑声。“雪儿,
李公子今天又送了你什么?”“一支南海珍珠簪,可好看了。娘,
你说……我什么时候才能跟这个废物和离啊?”“快了快了,等李公子点头,
娘立刻就把这扫把星赶出去!”我闭上眼。和离?不。我不会走的。至少现在不会。
叶家虽然只是个不入流的小官之家,但叶雪的父亲,在兵部任一个不大不小的职。
这是我唯一能接触到军中消息的渠道。夜深了。我悄悄起身,摸黑来到院子里。
我捡起一根树枝,在空地上,缓缓画出北境的地形图。
山川、河流、关隘……那些刻在我骨子里的东西,正在一点点复苏。狼族的王,阿史那雄。
我们是老对手了。我知道他的野心,也知道他的软肋。萧云熙,你以为你面对的,
只是三十万大军吗?不。你面对的,是一个比你更了解你的敌人的,魔鬼。而我,
曾是唯一能拦住他的人。风吹过,地上的图被吹散了。我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很冷,很亮。
我仿佛又看到了八年前的那场雪。萧云熙穿着明黄的龙袍,站在宫墙上,
面无表情地看着我被绑上刑场。她说:“林渊,你可知罪?”我说:“臣,无罪。
”她说:“你的存在,本身就是罪。”万箭穿心。我死的时候,眼睛一直看着她。
我想从她眼里,看到哪怕一丝一毫的不舍。没有。什么都没有。只有君临天下的冷漠。现在,
你需要我了。好啊。我回来了。这一次,我不会再做你手中最锋利的剑。我会成为,
亲手撕碎你所有骄傲的,噩梦。第二天一早。我正在劈柴,叶府的大门被敲响了。
是几个穿着禁军服饰的士兵。为首的,是禁军统领,赵武。一个认识我,我却不认识他的人。
他显然是来找叶雪父亲的。周氏和叶雪满脸堆笑地迎了出去。我依旧在劈柴,斧头起起落落,
很有节奏。“叶大人,女帝有令,全城彻查,凡是八年前与镇北王有旧者,一律上报。
”赵武的声音很洪亮。“是是是,下官遵旨。”叶父连连点头。赵武的目光,
不经意间扫过院子,落在了我身上。他微微皱了皱眉。“此人是谁?
”周氏立刻抢着回答:“一个没用的赘婿,将军不必理会。”赵武没说话,只是盯着我。
我停下动作,抬起头,平静地与他对视。他的眼神,带着审视和疑惑。
也许是我的目光太过平静,不像一个赘婿该有的样子。也许是我的手上,
因为常年劈柴和干粗活,布满了厚茧,就像……一个握惯了兵器的人。他朝我走了过来。
空气,仿佛凝固了。第二章赵武站在我面前。他比我高出一个头,穿着盔甲,像一座铁塔。
压迫感十足。“你叫什么名字?”他问。“叶尘。”我回答,声音不大,但很清晰。
“抬起头来。”我缓缓抬起头,直视他的眼睛。他的眼神锐利如刀,仿佛要将我整个人看穿。
我坦然地让他看着。这张脸,不是我的。这具身体,也不是我的。我的灵魂,藏在最深处。
“看你的手,不像个读书人。”他说。“要吃饭,总得干活。”我淡淡地回答。
叶雪看不下去了,走过来,语气带着一丝撒娇。“赵将军,他就是个废物,
整天在家干点粗活,您别在他身上浪费时间了。”赵武的目光从我脸上移开,落到叶雪身上,
点了点头。“叶大人,女帝有令,征兵处即刻重开,凡年满十六,身无残疾者,皆可入伍。
”“北境战事,急需兵源。”说完,他便带着人转身离开了。一场虚惊。
周氏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废物东西,差点给我惹麻烦!”我没理她,继续劈我的柴。
但我的心里,却掀起了波澜。征兵。这是个机会。一个回到我最熟悉的地方的机会。
一个……开始复仇的机会。中午,吃饭的时候。我突然开口:“爹,娘,我想去参军。
”饭桌上瞬间安静下来。叶父、周氏、叶雪,三个人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你说什么?
