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公主慕容晴苦等三年的白月光,竟是个女人。
北疆将军府的庶子“沈昭”被一道圣旨召回京城,成了驸马。可公主不知道,
这个沈昭是冒牌货——真正的沈昭三年前就病死了,如今站在她面前的,
是女扮男装的妹妹沈念。更要命的是,公主发现自己居然对这个痞里痞气的假驸马动了心。
1北疆的风沙刮了三天三夜,沈念刚打完一场剿匪仗回来,铠甲上还沾着血,
就看见将军府门口停着一队京城的官轿。轿帘掀开,走下来一个面白无须的太监,
手里捧着明黄绸缎,笑得满脸褶子都挤到了一处。“沈昭接旨——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北疆将军府庶子沈昭,才德兼备,特招为长公主驸马,即刻启程回京完婚。”沈念愣在原地,
手里的大刀差点没握住。她身后的副将戳了戳她的腰,小声说:“沈兄,
你什么时候跟长公主搭上线了?”沈念心想,我连她长什么样都不知道。但她不能这么说,
因为此刻站在所有人面前的“沈昭”,是她死去三年的哥哥。哥哥沈昭原本是寒门学子,
给长公主做过两年伴读,据说颇得公主赏识,后来科举中举,却突染重病撒手人寰。
临死前哥哥握着她的手说:“念儿,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考完科举。你有天赋,
替我走下去。”于是她剪了头发,束胸裹甲,用哥哥的名字考了武举,
一路从士兵熬到将军府的校尉。三年了,没人发现她是女人,眼看就要在北疆站稳脚跟,
结果一道圣旨把她的人生全掀翻了。太监笑眯眯地催促:“沈驸马,别愣着了,
长公主可在京城等着呢。”沈念想说你们认错人了,但圣旨上白纸黑字写着她现在的名字,
想赖也赖不掉。她回头看了一眼住了三年的军营,又看了看手里的大刀,
忽然觉得命运这东西真是荒唐——她哥哥欠的情债,凭什么让她来还?2进京的路上,
沈念想了一路对策。最简单的办法是实话实说,说你们找错人了,真正的沈昭已经死了。
但这等于自曝身份,欺君之罪是要杀头的,连带将军府都得遭殃。她不能连累养父,
虽然那个老头子对她这个庶女也不怎么上心,但好歹给了她一口饭吃。
那就只能硬着头皮演下去。她回忆哥哥生前的样子——温润如玉,说话轻声细语,
笑起来嘴角微微上扬,从不大声喧哗,走路都像是踩着云。而她自己呢?在北疆待了三年,
嗓门比炮仗还大,走路带风,喝酒用碗,跟人对骂从没输过。
这差距大得像是让一头野狼装成兔子。马车进了京城,沈念掀开帘子往外看,街上人来人往,
茶馆酒肆鳞次栉比,和她待惯的荒凉北疆完全是两个世界。她忽然有点紧张,手心全是汗,
下意识在衣服上蹭了蹭。公主府比将军府大了十倍不止,朱红大门,琉璃瓦顶,
院子里种满了她叫不出名字的花。太监领着她穿过九曲回廊,最后停在一间书房门口,
压低声音说:“驸马,公主在里面等你。”沈念深吸一口气,推门进去。书房里燃着沉水香,
烟气袅袅,窗边站着一个穿月白长裙的女人。听到脚步声,
她转过身来——沈念第一眼看见的是她的眼睛,漆黑沉静,像深冬的湖面结了冰。
五官精致得像是画里走出来的人,但浑身上下透着一股生人勿近的冷意。
这就是长公主慕容晴。沈念心里咯噔一下,她见过不少美人,
但没见过这种类型——明明长得赏心悦目,却让人不敢多看,怕多看一眼就会被冻住。
慕容晴打量着她,目光从上到下,又从下到上,最后停在她脸上,嘴角微微动了一下,
像是在确认什么。“沈昭,三年不见,你变了很多。”沈念嗓子发紧,努力压低声线,
学着哥哥的语气说:“北疆风沙大,人也会变粗糙些。”慕容晴没说话,只是看着她,
眼神复杂得像是一本翻不开的书。过了很久,她才轻轻说了一句:“回来就好。
”这句话说得很轻,但沈念听出了里面的分量——那是等了很久的人才会有的语气。
她忽然有点心酸,不是为自己,是为哥哥。哥哥在世时从没提过长公主,
但能让一个公主记挂三年的人,当年一定很重要。可惜哥哥不知道,也永远不会知道了。
3婚期定在十天之后,沈念被安排在公主府的偏院住下。她本以为能清净几天,
