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着镜子把最后一颗发卡别上去的时候,手机响了。
是林栖的消息。
“今天早点过来,七点。”
没有标点,没有称呼,七个字。
我看了三秒,然后把手机扣在梳妆台上,继续对着镜子调整发卡的角度——珍珠的,米粒大小,刚好卡在耳后三厘米的位置。
这是她喜欢的。
准确地说,是她喜欢的那个人的位置。
七点整,我推开她公寓的门。
玄关的灯亮着,客厅没开灯,只有落地窗外城市的天际线泛着最后的暮色。她坐在沙发上,手里捏着一杯没动的红酒,整个人陷在暗影里。
“过来。”
我走过去,在她面前站定。
她抬起眼,目光从我脸上扫过,然后落在我的耳后。
那颗发卡的位置。
她的眼神顿了顿,像一颗石子投进平静的湖面,然后迅速沉下去,什么都没留下。
“裙子不对。”她说。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白裙子,真丝的,长度刚好到小腿肚,领口开得恰到好处。
“上周你让我买的,香奈儿那款。”
她皱了皱眉,那种很浅的、几乎看不出来的皱眉。但我看了七年,她每一根眉毛的走向我都烂熟于心。
“不是这条,”她说,“是那条,领口带蕾丝边的。”
我想了想。
那条。
那条裙子我见过照片。在顾清晚的社交账号上,三年前,巴黎,某个咖啡馆门口,阳光正好,她端着咖啡杯对着镜头笑。
林栖保存了那张照片,存在手机里一个叫“1”的文件夹里。
“那条我上周去店里问过,”我说,“早就下架了。”
她的眉心跳了一下。
我把手伸进包里,摸出一个丝绒袋子,放在她面前的茶几上。
她打开。
袋子里是那条裙子——领口带蕾丝边的,香奈儿的,三年前顾清晚穿过的那条。
我花了两个月,在二手网站上蹲到的。
她的表情终于有了变化。那种变化很难形容,像是冰面裂开一条细缝,又迅速冻上。
“多少钱?”她问。
“三万二。”
她掏出钱包,抽出一张卡,放在茶几上。
“密码是你生日。”
我看着那张卡,忽然有点想笑。
我的生日是哪天来着?
算了,不重要。反正她从来不知道。
她起身,走到我面前,抬手,把我耳后的发卡取下来,换了个角度,重新别上去。
偏了半厘米。
和她手机里那张照片一样。
“好了,”她退后一步,打量着我,“去换衣服吧,今天有个饭局。”
我站在原地没动。
“怎么了?”
“林栖。”我叫她的名字。
她的眉毛动了动。
七年了,我叫她林栖的次数一只手数得过来。平时我叫她林总,或者什么都不叫,直接说事。
“嗯?”
“顾清晚是不是要回来了?”
空气突然安静下来。
落地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而这一隅像是被抽成了真空。
她没说话。
但我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答案。
那种眼神我太熟悉了——她看我的时候从来没有这种眼神。她看我像看一杯水,一件衣服,一个需要的时候拿来用的东西。
而她提到顾清晚的时候,像在看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谁跟你说的?”她的声音冷下来。
“没人跟我说,”我笑了笑,“我就是猜的。”
她盯着我,像是要从我脸上找出什么破绽。
我任由她看。
七年前她把我从酒吧里捡回来的时候,我十八岁,刚来这座城市,钱包被偷,蹲在路边哭。
她停下车,摇下车窗,看了我一眼。
就一眼。
然后她说:“上车。”
那一眼我记了七年。不是因为深情,是因为那种眼神——她在看我,又没在看我。她在透过我看另一个人。
后来我知道,那个人叫顾清晚。
像,太像了。不是五官像,是那种模模糊糊的神韵。尤其是哭起来的时候,眉眼的弧度,鼻尖皱起来的样子,简直一模一样。
所以她把我带回去,给我地方住,给我钱花,给我买和她一样的衣服和发卡。
她没说过让我当替身。
但我们都心知肚明。
“如果她回来,”我听见自己问,“你是不是就不要我了?”
林栖皱了皱眉。
“你喝多了?”
“没喝。”
她沉默了几秒,然后转身往卧室走,扔下一句:
“换衣服,别迟到。”
我看着她的背影,忽然觉得很累。
那种累不是身体上的,是心口往下三寸的地方,闷闷地疼。
七年。
七年,我学会了穿她喜欢的衣服,戴她喜欢的发卡,用她喜欢的方式笑,走她喜欢的步子。
我甚至学会了吃草莓。
顾清晚喜欢吃草莓。她的社交账号上全是草莓——草莓蛋糕、草莓冰淇淋、草莓酸奶、草莓糖。
所以我开始吃草莓。
一开始是逼自己吃,后来真的爱上了。
林栖从来没问过我喜不喜欢吃草莓。她只是每次看到草莓都会买回来,放在冰箱最显眼的那一层。
我知道那是给谁的。
不是给我的。
我换好衣服出来的时候,她已经等在门口。
黑裙子,红唇,高跟鞋。
她永远知道怎么把自己收拾得无可挑剔。
“走吧。”
饭局在一家私房菜馆,包厢里坐着的都是她生意场上的人。我坐在她旁边,安静地吃饭,安静地笑,安静地在她需要的时候给她挡酒。
“林总,你这助理可真漂亮。”
“林总,女朋友吧?”