”周氏最先反应过来,尖叫道。“参军?就你这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废物?
”“你是想去送死,还是想去丢我们叶家的人?”叶雪也冷笑一声。“叶尘,你是不是疯了?
”“你以为打仗是儿戏吗?就你这身板,上战场第一天就得被剁成肉酱。”我放下筷子,
看着他们。“北境危急,匹夫有责。”我说得很平静。这句话,是我当年说给萧云熙听的。
那时,她还只是个不受宠的公主,被太子欺凌。我带着兵,闯入东宫,把她救了出来。
她问我为什么。我就是这么回答她的。“匹夫有责?”周氏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我呸!
你算个什么东西,也配谈这四个字?”“我告诉你,叶尘,你死了这条心!
我叶家丢不起这个人!”我没再跟他们争辩。我知道,没用。下午,我借口出门买东西,
直接去了城西的征兵处。那里已经排起了长队。大多是些衣衫褴褛的年轻人,
脸上带着迷茫和一丝对未知的恐惧。为了军饷,为了活路。征兵的军官,
是一个满脸横肉的校尉。他坐在一张桌子后面,懒洋洋地登记着名字,时不时地呵斥几句。
“下一个!”轮到我了。我走上前。“姓名,年龄,籍贯。”校尉头也不抬地问。“叶尘,
二十四,京城人士。”校尉抬起眼皮,扫了我一眼,眼神里充满了不屑。“叶尘?
叶家的那个赘婿?”他显然认识我。或者说,整个京城,没几个人不知道叶家的笑话。
我点了点头。“呵,”校尉冷笑一声,“怎么,在叶家待不下去了,想来军营里混口饭吃?
”“你这样的小白脸,怕是连刀都举不起来吧?”周围的人群发出一阵哄笑。我没说话,
只是伸出手,指了指旁边武器架上最重的一把双手重剑。“我能举起它。”我说。那把剑,
是仪仗用的,重八十斤,寻常士兵根本拿不动。校尉愣了一下,随即笑得更厉害了。
“哈哈哈哈!小子,你吹牛也不打草稿!”“你要是能把它举起来,我今天就让你入伍,
还让你当个小队长!”“当真?”我问。“君子一言!”“好。”我走到武器架前。
在所有人看笑话的目光中,我伸出双手,握住了剑柄。这具身体,确实孱弱。八年来,
我虽然一直在用各种粗活锻炼它,但底子太差了。我深吸一口气。体内的血液,
仿佛开始燃烧。那是属于林渊的,不屈的战意。“起!”我低喝一声,手臂上的青筋暴起。
沉重的剑身,被我一寸一寸地,从架子上抬了起来。周围的哄笑声,戛然而止。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我。校尉的笑容,僵在了脸上。我将重剑举过头顶,
手臂稳定,纹丝不动。然后,猛地向下一挥!呼!剑锋带着破空之声,狠狠地劈在地上。
一块青石板,应声而裂!我松开手,重剑“哐当”一声落在地上,砸出一个深坑。
整个征兵处,鸦雀无声。我转过身,看着那个目瞪口呆的校尉。“现在,我可以入伍了吗?