结果第二天天没亮,丫鬟就来敲门,说公主要见她。沈念迷迷糊糊地穿好衣服,
跟着丫鬟到了后院的花圃。慕容晴正蹲在一丛牡丹前浇水,动作很轻,
像是在照顾什么易碎的东西。听到脚步声,她头也不回地说:“我记得你以前喜欢花,
常跟我说牡丹要清晨浇水才好。”沈念心想,我哥喜欢花,我喜欢的是打架。但她不能说,
只能硬着头皮接话:“是,在北疆没见过牡丹,怪想念的。”慕容晴站起来,
拍了拍裙摆上的土,忽然指着花圃里的杂草说:“那你帮我把这些拔了吧。”沈念看了一眼,
二话不说卷起袖子就上手。她拔草的速度极快,三下五除二就把花圃里的野草薅了个干净,
连带着几株刚冒头的花苗也被她当草拔了。等慕容晴反应过来,花圃已经秃了一大片,
只剩几株孤零零的牡丹立在泥地里。空气安静了。慕容晴盯着那片秃地,
声音听不出喜怒:“沈昭,你以前连碰都不舍得碰这些花,现在倒好,直接连根拔了。
”沈念心虚得要命,手上的泥巴还没擦干净,
结结巴巴地解释:“北疆……北疆那边种东西都是这么种的,粗暴些,但效率高。
”慕容晴没再说什么,只是看了她一眼,那眼神里的困惑越来越浓。沈念知道自己在露馅,
但她实在控制不住——三年的军旅生活已经把她的本性磨得比北疆的石头还硬,
让她装大家闺秀(或者说大家闺男),简直比让她绣花还难。接下来几天,
类似的尴尬事接二连三地发生。慕容晴让她陪自己弹琴,说是想听她弹一首《高山流水》。
沈念坐上古琴,手指放上去就懵了——她连琴弦都认不全。为了不露馅,
她硬着头皮拨了两下,结果用力过猛,琴弦“嘣”的一声断了一根,
吓得旁边的丫鬟差点跳起来。沈念尴尬地笑了笑:“这琴……年纪大了,不结实。
”慕容晴让她陪自己下棋,沈念连围棋的规则都记不清,落子落得乱七八糟,
被吃了大半的棋子还不自知,反而兴致勃勃地问:“公主,这棋是不是谁占的地盘多谁赢?
”慕容晴捏着棋子的手顿了一下,沉默了很久才说:“你以前可是赢过我的人。
”最要命的是吃饭。沈念在北疆习惯了粗犷的吃法,端起碗就往嘴里扒,
筷子用得跟兵器似的,夹菜的时候恨不得把整盘菜都抄到自己碗里。慕容晴坐在对面,
优雅得像一幅画,看着她风卷残云的吃相,眼神越来越微妙。有一回沈念吃得正欢,
忽然听见慕容晴轻声说:“你以前吃饭很斯文,细嚼慢咽,连碗都不会端起来。
”沈念差点被一口饭噎死,灌了半杯茶才缓过来,讪讪地说:“北疆条件苦,
吃饭慢了就没得吃了,习惯改不过来。”慕容晴放下筷子,认真地看着她,
那双黑沉沉的眼睛里装满了疑惑和审视。“沈昭,你到底是不是沈昭?”这句话像一把刀,
直直地捅进了沈念的心窝子。她差点就绷不住了,手指在桌子底下攥得死紧,
指甲掐进肉里才勉强稳住表情。“公主说笑了,我不是沈昭还能是谁?只是在北疆待久了,
人总会变的。”慕容晴没再追问,但沈念看得出来,她不怎么信。4婚后第三天,按照规矩,
驸马要陪公主回宫拜见皇帝。沈念换了崭新的官服,
铜镜里照出一个英气十足的年轻男子——高挑的眉峰,清亮的眼睛,下颌线条利落,
如果不仔细看,确实看不出是个女人。她在北疆这些年,风吹日晒,
皮肤比一般女子粗糙许多,身形也练得修长结实,加上刻意压低声线,骗过大多数人不难。
但骗过长公主,显然没那么容易。进宫的路上,慕容晴坐在马车里,
忽然开口:“你以前在书房读书时,最喜欢哪一句?”沈念脑子飞速转了几圈,
她哥喜欢什么她哪知道?只能挑一句自己听过的。“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慕容晴嘴角微微动了一下,不知道是笑还是什么。“你以前最讨厌《论语》,说它迂腐,
最喜欢《孙子兵法》,还说读书人读再多书也不如上战场打一仗来得痛快。
现在怎么转了性了?”沈念心里暗骂自己蠢——她哥是文弱书生,
怎么可能喜欢《孙子兵法》?这分明是长公主在试探她。她赶紧往回找补:“年纪大了,
想法也变了,觉得《论语》也挺有道理的。”慕容晴看了她一眼,没再说话。
那个眼神让沈念觉得自己像一只被猫盯上的老鼠,跑不掉也藏不住。
拜见皇帝的过程倒是顺利,皇帝对这个驸马没什么兴趣,
随便问了几句北疆的军务就让人退下了。倒是皇后多看了沈念几眼,眼神里带着点好奇,
但也没说什么。回府的路上,慕容晴忽然让马车停在一条街口,