她笑笑,不承认,也不否认。
我知道那是为什么。她不否认,是因为她懒得解释。她不承认,是因为我在她心里从来就不是那个位置。
中途我去洗手间,回来的时候在走廊里听见她的声音。
她在打电话。
“什么时候回来?”
“我去接你。”
“清晚。”
我停下脚步。
她的声音从来没有这么软过,软得像是能滴出水来。
“我也想你。”
**在墙上,抬头看着走廊尽头那盏昏黄的灯。
七年了,我听过她无数种声音——冷淡的,不耐烦的,公事公办的,偶尔温和的。
唯独没有听过这种。
原来她的声音还可以这样。
原来她也可以这样说话。
我忽然有点羡慕顾清晚。
不,不是羡慕,是嫉妒。
是那种酸酸涩涩的、从胃里往上翻的嫉妒。
我深吸一口气,走进洗手间,对着镜子补妆。
镜子里的人穿着白裙子,戴着珍珠发卡,位置不偏不倚,刚好在耳后三厘米。
像。
真像。
可终究不是。
三天后,林栖约我吃饭。
不是饭局,是吃饭,就我们俩。
在一家很贵的餐厅,她订了最好的位置,窗外是整条江的夜景。
我心里隐约有了答案。
“小七。”她叫我的名字。
小七是我刚来的时候她给我取的。因为我来的那天是七号,她就这么叫了。
七年了,她从来没问过我本名叫什么。
“嗯?”
她拿出一张卡,放在桌上,推到我面前。
黑色的,不限额的那种。
“清晚后天回来,”她说,“她要住我那儿。”
我低头看着那张卡,没说话。
“这些年辛苦你了,”她的声音很平,像是在谈一桩生意,“这卡你拿着,房子你可以继续住,需要什么再跟我说。”
“你是让我走?”
她顿了一下。
“是。”
我把那张卡拿起来,翻过来看了看。
“密码呢?”
她怔了一下,大概没想到我这么平静。
“你生日。”
我笑了。
“林栖,你知道我生日是哪天吗?”
她的表情凝固了一瞬。
我没等她回答,把卡收进包里,站起来。
“行,那我走了。”
“小七——”
我停下脚步,没回头。
“还有事?”
她沉默了很久。
久到我以为她不会说话了,才听见她开口:
“你……没什么要问的吗?”
我想了想,回过头,冲她笑了笑。
那个笑容我练了三年,眉眼弯起的弧度,嘴角上扬的角度,都和顾清晚一模一样。
“林总,”我说,“替身合同第七条——违约者,十倍奉还。”
她愣住。
我没再理她,转身走了。
走出餐厅的时候,外面正在下雨。
我没带伞,就那么在雨里走。
冷,真冷。
但不知道为什么,心里那块压了七年的石头,忽然就碎了。
一个月后,我结婚了。
对象是林栖最怕的商业对手,沈时宜。
沈时宜这人,我听说过。冷面阎王,杀伐果断,商场上从不手软。林栖在她手里吃过好几次亏,每次提起她都要皱眉头。
我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在办公室看文件。
“沈总,我想跟你做笔交易。”
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
那一眼让我愣了愣。
很干净的眼神,没有打量,没有审视,只是平平淡淡地看着我,像是在看一个普通人。
“什么交易?”
“我嫁给你,”我说,“帮你彻底吃掉林栖的市场。”
她的眉毛动了动。
“凭什么?”
“凭我跟了她七年,”我说,“她所有的底牌,我一清二楚。”
她看了我很久。
然后笑了。
那个笑容很淡,但不知道为什么,让我心里一动。
“行。”
新婚夜。
我穿着红色睡裙坐在梳妆台前,卸掉最后一颗耳钉。
窗外忽然下起暴雨,雨点砸在玻璃上,噼里啪啦地响。
然后我听见敲门声。
不是敲门,是砸门。
砰砰砰的,一声比一声响。
沈时宜从浴室出来,头发还湿着,披着浴袍。
“别开门。”我说。
她看了看我,没说话,走过去开了门。
门外站着林栖。
浑身湿透,头发贴在脸上,眼睛红得吓人。
她没看沈时宜,眼睛直直地盯着我。
“小七。”
我没动。
沈时宜靠在门框上,也不说话,就那么看着。
“小七,”林栖往前走了一步,声音哑得不像她,“你不是说爱我吗?”
我站起来,走到沈时宜身边。
沈时宜伸手揽住我的腰,很轻,但很稳。
我从茶几上拿起一颗草莓,慢悠悠地剥掉叶子,递到沈时宜嘴边。
她看了我一眼,张嘴咬住。
然后我转过头,看着林栖,笑了笑:
“林总,替身合同第七条——违约者,十倍奉还。”
林栖的脸色一瞬间变得惨白。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
沈时宜揽着我腰的手紧了紧,低头,在我耳边轻声说:
“草莓,很甜。”
我仰起脸,冲她笑了笑。
这一次,不是练过的弧度。
窗外,暴雨倾盆。
屋内,草莓的甜香慢慢散开。
小说《草莓熟透时》 草莓熟透时第1章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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