”校尉的脸,一阵红一阵白。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全京城闻名的废物赘婿,
竟然有如此神力。他张了张嘴,半天说不出话来。这时,一个苍老的声音从他身后响起。
“给他登记。”我循声望去。是一个须发皆白的老兵,他坐在一旁的角落里,一直没说话,
手里擦拭着一把旧刀。他看我的眼神,没有嘲笑,只有一丝惊讶和欣赏。
校尉不敢违抗老兵的话,不情不愿地拿起笔。“算你小子走运。”他嘟囔着,
在名册上写下了我的名字。“明天一早,到城外军营报道。”我拿了入伍的凭证,转身离开。
没有理会身后那些复杂的目光。回到叶府,天已经黑了。周氏和叶雪见我两手空空,
又要发作。我直接将入伍凭证拍在了桌子上。“我已经入伍了,明天报道。”“从今天起,
我不再是叶家的赘婿。”“这份恩情,他日,我会还。”说完,我转身回了柴房,
收拾我那几件破旧的衣服。身后,是周氏气急败坏的咒骂和瓷器碎裂的声音。我充耳不闻。
叶家,再见了。萧云熙,我来了。第二天,天还没亮,我就离开了叶府。没有跟任何人告别。
城外军营,尘土飞扬。新兵们被**在一起,按照名册分配队伍。我被分到了“丙字营”。
最差的一个营。带我们的是一个姓王的百夫长,一脸的兵痞相。他斜着眼打量我们这群新兵,
目光最后落在我身上。“你,就是那个举起八十斤重剑的叶尘?”“是我。”“呵,
有点意思。”王百夫长笑了笑,笑容里带着不怀好意。“既然你力气大,以后营里的马厩,
就交给你打扫了。”新兵们一阵窃笑。这是明摆着给我穿小鞋。我点了点头,没有反驳。
“是。”打扫马厩,又脏又累,是军中最下等的活。但我不在乎。只要能留下来。
接下来的日子,我每天天不亮就起床,打扫马VLOG厩,喂马。其余时间,
就是跟着新兵一起操练。站军姿,练队列,学刀法。这些对我来说,就像呼吸一样简单。
但我隐藏得很好。每一次,我都只做到中等偏上的水平。不出挑,也不落后。
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才会偷偷跑到后山,练习我自己的东西。我的枪法,我的步法,
我的呼吸吐纳之术。这具身体,还很弱。我需要尽快让它恢复到能上战场的水平。这天晚上,
我正在后山练枪。月光下,一根普通的木棍在我手中,仿佛活了过来。时而如毒蛇出洞,
时而如猛虎下山。汗水浸透了我的衣衫。突然,我感觉身后有人。我猛地停住动作,转身,
将木棍横在胸前。树林里,走出一个身影。是那个在征兵处替我说话的老兵。
他手里提着一个酒葫芦,看着我,眼神里带着一丝惊讶。“好俊的枪法。”他开口说道,
“这可不是军中教的制式枪法。”我心里一紧,握着木棍的手,不自觉地紧了紧。
第三章老兵的目光,像一潭深水。没有恶意,但充满了探究。“老将军,深夜来此,
有何指教?”我故意称他“将军”,想试探他的反应。他愣了一下,随即摆了摆手,
自嘲地笑了笑。“什么将军,不过是个等死的老头子罢了。”他走到我面前,
拿起我丢在地上的木棍,随意比划了两下。“你这枪法,有沙场血战的影子。
”“不是花架子,每一招都是杀人技。”“跟谁学的?”我沉默了片.这些枪法,
是我在北境的十年戎马生涯中,用无数狼族士兵的性命磨砺出来的。是我独创的,
“破阵枪”。天下间,除了我,再无第二个人会。“一个……已经死了的故人。
”我只能这么回答。老兵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没再追问。他拧开酒葫芦,喝了一口,
然后递给我。“喝点?”我摇了摇头。“军中禁酒。”“呵,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老兵也不勉强,自顾自地又喝了一口。“小子,你是个好苗子。”“待在丙字营,可惜了。
”“你有没有想过,去前线?”我心中一动。“想。但军令如山,不是我想去就能去的。
”“我可以帮你。”老兵看着我,“我虽然没什么权了,但跟前线的斥候营,还有点交情。
”“斥候营?”那可是军中最危险的部队。深入敌后,刺探军情,九死一生。“怎么,怕了?
