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念陆时晏是哪部小说主人公 桂花落尽我亦不归章节推荐

我发出那条消息的时候,手很稳。

“我要结婚了。”

五个字,打了删,删了打。

最后发出去的时候。

有一种尘埃落地的感觉。

我等了十分钟。

没有回复。

等了半小时。

还是没有。

我放下手机,没有再看。

我甚至没有失望——因为我已经习惯了。

十年来,我发给他的每一条消息,都像投进深井里的石子,能听到回响的屈指可数。

他叫陆时晏。

我的竹马。

我用了整个青春去喜欢的人。

而我决定不再等他了。

不是一瞬间的决定。

是所有失望堆积到某个临界点之后,自然而然发生的坍塌。

像一座被白蚁蛀空了的房子,外表看起来还好好的,但一阵风吹过来,它就倒了。

发出那条消息的三天前,我答应了陈屿白的求婚。

发出那条消息的五天前,陆时晏在巴厘岛的海滩上搂着一个我不认识的女孩,把我的消息翻过去扣在沙滩椅上。

这些是我后来才知道的,我只知道他不回消息,这件事本身就是我的答案。

01

我叫沈念,今年二十五岁。

我和陆时晏的故事,说起来很长,但总结起来只有一句话:我喜欢他十年,他装傻了十年。

我们从幼儿园就认识了。

同一个小区,同一所学校,从小学到高中都是同学。

我妈和他妈是牌友,逢年过节总要凑在一起打麻将,我和他就在旁边玩。

小时候他欺负我,揪我辫子、藏我橡皮、在我作业本上画乌龟。

但别人欺负我的时候,他永远是第一个冲上去的。

小学三年级,有个男生揪我辫子,他冲上去把人家揍得鼻血直流,自己被叫了家长,被他爸扇了一巴掌。

我躲在办公室门口偷偷地哭,他出来之后看见我,咧嘴一笑,露出缺了一颗的门牙:“哭什么?我又不怕打。”

那一刻,我心里有什么东西发芽了。

很小很小的一颗芽,我当时根本没意识到它是什么。

很多年后我才明白,那颗芽从那一刻起就种下了,然后用了十年的时间,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树根扎进我身体的每一个角落,拔不出来,也不舍得拔。

初中他成绩很差,吊车尾的那种差。我成绩好,年级前十。

班主任找他谈话,说你再不努力连普高都考不上,他无所谓地耸耸肩。

我趴在桌上哭了——不是为他着急,是害怕。害怕他考不上高中,害怕我们不在同一所学校,害怕看不见他。

他慌了:“你哭什么?”

“你不好好学习,”我抬起头,眼睛红红的,“你不能不上高中。”

他愣了一下,然后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动作很轻,和他平时那种大大咧咧的样子完全不同。

“行了行了,别哭了,我学还不行吗?”

他真的学了。

虽然学得很痛苦,虽然数学题做到一半会暴躁地摔笔,虽然英语单词背了后面忘了前面。

他却坚持下来了,中考那年,他擦着线考进了我考上的那所重点高中,把所有人都惊掉了下巴。

我高兴得请他去吃海底捞,涮了满满一桌子菜,自己没怎么吃,全在给他夹。

“陆时晏,你以后想做什么?”我问,眼睛亮晶晶的。

“不知道,”他咬着虾滑,含糊不清地说,“混着呗。”

“你不能继续混下去了,”我很认真地说,“你明明很聪明。”

他笑了笑,不置可否。

那个笑容很好看,十六岁的陆时晏,五官已经开始长开,眉眼间带着一股痞痞的帅气。

他坐在火锅店氤氲的热气里,白色的T恤,袖口挽到小臂,露出一截晒得均匀的皮肤。

我看着他的笑容,心跳漏了一拍。

我想,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这样的感觉。

你看着他笑,你就觉得全世界都亮了。

你看着他皱眉,你就恨不得替他把所有不开心的事都赶走。

那顿海底捞之后,我确定了一件事:我喜欢陆时晏。

我没有说。

因为我太了解他了,他那时候是整个年级的风云人物。

长得高、长得帅、会打篮球、会唱歌、会和老师贫嘴、会逗全班女生笑。

追他的女生排着队,他今天和这个暧昧,明天和那个吃饭,永远不拒绝,也永远不承诺。

我知道,如果我说了,只有两种结果。

要么他拒绝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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