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那种分不清双胞胎的脸盲,是真的——任何人从我面前走过去,
三秒后我就记不住他长什么样。我妈说我小时候掉进过后山的池塘,捞起来发了三天高烧,
烧坏了脑子里的某根弦。这病让我活得像个傻子。大学报到那天,室友跟我打了八个招呼,
我愣是没认出她来,她以为我高冷,其实我只是不知道眼前这个人是谁。所以我很少出门,
毕业后就窝在家里画插画。挺好的,不用见人,不用尴尬,只需要对着数位板发呆。
直到遇见顾文森。相亲那天我妈非要我穿红裙子,说显白。我穿着那条裙子坐在咖啡厅里,
浑身不自在,低头刷手机,心想这人爱来不来。“林念念?”我抬头。一个男人站在桌边,
穿着浅灰色的毛衣,手里拿着两杯咖啡。他把其中一杯推到我面前:“不知道你喜欢喝什么,
买了拿铁,热的。”我没说话。不是不想说,是我愣住了。我记住他的脸了。那一刻,
我就记住了。眉眼,轮廓,嘴角微微上扬的弧度,甚至是他左眼皮上那道几乎看不见的小疤。
全记住了。后来我问过他,你信不信一见钟情?他笑,信。我说我不是一见钟情,
我是第一次见一个人,就知道下次见面我不会认不出他。他看着我,眼神特别软,说,
那就是缘分。谈恋爱那一年,我验证过无数次。每次见面我都能认出他,从人群里,
从背影里,从任何角度。闺蜜说你这脸盲症是选择性发作吧?我说我也不知道,反正就他,
就他一个人,我看一眼就知道是他。一年后我们结婚。婚礼上他念誓词,说往后余生,
做我的眼睛。台下好多人哭了,我也哭了。我觉得自己上辈子一定拯救过银河系。
婚后我们住在城西的一套公寓里,一百二十平,他装修的,全是我喜欢的原木风。
只有一个房间他上了锁,说是工作室,放公司文件和一些建筑模型,不方便给我看。
我从不进去。夫妻之间要有边界感,这道理我懂。结婚第一年,日子过得像泡在蜜罐里。
他每天早上给我做早餐,煎蛋一定是溏心的,因为我随口说过一句喜欢。他帮我认人,
走在小区里遇到邻居,他会在我耳边小声说,三号楼的大姐,上次帮你收过快递那个。
他帮我改画稿,我画不下去的时候他看一眼,随便说两句,我就能茅塞顿开。
他不是学画画的,他是搞建筑的。可他对色彩、构图、光影的敏感,
比我这个专业人士还厉害。有一次我问他:“你是不是偷偷学过画画?”他愣了一下,
然后笑:“天天看你画,看也看会了。”那天晚上他做了一桌子菜,开了一瓶红酒,
说庆祝我们认识两周年。我喝多了,靠在沙发上晕乎乎地看电视,他把我抱到床上,
亲了亲我的额头。我迷迷糊糊快睡着的时候,听到他说话。很轻,像梦呓一样。“晚晚,
你终于安静地属于我了。”我太困了,没多想。我以为他在喊我,念念和晚晚,
大概是他喝多了舌头打结。第二天早上起来,他已经上班去了。桌上放着早餐,
还有一张便利贴:念念,我去公司了,晚上回来给你带那家你爱吃的蛋糕。
我把那张便利贴看了三遍。念念。他写的是念念。那天晚上他真的带回了那家蛋糕,
红丝绒的,我最喜欢的那款。我窝在他怀里看电视,把那个梦呓彻底忘了。
那是十一个月前的事。如果不是那天晚上我起来喝水,也许我一辈子都不会推开那扇门。
上个月十二号,我记得很清楚,因为第二天是我生日。顾文森说公司有应酬,回来晚,
让我先睡。我十一点上床,翻来覆去睡不着,总觉得心里慌慌的。凌晨两点多,
我起来上厕所。经过走廊的时候,看到那扇门虚掩着。他工作室的门。里面亮着灯,但没人。
大概是走得匆忙忘记关了。我在门口站了很久。结婚一年,这扇门永远锁着。
他不是那种会查我手机的人,我也从不问他去哪见谁,我们之间有着近乎完美的信任。
可现在这扇门开着,像某种邀请,又像某种试探。我推开了门。工作室不大,二十平左右,
窗户对着小区花园。里面没有建筑模型,没有设计图纸,只有一面墙的画。全是油画。
全是同一个女人。穿红裙子的女人。她有时候站在桥上,有时候坐在窗边,
有时候只是回眸一笑。但每一张都是同一个人——鹅蛋脸,柳叶眉,笑起来眼睛弯弯的,
带着一点张扬的明媚。和我长得有七分像。但不是我。我没有她那种张扬。
我从小就知道自己长得不差,但我是那种温吞的长相,眉眼间总是带着一点怯。
可画里的女人不一样,她像是在发光,像那种天生就该站在人群中央的人。最中间的画架上,
是一幅未完成的肖像。画里的她穿着红裙,回眸看我。裙子还没画完,
颜料还泛着新鲜的湿润感。我盯着那幅画,手脚发凉。身后传来脚步声。“念念。
”顾文森的声音,还是那么温柔,“你怎么在这里?”我转过头,他站在门口,
手里拎着一个便利店的袋子。大概是回来给我带夜宵了。我想问他画里的人是谁。
但我问出口的是另一句话:“你怎么知道是我?”他愣了一下。我看着他,
一字一句地说:“你有我工作室的钥匙吗?没有。那你推开门,看到里面站着一个女人,
你怎么知道是我?你怎么知道不是别人?你怎么知道——”“念念,”他走过来,
想拉我的手,“我怎么会认不出你?”我往后退了一步。他一直知道我有脸盲症。
所以他应该知道,对我来说,从背影认出一个人有多难。可对他来说呢?