”老兵的嘴角带着一丝激将的笑意。我笑了。怕?我林渊戎马一生,
就不知道“怕”字怎么写。“多谢老将军。”我没有拒绝。“别谢我,
我只是不想看到一块好钢,被当成废铁给锈了。”老兵说完,便转身离开了。从始至终,
他都没问我的来历。这是一个真正上过战场,见过生死的人。他只相信自己的眼睛。三天后。
一纸调令,将我从丙字营,调入了前线斥候营。王百夫长看我的眼神,像是要吃了我。
他以为我背后有什么靠山。我懒得解释。临走前,那个老兵又找到了我。他给了我一把匕首。
很旧,但很锋利。“这是我年轻时用的,送给你。”“到了前线,别信任何人,
只信你手里的刀。”“活下来。”我接过匕首,郑重地向他行了一个军礼。“保重。
”我随着运送军粮的队伍,一路北上。越往北,天气越冷。空气中,
开始弥漫起一股淡淡的血腥味。斥候营的驻地,在一处隐蔽的山谷里。这里的士兵,
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股风霜之色,眼神警惕而冷漠。他们看我的眼神,充满了不信任。
一个从京城来的小白脸。凭什么直接进入斥候营?负责带我的,是一个叫“黑子”的老兵。
人如其名,长得很黑,很壮,像一头熊。他把我领到一顶破旧的帐篷里。“你就住这。
”“明天开始,跟着我们出任务。”“记住,在斥候营,没人会管你的死活。跟不上,
就是死。”说完,他便走了。帐篷里,还有另外三个人。他们各自擦拭着自己的兵器,
谁也没看我一眼。我知道,我需要一个机会,证明自己。第二天。天还没亮,
黑子就把我们叫了起来。“今天的任务,去狼牙谷,探查狼族先锋军的动向。”狼牙谷。
我心里咯噔一下。那地方,地势险要,易守难攻。是狼族最喜欢设伏的地方。我们一行五人,
骑着快马,趁着夜色出发。一路上,所有人都很沉默。只有马蹄声,在空旷的荒野上回响。
进入狼牙谷的地界,黑子做了个手势,让我们下马。“从现在开始,都把眼睛放亮点。
”我们牵着马,小心翼翼地在山谷中穿行。周围静得可怕。连一声鸟叫都没有。太安静了。
我心中警铃大作。“等一下。”我开口道。黑子回头,不耐烦地看着我。“怎么了?小子,
怕了?”“这里有埋伏。”我说。另外三名士兵闻言,都嗤笑一声。“菜鸟,你懂什么?
”“我们斥候营走这条路多少次了,从来没出过事。”黑子也皱着眉:“叶尘,
别在这妖言惑众,耽误了军情,你担待不起。”我没有跟他们争辩。我蹲下身,
捻起一点地上的泥土。很潮湿。而且,带着一股新鲜的马尿味。“半个时辰之内,
这里有一支大部队经过。”“而且是骑兵。”“他们走得很匆忙,连痕迹都来不及清理干净。
”我指着不远处草丛里,一截被踩断的树枝。“你们看那里,断口很新。”“这附近,
肯定有狼族的探子在监视我们。”我的话,让黑子和其他人的脸色,都变了。
他们虽然看不起我,但斥可营的经验让他们知道,这些细节意味着什么。
黑子立刻做了个手势,所有人瞬间拔出武器,靠在一起,警惕地观察着四周。“现在怎么办?
”一个年轻的士兵紧张地问。“撤!”黑子当机立断。“来不及了。”我摇了摇头,
指着我们来时的路。山谷的入口处,已经出现了几十个狼族骑兵的身影,堵住了我们的退路。
而在我们前方的山坡上,也冒出了密密麻麻的人头。我们被包围了。“中计了!