掀开帘子指着一间已经关门的小铺子说:“你还记得这里吗?以前我们溜出宫,
你总在这里给我买糖葫芦。”沈念看着那间破旧的铺子,心里忽然涌上一股说不清的酸涩。
她哥当年和公主的关系,显然比她想象的要亲近得多。两个少年男女,一起读书,
一起偷溜出宫吃糖葫芦,这份情谊纯粹又美好。可惜她哥命薄,没等到开花结果就没了。
“记得。”沈念的声音有点哑,这次不是装的,是真的被触动了。“糖葫芦,山楂的,
外面裹一层糖衣,酸酸甜甜的。”慕容晴转过头看她,目光忽然柔和了许多,
像冰面下透出的一丝暖光。“你以前每次买两串,一串给我,一串自己吃,还说山楂开胃,
吃了能多吃一碗饭。”沈念差点脱口而出“我哥真会说话”,话到嘴边硬生生咽了回去,
只挤出一个笑来。“现在想想,那时候挺傻的。”“不傻。”慕容晴的语气很轻,
像是在自言自语,“那时候很好。”马车重新动起来,沈念靠在车壁上,心里乱成一团麻。
她看得出来,长公主对“沈昭”的感情很深,深到找了三年,深到不惜请皇帝赐婚。
可她不是那个沈昭,她是个冒牌货,是个女人,是个骗子。这件事迟早会穿帮,到那时候,
长公主会怎么看她?是恨她欺骗,还是更恨她不是那个人?5婚后半个月,
沈念每天都在走钢丝。她努力模仿哥哥的言行举止,但骨子里的东**不住。
她会在吃饭时不经意地翘起腿,会在走路时不自觉地迈大步,会在说话时忘了压低声线。
每次露馅,她都能看见慕容晴眼里闪过一丝困惑,然后迅速被礼貌的微笑盖住。
那种微笑让沈念很不舒服。不是微笑本身有问题,
而是微笑背后藏着的东西——那是一个人在努力说服自己“没关系”时的勉强。
慕容晴在说服自己接受这个变了样的沈昭,因为她太想留住这个人了。有一天晚上,
沈念从校场练武回来,满身是汗,刚进院子就看见慕容晴站在廊下等她。月光照在她身上,
把她的影子拉得又长又单薄,手里端着一碗汤,还冒着热气。“给你炖的参汤,补补身子。
”慕容晴把碗递过来,手指碰到沈念的手背时顿了一下,“你手上怎么这么多茧?
”沈念缩了缩手,接过碗大口喝完,含糊地说:“练武练的。”慕容晴沉默了一会儿,
忽然说:“你以前不练武,手很白很软,握笔的姿势很好看。”这句话像一根针,
轻轻扎在沈念心上。她知道慕容晴不是在比较,只是在怀念,
但那种怀念比任何指责都让人难受。因为你没法跟一个死去的人争,也争不过。
“人总会变的。”沈念把碗放下,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公主,早点休息吧。
”她转身要走,慕容晴忽然叫住她:“沈昭。”沈念停下脚步,没回头。
“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了?”慕容晴的声音很轻,带着一丝小心翼翼的试探,
像是在问一个她害怕知道答案的问题。沈念的手指攥紧了,指甲又掐进肉里。她想说不是,
想说我不是不喜欢你,是因为我不是他。但她什么都不能说,只能背对着慕容晴,
用最平静的语气说:“公主多想了,我只是需要时间适应。”她快步走回自己的房间,
关上门,靠着门板慢慢滑坐到地上。胸口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闷得喘不过气。
她想起哥哥临终前的样子——瘦得只剩一把骨头,还笑着说“念儿,
替我看看这个世界有多大”。哥哥这辈子吃了太多苦,好不容易有了出头之日,
却连一天好日子都没过上。如果他知道有一个女人等了他三年,他会是什么心情?
沈念把脸埋进膝盖里,无声地叹了口气。6转机发生在一个雨夜。沈念睡不着,
一个人在后院的练武场打拳。雨水浇在身上,她反而觉得痛快,拳头砸在木桩上砰砰作响,
每一下都带着发泄的意味。她打了半个时辰,浑身湿透,正准备收手,忽然听见身后有动静。
慕容晴撑着一把伞站在廊下,身上穿着寝衣,外面胡乱披了件外袍,显然是匆匆赶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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