对他来说认出我应该也很容易吧?我们是夫妻,他当然认得我的背影,我的衣服,我的发型。
可那天晚上我穿的是他的旧T恤,他买来当睡衣穿的那种,灰色,宽大,没有版型。
头发我刚剪过,比之前短了五厘米。我没有回头,他站在门口,光线从他背后打过来,
他的脸在暗处,只能看到一个轮廓。他凭什么一眼就确定是我?不是晚晚?顾文森看着我,
眼神里有一瞬间的复杂。然后他笑了,叹了口气:“念念,你在怀疑什么?
”他把袋子放在门口的柜子上,走过来,从背后抱住我。“画里的人,”他在我耳边说,
“是我大学时的女朋友。她叫苏晚。”我没动。“我们分手很久了,”他的声音很轻,
带着一点疲惫,“她三年前出事了,掉进河里,没救回来。我……我一直没走出来,
就画她的画像,算是一种纪念吧。”他的手臂收紧了一点。“对不起,没告诉你。
我只是不知道怎么开口。念念,我遇到你的时候,就知道你是对的人。
你和她是完全不同的人,但我爱你,只爱你。”我转过身,看着他。他的眼睛还是那么温柔,
里面有歉意,有心疼,有小心翼翼的爱意。我说:“所以你是为了纪念她,
才把我画成她的样子吗?”他一愣:“什么?”“我衣柜里那些红裙子,”我说,
“是你买的。我画画的时候,你每次给的修改意见,是她以前画画的习惯吧?
你把我往她的方向推,你自己知道吗?”顾文森沉默了几秒。然后他低下头,
声音闷闷的:“念念,我可能……有一些心理问题。我没意识到。我只是觉得你穿红色好看,
只是觉得那样改会更出效果。对不起,如果你不喜欢,我以后——”“我没有不喜欢。
”我打断他。“我只是想知道,她是怎么死的。”他抬起头。我看着他的眼睛,
笑了一下:“你说她掉进河里,没救回来。可你刚才说,你一直没走出来,
所以画她的画像纪念她。你们分手很久了,你为什么走不出来?她出事那天,你在哪?
”他的表情变了。只是一瞬间。那点温柔和歉意像潮水一样退下去,
露出下面我从没见过的东西。很冷,很静,像冬天的河面。然后他叹了口气。“念念,
”他说,“你明天生日,我们不说这些好吗?我给你买了礼物,明天拆开看看喜不喜欢。
”他拉着我走出工作室,顺手带上了门。那天晚上他抱着我睡的,像往常一样,
手臂搭在我腰上,呼吸均匀。我睁着眼睛躺到天亮,一动不敢动。第二天是我的生日。
他送了我一条红裙子,丝绒的,吊带款,比衣柜里任何一条都漂亮。我当着他的面拆开,
笑着说很喜欢。那之后我开始观察。我发现的事情越来越多。他的电脑从不让我碰,
但有一次他去洗澡,我假装找充电器,打开了他的浏览记录。清理得很干净,什么都没有。
他的手机永远随身带着,上厕所都拿在手上。有一次他忘在沙发上,我拿起来按了一下,
指纹解锁,我的指纹打不开。他的微信聊天记录,我趁他睡着看过一次。置顶是我,
下面全是工作群和同事,点开一个,只有工作内容,干净得像假的一样。
他书房的抽屉上着锁,我打不开。他的车里常备着一把铲子,折叠的,放在后备箱最里面,
用旧毯子盖着。我问过他一次,他说是野外写生的时候挖土用的,
虽然我从没见他去野外写生过。我开始在网上搜苏晚。名字太普通,搜出来几十万个结果。
我加了“画家”“红裙”“意外死亡”,搜到几条旧新闻。三年前,
本地一个年轻女画家在城东大桥附近落水,尸体至今未找到。警方认定为意外。
女画家名叫苏晚,时年二十五岁,曾多次举办个人画展,擅长油画,
作品多以红裙女性为主题。新闻配了一张照片,模糊的,是她在画展开幕式上的留影。
穿着红裙子。我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和我真像。眉眼,轮廓,笑起来的样子。
但眼神不一样,她的眼睛里有光,很亮,像是那种被爱着长大的女孩才有的光。
我没有那种光。我从小就怯,从小就知道自己没什么特别的。我爸去世得早,
我妈一个人拉扯我长大,她爱我,但她的爱是那种小心翼翼的、怕我受伤害的爱,
所以我也小心翼翼,怕给她添麻烦。我第一次见顾文森那天,他拿着两杯咖啡走过来,问,
林念念?我抬起头,看到他的脸。那天我穿的是红裙子,我妈让我穿的。
那天我记住了他的脸。那之后我开始查另一件事。顾文森的过去。
小说《他的白月光死在三年前》 他的白月光死在三年前精选章节 试读结束。
《念念顾文森苏晚》小说全文免费试读 他的白月光死在三年前小说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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