”黑子脸色惨白。另外三名士兵,也都露出了绝望的神色。对方至少有两百人。而我们,
只有五个。“妈的,跟他们拼了!”一个士兵怒吼一声,就要冲上去。“别动!”我低喝道。
我迅速扫了一眼周围的地形。我们的左手边,是一片陡峭的悬崖。右手边,
是一片茂密的树林。“跟我来,进林子!”我当机立断,拉着马,率先冲向了树林。
黑子犹豫了一下,也只能咬着牙跟上。“想跑?”狼族的百夫长大笑着,一挥手。“弓箭手,
放箭!”咻咻咻!密集的箭雨,朝我们覆盖而来。我们冲进树林,利用树木做掩护,
狼狈地躲避着。一个士兵躲闪不及,大腿中了一箭,惨叫一声倒在地上。“别管我,
你们快走!”他嘶吼着。狼族骑兵已经追了上来。“走!”黑子拉了我一把,
就要继续往林子深处跑。我甩开他的手。“不能再跑了。”我说,“这林子不大,
很快就会被他们围死。”“那你说怎么办?等死吗?”黑子绝望地喊道。
我看着越来越近的狼族骑兵,眼神变得冰冷。我从马背上,解下我的长枪。
那是一杆最普通的制式长枪。但在我手里,它就是饮血的凶器。“黑子,你带他们两个,
从左边绕出去,找机会突围。”“我来断后。”黑子愣住了。“你一个人?你疯了?
”“这是命令。”我的声音不大,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那是属于镇北王林渊的威严。
黑子被我镇住了,他看着我的眼睛,仿佛看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一个……浴血的战神。
他咬了咬牙,点了点头。“兄弟,保重!”他带着另外两个吓破了胆的士兵,
从侧面冲了出去。狼族的注意力,全在我身上。为首的百夫长,骑着一匹高大的战马,
狞笑着向我冲来。“中原的小白脸,受死吧!”他手中的弯刀,在阳光下闪着寒光。
我站在原地,一动不动。长枪的枪尖,斜指着地面。我的呼吸,变得悠长而平稳。整个世界,
仿佛都安静了下来。我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和敌人越来越近的马蹄声。近了。更近了。
就是现在!在对方的弯刀即将砍到我头顶的瞬间。我动了。我的身体像一张拉满的弓,
猛然前倾。手中的长枪,化作一道黑色的闪电,瞬间刺出!“破阵枪,第一式,龙抬头!
”噗嗤!枪尖精准地刺穿了战马的脖子。鲜血喷涌而出。战马悲鸣一声,轰然倒地。
那个百夫长猝不及防,从马背上滚了下来,摔得七荤八素。我没有停。一步上前,
枪杆顺势一扫。“横扫千军!”砰!枪杆重重地砸在他的脑袋上。红的白的,溅了一地。
一招。只用了一招。我就干掉了一个狼族的百夫长。所有追上来的狼族骑兵,都勒住了马,
惊骇地看着我。他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缓缓抬起头,沾着血的枪尖,指向他们。
“下一个,谁来?”第四章寂静。死一般的寂静。几十个狼族骑兵,被我一个人的气势,
镇住了。他们脸上的狞笑,变成了惊恐。他们看着我,就像在看一个从地狱里爬出来的魔鬼。
我缓缓向前走了一步。他们就不由自主地向后退了一步。“废物。”我用狼族的语言,
轻蔑地吐出两个字。这句话,像一记响亮的耳光,抽在他们脸上。狼族崇尚勇士。
被一个中原人骂作废物,是最大的侮d辱。一个离我最近的狼族士兵,被激怒了。
他嘶吼一声,挥舞着弯刀,再次向我冲来。我眼神一冷。不退反进,迎了上去。
长枪在他面前划出一道诡异的弧线。他只觉得眼前一花,手腕一痛。当啷!弯刀落地。
下一秒,我的枪尖已经抵在了他的喉咙上。冰冷,致命。他浑身僵硬,连动都不敢动。
我没有杀他。我用枪尖,在他的脸上,轻轻划过。留下了一道浅浅的血痕。“滚。”我说。
那个士兵如蒙大赦,连滚带爬地跑了。我环视着剩下的狼族骑兵。“还有谁?”这一次,
再也没有人敢上前。他们畏惧地看着我,慢慢向后退去。最终,他们掉转马头,
狼狈地逃走了。危机,暂时解除了。我松了一口气,紧绷的身体,传来一阵虚弱感。
这具身体,还是太弱了。刚才那一瞬间的爆发,几乎耗尽了我所有的力气。我拄着长枪,
大口地喘着气。这时,黑子他们回来了。他们看着满地的狼藉,
和那个被我一枪爆头的百夫长,脸上写满了震惊。“叶尘……你……”黑子结结巴巴地,
不知道该说什么。他简直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眼前这个“小白脸”干的。我摆了摆手。
“先别说这个,看看受伤的兄弟。”我们找到那个大腿中箭的士兵,他已经因为失血过多,
昏迷了过去。我撕下自己的衣服,简单地为他包扎。“此地不宜久留,我们必须马上离开。
”我说。“听你的。”这一次,再也没有人质疑我的话。
黑子主动把那个受伤的士兵背在背上,我们牵着马,迅速离开了狼牙谷。回到斥候营。
当我们把狼牙谷有埋伏,并且我们干掉了一个狼族百夫长的消息报告上去后。
整个斥候营都轰动了。斥候营的校尉,是一个叫陈平的中年人。他听完黑子的汇报,
目光落在了我身上。“黑子说的,都是真的?”“是你,一个人,击退了几十个狼族骑兵?
”我点了点头。“侥幸而已。”陈平盯着我看了很久,眼神复杂。“你叫叶尘,是吗?
”“从京城来的?”“是。”“好,很好。”陈平点了点头,“从今天起,
你就是斥候营第五小队的队长。”“黑子他们,都归你管。”我没有推辞。“谢将军。
”黑子他们,也没有任何异议。我用实力,赢得了他们的尊重。消息很快传到了中军大帐。
北境的主帅,是兵部尚书,孙德胜。一个只会在朝堂上动嘴皮子的老狐狸。他根本不懂打仗。
他听说了我的事,只是觉得惊奇,赏了我十两银子,便再无下文。他更关心的,是另一件事。
女帝的使者到了。使者带来的,是萧云熙的第二道圣旨。内容很简单。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必须找到镇北王林渊。如果找不到,孙德胜这个主帅,就不用干了。
孙德胜愁得头发都快白了。找一个死了八年的人?这怎么找?他把所有的将领都召集起来,
商议对策。有人提议,找个长得像林渊的人,冒名顶替。立刻就被否决了。
女帝跟林渊青梅竹马,谁能骗得过她?有人提议,就说林渊已经死了,死无对证。但这样,
无法向女帝交代,更无法平息前线的军心。“镇北王”这个名字,在北境,就是一杆旗。
只要这杆旗还在,军心就在。所有人都一筹莫展。而我,作为斥候营一个不起眼的小队长,
自然没有资格参加这样的会议。但我知道他们在愁什么。晚上,我找到了斥候营的校尉,
陈平。“将军,我想见主帅。”陈平正在看地图,闻言抬起头,有些惊讶。
“你见主帅干什么?”“我有办法,解决主帅的烦恼。”我说。陈平皱了皱眉。“叶尘,
我知道你有些本事。但这不是你该掺和的事。”“军国大事,岂是儿戏?”“将军,
”我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现在北境的局势,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孙帅的指挥,
处处出错。再这样下去,不出半月,防线必破。”“届时,狼族铁蹄踏入中原,生灵涂炭。
”“我等军人,难道就坐视不管吗?”我的话,让陈平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
他也是个有血性的军人。他也看出了孙德胜的无能。但他官职低微,人微言轻。
“你有什么办法?”他沉声问。“我要见主帅,才能说。”陈平犹豫了很久。最终,
他咬了咬牙。“好,我带你去。”“但如果你的办法行不通,或者你是在戏耍主帅,
我第一个砍了你的脑袋。”“一言为定。”在陈平的带领下,我第一次走进了中军大帐。
大帐里,灯火通明。主帅孙德胜,正对着地图唉声叹气。其他的将领,也都愁眉苦脸。
“主帅,斥候营校尉陈平,有要事求见。”“让他进来。”孙德胜不耐烦地挥了挥手。
我和陈平走了进去。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我们身上。
当他们看到我这个面生的年轻人时,都露出了疑惑的表情。“陈平,你带个小兵来干什么?
”一个副将呵斥道。“主帅,各位将军,”陈平硬着头皮说,“这位是斥候营第五小队队长,
叶尘。”“他说,他有办法解决主帅的烦恼。”“什么?”“一个斥候小队长?
”“简直是胡闹!”大帐里,顿时响起一片讥笑和斥责。孙德胜的脸色,也变得很难看。
“陈平,你是不是昏了头了?还不快把他带下去!”“主帅!”我上前一步,朗声说道。
“找不到镇北王,是因为他不想被人找到。”“但如果,他自己愿意出来呢?”我的话,
让整个大帐,瞬间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用看疯子一样的眼神看着我。孙德胜眯起了眼睛。
“小子,你什么意思?”“意思很简单。”我环视着众人,嘴角勾起一抹自信的笑容。
“从今天起。”“我,就是林渊。”第五章“你说什么?!”孙德胜猛地从帅位上站了起来,
难以置信地看着我。大帐里的其他将领,也都惊得目瞪口呆。“大胆狂徒!竟敢冒充镇北王!
”一个脾气火爆的副将,拔出刀就要上前。“住手!”孙德胜喝止了他。他死死地盯着我,
眼神闪烁不定。“小子,你知不知道,冒充镇北王,是诛九族的死罪?”“我当然知道。
”我平静地回答,“但现在,除了这个办法,你们还有别的选择吗?”孙德胜沉默了。
确实没有了。女帝的命令,就像一座大山,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你凭什么?”孙德胜问,
“你凭什么认为,你能冒充得了他?”“就凭我比你们,更了解狼族。”“就凭我,
能带领大家,打赢这场仗。”我的声音,掷地有声。“狂妄!”“不知天高地厚!
”将领们又开始斥责。我没有理会他们,只是看着孙德胜。“孙帅,敢不敢赌一把?
”“赌赢了,你我加官进爵,名垂青史。”“赌输了,不过是我一个人掉脑袋,与你无关。
”“你只需要对外宣称,镇北王林渊,当年只是诈死隐居。如今国难当头,再次出山。
”“至于女帝那边,只要我们能打赢胜仗,她不会追究真假。”“因为她需要的,
不是一个活生生的林渊,而是一个能稳定军心、击退敌人的,‘镇北王’的符号。”我的话,
像一把重锤,敲在孙德胜的心上。他动心了。这是一个巨大的冒险。但同时,
也是一个巨大的机会。他看着我,这个眼神平静,却仿佛能洞悉一切的年轻人。他突然觉得,
或许,他真的可以。“好。”孙德胜终于下定了决心。“我就赌一把!
”“但你若是敢有二心,或者打不了胜仗,我保证,你会死得比八年前的林渊,还惨。
”“一言为定。”我笑了。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一个荒唐,却又唯一的计划。我,叶尘,
一个无名小卒。从今天起,就要成为那个威震北境的镇北王。第二天。孙德胜召集全军。
当着所有士兵的面,他宣布:“镇北王林渊,回来了!”然后,我穿着一身特制的银色铠甲,
骑着一匹神骏的白马,出现在所有人面前。为了更像,他们甚至给我粘上了假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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